强制渣男从良记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笑客来
名剑侯江轲冉很年轻,至少看着是很年轻的样子,如果不是师父与这看着十分年轻的名剑侯称兄道弟的样子,令狐少卿还不知道原来眼前这个看上去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家伙,是和自己师父明争暗斗了半辈子的死对头,是自己的长辈。
“他怎么看上去这么年轻?”那时还很是一派孩子气的令狐少卿这样问师父。
鬓角微白的师父翻了个白眼,道:“当年名剑侯府中闹家丑,那一代的名剑侯江朝义把自己的长子江元秀赶出家门,本想将家业传给次子,谁知后来揭出来,他那次子竟不是江家血脉,呵呵,后来啊,江朝义无法,只得又去求长子回家,可是那江元秀却不愿意,好在江元秀孩子够多,把其中一个送回名剑侯府,继承江家家业,还附赠了他看家的绝学《九转心经》。”
“《九转心经》很厉害吗?比我南海剑派内功如何?”令狐少卿问师父道。
“哼,我南海剑派《惊涛拍岸》乃是祖师爷从磅礴海浪中修行时悟出来的,乃当世数一数二的内功心法,只是比之《九转心经》……养颜效果差点。”令狐少卿的师父这样回答道。
了解师父倔强不服输的个性,所以令狐明白,能然师父说出一个养颜效果比不过,其实就是再说《九转心经》比《惊涛拍岸》要更厉害就是了。
那时的令狐少卿还很稚嫩,还会怀着很是少年意气的想法,颇有些不忿自家门派被比下去,虽然作为晚辈不敢和名剑侯江轲冉相争,却时不时的针对下名剑侯带着的那个和自己同龄的小孩子聂长歌,总会把很是腼腆聂长歌惹哭。
每次他把聂长歌惹哭了,那时还只是安平郡王府旁枝子弟的圣上,带着那时还年幼的靖平郡王时常来拉架,拉着拉着,就拉成一团了。
那时于存勖还没有叛变,他们都还没上过战场和突厥人血拼过,还不知道所谓的战争是那样的残酷。
令狐少卿生平第一次杀人,是在摩尼教突袭的那天晚上,也是那一天他第一次见到了摩尼教的那个不知道活了多久的老怪物。
师父是在那一次受重伤不治才去世的。
他尖叫着用手中的宝剑拼命的砍杀,想要冲到师父身边,可是师父和那个老怪物交手时挂起的劲风把他整个人吹得摔了出去,是名剑侯江轲冉接住了他,然后把他扔到聂长歌的怀里,厉声道:“长歌,看住他!”
然后名剑侯江轲冉飞身上前拔剑相助师父去了,可惜晚了。
师父伤的很重,后来令狐少卿才知道原来师父可以伤得不那么重,因为南海剑派的轻功自有其独步天下之处,师父其实可以跑,面对那个非人的老怪物,他其实可以跑,可是师父知道如果他跑了,已经外出支援前方战场的名剑侯未归,安平郡王府中无人是那老怪物的对手,一定会惨被屠戮,那么很可能,十年前于存勖叛乱导致收复北面故土的时间再次推迟的事情会重演。
所以师父没跑,明知不是那老怪物的对手,明知必死,可是师父还是留下来,拼尽生平所学,死死拖住那老怪物,为其他人争取逃跑的时间。
令狐少卿记得,名剑侯为了师父的伤势,耗尽真气,用尽办法,拖了近两年,然后实在无法,不得不上少林寺求取《易筋经》为师父的伤势争取一线生机。
那时令狐少卿已经不再稚嫩天真,抱着手中长剑银枪上过战场厮杀过的令狐少卿,已经有了几分日后那个令天下胆寒的天下第一高手的模样了,冰冷、无情,凛然不可犯。
令狐少卿记得名剑侯带着他和聂长歌上少林寺时,他看着那一派佛雾缭绕中隐世安宁的寺庙,看着那些打坐参禅的“得道高僧”,心中翻腾的不是对佛祖的敬畏,不是到了礼佛之地应有的安宁,而是愤怒,因为他那日日萦绕鼻间的血腥,那不可解脱的噩梦。
他看着名剑侯与少林寺的僧人们低声下气,费尽口舌,道:“不论南海剑派祖上与中原武林有何过节,但现在张守成是为了抵抗外敌才受此重伤,不论是什么过往,都该过去了,救人要紧。”
他记得百般恳求不成,有少林俗家弟子讽刺名剑侯道:“名剑侯与南海剑派也未见得和睦,过往纠葛也不见少,怎么突然变得如此亲近了?”
他记得永远一副温文儒雅的名剑侯第一次怒了,如玉的眉眼如挂寒霜,眼睛里有火在燃烧。
他记得名剑侯站在那里,对那些僧人道:“江某不才,昔日与南海剑派掌门张守成确实多有摩擦,可是江某知道一点——国仇面前,家恨不算什么!”
他记得他握着手里的长枪,指着那些秃驴喝骂:“天下生灵涂地,百姓哭号,中原大地处处埋骨处处鬼哭,尔等习武之人,修佛之辈,如果能眼见家国浩劫而独善其身!佛家慈悲,你们修得是哪家的慈悲!”
那种愤怒,在很久很久以后,令狐还记得。
后来师父不在了,名剑侯也死在那个老怪物手中,令狐少卿也不记得他送走了多少长辈多少故友,直到长安光复,直到那个昔日总是给他和聂长歌拉架的少年做了皇帝。
看着昔日残破的长安一点点的修复,就想这中原大地一点点的修复着满目苍痍,令狐想,这是他要守住的长安,这是他要守住中原。
为了这个长安,为了这片中原大地,他失去了太多,有太多人付出了性命。
他不能离开,他不能放手,否则他如何面对那些失去的先辈和同伴。
可负生者,可负死者乎?
强制渣男从良记 第57章
李熙宁转身回到宴席里,此次宴请他的主人很是用心,请了在京城中也颇为知名的邓都知前来,这所谓的邓都知其实就是伎人,但做得诗很是不俗,还曾拜得名师学得一手好琵琶,长相虽然不是那种细嫩得能捏出水一样的模样,但也算是眉目清秀,在这长安城中颇负盛名。
席中大家行酒令,邓都知做了席纠,赋诗饮酒,偶有错漏加倍惩罚,又有丝竹管弦陪着奏,除此以外,每个参加宴会的客人身侧还有一个长相秀气的男孩子,李熙宁身边就有一个,此时正小心翼翼的给他倒着酒。
“世子在想什么?”带着点儿小心翼翼的声音让有些走神的李熙宁回神。
转头看去,只见那陪酒的小侍一句说完,似是觉得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有些惊慌的垂眸,那一低头的风情,竟是让李熙宁想到了沈方良。
沈方良的相貌当真是好,精致秀雅,大大的眸子,像含了一汪春水,望人时让人心都恨不得化了,眼角微挑,加之素来那副冷然傲岸微微含讽的神情,让人半点儿都生不出亵渎的心思,这长安城中的有名的伎人,他这段时间也算是见了各遍,没一个比得上沈方良的,就算把他家里的那些侍宠都加上也是比不上的。
这个念头方才从心中划过,李熙宁又暗暗扇了自己一下,怎么能把沈方良和这些人比,沈方良持身何其端正,武功卓绝,独当一面,对着尹日升那等废柴都不废承诺,这等高洁人物怎么是这些低贱之人能比。
坦白说,人都是有些主观臆断的,初初相遇,沈方良的态度就很嚣张高傲,而当时李熙宁正隐藏着身份,态度就谦虚很多,彼此这样的态度相处时日久了,李熙宁就不自觉的把沈方良的位置看得很高,甚至某种程度上有点儿怕沈的感觉,这样微微仰望的错觉,让李熙宁下意识的把沈方良这个渣拔高到了一个沈根本不及的地步,而实际上,沈方良真的就是一个渣而已,此时此刻这个渣正在面临一个很头痛的问题。
沈方良突然觉得他应该考虑找个工作了,因为京城房价太贵了,不是后世那个京城,是长安。
要在长安城的好地段租房子,还是不算太贵的,但是架不住沈方良的要求实在太高,要有家里有独立厕所的,还要厕所离住房足够远不能有臭味的,要有独立水井的或者独立水源的,要门口附近基本没有人大小便的,街道不可以臭气熏天的。
好吧,这在后世是很基本的要求,但在这个年代,可就是太高的要求了。
在西湖书院,沈方良还可以将就下,洗澡可以翻后山泉水,上厕所问题,恩,已经被沈发明的新型马桶解决了,但西湖书院好歹四面都是好山好水,是个“山谷大学”,可是长安城是个大都市啊,试想一下,你住的小区满是恶臭熏天,喝的水还不知道是从哪个地沟来的,能忍吗?
符合沈方良要求的房子只有两间,但都是只卖不租,一间好地段,超级大,好像是昔年某个犯官的房子,另一间呢,也很大,但地段比较差,周围很干净,因为基本没人住,前者很贵买完后还要再装修,因为犯官的宅子有很多装饰不是他们这些还没品级的读书人能用的,所以买宅子的钱折合黄金5000两,但后期装修重整费用折合黄金1000两,还有宅子太大需要雇人打扫的费用,这个年代没有集中供暖,这么大的宅子要买柴火取暖,这个年代夯土墙还是主流,虽然刷了油漆但有个风雨交加吹袭折耗等等的费用,年折合保养维护的物业费差不多要500黄金,还有这座宅子周围多是官员,不到宰相级别但也是显贵了,出门没几个昆仑奴开路都不好意思见人,公子哥儿身边没一堆疏通服饰就不是这个级别的人。
这话是牙行那位来帮忙找房子的人说的,言下之意是几位初入长安的土包子,还是掂量点儿自己的身份地位吧。
严瑾听得牙行牙人那话,气得直哆嗦,他本是个聪明不过的人,又颇为敏感要强,最是受不得别人轻视欺辱,张献忠微微皱了眉头没说话,尹日升呢,瞥了眼沈方良,没说话,阿傻依旧在傻笑拍手。
严瑾刚忍不住想开口说什么,就被沈方良伸手挡下,世态炎凉,见高踩低,沈方良见得多也经得多,更重要的是他有一颗足够渣足够厚脸皮足够抵御的住这些坚强心脏,所以他笑着拍了拍那牙人的肩膀,道:“奉劝阁下一句,莫欺少年穷。”
然后,拍出一袋子金子,直接跳过租房子阶段下手买房子了。
买那间犯官的豪宅?不是,买那间长安城里偏僻没人住的里坊的那间。
为什么?
因为没钱,按照牙人计算的开销,包里只有十万黄金在任何大魏任何地方都是个豪但在长安城这个烧金如土的地方,沈方良觉得钱不够花了。
家里四位不事生产的家伙要靠他一个人养,沈方良觉得亚历山大,考虑是不是该找份工作来赚钱养家了。
干什么好呢?
沈方良想起自己在青田镇给那个地鼠门的白护法治病的经历,然后考虑,他是不是该开个医馆?
强制渣男从良记 第58章
长安城很大,当初收复重修时,大魏朝君臣憋着一股气,一定要把被突厥人毁得不成样子的长安城重修的金碧辉煌,然后一不小心使劲儿过头了,修大了,所以直到现在为止,哪怕长安城的常驻人口已经堪称天下第一,可是仍旧有的里坊是十分空荡的,住户户很少,而因为住户少,治安就差,小摊贩小铺子就少,如别的里坊早起有卖炊饼、浆水、胡饼等等,有摊贩挑着担子来卖各色日用物事的,这些空荡少人的里坊就基本没有,许多房子年久失修,多是长满杂草,显得很荒芜,然后一般人就更不敢也不愿住,就更荒芜。
沈方良买的这处宅子,就是在这个地方,便宜,有独立水井,空间超大,可以有个很大的正厅宴饮,有五间前后进的卧房,还有独立的浴室、书房、厨房,后院还有个独立的不算小的花园,花园中隐约点缀着几件邻水带观花的阁楼,当然现在花园已经杂草丛生,阁楼基本变鬼屋。
屋子很大,基本都要重修,墙快塌了,房顶漏了等等的,沈方良通过牙行找了工匠开始第二次的房屋改造过程,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又把他那话元宝买的铸造炉翻出来放到
后院用来烧砖烧瓦。
工程很巨大,然后家里废柴多,除了沈以外,那几个读书读得脸皮子薄的不行的家伙,基本上是不好意思去和匠人细细讨论这房子怎么弄,顺便砍价,所以沈又忙得爆表了。
严瑾的腿在打哆嗦,颤颤巍巍的回头看着沈方良,咽了下口水,道:“那个……方良啊,其实咱们……咱们……我是说我可以不用去平康坊,咱们不用搬家,都是可以的。”
严瑾与张献忠,忘了,还有尹日升,他们这些进京赶考的读书人,按照这个时代的风气要找些达官贵人行卷,增加自己的名气,这样有助于积攒名气,对科考的排名和以后的仕途都会有帮助。
这年代的读书人,比较有身份地位的,把自己的诗文递给当世的显贵,如果是实在太穷太贫寒,够不上那些有名气的官儿的,还有个地方也可以有助于快速累积声明,哪里呢?
就是平康坊,俗称红灯区。
各位,大家没看错,就是红灯区,这里也是一个快速累积声名的地方,因为要知道纵观整个历史,我中原文化的红灯区,恩,咱换个说法,青楼,都是文人墨客很喜欢逛的地方,在西方很多观念没传入前,我们的青楼从来不是只是喝酒和,咳,的地方,多数的文人来这个地方是找的伎人是要看才艺的,是来和人家谈诗论画,顺便,咳,的,因此青楼之中便成了文人墨客最常去的地方,有些知名的伎人,还上通权贵下通士林,若是有些知名的诗词传唱于这些知名的青楼大家,自然也很容易传遍士林和仕宦之家。
鉴于以上原因,严瑾和张献忠这两个穷得掉渣的纯粹土包子,没法子没介绍人能通显贵又想赶在礼部试前打出点儿名气的家伙,颤颤巍巍的向沈方良申请去逛逛红灯区,然后,不出所料,被沈方良笑眯眯的拒绝了。
沈方良斜斜靠在案几后,一边盯着给自己翻修宅子的工匠,一边挑着眼睛盯着尹日升在边上抄书,尤其在严瑾和张献忠提出要去平康坊逛逛时,沈方良笑眯眯的仔仔细细的盯着尹,只见尹日升面色一派端正,目不斜视,正气凛然,握着笔的手半点儿都没放松的继续抄书,似乎没被严瑾和张献忠的话分了半点儿的神。
沈方良暗暗在心中点头,心道:不管内里如何,最起码现在戏演得不错了,装模作样有了基础水准了。
心中满意,沈方良笑得开心,对此时一副愁眉苦脸状的张献忠,道:“我给你的份例银子我看你都没舍得花,都攒下来给你家内室寄回去了?”
张献忠听沈方良提到自己的内室,多少都猜到沈方良要说什么,叹了口气,道:“我内人过的辛苦,以前我都靠他养着,现在我有银子了,当然要寄回家,说实话,严瑾这个破主意,我是不同意的,只是礼部试的排名上,我等若多是籍籍无名,难免吃亏。”其实张献忠是真不愿意去平康坊,不管怎么找借口,他都觉得对不起他家内人。
沈方良翻了个白眼,其实他对张献忠和严瑾这要去逛青楼的打算真没什么感觉,因为他本身就是花心大萝卜,就是个渣,还能反过来要求严谨和张献忠“守身如玉”吗?不过在身现在看来,这两个家伙已经是他罩着的了,他们去逛青楼,然后渣值增加了,那回头那业障会不会算到自己头上?
不知道,不过还是不冒险的好,所以沈方良果断的把这两人的请求打回票了,道:“不用去那种地方,不就是名气吗?我有办法。”
所以,就有了开始那一幕。
严瑾骑着沈方良那匹不知道从哪里弄出来的全身漆黑只有四个蹄子是白的马,然后把严瑾这个完全不会骑马的家伙扔到马背上,让严瑾来一个闹事纵马。
严瑾吓得腿肚子都打颤,颤颤巍巍的向沈方良请求咱们不玩了,行吗?
沈方良笑眯眯的回应,道:“不行。”然后照着马背就是一拍,那匹乌夜蹄心领神会,嘶叫一声就奔出去了。
不会骑马的严瑾抱着那匹乌夜啼的马脖子正在惨嚎,张献忠站在门边上一副不忍表情,沈方良则是冲着严瑾的背影大喊道:“放心,你很快就会出名了。”
好在沈方良这处宅子实在太偏,整条街都没有几户人家,没什么人能看见这幅丢人情形。
惨嚎着的严瑾心中痛苦呼号:我不要这么出名啊!
严瑾骑着那匹乌夜啼,一路狂奔跑到闹事,惊到行人摊贩无数,不好好在没伤到什么人,然后终于,一亮豪华的马车正在街道上前行,那匹乌夜啼得了沈方良的吩咐,“嗖”的一声冲了过去,直直踹翻了这马车身侧的几个护卫家仆。
一路暗暗盯梢跟随的唐独鹊眼见这一幕,心中快骂起来了,这个沈方良刚到长安城就闯祸,欺负谁不好,偏偏找到了当今国舅爷的头上了。
只听几声惨嚎声十分凄厉的传遍整个街道,马车上一人俊秀公子挑开帘子站了出来,陪着这个公子一起的还有刚才一起宴饮过的李熙宁,两人从马车里钻出来,看着眼前情形,那位当今国舅爷,国俌的弟弟杨秀成皱眉道:“这是哪家的人,如此不懂规矩?闹事纵马!”
一句话刚说完,这杨秀成便看到了那纵马的罪魁祸首,不是严瑾,是那乌夜啼,眼睛顿时亮了,拍掌赞道:“好马!”
强制渣男从良记 第59章 【第59章 】
李熙宁一打量那闹事纵马的人,却见这人十分面熟,再仔细打量过去,心里不禁一个咯噔,这不是严瑾吗?
严瑾此时正牢牢抱着马脖子还在嚎叫,竟是没注意到马已经停了下来了。
“啊啊啊!”另一声惨叫盖过了严瑾的惨叫,杨秀成的护卫大喊道,“死人了!他……马把虎子踹死了啊啊啊啊!”
本来还在欣赏严瑾骑着的那匹乌夜啼的杨秀成猛然回神,转头去看自己倒在地上的护卫,那俗名叫虎子的壮汉,此时倒在地上脸色惨白气息全无,杨秀成的脸色瞬时便阴沉下来了,看得身旁的李熙宁心中惊跳。
一个武功不算出众的护卫,杨秀成并没有那么在乎,但是闹市之中有人公然纵马踢死了他的护卫,这面子丢得可是大了,但还未待杨秀成发火,李熙宁插了句嘴,道:“我看还是先请大夫来看看,人命关天。”
此时周围已经围了不少人,多是长安城的市民,都是看热闹的,杨秀成也不想被人传出一个不顾下人死活的名声,便转头吩咐身边人道:“我记得王大夫好像就住附近,去请他过来一趟。”
王大夫是京城有名的国手,除了宫中专门给二圣看病的,京城中有不少达官显贵有病痛,比较信任的愿意经常找的,这位王大夫是其中之一,不过此时杨秀成找这位王大夫主要的愿意还是这位大夫离此处最近。
果然,下人领命而去,不过片刻一位背着药箱的须发斑白的老头就过来了,刚一来就向杨秀成和李熙宁行礼,杨秀成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道:“先救人。”
那王大夫见杨秀成如此,也不多礼了,转头就去掐那倒在地上的护卫的脉,这一模就叫道:“这人死了啊!都没脉相了。”
严瑾此时已经不嚎了,他傻了,心道:死沈方良,你玩大发了!害死我了!
杨秀成此时脸色阴沉的不像话,瞥了严瑾一眼,正要开口让人把这个敢扫他面子家伙抓起来送官,就听有一个十分清亮的声音道:“谁说这人死了?”
随着这个声音,一个少年踏进了被看热闹的众人包住的这个圈子。
本来已经有些冒火的杨秀成看到这个少年一愣,心中讶异想:这少年真是一幅好相貌啊。
这一愣的时候,那少年已经开口了,道:“这人没死。”
那王大夫见这少年开口就否定自己下得结论,心中顿生不快,冷哼一声,道:“都没脉相了还不是死了?”
那少年笑了,笑得还颇为含蓄,但含蓄之中自有傲岸,道:“没有脉相就是死了吗?好吧,那现在我告诉你,他死了我也能把他救活。”
王大夫听到这话,看着少年的眼神满是惊诧,他从医这么多年,还真没见过那个大夫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能把死人救活的,他一时间闹不清眼前人的来路,到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少年走至那到底的护卫身前,抬手握住那已经没有呼吸的护卫的手腕,探出一股真气,然后伸手在那护卫穷胸前拍出一掌,那护卫“啊!!”一声大叫,竟是醒了。
周围人哗然,议论纷纷道:
“真的救活了!真神啊!”
“不会没死吧,只是闭住气了!”
“不可能,王大夫都说没脉了,我们在边上都看了半天了,你看那人胸口都没动了,没气了还不是死了。”
“这人真能把死人救活啊,不会是神仙吧。”
……
李熙宁听着周围这群人的议论纷纷,嘴角有点儿忍不住的抽搐,趁着杨秀成没注意,向沈方良打了个眼色,眼神中的满是询问之色,意思再说:你到底在搞什么?
没错,想来大家已经猜到了,此时在此显摆着把“死人”救活的家伙就是沈方良,眼见众人看着自己的目光都满是讶异,就连杨秀成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沈方良微微一笑,走至杨秀成的身前,低头行礼道:“在下沈方良,那匹马是我的,是我不慎,致使马惊伤人,这里向主人家您道歉。在下粗通医术,方才为您的护卫诊治,那位伤者没事儿,只是一时被踢中的闭气穴昏厥了过去,没什么大碍的。”言毕又转头向那方才被马蹄踢到误诊为死的叫做虎子的护卫行礼道歉。
沈方良的眉目含情,尤其是一低头的时候,收敛了眼里的锋芒,更是醉人,此时低头道歉,让杨秀成将心里的怒气都消减了几分,又眼见他的护卫此时已经站起来了,正拍着身上的灰尘一副没事儿人的样子,似乎真如沈方良所说只是一时闭气而已。
李熙宁在杨秀成身侧,见此情形也道:“这沈公子我认识,他曾经救过我的护卫乔止。”
杨秀成听到李熙宁这样说,心里最后的那点介意也没有了,至少是表面上看不出来了,毕竟靖平郡王府的面子还是很大的,尤其是在这个敏感的时候,所以他笑了笑道:“原来是世子的旧友啊,我看我家护卫也没什么,就无需介意,倒是沈公子你的医术当真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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