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大猛士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罗锋拱手拜谢,多谢县君提拔!
下面一片羡慕的议论之声,在那些贵族官员眼里,一个捕快当然轻微之极,可在普通百姓眼里,这身着皂衣的捕快那可是官差是公人,是吃皇粮的。不但威风,而且还是个铁饭碗呢。
罗锋如此年轻,居然就已经得县令亲自授为捕快,这可是足够让人惊叹羡慕的了。
不过有擒蓝面贼之功,众人羡慕之余倒也服气,人家虽然年轻,可人家有本事啊。
甚至大家还对这少年捕快有了些期望,希望以后县中的治安能够好些,能够杀一杀那些贼匪的嚣张,还县里几分安宁。
·······
从县衙出来的时候,罗锋和三叔他们一人背了个袋子,里面都是刚获赏的钱帛。
回家吗?肩膀上沉甸甸的,可小七却很高兴,目光还十分警醒的左看右望,生怕别人把他的赏钱偷了是的。
罗锋看了看自己肩上的钱袋子,问秦琼,表哥是先回历城吗?
也不急于这一时半会了,我打算今天先跟你回家,去看望下姑母。
多谢表哥,母亲要是见到表哥肯定会很高兴的。
罗锋想了想,我打算先去买些粮食然后再回家,如何?
好啊。秦琼没有意见。
罗三叔他们也赶紧道,我也要去买些粮食。
我也去。其它几个同乡也道。
路上大家一直傻笑着,虽然赏金最后打了折扣,可他们一人最后也得了八贯的赏金了。
这可是一大笔钱。
这么多钱帛,要是全换成粮食,够我们一家吃上一两年了。三叔感叹着道。
县城不大,几家商铺全都集中在城东的市场里,那是一个封闭的坊市,一条十字街将坊市一分为四,沿街开着各式各样的商铺,麻雀虽小,可五脏俱全,各式各样的店铺倒也齐全。
秦琼先去了一家金银铺子,这家店铺是打造金银首饰器物出售的,同时也做诸如金银兑换,兼放贷抵押这样的业务。
他们进来,立即有掌柜的过来招呼。
掌柜的,帮我把这些绢和布都换成铜钱。
出门在外,秦琼嫌绢和布携带麻烦,便要求兑换成铜钱。
在本朝,绢和布其实都是和钱一样做为货币流通的,而金与银倒反而并不是货币。说来钱帛兼行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中原王朝历来铜开采少,铸币成本高,导致铜钱总量太少,钱不够用,于是只能钱帛兼行。
好的,我先看下成色。掌柜的很客气。
秦琼的一百一十贯赏金,实际上只拿到十贯的铜钱,以及价值百贯的绢和布,但绢布是以官价给的,而市价实际才只有五分之一。
绢和布一匹匹摆出来,成色倒是不错,县里的人没有糊弄他们。
成色不错,若是全换成肉好,可换二十贯,若换白钱,可换三十贯,不知道军爷换哪种?掌柜问。
第12章 满载而归
掌柜说的肉好其实是指隋朝立国后铸造发行的隋五铢钱,也称为开皇五铢。钱文五铢二字篆书,笔画精整,边缘较宽,钱背肉好均有廓。
肉好本意是指圆形玉器和钱币的边和孔,因为隋五铢铸币精良,因此百姓多称为肉好。
早年间,朝廷是只许开皇五铢流通的,各关卡市坊都放了样钱,若查验比对钱币与样钱不符,便要毁坏为铜。
不过近年来钱荒越来越严重,大业天子便在扬州增加了许多铸钱炉铸造钱币,因为用料减少,又多掺了锡铅于是钱币发白。
过去的开皇五铢一枚铜钱重量确实是五铢,而且含铜高,但现在的一枚铜钱实际上只有三铢多重,且含铜少。以前千钱重四斤三两,而现在千钱只重三斤还不到。
在民间,百姓商人们当然更愿意用开皇五铢,可大业年铸的钱也不得拒收,百姓商人无奈之下,最终市场上便出现了两种价格。
肉好与白钱的兑换比便是二比三。
都换成肉好。秦琼拿过掌柜递过来的两枚铜钱看了几眼,然后道,都要肉好,别给用我白钱掺杂。
爷请放心,小店百年信誉,说一是一。
罗锋接过两枚铜钱观察了片刻,两枚钱币样式上都是一样的,比如都是外圆内方,都写了五铢二字,但细看又还是有不少差别的。
肉好的轮廓边缘更宽,钱币也更厚,铜钱的颜色呈红色,因为主要材料是紫铜,钱币含铜量达七成,夹铅两成,一枚重五铢。
而大业天子扬州铸的钱币虽然也叫开皇五铢,可实际上一钱才重三铢多,且颜色发白,含铜量大大减少。
一贯肉好一千枚,四斤三两,比白钱重的多。
据说秦朝统一天下后,统一货币,钱币是用半两钱,一枚重半两。后来到了汉朝,钱币越铸越轻,最后铸五铢钱。南北朝时,货币混乱,隋统一天下后,便铸开皇五铢,同时严禁私铸和其它旧币使用。
掌柜的,现在黄金和铜钱是怎么换的?
罗锋手里有县令千金送的一些金叶子,这些金叶子虽然值钱,可用起来却不方便,所以他打算干脆就在这里兑换成铜钱。
换肉好还是白钱?掌柜照例问。
肉好的信用高,在民间市场极受欢迎,不过白钱也是官方货币,商家不得拒收。罗锋想了想,换成白钱吧,不过得是扬州铸的大业白钱,掌柜的可不能糊弄我,拿其它的私铸白钱或旧白钱给我。
白钱也有几种,真正允许流通的是朝廷铸的扬州五铢,而市面上还有不少各朝的旧钱以及不法商人私铸的五铢钱流通,不过这种钱成色更差,往往更不值钱,许多奸商就把这些成色差的白钱混杂交易给百姓,让百姓吃亏。
怎么可能呢。
金叶子掌柜的看过后,表示成色很不错,愿意以十二贯扬州五铢钱换一两的价格兑换。
兑肉好是一两兑八千的,没占你便宜的。
称量后金叶子大约是三两,于是便可换三十六贯扬州五铢。
三万六千枚扬州五铢,重量超过百斤。
幸好你是换白钱,要是都换肉好,我这里一时都拿不出这么多肉好来换的。掌柜的一边安排伙计搬钱过来清点,一面说道。
官府早有规定,民间商民用钱,十贯以下的交易任百姓自由,但超过十贯以上的交易,就得用绢布,主要还是因为铜钱太少了。
三叔还叫小九他们过来一起帮忙点钱,罗锋一看那么大一堆的铜钱,一枚枚点到什么时候去?
点一串就好,点好后称量,然后每串称一下,只要重量一样就行,这样总不会错的,若是重量轻了,那就叫掌柜的补给我们就行。
掌柜的笑着称赞罗锋聪明,一边保证,随你们点随你们称,绝不会有少一文钱的。
秦琼却连称都没称,早把自己换来的二十贯肉好装进了褡裢之中。
其实你没必要把金叶子换成白钱。他劝罗锋,金叶子换白钱,哪个金店都愿意换,但白钱想换金叶子却难的。
这点钱我也存不住的,反正要用,还是换成白钱更方便用些。罗锋倒不怎么在意,他又不是地主老财,一点钱还要抠抠索索的全挖个窖存起来。
罗三叔他们却很认真的清点称量,每一串都要称一遍,要一点点对不起来,都要争个半天,最后掌柜的无奈每串都送两文钱才让他们满意。
罗锋拿着掌柜的附送的七十二文铜钱,有些无奈的笑笑,倒不是说三叔他们小气,只是大家习惯了过苦日子,没谁是大手大脚的人。
我请大家吃饭吧,前面有个馆子,我们正好吃顿饭,然后再买点干粮。
要的要的。三叔看着那把铜钱,觉得自己是有功的,于是也就安然的答应了罗锋请客的提议。
你们不换点钱吗?
不换,换甚呀,反正这些绢布拿回去也可以用的。
说是请客吃饭,可是真当到了饭馆里面,三叔却又只点了最简单的汤饼。
一人一大碗汤饼,别无其它。
三叔,我请客,你们点几样好的。
我点的可是加了羊肉汤的汤饼,已经很好了,够了,虽然得了几个赏钱,可也不能乱用的。得省着点花!
若不是刚才帮着罗锋从金店争了七十二个铜钱出来,三叔只怕都不肯占罗锋便宜吃这顿饭的。
五文钱一碗的汤饼,真是黑了心了,天杀的,把我们当猪杀呢。三叔坐在那里却不忘记把自己的那袋钱帛拢在腿间,一面指责店家奸商。
五文钱一碗的面,其实也不算贵了,毕竟还是羊肉汤的面条,关键还是这两年粮食价格不断上涨。
开皇年间,盛世太平,尤其是在粮食丰年,长安的米价都只有斗米五六文钱,一般年轻斗米也就是十文左右。
但自进入大业以来,粮价却是不断上涨,兼之经常出现水旱灾荒,百姓又受征劳役频繁,耽误农时,减产减收,于是粮价越涨的厉害。
现在斗米已经是二十文钱了,麦粟稍便宜些,可面粉却也不便宜。
一大碗汤饼卖五文钱,其实那店家也没什么钱赚,勉强糊口而已,都是日子不好过。
店家,看你那有卖羊杂汤,怎么卖的?
五文钱一大碗,料足味美,包你满意,客官来几碗?掌柜的见罗锋询问,连忙招呼。
给我们来九碗羊杂汤,记得放点葱。罗锋道。
别破费了,这汤饼里已经有了羊汤,再点浪费了。三叔忙道。
那边小九却是眼睛盯着羊杂汤一动不动,平时哪有机会吃到羊肉啊,就算是猪肉也一年到头吃不到几回啊。
三叔,一碗汤而已。
九个人,一碗不托一碗羊杂,合起来是九十文钱。
刚在金店里得来的七十二文钱转眼就没了,还又解了一整贯钱,取了十八个钱出来付账。
好在味道确实还是很不错的,而且量也十分足。
大家都吃的肚皮滚圆,满嘴是油,十分满意。
一顿饭就吃掉了几斗粟米,要命哦,再不敢这样了。三叔一面抹着嘴,一面却又痛心疾首,一斗米二十文,一斗粟才十五文,一顿九十文可不就是吃掉了六斗谷子。
说着,他伸手要拿十个铜钱给罗锋,不能让你一人出。
三叔,说好我请客的,你这样就没意思了。罗锋连忙按住三叔的手。
秦琼也在一边道,罗三叔你也别客气了,再这样我都不好意思了。
大家一顿劝说,三叔才总算不再去拿钱。
也好,今天就吃你一顿请,咱们还是赶紧去粮店买点粮食然后回家,带着这么多的钱帛在外面,我总是不太踏实的。
罗锋笑道,三叔你不用担心,我现在可不担心有贼匪,还巴不得他们送上门来呢,你可别忘记了,我二表哥可是员猛将,来一个打一个,来两个可是打一双,擒了贼匪还能又换笔赏钱呢。
一番话说的大家哈哈大笑。
大家笑着到了粮店,一问价,粮价倒还是跟之前差不多。
斗米二十文,斗粟十五文。
米麦粟豆等各种粮食都有,有带壳的也有去壳的,还有磨好的面粉,有今年的新粮,也有几年的陈粮。
价格也是各不相一。
罗锋本想多买点,然后让让店里送粮上门,结果店里说得加钱。三叔他们便都舍不得了,先买一石就好了,自己挑回去,下回再来买就好,不用叫他们送,还得出那个冤枉钱。
于是他们都说好买一石自己挑回去,这样一来罗锋倒也不好说多买叫人送了。
三叔挑挑选选,最后买了一石陈了两年的粟谷,才十二文钱一斗,他觉得很划算,陈粮虽不好吃,可总比喝粥强。
其它几个少年全跟着买了陈粟,一人一石。
罗锋想了想,没跟他们一样,他最后选了两斗磨好的面粉,又买了两斗碾好的大米,然后再买了一石今年收的新粟。
付了两百文整的米面钱,罗锋便又多了十二斗的米面。
金叶子换了三十六贯白钱,五贯肉好和价值三贯的绢布也全换成了白钱,八贯变成了十二贯白钱,他身上实际有四十八贯白钱,一顿饭把零的七十二文花掉,还又另补了十二文进去,依然还剩下四万七千九八十八文钱,这些钱加起来足有近一百五十斤了。
这么重的钱再加百多斤的粮食他可挑不回家,最后便又找了个牛马牙人买了匹十多岁口的老马,一番讲价花去了十贯白钱,手头还剩下将近三十八贯钱。
最后马驮着钱,罗锋挑着米面,与大家一起高高兴兴的出城回家。
第13章 千里一盏灯,万里烟云罩
八月间,早晚微凉,可白天太阳一出却又炎热,秋老虎的尾巴依然厉害。
罗锋单薄的肩膀上挑着一石多的粮食,足百来斤,出城一口气走出了好几里地却丝毫不感觉累。
他完全跟的上三叔他们的步伐,甚至能够一边挑着担着走一边跟他们聊天。肩上的扁担被两头的粮食压的一颤一颤的,可却又有种奇妙的韵律,顺着这节奏走起来似乎也没那么累了。
秦二哥这眼光好,马挑的不错,虽然看着已经不年轻了这马,可驮着百多斤的铜钱却走的轻快,一丝汗都没出呢,好马。三叔一边挑着担一边打量着罗锋刚买的马儿。
这是一匹黑马,全身上下乌黑,唯有额头有一撮白色的毛,还有四蹄有一截白的。
秦琼笑道,一匹好马能活三四十岁呢,这马的齿口也就十岁口,若跟我们人相比啊,这十岁马其实就相当于是四十岁的人,还正当年呢。据我祖父留下的一本笔记记载啊,据说汉代时有一匹马活了六十岁呢,是一匹大宛汗血马和一匹河套草原马的杂交。
他是一个弓马娴熟的卫府士兵,对于马是再熟悉不过的。按他的介绍,马一岁的时候就已经相当于人十二岁,两岁的时候相当于十八岁,然后每长一年相当于人类三年,这么算,十岁口的马确实也就相当于人四十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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