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大明之还我河山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倚天傲雪
“好嘞,既然林大人早有谋划,那在下心里就有底了。”?南宫强得到林啸的保证,心头顿时轻松起来,虽然早已得知林啸被封琴川侯,但他们还是照旧称呼其为林大人,觉得这样既顺口,又亲切。
“何老掌柜,在下尚有一件重要的事,想委托于您,不知老掌柜意下如何”
林啸转眼望向何翼,沉吟着说道。
“林大人只管吩咐,小民倾尽全力便是了。”何翼笑着道。
“在下已托瞿大人奏请朝廷,欲于钦州开办新式学馆,我打算,在钦州本地和难民中招收一批识字的童生,把我等手中的西洋科技知识传承下去,及早为将来国家的重建打个基础……另外,防城镇也要造一所,用来培训冶炼厂和化工厂的工人。”
林啸缓缓的把办学设想和盘托出:“老掌柜只需派人在两地择地建造,至于授业老师,在下已有考虑。”
“这有何难人力、材料都是现成的,林大人只需把建筑样式交与小民,一月之内,定可完工。”
“好,那就多谢两位前辈了。”林啸拱手作谢。
“林大人,小民等今日前来,还有一件事,想与大人商量……”何翼却轻轻蹙眉道。
“老掌柜请说,林某愿闻其详。”
“这个……是这样的,我们两家结为儿女亲家,至今已有两年,如今,犬子已经二十岁了,按说早该成婚,只是……”
何翼有些犹豫,儿子何守信现在是个军人了,队伍里的规矩,他也知道一点,一般的士兵连探亲假都有严格规定,想娶亲是很难获准的。
况且,部队里光棍一大堆,就连林啸都还没成亲呢,更别提他儿子只是一个小排长了,因而,他真有些开不出口。
林啸闻言,却笑道:“准了,老掌柜,准备一个合适的时间,最近就把守信的婚事办了吧。”
多大点事,一个男人,结了婚,会更有责任心!
“啊呀,那可多谢大人了。”何翼与南宫强见状均长舒一口气,立即欣然起身,异口同声的道。
“两位前辈不必客套,这是应该的,我们的队伍,是穷人的队伍,是为百姓打仗的,我们在战场上流血拼命,不就是为了让大家能安居乐业,平平安安的吗”
林啸也站起身,微笑着拱手道:“战场纪律固然要严格,可在这方面,没那么多羁绊。”
……
三天后,刚吃过早饭,林啸便嚷嚷着要去找曹嘉文试枪,卢华拗不过他,只得扶着他慢慢出了指挥部大院。
第124章 三枪拍案惊奇
曹嘉文见他一脸疑惑,连忙找出两颗成品米尼弹递给他,林啸接过一看,立刻恍然大悟。
燧发式线膛枪,气密性很重要,但是,如果子弹的口径过于吻合枪管,将会使得装弹很费劲,毕竟,这仍然是一种前膛枪,子弹是要从枪管捅进去的。
因此,为了顺利装弹,目前这个时代,即便在西欧,也都使用滑膛式燧发枪,枪膛内根本不需要刻来复线,而米尼弹的口径,一般都会略小于枪管,但这样一来,又会影响气密性,大大缩短了射程。
现在,曹嘉文用了一个巧妙的办法,就解决了这个矛盾,林啸手中的这两颗子弹形状一模一样,呈圆锥形,是颗尖头子弹,这可比滑膛枪击发的圆形铅弹进化了至少一代,射程和精准度,都不可同日而语。
林啸手中这两颗子弹不同的是,其中一颗,其尾部有一个圆形的洞,子弹的后半段是空心的,而另一颗,这个洞已被一根小木桩塞住。
“子弹的口径,略小于枪管,有利于装弹,一旦击发,火药爆燃产生的高压燃气,就会使这个小木桩急速往前顶,这样一来,整颗铅弹就会膨胀,与枪膛严丝合缝,在膛线的作用下,出膛的子弹就会一边飞行一边旋转,大大提高飞行的稳定性。”
曹嘉文在旁缓缓解说道。
“有效射程,能有多远”林啸迫不及待的问道。
“等会你自己试试,就知道了。”
“那这枪管呢竟然都经过了发蓝处理了这是怎么做到的”
“这个,可得感谢周工了,过几天你还是亲自去那边看看吧,他那化工厂,可是创了奇迹了。”
“是吗他都生产出什么来了”
“老周这人啊,可真是厉害,一切都计划得井井有条,水电站刚一运行,他的化工厂和冶炼厂就恰好竣工,这不,才几天的功夫,不仅试制出了肥皂,就连硝酸和硫酸都很快出产了,当然,产量还很少。”
曹嘉文翘着大拇指笑道,“我这枪管,本来打算就抛光处理一下算了,没想到,现在居然可以浸酸发蓝了,这可是往前迈了一大步啊。”
“啧,真厉害。”
林啸闻言连声赞道,他当然知道,经过发蓝处理的枪管,就不怕生锈,可以延长几倍的使用寿命。
“我们还是试枪吧”
曹嘉文可不想跟他啰嗦了,等会还有好东西要献宝呢。
当即,一行人鱼贯而出,向大操场一角走去,司徒正他们推着一架大车,让林啸坐在车上,免得他又欺负卢华。
这魂淡的所作所为,旁人都看不下去了。
曹嘉文让司徒正他们把木靶插在约150米远处,这让林啸略显惊讶,要知道,m4卡宾枪的精确射程,也才400米。
他知道,历史上这种线膛枪的最大射程,可以达到500码,但是,这是不考虑精度的,要精确打靶的话,一般只打100米以内的靶纸,现在曹嘉文这么有信心,可见他早就试过枪了。
一切准备好后,林啸决定亲自试枪。
这次,曹嘉文递给他的,却是真正的成品子弹了,这是一个圆锥形的纸壳弹,其前端装有的就是尖头铅弹,而后部,则已预先封装了火药,这可算得上是世界上第一种定装弹药了。
只见林啸拿起一个葫芦状小罐,
往火门内倒了些黑火药,然后把纸壳弹塞入枪口,熟练地取下通条把子弹捅到底,只此三步,就做好了击发准备。
随即扳起铜制击锤,举枪瞄准,扣扳机击发,整套动作行云流水,用时大概不到20秒。
林啸只开了三枪,便对此枪有了评价,除了黑火药的原因,击发后枪口烟仍然有点大以外,此枪的操枪感觉非常好,手感也很舒适,是一把好枪。
三枪过后,司徒正立即奔出去取回标靶,只见靶纸中央三个弹洞呈三角形排列,圆概率偏差不到十厘米。
 
第125章 中正式
..,
经过抗日战争的战场实践表明,在常见的200米到600米距离上,此枪的杀伤威力比日军三八式步枪要强大,但由于枪管较短,射程及精准度都不及三八式,其标尺射程为2000米,精确射程只有200米。
“恭喜你,答对了!”
曹嘉文腹黑地望着林啸那两眼放光的神情,得意的道,“这就是,我说的额外惊喜。”
林啸连忙接过枪,略一打量便发现了异常,这不是真正的中正式,而是,以中正式为蓝本改装的小口径步枪。
“改了口径”林啸目光一凝,转头问道。
“你应该知道原因。”曹嘉文微笑着点头道。
林啸当然知道,目前他们手头最充裕的,以及准备复装的,只有5.56mm的子弹,别的大口径子弹,存量太少,回收的弹壳更少。
可是……
“子弹已经能复装了吗底火是怎么解决的”
林啸又是满脸错愕,不,是瞠目结舌了,今天的惊喜,实在太多了。
历史上,自从金属定装子弹问世,相比纸壳弹,又是一大技术飞跃,不仅解决了发射后枪膛内留下的残渣问题,更关键的是,这是后装弹,直接免去了“装火药,捅一捅”的动作,发射速度不知提高了多少倍,要是没有金属后装弹,也就不会有连发枪,更不会有机枪的问世。
然而,这种子弹,别说批量生产,哪怕仅仅是复装,也是十分困难的。
首先,弹头的生产工艺就十分复杂,由于铅很软,容易变形,尖头铅弹不易长期保存,因此必须生产铅芯披铜弹头,或者钢芯披铜弹头来增加强度。
当然,这只是针对现在林啸他们来说的,放在后世的兵工厂,这个工艺还是so easy 的。
即便以曹嘉文他们拥有的机床能搞出这种生产设备,那么更要命的两大问题就接踵而至了——发射药和底火。
首先是发射药,这么高大上的子弹当然不能再用黑火药了,否则三枪开下来,眼前就烟雾弥漫看不清目标了,有时甚至能熏得射手泪流满面,那,就算枪的射速再快,也屁用没有了。
因此,发射药得用无烟火药,这东西,当初在货柜里倒是发现了一些,其主要成分就是硝化甘油,周晓杰很早就保证他的化工厂能生产硝酸和硫酸,那么长远来说,这个问题就算解决了。
然而,更棘手的还在后面,那就是底火。
这小小的底火,也叫火帽,其实只是一个安装在弹壳屁股处的铜制小圆帽,这个小圆帽倒是不难做出来,难的是,这小帽子里面装的发火药——雷汞。
雷汞这东西的制作,必须要有水银和硝酸作为原料,同时加入少量的酒精、盐酸和铜一起反应,才能得到。
雷汞,在它刚刚被发明的时候,是最敏感的火药之一,只要轻轻一撞,或者一摩擦,就会爆炸。
这东西,肯定不能用来当子弹的发射火药,且不说火药还得捣一捣给他夯实咯,就算是装在药壶里挂在腰上,走着走着不小心跌一跤,都能bang的一声给你来上一下子,轻者终生不育,重则一命呜呼。
好在后来,人们发现雷汞特别怕受潮,只要稍微吸点儿水,脾气就变好了,吸水太多的话,甚至都不肯爆炸了。
所以,现代的底火发火药,都是把雷汞加一点点水制成胶状涂在火帽内,然后再用一个由薄铜片冲压而成,外形向内凹陷的三爪形火台压住。
击发的时候,撞针撞击火帽,火帽变形压向火台,两相撞击就会引发雷汞爆炸产生高温火焰,火焰冲进弹壳,就能引爆发射药了。
“试试”
曹嘉文得意的道,说着,变戏法似的从衣袋内掏出一颗子弹递给林啸。
林啸接过一看,这颗子弹不像原装弹,弹头和弹壳的接合处有轻微的夹痕,细一看,弹壳屁股上还没装底火,是一个小圆坑。
曹嘉文笑着摊开手掌,手心里赫然是一个小火帽,林啸连忙接过,问道:
“雷汞……解决了”
“还只是试制品,只搞出了一点点,老周说,性状还不太稳定,还得调整配方……”
第126章 只取一瓢饮
远处人群中站着一道绝色身影,原来冯素琹也来了。
她看到林啸便一路小跑奔了过来,一张美丽的小脸无比灿烂,配上一双月牙一样的眼睛和曼妙的身姿,招来全场无数的目光。
“哥,你好多了吧来,转个身,让我看看。”
小妖精旁若无人,捉起林啸的手,甜甜的笑道,都半个月不见了,想不亲热都不行啊。
“嗯,好了,多亏了你啊……还有你姐。”林啸有点尴尬,讪讪的应道。
“哥,你想我了没我可一直牵挂你呢,”冯素琹亲昵地揽着他的胳臂,转头对一旁的卢华说;“姐,有没有想我我可天天想你呢。”
卢华挂着微笑安静站着,自成一道亮丽的风景,闻言柔声道:“这几天你不在,我一个人服侍他,都快累死了,可没空想你。”
“等我回来,把哥交给我,你就不累了……哥,不许欺负姐,她身子弱,别让她太累了。”
“呃……”这口气,谁是正宫林啸抓头挠耳,有些不解地望着众宾朋羡艳的目光。
“呀,新娘子来了,我看新娘子去了,”
冯素琹话还没说完,身影就在远处了,声音从背后传来,“哥,你呆着别动,待会儿我来敬你酒。”
林啸看了看一脸微笑的卢华,哂笑道:“她,还是个孩子……”
“是……吗”
卢华美眸依然含笑,那目光,却分明带着幽怨。
“……”
……
高朋满座,宴席虽热闹,终有曲终人散时。
林啸因为要陪老陈四处敬酒,喝了不少酒,卢华却像是有心事,滴酒不沾。
回营的时候,夜色已深,渐渐的起了薄雾,大车沿着已然冷清的小路前行,山谷中的岚风带着浓重的凉意,驱赶着白色的雾气,向山下游荡,而山峰的阴影,更快地倒压在村庄上,阴影越来越浓,渐渐和夜色混成一体,但不久,又被月亮烛成银灰色了。
林啸远眺西边黑黢黢的大山,裸露的岩石上,隐隐有几棵小树,顽强地生长着。
路边近处的高地上,朦胧中有着一丛丛带着刺的野生酸枣,还有那一片片刚脱去枯黄的幽草,春天一到,它们便焕发生机,欣欣向荣。
远处村庄传来一两声牛叫,开春了,快到春耕时节了,勤劳的农民又要迎来辛苦劳作的一年。
车到桃花湖畔的时候,卢华美眸看向林啸:“下去走走”
“好,”林啸闻言心头微动,大声对众人道:“你们先回去吧,我想走一段,练练脚劲。”
诸人心照不宣,一哄而去,林啸便一瘸一拐的陪着卢华,沿着湖岸小路默默踱步,路灯已经布好,点点灯光在雾气中发出昏暗的光亮。
走过一片小树林时,雾色渐浓,墨绿的松叶,尖尖的,针叶里仍裹着一颗颗熟透了的松果,像调皮的娃娃一样依恋着她的母亲,不肯离开。
雾气在林间飘浮着,流动着,各种形状的树叶,浑圆的、椭圆的、细长的、多角的……雾气拂着它们,在叶掌上留下一层细小的水珠,小水珠流动着,在掌心汇成一颗大水滴,像托着颗晶亮的水银,沉重了,便掉下去,另一颗大水珠又在生成……
卢华停下脚步抬头望月,刚过月半的银色月光虽已朦胧,却仍顽强穿透沉沉雾霭,照及该照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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