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很好当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青瑹
夫妻俩一人唱白脸一人唱红脸,配合默契,把两颗快要野的飞出去的心又给扳正了回来。
经过这一事,两人间的默契又多了许多。
于是,三宝和小宝就感觉爸爸妈妈好像关系更好了。妈妈都经常对着爸爸笑了,就算有时候还是会对爸爸不客气的大喊大叫,可是总感觉不一样了。
最让他们感觉到不一样的,还是爸爸妈妈关系好了,就会经常联合起来对付他们,每天都要写字的生活,真是太痛苦了!
而营区里的人则是很快就都知道了江若男和陆振军的感情很好的事了。
两个人,本来就算的上是“老夫少妻”的配置,比较引人注目,加上这段时间开始经常一起出去散步,有时候牵着手或者挽着手,更多时候也没什么亲密动作,但仅仅是走在一起,那种轻松交谈满面笑意的模样,就已经透露出了满满的幸福。
现在谁不说陆队长跟他爱人感情好啊
当面不说,心底也是会比较有判断的。
而江若男呢,陷入爱情中的女人,只是跟陆振军做着恋人交往的正常操作而已,别人的目光,她哪里还能注意
她整个人都已经沉浸在了恋爱的甜蜜中。
加上李淑英寄信来说再过三个月就要回来的事,她就更高兴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 重新定位
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本来是平淡无奇的生活也好像变得特别快,五月、六月、七月,全都一晃而过,孩子们放了暑假,家里又热闹起来。
因为陆志芳放假就要回营区,虽然不指定在哪一天,但一个月总会休一次假。每次陆志芳一来,江若男就要去陆振军的主卧,这样久了,加上两个人的关系已然非常亲密,虽还没有到真的裸裎相对水乳交融那一步,但两个人住一间房倒是很习惯了。
现在江若男也就只是二妹在家的时候会去跟二妹一起睡,毕竟小姑娘经常在学校,回家就肯定希望能多多亲近妈妈,母女俩还能时不时说点小心事,对别人的事情江若男都能倾听,对自家小棉袄,江若男就更是耐心极了。母女俩的感情那是谁都不能比的。
现在娃娃们放了暑假,二妹倒也没那么黏着江若男了,还会把江若男推去跟爸爸一起住,然后暗地里十分期待有小小弟弟和小小妹妹。
江若男哪里看不穿小姑娘的小心思小把戏,她也就是好笑,然后觉得有个小棉袄真是窝心。
她现在也忙得很,要辅导几个孩子学习,首先自己就要跟他们一起学习,毕竟教材有差别不说,便是在后世学校里学的那些基础知识,早就在社会生活中忘得不知凡几了。就说后世多少大学生,还做不出一道小学的数学拓展题呢
不过,在这种忙碌又充实的日常生活中,她也在思考和寻找自己的定位,思索自己到底要做个什么工作。
从一开始,她把自己定位为保姆,认为自己只要照顾好家里照顾好几个孩子,在陆家当保姆度过这十年就行了。
可现在已经不一样了,她跟陆振军的关系进了一步,如果说原来是雇佣关系,那么现在就是伴侣,至少在他们恋爱期间,就是伴侣,那么,对这个家,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一样的。
她不能再心安理得地接受陆振军的一切馈赠和付出,虽然说男主外女主内,当全职太太全职妈妈也是对家庭的负责,可江若男骨子里还是觉得女人是要有自己的事业的,不仅是为了经济独立,更是当一个女人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追求的时候,才更不会轻易迷失自我。
当然,也不是说全职妈妈全职太太就不好,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追求不同,只要能从中感觉到愉悦就好。
而江若男显然是不甘于仅仅做全职妈妈家庭妇女的。
可现在这个年代,能做什么呢
前世,为了上学,勤工俭学,她打过很多零工,洗过盘子,发过传单,当过服务员,也搞过超市促销……可这些,在这个年代,基本上都没有,毕竟没有市场经济,一切工作都是分配,都是铁饭碗,她就是想打工,也没地方。
至于她后来用于谋生的计算机技术,在现在更是天方夜谭。炒股呢也不行。
而且,就算行,她也不可能直接拿出来用。
毕竟,这个身份的她,可是一个中规中矩的中文系大学生啊!
没错,原身在大学里读的正是中文系,江若男从江三妹的回信中得知这一切,只可惜,就算知道是中文系,她那时灵时不灵的原身记忆,也仍然没翻出个什么水花来——没有丝毫印象。
而她自己呢,说实话,江若男前世差点就报了中文系,大概是青春期的时候还总有点中二,为赋新词强说愁,更何况她是真的贫穷自卑又敏感,那时候是真喜欢伤春悲秋,写诗作文信手拈来。
当然,后来被生活所迫,哪里还有时间去伤感,每天忙着挣钱,大学更是为了赚钱,选了工商管理——这真是一个奇怪的认知,似乎在普罗大众眼里,学管理学经济以后就能搞好经济挣大钱。
所以哪怕那时候语文老师都说她读中文有前途,她还是义无反顾跳进了工商管理的巨坑。嗯,后来,自然是划水混到文凭,后来的求生本事还是额外去修学的。(角色观点,并非否认工商管理专业,只能说每个人合适不合适。)唉,说起来都是泪!
不过现在想来,十一二岁时写的自以为很美的文字,大多时候都是虚无一物无病呻吟,中二又幼稚。后来为了应试写的作文,也没什么特色和感情,要么附庸风雅要么违心附和主题。
倒没想到,原身却是个正儿八经学中文出来的,嗯,才女
毕竟江三妹还提议她搞文学创作,鼓励她向一代名女张爱玲学习。
真的,看到那一句的时候,江若男差点喷了出来,还向张爱玲学习,人家都说了出名要趁早,那是照亮了四十年代文学界的绝世才女,就她这样的,还跟人学习……不暴露她的文学素养就是没有素养就算好的了。
不过,显然原身是很喜欢张爱玲的,而且还跟妹子提过,甚至原身也进行过一定的文学创作——只可惜,她怎么搜寻,依然还是没有丝毫记忆。
反倒是让她想起了肖长伟提过的洛久安,也就是原身的对象。想来原身要是没有点真才华,只凭一张好看点的脸,也不可能把杜娇娇那样大小姐都喜欢的男人吸引吧
江若男也就是这么一想,脑海里就瞬间浮现出那可怕的一幕,鲜血淋漓……她浑身一颤,果断不再想原身那些记忆。
不过,不管原身如何有才,也只能可惜了,斯人已逝,所以这文学技能点还真没给她点亮,她没办法搞什么高大上的文学创作了,毕竟她也怕自己万一真写了,写着写着就成了什么穿越古代当王爷或者打怪升级当女王,那时候可就真的要贻笑大方了。
所以,文学创作这一条路,至少目前看来,也是绝对走不通的。原身的技能,她没办法依靠。
但也许也可以尝试一下,慢慢来,所谓提升文学素养,也是为了向原身靠拢,不至于太崩人设让人起疑。
而学中文,又不搞文学创作,在这年代,似乎最好的出路就是当老师。
可一来,营区没学校也没这个职位给她,二来,江若男觉得就算真有职位和机会,她也是干不下去的,否则,不是学生被她骂死,就是自己被逼的头秃。
要不是因为这点自知之明,前世她报大学早就听长辈的读师范了。
唉,寻思一圈下来,怎么都是愁人!
看那些小说里女主穿越,不是开公司当大老板,就是当老师当军人当医生……反正总能挣出个荣耀和大女主的事业来,她呢穿越一回,带着前世的记忆和一世的经验,竟然也只能当个全职妈妈家庭妇女
第三百一十二章 冰糖莲子
思虑一通下来,真是……想想都好绝望!
果然,普通人就算重生,也还是一个普通人啊!
江若男甚至想无语问苍天,既然都让她穿了,为啥不给她一个金手指,那样就算她还是啥事业都干不出来,也好歹有个心理安慰啊!
她就是妥妥的一条咸鱼!就算穿越重活一回,也难以翻身啊!
“妈妈,妈妈!”三宝看着妈妈看书看着看着又在走神,干脆推了推她,“妈妈,你看这个写对了没有”
“啊”江若男愣了一下,才回过神,“额,我看看……”
她给三宝辅导几句,一旁的大宝放下笔抬头看着她又出神了,就把手伸过来挥了挥“妈妈,你是不是累了”
他们这可是四个人呢,有问题都要找妈妈,妈妈肯定好累的!
闻言二妹也抬起头,皱着眉头“妈妈,你去歇歇吧,我们自己写。”又看了一眼三宝和小宝,“我会看着三弟和四弟的!”
“啊”小宝才刚开始学拿笔呢,根本都不会握笔,就那么一手抓的紧紧的,几乎是扑在桌子上写着胡乱的笔画。这会儿听到二姐叫自己,抬头,两眼懵逼,“怎么了二姐妈妈”
小脸蛋看看二妹,又看看江若男,脑袋转来转去的,模样呆萌,江若男直接伸手轻轻揉了揉他的发顶“没事儿,好好写字。”
“哦。”小宝又低下头,在大宝二妹已经用废的旧本子上继续写写画画,嗯,或者说是乱写乱画。
其实用这种旧本子给他练笔挺好的,不仅节约方便,而且最重要的是上面留有笔迹,他自己就会下意识去模仿。
江若男看着这小孩儿可比当初三宝刚开始用笔的时候乖巧多了,虽说都是用蛮力,因为还不能精准的掌控力道,但是小宝不像三宝那样有时候会写的发气然后使劲儿戳笔,所以虽然依旧有报废率,但相对而言报废率还是比较低的。
三宝在一旁看着,眼珠子却是一转“妈妈,你看我们读书写字都看烦了,要不然我们去山上玩儿吧”
“嗯”江若男本来心底里又继续在想之前的事情,毕竟总不能才刚开始打算,就觉得没有出路,然后就直接放弃了吧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慢慢想,总能想出来的……然后就听到三宝的话,她皱眉,“你说什么”
“妈妈你别管他,爸爸说了让他好好学习的!”大宝抢在三宝之前开口,狠狠瞪了一眼三宝,“你自己说你现在的字,写的还不如之前,一点长进都没有,都说了学习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三宝瘪瘪嘴,想插话一直插不上。
江若男看的越发好笑,这就活脱脱的小老师教育熊孩子啊,大宝去上了学,越发会教育人了,不仅一套一套的,还能说出名言大道理来了。
而且,大宝说完了,还有二妹呢“就是,三弟,你要听话一点,爸爸妈妈让你学习,都是为了你好。你看大丫姐姐和石头哥哥,他们想读书都没有机会……”
二妹是苦情派,把陆振军那一套给学来了。
三宝被大哥二姐训了一顿,撅起小嘴巴闷闷不乐的,最后还是忍不住挣扎地看向江若男“每天都写好多字,我都好久没出去玩了。而且你看我的手,都有印子了,手好酸……”
可怜巴巴卖了一波惨,不等大宝和二妹再度说教,他立刻又两眼期待和崇敬“妈妈,我好想跟你一起上山刨地瓜哦,我不出去跟别人玩儿,就跟妈妈一起去好不好嘛我最喜欢妈妈了!”
几种不同的表情变换完全无缝衔接,说真的,江若男都佩服他,这就是活脱脱一个小戏精呀!
一边感叹这个,江若男也挑了挑眉“刨地瓜”
“对啊对啊!”三宝看妈妈这模样明显有戏,马上就打蛇随棍上,放下笔就倚到江若男怀里,“妈妈地瓜可好吃了,而且他们都去刨过了,我还没去过呢,我就想跟妈妈一起去!”
同时还不忘诱惑大宝几个“大哥、二姐,你们就不想吃地瓜儿吗”
“还有小宝,我跟你说,地瓜儿可香了,又香又甜,刨地瓜儿又好玩儿……”
“真的”小宝被说动了,他这个年纪,正是对一切都充满着好奇的时候,听到好吃好玩儿的都很好奇,立刻就放下了笔,“妈妈,我也想去!”
江若男看看大宝和二妹,俩小孩儿都沉默着,显然也是心动的。
别说他们,江若男自己都心动啊!
六月六,地瓜熟。
这个地瓜,不是那种农民种的地瓜,而是s省的一种野果,也叫野地瓜、地枇杷,一般只有半个手指头大小,是长在地里的,要去把地瓜藤刨开从根下去找,所以才叫刨地瓜。
这也是江若男前世的童年记忆,等到长大了,不知道是农村打药打多了还是怎么回事,很多小时候都能看见的野果,像刺泡儿、刺梨、地瓜等等,几乎都找不到了。
这时候听三宝这么一说,嘴巴里也已经不由自主分泌口水。
“走吧。”
一行人干脆就上山去了,地瓜藤非常有辨识度,不存在不好找的,但是这年头没什么正经水果,谁家小孩儿不盯着这些野果因此基本上都是被人刨过的了,要刨到更多地瓜儿,就得更加细心,找更多地瓜藤,而最终能收获多少,还是要看一点运气。
他们一行人上山,收获倒也不少,香甜的地瓜,这种自己动手就会有收获的感觉,虽然累却让人上瘾,一行人愣是顶着大太阳撑到了十点过才回来,带回了一大包野地瓜。
江若男把这些地瓜洗的干干净净,让几个小孩儿慢慢吃着,看他们红彤彤的小脸,就忍不住笑。
上山去跑一趟的感觉还真不赖啊!或许,她骨子里就是一个农民的女儿,对于这种别人觉得脏累的事情,或者只能图个新鲜的事情,她却永远都乐此不疲。
这跑一趟,倒让她心中之前的郁闷消散了一点。不管怎么说,慢慢来吧,急也不可能马上就搞出个什么事业来。
看天气越来越热,进入伏天,很容易中暑,冷静下来想到之前在山上顶着大太阳弄了那么久,江若男就又有些担心。
想了一会儿,就动手做消暑解渴的小食。
陆振军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桌上摆着的一小碗冰糖莲子。
汤色清澈,莲子圆滚洁白,红色的枸杞又透出一抹亮色,端到手里,就闻到莲子的清香,再看白色的莲子漂浮在清透的汤水上,如同颗颗珍珠浮在水中,仅仅是看一眼就让人心旷神怡。
陆振军喝了两口,冰糖的甜、莲子的清香,化成一股清爽的凉意从喉咙滑落到胃里。
“好喝!”陆振军几口喝掉汤,把莲子也用勺子瓦来吃了,只觉满口粉糯清香,更是把汤碗喝的干干净净。
“对对对,就是好喝!”几个小孩儿也点头,“妈妈做的哦!”
陆振军喝了一碗下肚,仿佛进门之前的热气都消散了不少,他笑“我还不知道,你们妈妈这手艺,就是这个!”
他竖起了大拇指,“别人谁也做不出来!”
大宝和二妹笑嘻嘻“就是就是。不过爸爸,我们今天跟妈妈学了哦!以后我们会做给你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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