戮的战争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深思文学
这是所有拜神者们的信仰,神迹神圣,不可侵犯。
戮抵达原始部落,满身看不到半分风尘,只是眸子里略显疲惫,这样的神情,哪怕只是点滴,但凡有外人在此,他都决计不会表现出来。
戮深信,只有用冷漠和孤寂彻底伪装自己,自己的敌人才永远发现不了自己的丝毫破绽。
然而此刻四下无人,戮压抑了太久的情绪终于透过那略显疲惫的眸子,将汪洋似的犯愁,宣泄出“沧海一粟”,然而也只是昙花一现。
短短的时间里,他怀着满心的希冀经历了太多的前功尽弃,此刻又一次临近结果,纵然是他那坚韧不拔,冷峻似
031 魔王小镇(戮)
戮在荒芜的原始部落大地上行走,孤身一人,背影却并不萧瑟,他享受孤独,是的,至少在孤身一人的时候,他的心格外的平静。
戮进入原始部落区域,经过那处丝毫没有开化的野蛮小部落,用恐怖的杀机惊退想要抢夺他衣服的几个野蛮人之后,顺着直觉的方向继续前行,最终抵达魔王小镇。
小镇入口,一座用泥巴糊出来的恐怖却丑陋的魔王,身材高达一丈,三个脑袋,被人用不知材质的颜料涂上一层并不均匀的墨色,肩膀上缠绕着泥蛇,品种不一,个个吐着蛇信子,有花色的、青色的、黑色的、彩色的,五花八门,令人心悸。
魔王的眼睛足有拳头大小,镶嵌在并不算特别大的凶神恶煞的黑脸上,显得大小分布极不协调,倒是衬托出一种另类的恐惧。
魔王的右手足足十个指头,十指全握着一把通黑的大刀,大刀造型怪异至极,刀锋闪烁寒光,刀背上是锁链穿着的一排骷髅,骷髅里还有黑黢黢的活着的爬虫来回穿梭,时而发出“沙沙”的摩擦声和啃噬声。
魔王的左手只有两指,只是这两根指头格外的粗壮,足有普通成人手腕粗细,同时嵌入在一个令人头皮发麻的装饰品——人头骨中。
魔王的主干躯体是强壮的,却更彰显恐怖,胸膛到腹部,乃至到两条粗壮的大腿,上面布满了一张张满是惊恐的活人脸,那表情栩栩如生,只消望上一眼,平常人就可被吓得魂飞魄散,两腿发软。
魔王的脚是利爪状,抓着一个心脏状石台,石台上铺着一块红布,将这心脏装饰成通红色。
整体的雕塑魔王,怎一个恐怖了得,孩子见了只怕会被吓得哇哇大哭,黑夜里再倒影出斑驳的影,那种情形,想来叫人毛骨悚然。
在魔王的右手边是两个大字,“小镇”,这字体戮认识,是两境长城的通用语,常年存活在两境长城区域的人族,但凡具有些文明的,都熟悉这种语言。
戮的眸子里有些好奇,只是一闪而逝,这里居然也会有文明的存在
至于那恐怖的魔王,戮的目光只是平淡地扫过,就准备继续前行。
这时那魔王抓着的心脏石台上,那红色的布忽然抖动起来,接着红布忽然拱起来,露出两个脑袋的形状来,只是这两个脑袋仍旧被长长的公布裹着,不清楚究竟是何面貌。
两个脑袋似乎是活物,开始推着红布向前走,将红布顶出两个小高坡,左右晃动着,还有四只小爪子在不断地挥舞。
戮定定地站着不动,等待这两个脑袋从红布里露出真面目。
魔王的狰狞和恐怖,两个脑袋活物在向外挣扎,这情形十分吓人,四下没有一人,除了戮脸色平静地站着。
终了,两个脑袋四个爪子走出了红布,露出两个黝黑的面孔,棕色的眸,卷曲的发,身上穿着缝有布丁显得有些破破烂烂的衣,脚是光着的,像极了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叫花子。
虽然衬着魔王的像,两个黑面孔显得有些可怖,可是,这原来就是两个顽皮的孩子,竟是钻到了魔王的利爪底下去了。
“他是谁”其中一个更瘦的望着戮问道,他的手臂在鼻子上蹭着,蹭出一胳臂的黑的黄的清的浊的,蹭不干净的就伸出那满身的黝黑反衬下格外粉红的舌头,使劲儿地舔舐。
另一个鼻涕少些,用脏黑的手抹着自己满是汗珠的额头,将稍微白净些的额头混成一般的脏黑之后,这才回复道:“没有见过,好像是外面来的。”
“外面来的”
“看样子是的,我们得去通知镇长。”
“他似乎不怕魔王!”那抹着鼻涕的孩子说道,大鼻涕接着流出,也不晓得上辈子是不是得罪鼻涕虫大神了。
另一个冷笑道:“不敬畏魔王大人,他会受到教训的。”
“我们
032 祭祀魔王(戮)
动荡的岁月,动荡的地域,一切的法则和规矩都是为平庸者所立,都是为弱者所立,然而这一切的枷锁于强者来说,不过是一指可破的薄纸罢了。
戮无疑就是这样的强者,现在,他用实力打破了规矩。
强者为尊,这是永恒不变的法则,无论这个法则如何时隐时现,它也永远地存在着。
戮的强大得到了魔王小镇的尊重,或者说不是尊重而是恐惧,倒是来的更为贴切。
魔王小镇的镇长巫巴,也就是那位花甲老人,目睹戮用未出剑的剑鞘就隔空劈裂坚硬的石屋之后,再不敢有半分怠慢。
“给我一间屋子。”戮这样要求。
巫巴连忙应承下来,将小镇里上好的一处石屋给戮腾了出来。
“您要在这里住多久”巫巴有些哭丧着脸问,这样的煞星不走,他睡觉也不安稳。
戮却没有回答,只是用冷漠的眸子望着巫巴,几乎凝固的空气中似乎有毁灭天地的剑气破空而至,巫巴猛地打了个哆嗦,连忙将石屋的门给戮带上,“您是我魔王小镇最尊贵的客人,您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巫巴从戮的屋子里恭恭敬敬地退出去,年迈的躯体第一次久违地汗流浃背,不是热的,而是吓得。
“巫巴镇长,这混蛋准备长住在这里吗”
“不清楚。”
“镇长,我去召集魔仆,将这该死的客人赶出去。”
“你个蠢货,若是想害死大家,我现在就命人把你处死。”巫巴镇长大骂,直到提出这建议的男人耷拉了脑袋,他这才消了怒火道:“这是个恐怖的家伙,魔仆也绝对不是他的对手,除非魔王亲至。”
“那我们该怎么办”
“他似乎就是想借道从我们魔王小镇过去,想来不会待太久,这样的强者不可招惹,我们等他自己离开,期间谁也不可惹怒他。”巫巴十分郑重地说道。
“是!”
一个黑脸汉子道:“巫巴镇长,明天就是献魔节了,可是这位客人赖在这里不走。”
巫巴想了想道:“无妨,我们就当他不存在,这样的强者大多看惯了生死,对一切事物多是淡漠的性子,他们就像是高高在上的狮王,是不会理会小老鼠们的叽叽喳喳的。献魔节是我魔王小镇的大事,绝不可耽误,若是惹怒了魔王大人,咱们谁都没得活,你们都清楚吗”
“是,一起都听巫巴镇长的!”所有人都冲着巫巴行大礼,跪在地上祈祷,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巫巴一人身上。
巫巴神色满足,又想到了什么,问道:“无尘圣女已经准备好了吗”
“是吧,巫巴镇长。”
“没有发生意外”
“一点点插曲,洛恩那老家伙宝贝自己的女儿,在我们带走圣女的时候百般阻拦。”
“你们怎么处置的他。”
“他不舍女儿进献魔王,求镇长答应他,让他陪他女儿一程,他要进入黑暗,以身喂食魔王的孩子们。”
巫巴镇长轻笑起来,“这样也好,正好齐了今年祭祀的名额。圣女可还是处子之身这个绝对要确保万一,魔王大人最爱贞洁无垢的女人,若是我们给她找了经过沾染的妻,他定会发怒,血洗小镇。”
所有人都打起了哆嗦,同时道:“巫巴镇长放心,圣女从小就有我们看护,绝没有一个野小子敢肆意污浊她的身子。”
“那就好,那就好啊!”巫巴镇长摸着自己
033 游侠梦(恩斯)
沿着两境长城区域,天气总是捉摸不定的多变,时而阴雨晦涩,时而烈阳高照,时而冬雪皑皑,这几日倒是例外,天朗气清,惠风和畅,正是最适宜人类生存的天气。
“劈!”
“劈!”
“劈——”
荒无人烟的区域里,高山流水,绿树成荫,原本的宁静忽然被这不断重复的声音打破。
这声音悠远,远远地徘徊出去,又回荡起同样的字眼,余音绕梁,久久不绝于耳。
“我劈!”唐吉坷德举着圣剑,嘴巴里念念有词:“三百一十七,我劈,三百一十八,我劈……”
“唐吉坷德叔叔,您不累吗”几日的跋涉,原本精致可爱的像个大瓷娃娃的恩斯,身上也难免沾染上些许的尘意。
“我劈,三百五十七。”唐吉坷德仍旧继续着,道:“恩斯,我在练剑呢!”
“从来没有见到您这么认真过,这几天走路已经很累了,您还是每天清晨都会练剑。”恩斯有些好奇道:“只是唐吉坷德叔叔,您练剑为什么一直都是同一个招式,劈”
“我劈,三百七十二。”简简单单的动作重复久了,依旧会带来巨大的疲惫,唐吉坷德满头大汗道:“这是我每日的目标,每天至少劈剑一千次。”
“以前可没见您这么练剑过。”
“这是戮临走时传给我的剑术。”
“戮!”
唐吉坷德得意道:“没错,就是他,他今后便是伟大骑士的伟大剑术师父。”
恩斯疑惑道:“戮收您为徒了”
唐吉坷德一滞,道:“没有,他的剑法已经超出天际,绝不是我可以学得来的。临走时,戮告诉我,他有最基础的两招剑术,一招是拔剑术,一招是劈剑术,他说我用的是宽大的铁剑,更适合劈剑术,所以便将这一招剑术传授给了我。”
“劈剑术就像这样劈”
“是的。”唐吉坷德洋洋得意道。
“可是看起来似乎很简单。”
“戮说了,大巧若拙,大剑无锋,便是最简单最平凡的东西,只要真正的参透,都将成为最厉害的东西。”
恩斯笑道:“韦什布公爵爷爷知道您迷恋剑术,可是给您请了很多的剑术名家,他们传授的东西看起来都是华丽的,只是没想到,您最后居然只是学了这简简单单的劈剑术。”
唐吉坷德道:“什么剑术名家,都不过是一些不入流的江湖骗子罢了,会上那么几招貌似华丽的把式,就把我年迈不察的父亲大人哄得团团转,我跟着他们学了几年时间的剑术,如何,连坦斯利戈那个叛徒都打不过。”
提到坦斯利戈,唐吉坷德怒不可遏,自己又恨恨地骂了半天,这才算是解了心头之恨似的。
“真正的剑,是用来杀人的,戮的这句话说得太精辟了,我想我知道伟大的骑士为什么不是坦斯利戈那个叛徒的对手了,他是在战场上活下来的杀手,每一招一式,都是用来杀人的,这和我所学决计不同,这两种心态注定了我只能是个礼仪的骑士,而不是杀戮的骑士。”唐吉坷德若有所悟地自言自语。
“所以您是准备真正地学习剑术”
“是的,伟大的骑士遇到了最伟大的剑客戮,他告诉我,剑是用来杀人的,不需要招式,只需要杀人,哪怕只是一招劈剑术,若是有一天可以做到收发自如的地步,也将不弱于人。”唐吉坷德追忆着戮临别时的话语,“然而我还是参透不了这
034 唐亚·马神(恩斯)
自从决定跟随唐吉坷德走上一条游侠之路,去沿着两境长城环游这世界之后,恩斯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从前的心态,时常开心的像个孩子,哪怕是唐吉坷德一个蹩脚的笑话,他也可以捧腹许久。
唐吉坷德还是一如既往,对于劈剑术的练习从不间断,每日恩斯还在睡梦中,就隐隐约约地听到唐吉坷德的“我劈,我劈——”。
效果自然也是有的,从恩斯的眼光看去,至少唐吉坷德骑士的剑劈的越来越稳了,毕竟是每天至少一千次的劈剑,对于这种出剑的方式,唐吉坷德在第三天之后就已经滚瓜烂熟。
至于效果嘛,恩斯不清楚,便是唐吉坷德本人也不清楚。
可是恩斯清楚的是,他的唐吉坷德叔叔作为公爵之子,一直是算得富贵公子哥,本人虽然对各种新鲜事物极容易产生新鲜感,时效却从来不长。
以前唐吉坷德不是没有跟人学过剑术,可从来都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总是给他的剑术师父找茬,要么说这些剑术不够华丽,要么就是这些招式不够实用,总之是没有他能够看得上眼的。
久而久之,也就没有什么剑术名家愿意教授唐吉坷德剑术了,唐吉坷德本人对此是并不在意的,于是也就这一身的稀烂剑术将就了下去。
本来恩斯都以为他的唐吉坷德叔叔这辈子就要这么糊里糊涂下去了呢!却没想到,戮只是传授了唐吉坷德一式剑招,就让他痴迷到了这般的地步。
对于这一点,恩斯是百思不得其解,直到困惑不已的恩斯有一次再也忍不住发问,唐吉坷德这才说出了让恩斯也万分认同的缘由:像戮这样的绝世强者,可遇而不可求,哪怕是学的他的一招一式,也足以立足这危乱的世界。
米奇丁做了大半辈子的奴隶了,从来都没有拿过剑,更别提是练剑。
这几日的时间,他先是拿着木剑瞎比划,紧接着又拿了唐吉坷德暂借给他的圣剑瞎比划,当然是屁用没有,却有一点,从他的身上越来越多地看到了“自由人”的影子,奴隶的秉性逐渐消减。
当然,米奇丁对于唐吉坷德和恩斯的尊敬和感激,却是日益增加的。
没人的时候,望着恩斯和唐吉坷德,米奇丁的眸子里第一次闪烁出属于自己的人性思索,他喜欢这种没有等级尊卑的日子,他享受这种不用整日里的提心吊胆,还可以与伙伴同行的生活。
“我是最幸运的奴隶!”米奇丁常常这样想,木剑练得更卖力了,甚至是在心里琢磨:有朝一日,自己练好了剑术,一定可以为了恩斯王子赴汤蹈火,保卫殿下的安全。
游侠们总是随心所欲的,所以也就不存在所谓的目的和目的地。
这一日,唐吉坷德骑着自己的马匹,这马匹本来是没有名字的,只是想到自己是一支游侠队伍,唐吉坷德立马觉得,自己的马儿既然是作为游侠队伍的一份子,怎么也需要起一个十分响当当的名字才对。
最终琢磨了许久,唐吉坷德打定了注意,自己的马匹就叫唐亚马神,但凡是带个“神”字的,在他看来,都是非同凡响的事物,自己的马儿叫了这个名字,立马就可以显示出许多的威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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