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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做权臣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红尘贼子

    “是哪个”

    “吴家大哥,是我哩。”是陈寡妇的声音。

    吴大伟家和陈寡妇虽是近邻,却少有往来,如今天色已晚,陈寡妇怎么登门了

    已经脱鞋上炕的吴大伟很不愿意起来,而且不大愿意在这样的时刻和陈寡妇见面。

    毕竟对方是个寡妇,夜深人静的时候相见,若是被邻居们看到了,少不得会传出风言风语,于是就隔着门喊了一句:“陈家大妹子,你有什么事情吗”

    “有点事儿。”

    “要不是什么紧要的事情,就明天再说吧,我已经睡下了。”

    “吴家大哥,我真的有点事,你能不能开门一下。”

    吴大伟很不情愿的从炕上爬起来点亮油灯打开了房门,陈寡妇用力的跺着脚,把一个黑柳篮子塞到吴大伟手中。

    篮子里有十几个鸭蛋,对于陈寡妇这样的苦人家来说,鸭蛋绝对可以算得上是奢侈品了,是万万舍不得吃的,而是积攒起来拿到集市上卖到,换点油盐钱。

    平日里,陈寡妇把鸭蛋视若珍宝,前些日子邻居的小孩偷了她一枚鸭蛋,她就骂了好几天的大街。

    今日这是怎么了,竟然如此豪爽的送给吴大伟十几个鸭蛋。

    吴大伟有些摸不着头脑,问道:“这鸭蛋,是啥意思”

    “没啥意思,咱们两家就隔着一堵墙,这么多年来,吴家大哥对我多有照顾,我也不是不懂事的人,早就想着报答一下了。只是家里的光景恓惶的很,拿不出啥像样的东西。好不容易才攒下这么些鸭蛋,送给吴家大哥补补身子。”

    说了一番客套话之后,陈寡妇终于开始说起正题了:“我家大娃儿的事儿,还望吴家大哥通融通融。”

    吴大伟恍然大悟,怪不得陈寡妇要在这个时候送鸭蛋呢,原来是为了他家孩子的事情。

    今天白日里,陈寡妇曾经替她的儿子报名,想让儿子参加民团,但吴大伟却毫不客气的拒绝了。

    之所以不让陈寡妇的儿子成为张启阳的民兵,原因非常简单:陈寡妇的儿子是年龄太小,才刚刚十二岁。十二岁的孩子,而且长的非常瘦小,怎么好成为民兵所以,陈寡妇就装了十几个鸭蛋,来给吴大伟送礼来了,希望吴大伟可以看在乡里乡亲的面子上高抬贵手,让她的儿子加入到民团当中。

    “我家的光景不消多说,吴家大哥是看在眼里的。”陈寡妇用一种诉苦的语气说道:“我那个死鬼男人去世的早,家里四个娃娃全凭我一个妇道人家拉扯长大,这日子过的实在艰难,好在小公爷开了民团,也是个不错的路子。若是我家的大娃儿能报个名,不仅省下了家里的口粮,还能赚些谷子盐巴回来,我家的日子也就不那么紧巴巴了。”

    陈寡妇的想法具有很强的代表性,绝大多数民兵都有这样的心思:大家做小公爷的民兵,根本就没有保卫家园之类的想法,纯粹就是为了混一碗饭吃而已。

    每个月两斗四升谷子,还有十二两盐,这绝对是一个充满诱惑的薪酬。

    报名的人还会得到九尺黑布和一些棉花,等于是把穿衣的问题也解决了。

    当初决定给每个民兵九尺黑布的时候,张启阳是打算让民兵们穿上颜色一致的“军装”,毕竟九尺黑布足够做一件非常肥大的遮腰大袄了,但他却严重低估了劳动人民的“智慧”。

    那些人把黑布拿回家之后,根本就没有做成肥大的遮腰大袄,而是做成了短小的转腰小袄。如此一来,就可以省下几乎一半的布料,然后再用省下来的布




第二十六章:亲戚又来了
    吴大伟虽然穷苦,却很在乎自己的脸面,要是陈寡妇喊了出去,自己后半辈子的名声就彻底完蛋了。

    他相信陈寡妇绝对不是空言恫吓,因为这女人彪悍的很,撒泼打滚骂大街不过是家常便饭,她说得出就做得到。

    “别,别,千万别喊,我想想办法还不行吗”吴大伟很无奈的说道:“明天,明天我一定让你家儿子的名字出现民团的花名册上,这样总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陈寡妇马上换了一副千恩万谢的面容,笑呵呵的对吴大伟说道:“多谢吴家大哥了,等我家里的鸭子下了蛋,再给吴大哥送些过来。时候也不早了,那我就先回了呀。吴大哥留步,留步,不要送了。”

    今儿起了个大早,张启阳早早的起来绕着国公府慢跑。

    才刚刚跑完两圈儿,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呼喊之声:“小公爷—小公爷!”回头一眼,竟然是昨日的那江湖骗子——刘乾龙。

    由于小冰河期的关系,入秋的北京城,格外冷。这个刘乾龙显然是在野地里溜溜的冻了整整一个夜晚,满头满脸的白色霜花就是最好的证明。

    已冻的脸色青紫的刘乾龙拖着长长的鼻涕,踢踏着脚上的烂鞋跑了过来,尽管已经冷的哆哆嗦嗦,还是做出一副很热情的样子凑到了张启阳面前,还没有开口说话就先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吐沫星子飞到了张启阳的脸上,却依旧做出一副礼数周全的样子很客气的说道:“小公爷安好。”

    张启阳抹了一把脸,说道:“你这江湖骗子怎么还敢跑到国公府前来真的不怕我把你绑了送到官府吗”

    用袖口抹了抹流出来的鼻涕,这个江湖骗子嘿嘿的干笑着:“绑了我送去官府我相信小公爷不会这么干。仔细想了想,昨天确实不应该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小公爷说那些话,实在应该找个私密的场合再说,毕竟小公爷是朝廷命官,表面上还是要掩饰一下的嘛。现在左右无人,正可以畅所欲言。”

    “你畅所欲言个屁,我可没有那个闲工夫听你胡说八道。”

    用力的擤了擤鼻涕,冻的瑟瑟发抖的刘乾龙往前凑了凑:“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小公爷想要做什么我是很清楚的。我早就听说了十八孩儿掌神兵,泥潭之中出大鲸的谶言,也听说了狐狸叫、鱼腹藏书的传言。这些个勾当虽然低级,糊弄糊弄愚昧的乡民应该还是可以的,只是小公爷做的不够彻底,若是更进一步就好了。我琢磨着,李老爷应该再弄个独眼石人什么的,最好上面再写上‘莫道石人一只眼,挑起大旗天下反’之类的字样。”

    “你在胡说些甚么我怎么听不懂”

    “此间只有你我二人,就不必装傻充愣了吧”刘乾龙嘿嘿的奸笑着:“这等愚弄乡民操控人心的手段,真以为我看不出来我就实说了吧,就是因为听到了这些个传言,我才专们跑过来投靠你的。”

    “你这江湖骗子,满口胡言乱语,那狐仙说出的谶言和鱼腹之内出现的文字,和我有什么相干你该不会以为那我是弄出的鬼把戏吧”

    “不是你难道还会是别人吗”这个江湖老骗子笑嘻嘻的看着张启阳:“自从听到这些谶言之后,我老刘就晓得你小公爷是同道中人,所以才赶过来,为的就是和小公爷共商大计!”

    “同道中人我和你”张启阳很不屑的说道:“我有家有业的,怎会和你这样的江湖骗子是同道中人还说什么共商大计,我和你没什么好说的。”

    “我老刘知道小公爷这么说是因为生性谨慎,毕竟时机未到,不好暴露自己的壮志雄心,我理解,我理解的很。”

    “你理解个屁。”被张启阳骂了几句之后,刘乾龙却一点都不恼火,反而笑的愈发得意:“我老刘没有别的本事



第二十七章:彩头
    入冬之时,民团的规模已经达到了四百余人的规模,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小吴庄的乡民,只有很少一些来自附近的其他村庄。

    这些人穿着黑色的“军服”,每日里拿着扎枪列队操演,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但张启阳却非常清醒的知道一个事实:这些民兵的战斗力基本为零。

    这些乡民之所以加入到民团当中,成为一名“光荣”的民练,绝不是因为他们心怀保家卫国之心,而是为了贪图那点谷子和盐巴。

    现如今的小吴庄民团规模不小,但却没有进行过系统化的训练,除了能够列出一个还算能看的队列之外,简直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如果强要说这些所谓的民兵和一般的乡民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们已经拥有了最基本的组织度。

    按照张启阳的编派,每五个民兵为一伍,五个伍为一旗,五个小队为一队,五五进制就是小吴庄民团的基本架构。

    现在的小吴庄民团总共有四个队,但每个队之间却相差极大。

    因为是自由组队,人们总是本能的靠近关系最亲密的人,于是乎就出现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那些数量众多的父子兵、兄弟兵会很自然的组成一个最基本的战斗单位—伍,各个伍之间又会根据血缘关系的远近组成一个旗。

    彼此之间都是非常亲密的血缘关系,有些甚至根本就是同一个宗族之内的子弟,这种状况在正式的军队当中根本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话士兵们会各自抱团形成一个又一个小团体,其实这是非常不利于管理的。

    按照一般的规则,旗长、队长这样的基层军官就是应该是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健者,但小吴庄的民团却不是那么回事儿。

    几乎所有的旗长、队长都是年纪非常大的老者,最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那位年近花甲而且瘸了一条腿的六叔竟然成了第三大队的队长。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状况,就是因为张启阳从来都没有指定过任何一个军官,而是让民兵们自由推举。

    如此一来,那些德高望重辈分很高的老者或者是宗族的族长,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民团的军官了。

    须发花白的老者成为军事长官,领导着一大群年轻的丁壮汉子,依靠的根本就不是令行禁止的军规,而是个人的威望,这绝对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甚至是一种隐患,但张启阳却一点都不在意,甚至没有做出丝毫改变的意思,而是听之任之。

    来自小吴庄的乡民们根据各自关系的远近组成了三个队,基本都是齐装满员的大队,其中充斥着父子、兄弟、叔侄、宗族、乡邻等等这样那样的私人关系。

    只有一个大队是个例外。

    民团的“丁字”大队规模最小,只有五十多个人,人员数量不及其他大队的一半,之所以会出现这种非常不均衡的现象,就是因为这个大队不是来自小吴庄,而是来自临近的村子。

    张启阳出钱出粮招募民练,本着“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去挣几升谷子”的想法,临近村落的一些人也加入到民团当中。

    这些人理所当然的被小吴庄本村的乡民视为“外来者”,多多少少存在一些“排外心理”,也没有人愿意让自己的队伍中出现陌生面孔,所以他们就只能自己组成了一个残缺不全的队伍了。

    “咱们小吴庄民团已经成立整整一个月了,我很想知道大家训练的到底怎么样了。”面对着一大群穿着黑袄捏着扎枪的民兵,作为最高长官的张启阳面带微笑的说道:“当兵吃粮天经地义,这个月的谷子和盐已经发到了各位的手中。吃粮当兵也是不变的道理,既然诸位吃了我的粮拿了我的谷子,总要有个当兵的样子。我准备让安排一场演习。”

    “小公爷……哦,不,张大人,啥叫演习。”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头问道。

    张启阳笑道:“演习就是比赛,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小吴庄民团当中,绝大多数都是一个大字都不认识的庄稼汉,能写出自己名字的就可以算是文化人了。

    这些人还不明白“演习”二字的含义,所以张启阳就笼统含糊的说成是比赛,这样就通俗易懂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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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比赛
    两日过后,比赛正式开始。

    因为张启阳悬出来的彩头实在太过于诱人,不仅把整个小吴庄的人全都吸引了过来,连临近村庄的人也纷纷赶来,热闹的好像过起庙会一般,真可谓是万众瞩目。

    打谷场上,四百余民兵列队整齐,身披藤甲手持扎枪,个顶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竟然真的有了几分大战之前应有的肃杀和凝重。

    “开始吧。”随着张启阳的一声令下,吴大伟敲响铜锣,小吴庄民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实兵演习正式揭幕。

    四个队的民兵呐喊着一拥而上,大战旋即展开。

    呐喊声、叫骂声交织在一起,还有场外观战的人们发出的呼喊之声,纷乱如同一锅沸腾的粥。

    开始的时候,队列还能保持得住,没过多久队型就散乱起来,民兵们开始胡乱拍打捅刺,好像一群鸭子四下乱跑,局面变得越来越混乱,根本就不象是真正的战斗,反而更像是一场规模宏大的群殴械斗。

    这毕竟是一场演习,而不是真正的战斗,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损伤,专门用蘸了白灰粉的粗布包裹了锐利的枪尖,还在胸腹要害部位披上了藤甲。

    所谓的藤甲,其实就是用紫荆槐的枝条编织而成,算是乡土版的盔甲,可以抵消一部分伤害。即便如此,一枪扎过来也疼的厉害,但是为了那高的不像话的彩头,民兵们已然忘记了疼痛,疯狂的冲杀、捅刺、拍打着对手。

    因为枪尖上有白灰粉包,只要被刺中就会在黑色的“军服”上留下一个很显然的白点儿,身上有白点儿的人就算是“死人”,就应该原地躺倒装死,不能继续参与到战斗之中。

    但河滩地的彩头实在是太诱人了,几乎所有人都做出了“犯规动作”。

    如果是在真正的战斗当中,那些身上留下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白点的家伙们早已经被捅成了马蜂窝,肯定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但是在比赛当中,这些本应该躺倒装死退出战斗的民兵却一翻身爬起来继续战斗。对于这种明显的犯规动作,张启阳就好像完全没有看到,只是兴致勃勃好像看戏一样观察着这场混战。

    随着时间的推移,比赛已经到了尾声,胜负分出来了。

    “甲”字队,败。

    “乙”字队,败。

    “丙”字队,败。

    取胜的是人员数量只有五十多人的“丁”字队!

    既然“丁”字队获胜了,那就没啥好说的了。

    面带微笑的张启阳高高举起那张地契问道:“你们谁是丁字队的队长”一个五短身材的汉子越众而出,瓮声瓮气的喊了一句:“俺是队长。”

    “你们胜了,那片河滩地是你们的了。”

    “多谢小公爷!哦,不,谢张大人的赏!”那个五短的汉子嘿嘿的憨笑着走上前去,正要伸手接过那张让人眼红的地契,人群之中猛然爆出一声呐喊:“我不服!”原以为是哪位英雄好汉,想不到竟然是六瘸子。

    年纪已经很大的六叔拖着一条瘸腿高声叫喊着:“我不服,地契不能给他们。”

    六叔素来德高望重,又是上了年纪的族中长辈,他这么一喊,其他人也跟着鼓噪起来,全都叫嚷着“不服”。

    张启阳看着六叔,有些好笑的问道:“不服既然“丁”字队赢了比赛,作为彩头的河滩地当然应该归他们所有,这有啥不服的六叔啊,你为啥不服”

    “我……”六叔有些词穷,只是一个劲的叫喊着“不服”二字:“反正我就是不服。”

    “不服可以,但你得说出不服的理由吧”支支吾吾好半天,六叔才终于憋出一句话来:“他们不是小吴庄的人,咱们小吴庄的地怎能给外乡人耕种”那片河滩地是小吴庄的,就一定要给小吴庄的人耕种,这个理由已经近乎于耍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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