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摇滚了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亿书堂
虽然繁忙,但刘敬信前所未有的感到充实。现在他的每一天都有进步,期待的未来已经可以看到,应该不是奢望了。
刘敬信在去往排练房的路上给常去的那家录音棚打电话进行了预约,预约时间在本周日的下午,价钱上对方很照顾,优惠价500元一小时,如果顺利的话,用时应该可以控制在三个小时以内,如果不顺利的话就真的很难确定要多久了。
录音棚里的话筒非常灵敏,衣服的布料摩擦声都能录进去,任何不经意的小动作都会导致录音失败,要重头再来。并且,电声乐队的录制难度非常大,如果分轨录制,乐手的情绪很难达到最好,可如果一起录制,各种“意外”情况都可能发生。
刘敬信到现在都还记得他们乐队第一次进录音棚录歌,愣是从前一天中午录到第二天早上才录好,差点没累死……
随着地铁到站,刘敬信从回忆中醒来。
时间过得还真快啊!一眨眼,两年多了!
随着拥挤的人潮,刘敬信走出地铁站,又步行一段距离,到达排练房开始练琴。
虽然现在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但刘敬信非常清楚,实力才是一切的根本。他的这个系统能做的只是锦上添花,如果他太弱,系统就算想扶也扶不起来,甚至他连系统里的那些任务都完成不了。
和有系统之前相比,刘敬信明显感觉现在他的短期目标要更明确了,就像是有一只无形的手在推着他一步步往前走,一步步往光明走。
刘敬信现在琴技已经练到了瓶颈,觉得自己哪方面的技巧似乎都还不错,但又好像不够好。
对于突破瓶颈期这个问题,刘敬信向方志超请教过。
方志超给的建议是:越是卡在瓶颈期,就越需要多找那些吉他大师的曲子来练,用心揣摩人家的音色,研究人家的谱子,感受每一个演奏细节,还要找到自己很难完整演绎的段落反复的练。
刘敬信毕竟不是科班出身,扒谱子的时候多多少少会感到吃力,并且网上可以找到的谱子大多都是阉割版的,很多细节都没有,还要靠自己不断的修正完善。
除了谱子以外,吉他的音色也很难控制。
不同吉他的音色也不同,效果器的参数也是个非常微妙的数据,想要找到和原曲一样的音色难度非常大。
很多人在模仿大师的曲子时,调出来的吉他音色听起来很像,但弹出来却完全没了原曲的韵味儿,除了实力的差距之外,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音色上。
刘敬信很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前方好像有一面看不见的墙,想突破过去真的很难很难,而他能做的,只有不断的磨练自己,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办法。
提升技术这种事,真的是没有任何捷径可走啊!
刘敬信在排练房练了一上午琴,然后出去随便吃了点东西,没等多久便等来了童文暄。
童文暄的进步也缓了下来,左手的和弦切换虽然有提高,但依然无法连贯。
虽然时间剩得越来越少了,但刘敬信也没有好的建议,只能让童文暄沉下心继续练。
童文暄的左手手指都已经磨得起了水泡,练得相当痛苦,但好在她真的很坚强,一直咬牙硬撑着,估计过几天手指起了茧子就不会这么痛苦了。
傍晚时送走童文暄之后,刘敬信赶到咖啡店开始上班。
萧诗谣今天没有出现,这让刘敬信松出了一大口气,他昨天是真的被萧诗谣
第36章 先上台玩玩
众人顺着彭柯南手指的方向望去,看到在角落的一个卡座里,有四个人也正在望着他们这边,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戏谑的笑容。
其中一个留了披肩发的男人回身从沙发上抓起一把贝斯,单手拎着琴颈向刘敬信他们这边晃了晃,挑衅意味十足。
彭柯南恼火道:“那是我输掉的贝斯!”
刘敬信安慰道:“没事,今天咱们就把它赢回来。”
“嗯!”彭柯南重重的点了点头,然后向刘敬信介绍道:“拿着贝斯的那个长头发的叫大毛,是他们的主唱兼节奏吉他手;旁边那个瘦得像骷髅的叫阿威,是他们的主音吉他手;后面那个长得像弥勒佛的胖子叫哼哼,是他们的鼓手;剩下那个叫大壮,是他们的贝斯手。”
“你不知道他们的真名吗怎么都没听过”江励在旁边问道。
彭柯南道:“不知道,也没打听过。反正其他人都这么叫他们,我也跟着这么叫了。”
刘敬信点头道:“行了,过去看看吧。”
众人挤过群魔乱舞的人群,来到了那个卡座处。
大毛扬着眉毛,将刘敬信等人大量了一番,然后一脸坏笑的顶着吵杂的声音对彭柯南大声喊道:“傻大个,这几个哥们儿是你从哪找来的啊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自己输了跑出去找帮手回来的。”
彭柯南被对方一句话说得脸憋通红,竟是没法接话。
确实,就算今天的pk是刘敬信他们赢了,也不能算作是彭柯南的。
刘敬信微微一笑,大声道:“我们就是来交流一下,顺便把他的贝斯带回去。”
这时,台上那只乐队的演出刚好结束,场子虽然余温还在,但已经没有刚刚那么吵了。
大毛将目光落在刘敬信的身上,很不屑的“切”了一声,摇头道:“我今天不跟你们比。”
彭柯南一听这话就急了:“你什么意思啊”
大毛瞥了彭柯南一眼,不紧不慢的道:“没什么意思,你既然找他们当帮手,肯定是有备而来。许你找帮手,就不许我找帮手吗这很没道理啊。今天我不跟你们比,但有人跟你们比。”
彭柯南跟着friday排练不止一次了,他对刘敬信他们的实力非常有信心,他还真不觉得大毛可以找来能赢过刘敬信的人。
刘敬信很是自信的淡淡一笑,问道:“你找的人呢”
大毛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弯腰从桌上抓起一把爆米花,一边往嘴里丢爆米花一边道:“他们还要等一会才过来。反正时间还来得及,要不要我去找酒吧老板说一下,让我们乐队先陪你们玩玩”
彭柯南一听这话就知道大毛打的是什么主意,摆明了是在替那只还没来的乐队试探刘敬信和friday。他恼火道:“你既然喊了帮手,那就等你的人来了再说,谁有空陪你们玩”
大毛轻蔑一笑道:“怕就说怕了呗,没事,不丢人。”
“你……”彭柯南还真是嫩了,差点被激怒要上前动手。而在对方的主场动手,对他们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刘敬信伸手拦下彭柯南,扭头对大毛道:“怎么玩”
大毛向着舞台方向努了努嘴,道:“上台。”
刘敬信点头道:“行!走吧。”
大毛抬手招呼着他们乐队的其他人离开卡座,领着刘敬信等人来到舞台侧边的一个卡座。
这个卡座里面坐着几个很胖的中年男人,桌上、地上满满的都是空酒瓶,每个人手里都夹着烟,使得这边烟雾缭绕的跟着火了一样,呛得人睁不开眼睛。
“呦,大毛!来来来,喝一瓶!”坐在卡座最中央的那个中年胖子笑呵呵的抬手打了个招呼。
大毛道:“尤哥,酒就不喝了,我有朋友过来,我们想上台耍耍。”
尤哥仰着脑袋看了刘敬信等人一眼,友好的点了点头,然后对大毛道:“去吧去吧,跟后台那几个哥们儿打个招呼就行了。”
“好嘞!”
得到尤哥的同意之后,大毛带着众人沿着卡座区前面的一条小道走进
第37章 该我上场表演了
判断一首音乐作品是否抄袭,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都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一首音乐作品中,如果有八个小节的内容与另一首作品相似,或者作品中某一段旋律给人听起来感觉很像另一部作品,就会被判定为抄袭。
但因为有很多音乐类型标签性太强烈,所以也很容易被大众误判为抄袭,所以评判一首音乐作品是否抄袭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普通听众判断模式”,另一种是“专家意见加普通听众判断模式”。
打个比方,比如雷鬼音乐,很多时候普通听众听来相似的两首歌曲,其实只是舞曲的曲风属于同类,实际无论歌曲架构还是实质内容都是完全不同的,根本就不是抄袭。
刘敬信只是觉得破风车乐队这首原创很有system of a down的感觉,暂时找不到与之匹配的作品,所以他才用的是“过度借鉴”这个词。
不过破风车乐队目前只是一支地下乐队,他们的作品都没有正式对外发布,倒是没必要那个严格,听个乐呵就行了。
system of a down这只乐队音乐风格很有辨识度,主唱是精神病式唱腔,现场演出的效果非常炸。
大毛他们偷师system of a down做的这首原创,将现场的气氛推向了,尤其那时缓时紧的歌曲结构,简直要把人的心脏给累瘫痪了。
台下的人们高举着啤酒和中指大声叫嚷着,每个人都在肆意宣泄着内心积压的负面情绪,在其他人看来是疯狂,但他们却都感觉无比畅快。
刘敬信注意到彭柯南的紧张和不安,他抬手安慰式的拍了拍彭柯南的肩膀,凑到彭柯南耳边道:“你要对自己的作品有信心,对我们自己有信心,这样才能有好的表现。”
彭柯南感激的扭头看向刘敬信,紧紧抿着嘴唇用力点了点头,双手攥紧拳头,流淌在血液中的斗志再次燃烧了起来。
这一次彭柯南选择的原创歌曲名叫《新一天》,是他上学期间写的人生中第一首歌。
那时他刚接触摇滚音乐不久,还不会弹贝斯,更没有组建起自己的乐队。
还记得他写这首歌时,是在盛夏的一个清晨,他满身是汗的从睡梦中醒来,去卫生间狠狠的搓了把脸,然后打开冰箱拿了瓶冰镇可乐“咕咚咕咚”的往胃里面灌。
就在这时,他隐约听到隔壁有个女孩子很大声在唱歌。
彭柯南好奇的打开门走到阳台,果然听到隔壁的女孩在很大声的唱艾薇儿的《hot》。
艾薇儿是个比较有意思的巨星,早期她的打扮很有朋克风格,音乐作品也偏向于流行朋克,但她却说自己的作品并不是朋克,并且她还说自己是典型的乖乖女,确实和朋克歌手格格不入。
彭柯南之前没怎么听过这类风格的音乐,他因隔壁女孩的歌声而生出了心动的感觉,并第一次出现想要写歌的冲动。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彭柯南完成了他人生中第一首原创歌曲。
虽然彭柯南和隔壁那个女孩并没有后续故事,但就是在那个清晨之后,他爱上了朋克音乐,开始到处找朋克乐队的歌来听。
green day(绿日乐队),sum 41,paramore(帕拉莫拉乐队)……
那时候网上的音乐资源还不够完善,磁带还没被淘汰,光碟还是主流,凡是能够找到的朋克乐队专辑,彭柯南都会想尽办法弄到手,并终于在一年前组建起了自己的朋克乐队,只可惜他们和大多数的国内朋克乐队一样,最终难逃解散的命运。
乐队解散就已经让彭柯南很难过了,偏偏自己又很不甘心的跑来跟人赌斗,输掉了自己的贝斯不说,还输掉了尊严。
第38章 燃烧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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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力和弦的节奏如机关枪一样,架子鼓配合贝斯就是地毯式轰炸的重炮,键盘音的点缀宛若碰撞在一起的刺刀。
在如此强节奏的狂轰滥炸下,场下的顾客们都纷纷抬起头看向舞台上的刘敬信等人,每个人都跟着不自觉的摇摆起了身体。
彭柯南站在话筒前,他第一次上台没背吉他,之前他还感觉自己身体上好像少了些什么,心里特别的不踏实。可当音乐响起的那一瞬间,他立刻感觉自己的身体里充满了力量,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将那力量释放出来,他感觉每一根血管内的血液都在往头上冲。
他双手抓着立麦,闭上双眼,忽然感觉周围的一切都在飘飞而去,自己好像回到了那个炎热的盛夏,站在阳台上,耳中仿若听到了隔壁那个女孩的歌声。
那是青春,燥热的青春,需要燃烧的青春!
彭柯南睁开双眼,看着台下已经有点躁动的黑压压人群,大声喊道:“jump(跳)!”
话音落时,彭柯南、刘敬信以及江励三人全都高高跃起,他们都跳得很高,好像要用双脚踏碎脚下的舞台!
台下原本对这支陌生乐队没什么兴趣的人们受到感染,也全都从座位上跳了起来,一个个高举着拳头,大声喊出内心爆发出的力量。
舞台另一边的大毛和破风车乐队的其他人脸色都变得有些难看,他们不想承认刘敬信他们的舞台感染力超过自己,可他们的身体却不听话的在跟着节奏摇摆了起来。
侧边卡座里,尤哥叼着烟站了起来,高举起啤酒冲着舞台方向致敬,然后在身旁几个兄弟的欢呼声中将那一瓶啤酒“吨吨吨吨吨”的一饮而尽。
彭柯南从话筒架上摘掉话筒并双手举过头顶,昂首大声唱道:“新一天是什么颜色怎样疯狂才算快乐突然间我有点口渴,因为天这么热!”
热!不是天气热,是整个酒吧里面的气氛在攀升,是每个人左胸腔内燃烧的火焰,是冰镇啤酒都无法降温的燥热!
既然热,那就宣泄吧!嘶吼吧!咆哮吧!疯狂吧!
今夜,是狂欢!
“邻家女孩又在唱歌,天使脸庞心肠火热。突然间我坠入爱河,她唱歌我想和!”
彭柯南脑中浮现出邻家那个女孩的面容,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过得怎么样了,有没有嫁人
不管怎样,你喜欢的朋克音乐已经成为了我的最爱,哪怕乐队已经解散,我的心依然朋克,我一定会不受世事条条框框的束缚,我一定要努力走出一条属于我自己的路!
哪怕我输掉了一切,我也不会倒下,我依然要大声唱出我的坚持,谁都拦不住我!
“金属或朋克,古典或哥特,太多歌没听过,太多事都想做!”
彭柯南高举起话筒,所有的伴奏音戛然而止,现场所有的人都愣住了,谁也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这是一个停顿,是一个结束,也是一个开始。
所有过去的事都随它去吧,因为新一天已经来到了!
短暂的停顿之后,彭柯南再次对着话筒唱道:“新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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