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教父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黑色贝斯
摇滚教父
作者:黑色贝斯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
关于书里出现的歌,随时更新
ps:大部分是歌,少数贝斯solo只要书里写出名字的,在这里都有注明出处,百度可直接找到。
毕业舞会:
《time.of.your.life》:《good.riddance 》——green.day
《hes.a.pirate》:《hes.a.pirate》(纯音乐)——《加勒比海盗》配乐,油管主davie504翻弹版
第16章练习曲
《love.my.bones》:《地獄婚姻届》(纯音乐)—
第1章 南加州的阳光
“嘿,罗杰,你没事吧”
“医生,这里需要医生!”
…………
罗杰感觉自己的身子像是散架了一样,剧烈的疼痛从身体各处传来,几乎要淹没掉罗杰的意识。
呃,不用几乎,在剧烈的疼痛下,罗杰没过多久就晕了过去。
昏迷之前,意识中还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似乎刚才听到的不是普通话”
昏迷之中,罗杰好像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境中的记忆支离破碎,一会是2018年华夏,一个叫做罗杰的中年白领。
一会又变成了1998年的北美,一个叫做罗杰-克里斯蒂安的高中学生。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罗杰发现自己身处于一间病房之中,身上插满了各种奇怪的管子。
对面的墙壁上,挂着一个电视,正在播放着新闻。
罗杰没有心情去关心新闻的内容,那个金发碧眼的美女主持人,以及带有加州方言的口音,明明确确地告诉罗杰,这里并不是他熟悉的华夏。
甚至不是那个熟悉的地球。
“竟然真遇上穿越了。”
罗杰呆滞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自言自语说了一句,说完才发现,自己讲出来的,是流利的英文。
上一世的罗杰虽然也懂一些英语,但那只是上大学的时候,为了应付考试去学的,工作以后几乎就全部还给了老师,别说是说了,就连听都听不懂多少,看个美剧还要盯着字幕才能看懂。
不过,全盘接受了这副身体的记忆之后,语言,对于罗杰来说自然不再是问题。
略做回忆,罗杰就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穿越,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在2018年,哪怕是不怎么看小说的人,对穿越这个元素也不会陌生。
罗杰记得,自己是死于车祸,然后就穿越到了这个高中生的身上。
这具身体原本的主人,是一名洛杉矶的高中学生,同时也和罗杰一样,是一名狂热的摇滚爱好者。
根据记忆中残留的画面,好像是嗑药过量,失足从楼梯上摔了下去,然后就被罗杰占据了身体。
一个没有亲人,朋友也没几个的孤僻症患者,倒是能够省去不少麻烦,至少不用担心因为习惯不同而穿帮。
罗杰只是大概扫过身体原主人的身份,就不再关心,转而去研究这个世界和地球的区别。
在这个世界上,二十世纪之前的历史,与罗杰原本熟悉的地球一模一样,但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期,却走向了另一个奇怪的方向。
简而言之,这是一个与前世地球大体环境差不多,细节却又完全不同的平行世界。
不知道是由于历史的惯性,还是其它未知的原因,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倒是和原本的地球大体一致。
至少,在1998年,与原本的地球没有什么明显的不同,依旧是个人电脑大规模普及,互联网开始兴盛的时代。
不同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微软、苹果、雅虎等公司,被其它的公司所代替。
只有少数成立百年以上的老牌公司,依旧在某些领域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九十年代的世界乐坛,最出色的巨星也不再是麦当娜-西柯尼和迈克尔-杰克逊,而是两个罗杰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名字。
“”
罗杰在搜索记忆的时候,突然发现好像有什么不对。
自己的脑子里,竟然多出了大量原来地球上的歌曲
不单单只是听歌的记忆,还包括了完整的曲谱等等,甚至精确到每一种乐器的单独曲谱。
这个发现让罗杰吓出一身冷汗,研究了半天,才理清了一点头绪:“好像都是车上u盘里的歌”
罗杰是个狂热的摇滚歌迷,无论是流行,金属,朋克还是另类,任何风格的摇滚,罗杰都非常喜欢。
在罗杰车上的u盘里,就装满了各式风格的摇滚歌曲,从五六十年代的巨星猫王,到两千年后盛极一时的林肯公园等等,足足上千首歌,几乎涵盖了整个摇滚音乐的历史。
当然,由于某些不可描述的原因,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欧美的摇滚乐队或者歌手。
非摇滚类的歌曲虽然也有,但是所占比例却很低,不到十分之一。
“所以说这就是我的穿越福利了”
罗杰心思复杂,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穿越,谁都幻想过,但当穿越真正降临的时候,一时之间却很难接受。
…………
两天之后,罗杰在结束了一系列检查之后,在保险公司员工的陪同下,办理好了出院手续。
好消息是,住院和治疗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全额支付,不需要罗杰花一分钱。
但同时还有一个坏消息,因为罗杰本月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从下个月起,联邦政府将不再继续为罗杰的生活费用、学费、医疗保险等各项开支买单。
罗杰并没有考上大学,下个月就是十二年级,也就是高中毕业的日子,学费倒是不用担心。
但各项生活开支、保险、纳税等等,都需要罗杰自己买单,这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孤儿来说,成年,被联邦政府中断救助福利,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别的不说,单是医疗保险这一项,每个月就要缴纳数百美元。
这当然不是强制性的费用,但在医疗费用昂贵的北美,如果没有医疗保险,哪怕只是感冒这样的小病,也足以让中产阶级的家庭破产。
“算了,晚点再想吧。”
罗杰开着不到一千美元买来的二手雪佛兰,在熟悉却又陌生的街道上拐来拐去,开进市中心。
和这个国家大多数城市一样,市中心不是繁华的代名词,而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到处充斥着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毒.品、廉价妓.女以及黑帮。
唯一的好处,是房租足够便宜。
将车停在第五街的一条小巷子中,罗杰凭借着记忆,找到了自己的公寓。
原本按照北美的法律,罗杰这样的孤儿,应该是由符合条件的家庭领养,再不济也应该住在福利院中。
不过在这个钱本位的国度,美元和律师的能量是非常惊人的,在三年前父母因为意外去世之后,罗杰用继承来的遗产,还有保险公司赔付的巨额保费,花了一大笔钱,请了一位大律师,得到了独立生活的权利。
至于后果,显而易见,一个没有自制力的中学生,继承了大笔财产之后,又没有任何监护人或者福利机构的监管,会发生什么
嗑药、赌博、包养小模特、飙车……
在短短三年之内,罗杰就败光了父母留下的所有的财产,从一开始的
第2章 贝斯
正在发愁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刺耳的铃声。
罗杰皱了皱眉眉头,拿过正在充电的手机,屏幕上显示出来电的号码,备注的名字是吉姆。
吉姆的全名叫做吉姆.怀特,是罗杰的高中同学,虽然同班,但关系并不算好,甚至可以说是仇人。
罗杰和吉姆两人在刚刚进入高中的时候,还算是不错的朋友,但因为共同的爱好,摇滚音乐,因见解不同而产生了巨大的分歧,最终反目成仇。
简单而言,底层贫民出身的罗杰,深受嬉皮士文化的影响,认为摇滚需要强烈到极致的个人风格,比如朋克摇滚、另类金属等等。
而家境相对较好的吉姆,则偏爱传唱度极高的流行摇滚,认为风格摇滚都是下等人听的垃圾。
吉姆在争辩时,下意识地说出的最后一句话,成为两人反目成仇的导火索。
一个很常见,也很典型的,三观不同导致的巨大矛盾。
犹豫了一下,罗杰仍然接通了电话:“hello”
“罗杰听说你嗑药磕嗨了差点挂掉哈哈哈哈!我早就说过你这个白痴迟早会把自己玩死!”
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充满嘲讽的声音,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极尽讽刺,嘲笑着罗杰。
罗杰是灵魂是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当然不会因为一个陌生人的嘲讽而感到生气,但不爽却是一定的。
耐着性子听了片刻,见对方始终没有说出任何有营养的话来,罗杰忍不住打断了电话另一头,一直喋喋不休的家伙:“吉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要挂电话了。”
“等一下!”
吉姆终于不再废话,像是怕罗杰挂掉电话,语速飞快地问道:“下周的毕业舞会,你不会不参加吧别忘了我们打的赌,弃权也要算你输的。”
毕业典礼
罗杰回忆了片刻,终于想起来这么一回事。
和太平洋对岸的那个国家不同,在北美,派对文化从高中起就贯穿着人们的生活,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都非常热衷于各种各样的派对。
哪怕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也有福利机构举办的小规模派对可以参加。
而在整个高中生涯之中,没有什么派对比毕业舞会更加重要的了。
通常而言,毕业舞会会在正式的毕业典礼之前举行,是高中生毕业之前的最后一次狂欢。
罗杰的高中学分早就修够了,不需要再去上学,但毕业舞会和之后的毕业典礼,却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的。
这具身体之前的主人,是在某一次言语冲突之后,头脑发热,与电话另一头的吉姆打赌,在毕业舞会上各自表演一个节目,看谁更受欢迎。
赌注也很简单,罗杰唯一能够拿出来的赌注,是陪伴了自己整整一年的贝斯,吉姆的赌注则是一把价值五百美元的电吉他。
“毕业舞会我会参加。”
罗杰说完就不再理会吉姆,直接挂掉了电话。
就当是为这具身体的前主人做的事吧,反正也就这么一次。
罗杰心里想着,站起身,走到床边,拿起贝斯仔细打量。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初学者级贝斯,标准的四弦,通体黑色,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
在贝斯的正面,有一个拳头大小的鲜红色商标,一个滴血一般的x字。
这不是前世出现过的品牌,根据记忆中的资料,xeno公司是一个在北美还算有名的乐器公司,专攻廉价的低端市场,包括吉他、贝斯、鼓、键盘等各种乐器都有生产。
在罗杰这样的穷人眼里,是性价比相当高的品牌。
原本罗杰是有一把标价足足十万美元,带有某位摇滚巨星亲笔签名的顶级贝斯。
不过在破产之后,早就被卖掉,换成现在罗杰手上这把便宜货。
很多伪摇滚迷,或者路人往往分不清吉他和贝斯的区别,但在任何一个对这两种乐器稍有了解的人眼里,吉他和贝斯都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乐器。
用路人能够理解的语言来说,吉他和贝斯的主要区别,在于音频和音域的广度,以及弹奏技巧的区别。
贝斯的音频更低,通常而言,在一支风格一致的乐队中,贝斯都会比吉他低八度。
至于所谓的四弦贝斯六弦吉他之类的说法,只能代表最为常见的情况,并不准确。
在大多数情况下,因为音频较低,以及大多数曲子中,贝斯并非全程演奏等等原因,一支乐队的贝斯手通常存在感很低,但却不可或缺。
若是将一支乐队比作一个人,主唱是灵魂,鼓是心脏,吉他是五官,贝斯则是看起来不显眼,但却至关重要的四肢。
如果只需要一个及格线以上的贝斯手,那并不困难,随便换掉也对乐队没有多大影响。
但任何一支伟大的乐队,贝斯手都是除了主唱和鼓手之外,最为重要的核心角色。
甚至不乏因为贝斯手离队,找不到合格的代替者而快速下滑的情况发生,比如大名鼎鼎的老鹰乐队、枪炮与玫瑰、ac/dc等等。
前世的罗杰最喜欢的乐器就是贝斯,也曾经尝试过往摇滚音乐的圈子去发展,最终由于天赋,以及最现实的经济问题,不得不放弃了。
拿起贝斯,试着弹奏了一小段。
或许是没有调音的缘故,音色有些晦涩,却并不妨碍罗杰感到惊喜。
这具身体前任的主人,在贝斯上的天赋,比前世的罗杰要强出太多了,哪怕只是靠着身体上的本能,在弹奏的时候就能够游刃有余。
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
在记忆中,罗杰-克里斯蒂安每天要花上五个小时以上的时间来练习,单是枯燥乏味的基础弹奏动作,这个少年就练了整整一年的时间,随后才开始尝试基础的曲谱,再拓展到复杂的slap等技巧。
第3章 毕业舞会
第三天一早,罗杰背起吉他和贝斯,开着破旧的二手雪佛兰,前往学校。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