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在人间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缺悦
第七十四章:秋闱学子
从姑苏到金陵,不过也就三五日,而再此之前,杜若早已经安排人准备好了一切,本来从蜀中出来,他就带了好几个手下的,不过,因为当时吕阳受伤,他便在姑苏停下,安排其他人先来了金陵。
当他们来到蜀中时,孟青平的伤势虽然还没有好的彻底,但也基本差不多了,便没有多做停留。
杜若因为要乡试,不能陪同一起前往京城,但是,他有钱也有人,大手一挥,给顾氏母女买了一辆马车,又安排了四个人随行前往京城,额外又买了五匹马,还给了吕阳等人一笔盘缠。
这么一趟功夫下来,即便是杜若身价还不错,腰包也快见底了。
但是他杜三爷,不论是哪个时候,从来都没有斤斤计较的习惯,特别是对待朋友。
到了金陵之后的第二天,吕阳等人就往京城去了,杜若又一路送着去马市为两人买了马,一直送了好几条街,送到了城门外,才挥手道别。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城门外,几匹大马与一辆马车踏着阵阵蹄声。
一阵阵灰尘溅起,孟青平回头看了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扭头一拉缰绳,快速往前奔去。
吕阳也回头笑了笑,快速离去。
望着渐渐远去看不清楚的两骑,杜若缓缓伸出手,拱手执礼,轻声道:
“江湖路远,后会有期!”
城门外,来来往往行人如织如缕,有的擦肩而过,有的或许会回头一瞥,绝大多数却是匆忙而过连一面之缘都没有。
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很多人,但万里无一会是有第二次交集的,能够成为朋友的那是缘分,能够成为兄弟,那便是三生有幸,离别之时,总是莫名会觉得不舍。
杜若望着路口的尽头,看了良久,这才缓缓转身,随行的还有两个手下以及黑头跟在身后。
其实,并不孤单的,却又觉得孤单。
…………
“公子爷,咱们没钱了。”黑头低声道。
杜若一边有着,轻笑道:“千金散尽还复来。”
金陵城,比姑苏城还要繁华,千年古城,人称第二长安,天下第二城,天下最大的烟花之地秦淮河也在这里,这城,是真的热闹。
到了金陵之后,杜若才算是见识到了大城风采,不说江湖人,就说同样的读书人,多如牛毛,特别是他住在乡试考场外,也就是贡院不远处的客栈里,整条街,客栈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基本都被考生给承包了。
“公子爷,咱们真没钱了。”黑头嘟囔道:“贡院外的客栈比其他地方贵得多,而且吃的东西也贵,你之前笔墨纸砚什么的也需要换了,好多都丢了坏了,这又需要很大一笔钱……”
“我知道了。”杜若转过头,看着黑头,说道:“怎么以前没发现,你絮絮叨叨的能力也不弱呀,以前不是挺结巴吗”
黑头嘀咕道:“这不是怕饿肚子嘛,被逼的。”
杜若的折扇敲在黑头脑袋上,说道:“跟着我,有让你饿过吗”
黑头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杜若:“……”
杜若知道,黑头是真心疼了,这次孟青平他们因为逃难,钱财基本都丢了,而且,就算不丢,孟青平他们钱也不多,能不能买得起一匹马都是个问题。
至于吕阳,就算了,虽说是出自世家,但事实上就是一个空有名头的空架子,族里也没有什么大人物,更没多少经济来源,否则,吕阳也不至于没有盘缠在长江上漂泊。
黑头心疼也是正常的,杜若这次花费的钱,恐怕黑头这一辈子都没有花到一半。
六匹马和马车就花了三百多两银子,加上盘缠和兵器置办,近四百两左右,要知道,虽然大秦的经济发展很不错,但是一个普通三口之家,一年开销,也不过十两左右,这还是比较不错的家庭。
聚义帮因为有一个码头,而且占据了梧桐镇的大部分经济,这些年的收入很不错,杜若身价也很高,这次出来,带的银钱就有五六百两,可杜若的花销也特别大,从蜀中到姑苏城中就花钱如流水,在姑苏更是花了不少。
如今,黑头哭穷也是正常的。
他们是真没多少钱了,特别是按照杜若对生活的要求水平,真的不可能撑到乡试完,所以,黑头现在头疼得不得了,心情特别不好,很想骂一句败家玩意儿!
更让他恼火的是,杜若就是个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样子,都这个时候了,居然一点都不着急。
黑头跟在杜若身边,两颗小眼睛,说不尽的忧郁。
杜若却依旧没有丝毫紧张,东看看西看看,往客栈回。
其实,他不是不知道身上钱财不够了,他也清楚什么叫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要不然,那么多高手为什么去给别人当门客,不都是没钱导致的嘛!
但是,他不觉得自己这钱花的有什么冤枉了,该花就得花,他没跟着一同前往京城,心里本就有些过意不去,花了钱,至少让自己心里舒服了很多。
至于黑头的担心,他的确丝毫不放在心上,要让他短时间内拿出很大一笔钱,是有些为难,但是,只是度过乡试这段时间的钱财,对他来说,有很多种办法可以获得。
最简便的,就是去赌坊溜达一圈。
复杂一点的,就是以他杜三爷的经商之道,也能够很快累积到一定的银钱,这种方法,他有很多。
所以,他不着急。
被钱难倒的是英雄汉,而不是杜三爷,英雄汉被难倒,是因为他们只有武功,却不会赚钱,只能靠着一身武力赚点辛苦钱,可他杜三爷,武功不行,却会赚钱,是很会赚钱。
这也是一种江湖现象,太多的跑江湖的人,武功是很不错,可终究都是给别人做事,这种事情,在哪个时代都一样,在这个时代同样适用。
回到客栈,黑头在前面打开门,突然看到桌子上一个包袱,打开一看,惊呼道:“公子爷,这钱怎么会”
杜若看了一眼,那个包袱正是他之前给孟青平他们装盘缠的包袱,本来是有六十两银子,现在还剩下四十两,杜若无奈摇了摇头,道:“收好吧,大哥和青平他们……唉!”
杜若知道,这是吕阳和孟青平故意留下的,应该是黑头的一些话,无意间被他们听到了,而且,他们也知道杜若真的花了很多钱,害怕杜若钱不够,所以悄悄留下来的。
杜若轻叹了一口气,其实,他真的不缺钱。
…………
有了吕阳他们留下的四十两银子,加上杜若本就还剩下一些银子,度过乡试这段时间完全绰绰有余,也就不用杜若想法出去捞钱了,唯一让他有些不习惯的就是不能包下一家客栈或是租一个小院。
不过,贡院外这条被称为状元街的长街这么多客栈,学子如织如缕,大家都这么来的,杜若也觉得没必要非要搞特殊。
第七十五章:人群中,惊鸿一脚
状元街里正是热闹之时,到处都是张灯结彩,若是那些消遣娱乐处,更是灯火通明,到处都挂着旗帜,恭祝学子乡试成功,或是解元这种字眼。
再加上官府也十分重视,让街面上到处都是漂亮的灯火。
多是那些豪富之家,更是会出钱出人,装点几番府邸附近的街面,除了赚钱,也投一个名声,街道之上,来往的卖艺人与生意人,早已占好了街面上的位置。
杜若四人来到街上,街面上水泄不通,很多马车自然也就只能往巷道先回,几人只能步行在这热闹繁华里。
大秦之天下,富庶可见一斑。
街边楼宇,皆是消遣地,丝竹之声,唱曲之声,源源不断。便是某些青楼里的台柱子,此时也大多出来露面,依托着这乡试的风潮,金陵确实很热闹。
这无关于会不会影响学子的课业。
况且金陵本就是天下最为繁华的城池之一,纵然没有乡试风潮,也不见得就会清冷几分。
欧文峰对一些江湖杂耍颇为有兴致,每当遇到那些表演胸口碎大石,或是蒙眼掷飞刀这些绝活,他都忍不住停下来观看,还会给上一些零钱。
只不过,杜若却对这些杂耍兴致缺缺,毕竟,他见识过更多让人无法理解的魔术,这些江湖杂耍,确实很难引起他的注意。
“杜兄似乎对这些都不感兴趣是因为这些都是下九流的杂物吗”欧文峰问道。
杜若摇了摇头,说道:“欧兄误会了,天下行业千千万,没有什么高低之分,贵贱之别,只是在下见得太多了,所以不太有兴趣而已。”
“原来如此,”欧文峰说道:“我就说以杜兄的胸怀,不至于那么肤浅,我大秦之所以能够睥睨天下,靠的不只是兵强马壮,更不是文人墨客,靠的就是天下千千万万的百姓,各种各样的行业,才让大秦如此繁华,读书人,并不见得就高人一等,不过是表面上光鲜一些罢了。”
杜若倒是诧异的看了看欧文峰,在这个时代里,能够有欧文峰这般见识的,还真是少之又少,这个时代,不只是读书人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便是其他行业的人本身也这么觉得。
虽然没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这种说法,但这个时代背景下,读书人,身份地位确确实实有很多优待,即便是江湖武者,大门大派,在官府面前,也要低下一头。
只不过文武之争,自古不变。
“欧兄所言,正和在下之意。”杜若说道。
只是与欧文峰不熟,不知道此人具体品行,不过,若是欧文峰这人能够知行合一,入了官场,倒是一方百姓之福。
欧文峰听了杜若的话,眼睛一亮,说道:“倒是英雄所见略同,果然是缘分,我平日里跟朋友……”
欧文峰话没说完,突然前方传来一阵哄闹,将他的话给打断了。
声势很大,人潮涌动。
杜若和欧文峰都不由自主望了过去。
只不过前方已经混乱,堵住了很多人,只能看到人头攒动,根本看不得太清楚,只能看到人群有几个身着儒衫的年轻人。
欧文峰是个爱热闹的人,拉着杜若就走过去,挤过去挤过来的,居然愣生生让他在拥挤人群中挤了进去。
杜若有些无奈,汉人,不管哪个年代都改不了看热闹的天性。
这年轻人心性啊!
杜若心中感叹着,这是个不好的习惯,他杜三爷岂会这般肤浅!
“欧兄技术高明!”
“小事儿,小事儿,何足挂齿!”
…………
街道中间,三个穿着儒衫的年轻人正被一群大汉给围着。
三个年轻人都是典型的大秦读书人模样,风度翩翩,一身正气,不过,看上去都比较瘦弱,最中间那个年轻人手里拉着一个小女孩儿。
那个小女孩儿身上脏兮兮的,衣衫褴褛,躲在那几个读书人身后,瘦骨嶙峋的身子微微颤抖着,眼神里透露着恐惧,盯着前面那些短衫大汉们。
那些短衫大汉人很多,而且都有一个特点,全都人高马大,手里拿着哨棒之类的武器。
零头那个脸上有一个红色胎记,像一条蜈蚣,看上去格外狰狞凶狠,望着那几个读书人,沉声道:“几位公子,我知道你们慈悲心善,但是,这丫头,是我们苍狼帮买下的,可是有契约文书的,你们这就直接带走,不合规矩吧”
那个蜈蚣脸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了一张契约,说道:“这可是合乎法律的,我们可不是人贩子,这是我们花了钱从她父亲手里买来的,官府都认的!”
牵着小女孩儿的那个年轻人接过文书,顿时脸色有些不好看。
人群中,欧文峰轻声道:“我前两天有听人说过,这金陵城中有好几个帮派,这苍狼帮就是靠着赌坊和牙行称霸一方的,那几位兄台这次恐怕要吃亏,人贩子和牙行不一样牙行是有官府承认的。”
杜若眉头一皱,心中有些不喜,不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不论是哪个时代,他都不喜欢这些人贩子,不过,他知道这种事情根本杜绝不了,他也见过不少,更何况,在这个牙行都被官府承认的地方,这种事情更是屡见不鲜。
就在杜若皱眉时,人群外不远处,有一个戴着面纱的女子,正在注视着他。
面纱女子身旁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穿着一件绿色长裙,指着杜若轻声道:“小姐,是他,上次帮孟青平那个人!”
…………
人群中,那个年轻人仔仔细细的看了看文书,低头正好看到小女孩儿那惊慌失措的眼神,心里一抽,很不好受,说道:“那……那你们也不该如此折磨这么一个小孩子啊,她才这么点!”
“哼,”那个蜈蚣脸一把夺过文书,冷哼道:“这位公子,我们苍狼帮自己的事情,轮不到你来管吧”
“你……”那个年轻人一咬牙,说道:“我看了,你们花了十两银子买的她,我给你们二十两,我买下来总可以吧!”
“不卖!”那蜈蚣脸直接拒绝。
“你什么意思,凭什么不卖给我”那年轻人说道。
那蜈蚣脸冷笑道:“不卖就是不卖,做买卖就是你情我愿的。另外……”
蜈蚣脸脸色阴沉道:“几位是不是该把这臭丫头还给我了,你们刚刚打伤了我们两个弟兄的事儿,看在几位读书人的身份上我们不计较了,可你们若真要觉得我苍狼帮好欺负,那就真得好好考虑了!”
“你……”
那三个年轻人都有些愤怒,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小女孩儿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使劲贴靠在那个年轻人身上,嘴唇哆哆嗦嗦的,祈求道:“哥……哥哥,救救我,他……别让他们带走我……我……我会被打死的!”
那蜈蚣脸狠狠的瞪了一眼那小女孩儿,说道:“几位,这丫头现在就是我手里的一件货物,是生是死我说了算,还是把人给我吧,免得引火烧身!”
一边说着,那蜈蚣脸一把抓住小女孩儿,用力一拉将那个小女孩儿拉了过去,然后很是挑衅的看了那几个年轻人一眼,“啪”的一巴掌抽在那个小女孩儿脸上。
顿时,那小女孩儿脸上就出现五个通红手印,脸也肿得老高,鼻血流了出来,号啕大哭了起来。
“还给老子哭!”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