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山野人家[美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白日坐梦
他们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走了,“小时你都买了什么?”
“没什么,就一点韭菜、蘑菇、排骨什么的,做个四五道菜不成问题。”陆时一副自信的表情,“就是这时候做菜的话吃的会比较迟吧?”
陆时回来的时候看了一眼时间,差不多快一十点了,要知道煮个汤什么的都要好久,更别提那一堆菜了。都做好估摸着都要一两点了。
“随便做做的了,都是兄弟之间,那么见外做什么,小君,也别做太多,炒个菜什么的,拿个鸭蛋给我们尝尝鲜。”夏东河这么说着,但是林梅可不这么想,又不要出口,就这么憋着。
“蛋管够,先随便吃点什么,让小时去做点好吃的。”陆时点了点头,清脆应了声正要离开,那林梅一脸惊讶,“小时?”
“对呀,他叫陆时,在我们家里做菜做的最好的,是他呢,我都有点不好意思说出口。”夏竹君一脸祥和的看着陆时,林梅一脸惊讶,“他做?这么小做的能吃?”别开玩笑了,他家的福林可都十五岁了,做的菜简直就不是人吃的,所以才不让他动手了。
让他洗个碗吧,把碗给摔了;叫他去地里头帮忙吧,拿着锄头玩着玩着把自己脚趾头给砸了;做个菜吧,要不是她发现及时,差点把厨房给烧了。
再也不敢让他学做家务了,笨手笨脚,娶个老婆好了,还好是男孩子。
林梅不信。
那孩子小小的,显然没福林大,而且也是个男孩子,能做什么,别做出一堆不能吃东西。而且还是他们家做的最好吃的。林梅强烈怀疑,夏家夫妇是不愿意做,而在敷衍他们。
重生之山野人家[美食] 第27章
陆时才不管他们怎么想,反正这确实是板上钉钉的事实,而且陆时确实喜欢看书学做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论什么样的厨艺什么样的菜,都可以搪塞说是自己书上看来了。
正所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只要有书,要啥没哟。
石头铺的台子上放着今天买的菜,柠檬、蘑菇、韭菜、玉米、排骨,他先是把洗干净的排骨分成两份,大致是一边半斤,然后淘米,烧火。
把玉米一根切成四块,然后把玉米粒用刀刃给切下来,最近家里买了一个砂锅。他先把排骨放到沸腾过的开水里头过一遍,去了血,然后一半在放到砂锅里头,加水,加一勺盐,开始炖。另外一边,他把锅里头的脏水去掉,大火把锅烧的滋滋作响,水分蒸干。
直接把米饭丢到锅里头,干炒,注意别焦掉,一边往放着排骨的大铁锅里头放入酱油、姜片、盐,然后就是大力翻炒锅里头的米饭,炒干炒至微微黄色,出锅,锅里加水。
他再洗蘑菇,一切成四份,一起放到排骨里头揉着,差不多五分钟,均匀过后,放在那里入味。
以前家里头白面都算是奢侈,而现在储物柜里头时时刻刻都有面粉,用完就买,不用担心吃不到。陆时拿了一大碗的面粉,加水加盐揉成均匀光洁的面团,放在那里醒着。
等到面团揉完,差不多水也开了,他把饭放在小桶里头,然后上层放上了排骨和蘑菇,盖上盖子蒸饭。
然后等到准备功夫都做完,陆时一拍脑袋,“蠢死了,准是和夏永川那家伙待久了,饭这么早上锅,那我的煎蛋怎么办,太蠢了,还要等着。”
对的,陆时忘记炒蛋和韭菜就把饭下锅蒸了,这下子还得登上半个小时。他的准备功夫就花去了将近一个小时了。
现在都十二点了。他把砂锅打开一看,刚才开大火炖的差不多熟了,然后转小火,把玉米放进去,慢慢的文火煨着,等会儿玉米和排骨的味道就会混合,然后排骨会炖的烂烂的,筷子一夹就松开的肉最好,入味,而且口感佳。
他跑出去看了看大人在大厅里头聊天,然后去把空了的盘子端出来,才拿起盘子,那个林梅就开口了,“这是叫小时吧,你菜做的怎么样了?做什么了?”
陆时虽然是不太耐烦回答她,但是大人面前的好孩子形象还是要维护的,“就是蒸饭还有,排骨汤,鸭蛋。”陆时并不想把菜谱说出来,就好像以往一样,他享受着做菜的时候,别人垂涎欲滴的猜着,却猜不到,苦苦的等着他做的菜一样。
所以当初夏永川老是追问,可他却从来没在菜成型前告诉夏永川他做的是什么一样的道理。只不过,对于这个林梅倒不是,只不过是习惯使然。
林梅果然是撇撇嘴,这么简单的菜谱,出去一趟就买了排骨回来,让小孩子做,果然是敷衍。
林梅也不想想,换个人家家里,吃顿排骨也得是有客人的时候,哪家的客人来主人家里,被招待了一顿排骨还不满足的抱怨着,虽然还没吃到就是了。
陆时也不理,自己就回去了。
送一次苹果而已,就这么不甘心,还不如把苹果全部都吃掉了,也就不会觉得可惜了。
陆时就这么想着,趁着锅被占用,他就把苹果都用水果刀切成一块块的,插上竹签。这竹签比较粗,是村里头的人自己做的,但是没有毛边,也算是好手艺,大家都是买他们家的。
他把苹果端出去,自己就回来了,一来一去,花去了小半个小时。
然后他拿了鸭蛋,自从家里养了鸭子以来,似乎吃的就都是鸭蛋了,毕竟家里的鸭蛋堆积如山,干嘛还把钱给别人赚。
他打散三颗鸭蛋,放在一旁准备着。
韭菜也是洗干净,把尾部切断,一段段的切好。一边切着一边想着,可惜是夏季,若是春日里头,春韭嫩嫩,有种非常简洁而新鲜的吃法。
杜工部诗云“夜雨剪春韭”,那些不会做菜的学子都以为那是指在田里收割韭菜,其实所差甚远。
炸韭菜的时候,必须把它的根先弄齐,就是“圆齐玉箸头”的意思,要用手拿着韭菜梢,把它的根竖在开水里,再剪去叶梢,扔掉不用,炸的只是根,不要失去原来的色泽,放入冷水里。这样取出来吃很脆,但是韭菜必须要用竹叶刀来切。
而嫩韭菜,就用姜丝、醋、酱油拌着吃。
这韭菜自古可有诸多的用处,陆时所知道的中,甚至有壮阳的效果,因而有人叫它壮阳草。这一道,叫做“柳叶韭”。
凉拌不错,吃起来也爽口,就是有点麻烦,陆时不太想做。
一切准备就绪,陆时掀开锅盖一看,一股诱人的香气飘了出来。
因为加了酱油,但是肉油使得那酱油的色泽边做油滋滋的晶亮,肉香和蘑菇香味儿混杂着米饭,简直是诱人至极。
而且透过那排骨的缝隙,可以看到底下的米饭也不再是雪白的样子,蒸饭之时,因为水蒸气,所以排骨的汁液渗透到米饭里头,白米饭变作了酱汁米饭,然后再把排骨和香菇取出来,这又是一道菜。
陆时拿出来放在一旁盖好,为了怕饭凉掉了,陆时还特意把蒸米饭的水拿出来,用作那米饭的保温。
把大锅洗干净,准备做下一道菜。
下一道菜,还是烧水,似乎今日就是不停的烧水,然后待在厨房的陆时早已是满头大汗,浑身湿透。
热气腾腾,不断的冒出来,陆时受不了了,拿起了木栓,打开了门。
一时间那在屋子里头久久徘徊不散的香气一下子冲了出去。
在那大厅里头正吃苹果吃的正欢的诸人,特别是夏东河和林梅,惊诧的环顾四周。
林梅说道,“谁家这做什么菜呢,这么香。”
夏家的夫妻自豪的互相看了一眼,沉默的夏东海不开口,夏竹君说道,“这大概是小时在做饭。”
“什么——”
林梅失声。
陆时“哈啾”的打了个喷嚏,摸了摸鼻子,突然很是愉快的想象起来,如果那个女人看到他端出去的菜会是什么表情。
然后愉快的加快了动作。
重生之山野人家[美食] 第28章
放一勺油,烧热,将蛋液倒入,趁着边缘微微结皮,然后用力搅散,形成蛋花,在把韭菜倒进去炒炒。炒到□□分熟了,放在盘子里,晾干。
他把刚才放在那里醒着的面团搓成常常的一段,一团团的拧下来,用擀面棍擀成薄薄的一片片,在像包饺子一样把韭菜和鸭蛋包进去,将面饼合上,捏出花纹来,嘴巴要合紧,避免在油煎的时候里头的鸭蛋和韭菜掉出来,而且最好还能加一点粉丝,细细的那种,可以把里头韭菜什么的水分吸干。
差不多包好了十几个,陆时把锅烧干,倒入油。
一个个就下锅去油煎,柴火前头烧得差不多,剩下不多,刚好一点点的加,为了避免火太大,把韭菜盒子给烧焦了,那就不好看也不好吃了。越到后头越要用小火慢慢的煎,等到双面都金黄了,微微有了一层淡色的焦皮,就可以起锅。
差不多十二个,图个好听,因为面团不够,所以后面的还做小了呢。小个的韭菜盒子还放在上头,然后摆了个大大的长条形盘子,其中还拿了一个大的盒子一刀切成两半,露出里头的嫩绿色和嫩黄色交错,映衬在煎成金黄的表皮上,混合着散发出来的香气,看着分外诱人。
陆时把砂锅打开,然后把熬了快两个小时的排骨捞出来,一粒粒的黄色玉米夹杂在中间,因为是熬出来的汤,所以看着微微粘稠,而且因为小火喂着,汤汁收了,变少了,味道更加好了。
陆时先把汤端了出去,因为夏天热,汤很烫。
“汤可以先喝,等一会儿再把饭拿出来吃。”夏竹君招呼着,陆时跑进去,后头跟着不知道从里冒出来的夏永川,他一脸后悔的边走边说,“早知道就不到处乱跑了,好久没看到阿时走这么多好吃的了。”
陆时也有点可惜,免费的劳力没用上,要不然也不至于这么手忙脚乱。
“你把韭菜盒子端出去,”陆时剥了一个鸭蛋,是最普通的口味,如果拿出的是特制的口味,那个叫做林梅的女人一定会追根问底,所以陆时只拿了最普通的口味,一剖两半,一次性切了三个,放在小碟子里头,让夏永川端出去,“你别偷吃,要不然不好看,我特意切成两半的。”
这样子可以勾起别人的食欲,而且看着黄绿相间,也看这诱人。
夏永川出去完很快又回来了,他端着那一桶饭,因为保温得当,而且又是夏天,端出去还冒着腾腾的热气和香气。
陆时只端了一大盘子的排骨,那排骨是干蒸的,非常香,而且入味儿,有水汽,又不会太干巴巴的,微微油润,还撒了一点点的后来切的葱花,看这酱红色的排骨、绿色的葱花、褐色的蘑菇,色香味具备了。
等到陆时把才都上齐了,他终于看了一眼,发现夏东河和林梅都是一副吃惊的样子,特别是林梅嘴巴似乎都合不拢,这些菜,若换了她,估计都不会做,这个孩子小小的,是怎么学会的,睡觉的?
“四弟妹,是你教的吗?很厉害啊。”
夏竹君笑着,“怎么会是我,这都是小时自己从书上看的,我哪里会教,如果要会客什么的,家里的菜都是小时做的,我的可上不了台面。”
林梅的眼睛也瞪大了,不可置信的看着陆时。而陆时在她的视线下,昂然抬头挺胸,虽然他挺拔了也没多高就是了。
这些年吃的似乎也没让他像夏永川大量的拔高,只是让他脸上的肉多了一些。看着面色红润了些。
实心的木头桌子上,摆着一桶的非同寻常的米饭,一盘子排骨,一大盘子韭菜和,还有三个被切成六半的鸭蛋,露出红艳艳、油润润的蛋黄,衬着白玉似的蛋白,林梅觉得非常有食欲。
这么丰盛的一顿饭,他们家也就过年过节能吃的到吧。
其实菜也不算多,但是都很丰盛,而且特别的香气扑鼻,而且诱人。
林梅咽了口口水,拿着筷子的手蠢蠢欲动,很久没吃过排骨了,上次吃还是福林生日的时候,哭着喊着要吃,她才咬了咬牙给他买了,然后半斤多的排骨愣是吃了四天。
“吃吧吃吧,客气什么呢,都是一家子,也尝尝小时的手艺怎么样。”陆时和夏永川坐在隔壁,然后陆时的另外一边是夏家夫妻,而林梅就在陆时对面,一听这么说,倒是很欢喜的抬起手,就夹了排骨过去,然后就瞪大了眼睛,“这真是你做的?”她就这么问陆时。
换做是谁都会不高兴的吧,自己做的东西给人吃,还被人质疑,而且这质疑可是当面的。
“你们家的小时可真是乖,那像福林,大事儿都不会做几件,读书也读不好,什么都做不成,也不知道以后做什么好。”夏东河叹了口气,把筷子搁下来。
夏永川倒是惊奇的说,“不会吧,以前福林哥很厉害啊,小时候还带着我上树掏鸟蛋,下河里摸鱼虾呢。”
夏东河倒是被逗的一笑,“也就这些事情他玩的顺溜。”林梅不满的瞪了他一眼,心中不平,怎么就这样说自己的儿子,表扬别人家的孩子,福林也是很不错的。
夏东河假装是没看到,然后一群人都看这其乐融融的吃了起来。
吃了一半,这时候已经很迟了,早就过了饭点,若是夏永川以前的话,没有做作业的时候早就跑出去玩了。
“川子,走,我们去玩。”这里头人还在吃着呢,外头就跑进来一个人,不对,确切的说是两个,一个走得慢一点,那是李筒子,老是装逼慢慢走,然后林胖子冲在前头。
这有点好处,让人家在对比下觉得这孩子稳重,再者说林胖子错了什么李筒子还能逃过一劫。
这个其实就是李筒子想的,绝对是陷害朋友一把好手。
“哇,好香,吃什么!?”然后就听到蹬蹬的脚步声变大了变近了,变急促了。
重生之山野人家[美食] 第29章
林胖子这个人,若是活在后世的话,大概会被赋予一种广大人群所给予的标签,那就是“吃货”!此刻该吃货的眼睛完完全全被黏在上面,“这啥?我要吃!”
他哪里是在问别人,分明是在自言自语。这只胖子眼底里最大的就是吃的,其他的统统让道,所以自从看到那堆向他发出诱人申请的食物后,他其实根本没有注意坐在那里的人是谁,正在干什么,都有几个人。
然后他的魔爪就朝着为数不多的韭菜盒子伸去。
韭菜盒子被煎的金黄酥脆,里头嫩韭和嫩鸡蛋交错,又因为是夏天,热度和香气消失的时间被放慢了,以至于林胖子来的时候盘子里头还剩下三个仍旧带着温度的盒子。
“呜呜……好词……真好次。”林胖子一脸幸福的吃着,然后看着油汪汪的手指,以及桌子上正在惊讶看着他的几个人,然后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腼腆尴尬的笑了笑,“对不起,我……我没看到……就……就拿了。”
“没事,你爱吃就拿去吃,还有筒子啊,你也来拿个,这是小时做的,很好吃的。”夏永川很想扒拉扒拉把盘子叠吧叠吧放到自己口袋里去,他吃独食!
他后悔死了!
刚才阿时不让他吃,他乖乖的。结果端上来,被放到二伯二婶面前,然后他才吃了两个!他还想吃!结果林胖子那吃货又来了!
那混蛋来了,他还用吃吗!而且后面还跟着李筒子!
别说了!再抢一个先!
夏永川才伸出手,结果夏东海拿着筷子打了夏永川一下,夏永川摸着手腕,看了眼自家老爸的神色,悻悻然的把手缩了回来。
吃不到了!
不高兴的他拿筷子戳着刚才吃剩下的骨头,拨来拨去的,陆时瞥了他一眼,觉得这小孩怎么这么幼稚,他都十三岁了,当初他都懂事了,可他这个怎么还如此的……
唉~
等到夏永川戳完骨头,那盘子早就清洁溜溜了,光可鉴人。而另一边站着的两只,正一脸满足的审视着,看着是不是还有什么可以吃的。
结果的结果,本来是六个人吃差不多够了,多来了两个半大小子,不够吃了!
等到所有的碗筷都干净了,那两只小饕餮摸着肚子一脸餍足,而林梅则是不太满意的看着那两个。大人总不好意思和小孩子抢东西吃。所以她后来都没怎么吃,其实她才吃了七分饱,对于他们这些干活的人来说,吃饭就要十分饱,七分饱不抵事。
“嫂子,你们吃饱了吗?不够再去做点。”看到林梅一直盯着盘子和碗,夏竹君似有所觉,因为来了额外的两个,饭菜似乎是不够吃了。
“要不再去做点儿?”夏竹君看了看时间,此刻都下午三点十分了,这时候做了吃的就是晚饭了,“要不这样吧,在随便对付一顿晚餐,我让小时再去做一点,不要嫌弃啊,吃饱了就成。”
“阿姨,那我进去了。”
陆时拖开椅子,正要走,夏永川也是潇洒的抹了抹嘴巴,然后爬了出来。
“阿时,我跟你一块去!好久没看阿时做菜了。”主要是因为夏永川这厮最近长大了,更加皮了,待都待不住,在家里就是上跳下窜都不安宁的,后来夏竹君也无奈了,就让他去玩了,然后就没影儿了。
原本饭点都要在厨房帮忙的夏永川,玩儿着玩儿着似乎就给忘记了,回来就是吃饭了,他也有点后悔,但是在外头玩儿,又不知道时间,就过头了。
“阿时做什么啊?”依旧是没有回答,他都习惯了,差不多就是他问他的,陆时做他的,不理会,等到做完了,再来一番介绍。
陆时今天早上买回来的还有一份豆腐,他给忘记了,要不是进来看到了一份豆腐被摆在角落里头,等到了晚上再看到可就太迟了。豆腐这东西,实在是经不住气温时间的侵蚀,尤其是在大夏天的,只要放个半天的,这豆腐就馊掉了。
陆时赶紧拿热水给冲洗一下,准备等会儿做菜。
今晚喝粥好了,也没什么菜了,凉拌一份芹菜不错,大夏天的再来一份炒空心菜管。昨天吃了叶子,剔剩下的菜管,他们家都是叶子和菜管分开来做的,叶子来伴着吃,菜管来炒辣椒吃,非常香。
陆时毫不客气的招呼夏永川去菜园子里头择芹菜,他摸着自己的下巴思索着,再做点什么。可是家里没有菜了,如果就拿这些出去,会不会被人家嫌弃招待不周呢。
陆时很苦恼。
算了,他还是先做吧。
他把泡过水后,去除了味道的豆腐摆到砧板上,拿着刀子就是横竖各切了五六刀,然后一块豆腐差不多两个指头并在一起那样的宽度和长度。切得太大了,豆腐不能入味儿,切得太小了,豆腐容易炒烂掉。
烧热锅,加油,把切碎的大蒜末、红辣椒放到锅里爆香,自家里头有豆瓣酱,很简单很简单,但是看过制作过程的人有的就吃不了,不如说陆时以前根本不吃的,因为是用长毛的大豆做的,要诀就是“晒”。至于甜面酱也很简单,随便睡觉里都是可以做的,只要有面粉和各种香料调味就好了。
把这些一起爆香后,炒到色泽鲜艳,加水,其实最好是汤头,加豆腐,用酒和调味料调味,用小火稍微煮一会儿,加了酱油,这第一步是为了炒出辣椒里头的辛辣味,再加入嫩绿的蒜叶。
接着就有一股蒜头的香味儿飘出来,看着锅里头豆腐白嫩,叶子嫩绿,辣椒艳红,色泽交织,看着非常动人。还有加一点太□□,也就是马铃薯淀粉,这倒不知他们家做的,而是隔壁的大婶做了刚好送来一点。
勾芡以后,马上开大火,炝锅但豆腐快要完成时候,锅子也快要焦掉,这才能炒出最动人的香气和味道。然后在即将出锅的时候撒上足量的山椒,这就是麻婆豆腐的精髓——麻!
是的,陆时这道菜就是四川名菜——麻婆豆腐。
陆时起锅,刷了刷锅,汗都把眼睛糊了,一阵刺痛,一旁的夏永川赶忙跑上来,把锅里头的脏水勺掉,陆时也好休息一会儿。
这厨房真不是人呆的地方,特别是夏天,简直是热死人了。
而陆时身体不太好讲,怕冷怕热的,冬天体温低,夏天又怕热,很难对付。还记得家里头没出事的时候,所有的冰雕都是第一时间送到他那里去,虽说父亲嘴上嗑叨着,但是还是和全家人一样,宠着身体不好的陆时,生怕他病了。
曾经他是一个金贵的、众人宠爱的小少爷。
如今……
不提也罢。
陆时擦了擦汗,拿起夏永川摘回来的芹菜,去泽洗去了。
重生之山野人家[美食] 第30章
几个大人吃完聊得也欢快,林胖子就被李筒子拉走了,大人说话,小孩子不方便听,李筒子就拉着跑去找夏永川,毕竟还是半大的小伙子,找同龄人是理所应当的吧。
他们还没走呢,门外就进来一个大婶。
“老夏家的,我种了点冬瓜,切了一点拿过来,你们也吃吃,夏天吃这个不错。”一个看着四五十来岁的妇女,穿着青灰色短袖上衣,下身是挽起裤腿儿的蓝色布裤。她手里抱着一个直径差不多二十来公分大小的冬瓜,差不多占据了整个的三分之一。
那是隔壁吴家婶子,常常送些自家的东西过来,比如说家里用的马铃薯淀粉呐,西红柿呐,这些都是吴婶送来的,他们家自己种了卖的,是不是给送来一点。
他们也都不好意思,家里只有蛋和鸭子,所以到了买鸭子的季,总会宰杀一只鸭子送过去。乡下人家也是淳朴直接的,也不推脱什么就收下了,可是以后送东西来的就越发频繁。
“婶子你有送东西来,这怎么好意思呢,你前天才松了些蔬菜来,来来来,快坐下,东海,怎么还不去倒点水,这永川也不在的。”本来想叫夏永川去倒水的,结果他跑的倒挺快,又凑到厨房里去了,夏东海正要起身,那李筒子就机灵多了,“夏叔,我去厨房叫川子送来吧,你们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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