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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坑王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吉日

    看着眼前这一幕,卢小闲摇摇头,朝着永和楼走去,到了门口他皱皱眉,停下了脚步。

    酒楼门口的台阶上,齐刷刷坐了二十几个脏兮兮的乞丐,把进去的路堵了个严严实实,连插脚的地方都没有。

    要换别人见这副架势扭头就走了,可卢小闲似乎铁了心,非要进去不可。

    他面无表情的瞅着这些乞丐们:“我不管你们和这家酒楼有什么过节,那是你们的事情,但别挡了我的道!”

    众乞丐傻傻的望着卢小闲,就像没听见他说话一样。

    见乞丐们不为所动,卢小闲眯了眯眼,冷哼一声:“我知道,你们是光脚不怕穿鞋的,我把话说在前头,我虽然不是光脚的,但我穿的可是钉鞋,到时候真扎了你们的脚,别说我欺负你们!现在,我数三声,若还挡着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说罢,卢小闲扭过头,冲着张猛笑了笑:“待会他们要清理不干净,那今儿咱俩都得饿着了!”

    看着卢小闲可恶的笑脸,听了卢小闲威胁的话语,张猛不由打了个寒战。

    他换上一副恶狠狠的表情,瞅着那二十来个乞丐,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奶奶的,老子吃饭这么大的事都敢耽误,你们是活腻歪了!看老子怎么收拾你们!

    “一!”

    台阶上没人动!

    “二!”

    台阶上还是没人动!

    “三!”

    台阶上依然没人动,不过台阶下倒是有人动了。

    一道人影闪过,张猛像一只敏捷的豹子窜上了台阶。先是听到支里哇啦一阵怪叫,天上下起了“乞丐雨”,接着又听到“扑通”、“扑通”的砸地的声音,一阵尘土飞扬过后,台阶上的那些乞丐如同乾坤大挪移一般,横七竖八倒在台阶之下。

    当年在望云山,张猛和卢小闲每天背三百多斤的石头,跑十几里路跟玩似的。现在用来对付这些乞丐,岂不是小菜一碟了。

    瞅也不瞅一眼满地不停呻吟的乞丐,卢小闲背着手走进永和楼。张猛拍拍手,朝着地上的乞丐撇撇嘴,也跟着进去。

    酒楼内冷冷清清,除了一个店小二在打瞌睡,偌大酒楼内连一个客人也没有。

    小二显然没想到会有客人进来,他睡眼惺忪,愣愣的看着卢小闲和张猛,一时不知所措。

    卢小闲摇摇头,不满的问:“你们酒楼就是这么接待客人的”

    店小二这才醒过神来,赶忙上前招呼他们二人。

    卢小闲和张猛坐定后,他向店小二问道:“你们这能做什么菜呀”

    “只要客人能点的,本店都都能做!”小二赔着笑说。

    卢小闲摇摇头,小二这话有点大了,他瞅了一眼小二:“红烧肉,能做吗”

    “啊”小二愣了愣,一脸疑惑的问,“客官,请问什么是红烧肉”

    连红烧肉都不知道

    小二当然不可能知道,不仅是他不知道,整个大唐也不会有人知道,因为真正的红烧肉,是起源于两百多年后的宋朝。

    卢小闲也懒得和他再费口舌,又问道:“暂且不说我点的菜,我就问问,对面那个醉霄楼里能做的菜,你们这都能做吗”

    “当然能做




第一百三十六章 女人的钱最好赚
    大清早,卢小闲带着张猛正要出门,却突然瞥见吟风撅着小嘴,一脸不乐意的站在一旁。

    “小妞,怎么了”卢小闲笑着捏了捏她的下巴,“嘴上都能拴一头驴了!”

    “没什么!”吟风嘴里说着没什么,但傻子也能看出来,她肯定是有什么。

    张猛冲着卢小闲嘿嘿一笑:“你天天带着我出去,把她和弄月留在府里,她肯定是吃你的醋了!”

    “吃醋了”听了张猛的话,卢小闲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别胡说!”

    他觉得身上一阵恶寒,万一吟风真的认为自己和张猛是那个……那个啥,岂不是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楚了

    想到这里,卢小闲赶忙换上一副笑脸,对吟风说:“去,把弄月喊上,我带你们一起玩去!”

    “哎!”吟风欢快的答应了一声,转身便不见了踪影。

    帝都洛阳,道路宽敞,人声嘈杂,整个城市热热闹闹,繁华已融入帝都的血脉当中。

    四人来到南市,卢小闲和张猛不停询问店铺出租出售信息,吟风和弄月边走边张望着,显然是头一次来到如此之大的市场,看什么都觉得好奇。

    足足转悠了两个时辰,卢小闲和张猛依然一无所获,正准备继续前行,却突然发现吟风和弄月并没跟上来。

    回头一看,她们俩正在一家店铺门前,叽叽喳喳说着什么。

    卢小闲只得往回走,到了近前不禁哑然失笑。天底下的女人,没有什么事情是化妆品解决不了的。

    后世女人和大唐女子之间的区别,只在于是一法国香水还是一盒上好的胭脂。

    倘若真有解决不了的呢

    倘若有,那必定是为一盒还是两盒而纠结。

    这条路两边的店铺,大多是胭脂和水粉铺子,洛阳最好的胭脂香粉都出自这里,帝都聚集着天下最美的女子,有足够的底蕴和情怀去烘培这些软香。

    让吟风姐妹驻足侧目的这间铺子,名字叫“桃花姬”。

    男人为女人买胭脂水粉天经地义,更何况她们俩都是卢小闲的女人,他当然不能熟视无睹。

    “走!咱进去瞧瞧去!”卢小闲大手一挥,率先进店。

    店铺内洋溢着异香和复古情调,胭脂用瓷盒盛着,香粉放在纸盒子里,五花八门,看的卢小闲有些眼晕。

    掌柜是个四十来岁的男子,见到卢小闲四人颇觉诧异。他这里很少有男子光顾,就算有男子为女人挑选胭脂水粉作礼物,也是匆匆选了然后匆匆离去,像卢小闲这样,专程陪着女人耐心选胭脂水粉的,倒不多见。

    卢小闲对掌柜说:“掌柜的,你介绍一下,帮着选选吧。”

    “小店有蜀葵花、重绛,黑豆皮、石榴、山花及苏方木等制成的面脂。”掌柜如数家珍:“除了这些面脂,小店还有口脂、头膏及衣香囊。二位小姐,请看看这些口脂,有石榴娇、大红春、小红春、嫩吴香、半边娇、万金红、圣檀心、露珠儿、内家圆、天宫巧、洛儿殷、淡红心、猩猩晕、小朱龙、格双唐、媚花奴共十六种,并称为胭脂晕品。”

    卢小闲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能把经营的商品熟悉到如此地步,不能不让人佩服。

    张猛也忍不住惊叹:“这么多品种”

    掌柜笑容可掬道:“小店不仅品种多,而且质量上中下乘的都有,价格也有所不同。”

    “哦掌柜可否细细介绍一番”卢小闲似乎很感兴趣。

    “当然可以!”掌柜面上堆笑拿起一盒胭脂:“这种是普通胭脂,内里有杂质,颜色也薄,但价格便宜,只要几十文钱便可购得一盒。”

    “这种是南番的紫铆胭脂,用一种细如蚁虱紫胶虫制成,呈紫红,品质极佳,属上品。只要细簪子挑上一点儿,抹在唇上,足够了。用一点水化开,抹在手心里,就够拍脸的了。二位小姐若理不信,可以现场试试。”

    “还可以试”吟风瞪大了眼睛。

    “当然可以试了!”掌柜微微一笑。

    现场试用、试穿、试妆,这是后世促销的手段,没想到这位掌柜倒深谙此道。

    吟风和弄月也不客气,依言试了试,果见鲜艳异常,且又甜香满颊,就连卢小闲看了眼中也流出异彩来。

    “还有这种,叫作玫瑰绵胭脂,当属极品,而且价格也不菲。”掌柜继续介绍。

    “极品有这么好”卢小闲不动声色的问。

    “玫瑰胭脂,选料极为讲究。玫瑰开花,不仅朵与朵之间色泽不一,就连同一朵中的各花瓣之间颜色深浅也大不一样,因此要于清晨玫瑰带露初绽时将花朵摘下,仔细选取色泽纯正一致的花瓣,其余的一概弃去。选好花瓣后,将其放入洁净的石臼,慢慢舂研成浆,又以细纱制成的滤器滤去一切杂质,然后取当年新缫的白蚕丝,按胭脂缸口径大小,压制成圆饼状,浸入花汁,五六天后取出,晒三四个日头,待干透,才制成玫瑰绵胭脂。”

    掌柜详尽的介绍,让吟风弄月姐妹俩很是动心。

    卢小闲点点头道:“烦请掌柜推荐一品最好的,我要送给她们俩个!”

    掌柜从柜中拿出两盒胭脂:“这一款玫瑰绵胭脂是小店最好的胭脂,就连宫中用了也赞不绝口呢。”

    “行!就是它了!”卢小闲直截了当道:“掌柜的,多少钱”

    “一盒一千三百两银子,两盒算公子二千五百两好了!”

    “啊这么贵!”吟风和弄月忍不住惊叫道。



第一百三十七章 针锋相对
    说起大唐的酒,卢小闲真的很想吐槽。

    别看唐朝诗人动辄“会须一饮三百杯”、“莫厌狂歌酒百杯”,其实唐朝的酒受限酿造工艺,普遍度数不高。没办法,蒸馏酿酒法是在宋朝之后才发明的。

    唐朝酿酒通常是取粮食、水、酒曲,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装入大瓮中密封发酵完成的。发酵时间从几天到几月不等,时间到了就撒上石灰,不然里面还会继续发酵就容易酸了,撒石灰是为了结束发酵过程。

    这么弄出来的酒最大特点就是浊,浊酒说的就是这种酒。这种浊酒第一眼看上去,通常有点发绿,要是不剔简单过滤下就能喝。没办法,也是因为酿酒工艺的问题。

    在后世白酒喝进嘴里的第一感觉是“辣”,可在唐朝就没这种感受了,酒往往是甜的。

    在望云山卢小闲被缺德鬼天天逼着练酒量,喝的就是这种绿色、度数低、浑浊、甜味,粘稠的酒,他已经快忘记后世白酒那种浓烈的味道了。

    走了三四家酒坊,卢小闲就没了兴趣。

    烧春、灵溪、博罗、湓水、虾蟆陵、郎官清、阿婆清,看来看去,还是大唐那些最常见的酒,唯一不同的,只不过是高端和低端的区别。

    正在索然无味的时候,前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围拢了一群人。这个世界上,从不缺少看热闹的人,卢小闲当然也是其中的一个,他一脸兴奋用力挤进了人群中。

    酒坊一条街多是酿造私酒的作坊,但也不乏胡人的酒肆。与大唐私酒作坊不同,胡人酒肆并不酿酒,而是从西域、波斯、大食等地万里迢迢把酒运到洛阳,所售之酒多为葡萄酒或马朗酒。

    此刻,在一个粟特人开的酒肆门口,有两个人你瞪我我瞪你,跟斗鸡眼似的,都不甘示弱。

    其中一个是三十来岁的汉子,另外一人是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

    看到那个中年汉子,卢小闲不由咧嘴笑了。

    这人他认识。

    谁

    魏绪忠。

    既然魏绪忠回到了洛阳,说明万国俊这厮也回来了。

    不知怎么的,一想到万国俊,卢小闲就没来由的回忆起自己从后世穿越前遇到的那条银环腹蛇。

    围观的人叽叽喳喳在议论,不一会卢小闲大致明白了他们二人这是在做什么。

    原来,这个酒肆新进了十坛葡萄酒。西域运往大唐的葡萄酒并不少,算不得什么稀罕物,可这十坛葡萄酒却不同,都是正宗的西域琥珀葡萄酒。

    琥珀葡萄酒是用无梗的黑葡萄酿造,这种葡萄酒比一般的红葡萄酒更甜美,颜色更粉嫩,可谓葡萄酒中的极品。当年,太宗皇帝饮了此酒后大加赞赏,专门写下了“千日醉不醒,十年味不败”的名句。

    这样的美酒对酒鬼有莫大的吸引力,谁不想先品为快

    作为资深酒鬼的魏绪忠当然也不例外,得知消息后他急忙领着几个家仆赶来酒坊一条街,进了酒肆才知道十坛好酒竟然已被卖光了,最后一坛酒刚好被一个年轻人买下。

    买东西也分先来后到,年轻人既然已经买了,按理说魏绪忠也只有望酒兴叹的份了。可他看着年轻人怀里抱着的酒坛子,实在心痒难耐,便上前商量想高价买下年轻人的酒。

    哪知道年轻人是个不缺钱的主,不但不卖酒给魏绪忠,而且还嘴贱损了他几句。

    魏绪忠没买上美酒本就不快,现在又被人怼了,心中更加不爽,便拦下年轻人非要强买不可。

    年轻人哪会把魏绪忠放在眼里,与他针锋相对,毫不退让,于是就出现了眼前的这一幕。

    在潘州城的时候,魏绪忠对卢



第一百三十八章 束手就擒
    王孝杰少年时便从军入伍,随唐军四处征战。因屡立战功,很快便晋升为军官。

    仪风三年,鉴于来自吐蕃的威胁,高宗下旨对吐蕃进行大举反攻。王孝杰随左卫大将军刘审礼出征,被吐蕃主帅论钦陵突出奇兵包围,刘审礼与王孝杰兵败被俘,刘审礼受重伤身亡。

    王孝杰被押回吐蕃后,年少的赞普器弩悉弄见王孝杰长得非常象父亲芒松芒赞赞普,所以对他厚加敬礼,由是免死。在吐蕃的这段时间,王孝杰暗中进行调查,对吐蕃的风土人情、山川地貌了如指掌。后来,王孝杰被器弩悉弄赞普送回大唐。

    武则天执政后,名将王方翼、程务挺、黑齿常之等人,先后被酷吏诬告而诛杀,王孝杰在军中崭露头脚,因功累迁右鹰扬卫将军。

    吐蕃在垂拱三年翻越喀喇昆仑山和昆仑山进入西域,攻克安西四镇,而后长驱东入,前锋直达敦煌。西州都督唐休璟上表朝廷,请求发兵抵御吐蕃,收复四镇。为保证作战能顺利进行,武则天启用了久在吐蕃、熟谙吐蕃军情的王孝杰为武威军总管,与左武卫大将军阿史那忠节联兵,率众讨伐吐蕃。

    十月,王孝杰率兵从西州出发,转战数千里,直至于阗等地,大破吐蕃。自此,唐朝重新收得安西四镇。武则天接到捷报后无比的奋,遂升王孝杰为左卫大将军。次年又升任夏官尚书、同凤阁鸾台三品、封清源男,声名大振。

    卢小闲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然是王孝杰的大公子,难怪他不把魏绪忠放在眼里,人家也是根正苗红的官二代,怕你做甚。

    得知王海宾是王孝杰的大公子,魏绪忠心中也暗暗叫苦。谁都知道,朝廷大臣中文有狄仁杰,武有王孝杰,王孝杰在武则天心目中那可是很有份量的,要真得罪了王孝杰,魏绪忠今后的日子肯定不会好过。但魏绪忠已是骑虎难下,总不至于让他向王海宾这个毛头小伙认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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