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风长歌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莫非与非
进到城来,刘煜饶有兴致地看着沿街五花八门的商铺以及来来往往的路人。
“原来这个时代就有包子铺了,不是说是当年诸葛丞相发明的”
“我怎么觉得秦人的服装色调好单一啊似乎都是白色的居多这审美好环保,好像没穿黑色的。”
刘煜完全是一个路人甲的状态,不时地自言自语,引得李睢一阵抢白。
“武原君,在秦国,黑色只是有王室才能穿,一般平民就只能穿白衣。”
“哦,明白了,我记得以前记得一个词,叫白身,就是你说的平民的意思。”刘煜脑中的文言文知识点崩发了出来,不过很快又发现一个问题。
“咦,那几个家伙竟然戴着黑色头巾,这不会是几个王子微服出行吧”刘煜惊叫道。
李睢一听之后,竟然差点从马上掉下来,心中更加鄙夷起来,“这应该是武原君的本像了,完全的武夫。”
不过面上还是一副耐心的样子,“五行相克,我大秦以水德立国,水德尚黑,君王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色的。至于百姓,则是黑色头巾为配。也是应了水德之意。故称黔首。”
“黔首啊,我好像在哪个课本上听过。”刘煜好歹也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出来。
正称赏着咸阳街景,刘煜忽然觉得马车剧烈一震,几声马嘶分外尖锐,接着就看到拉车的两匹马后腿直立,身下的惯性一下子把让刘煜倒在车厢里面。
“不好!马惊了!”这是刘煜向后倒去时听到的话语。
他还算安全的,至少只是倒在了马车里的锦坐之上,可怜的马车夫被马匹异动直接摔下马车。
两马惊叫之后,八蹄撒开,加速在街道上横冲直撞,一下子跟秦兵拉开了距离,引得路人尖叫一片。
刘煜经过短暂的惊慌之后,迅速坐了起来,这得益于长久的马术训练。
“这两匹马一路上都是好好的,怎么会到在城里像是发疯了一样。”刘煜练了多年的马术,经验还是很丰富的,“从马匹的反应来看,难不成是受了刺激,要不就是中毒了。”
他拉开车帘,扶着车厢,想去拉住马儿缰绳,只是刚才车夫掉下去的时候,缰绳也被拖到了地上,自己的双手根本够不到。再一看两马的眼睛,不禁大吃一惊。
“这眼睛怎么变成红色了难不成吃了什么兴奋剂。”刘煜看到两马亢奋的神情想到其中的可能。
不过现实已经容不得刘煜去想马惊的原因,只见前面街道不远处,一名妇女怀抱婴儿瘫倒在道路中央,估计是被惊马的架式也吓呆了。
“快点躲开!”刘煜扶着车厢,保持身体的平衡,大声地提醒对方,却发现那个女人睁大的双眼根本就忘了躲避。
第十四章 老贼
“齐地”刘煜望向远处,还能看到东莱侯的队伍的尾巴,他的目光触及到一个殿后的兵将,对方也适时的转过头来,轻轻地摇了摇头。
这不是就是那个刚才跟田汜耳语的那个人吗这年头,最坏的人永远都是面上笑嘻嘻的。刘煜心有所想。
“哥们,你贵姓啊”刘煜想起自己还不知道这个突然杀出来的剑客名字,却发现人家已经离去,只留下一个背影。
李睢带着兵士也很快到了现场,看到了一地的狼藉,随即看到刘煜身上带有血迹,不幅地担心道,“武原君,可曾受伤”
“没大事,就是马血溅到了。”刘煜解释了一下,“刚才惊马,幸亏有人持剑斩杀了马匹,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用剑斩的”李睢看了这个场面,还是很有见识的,“那这人的宝剑必是一柄神兵啊,这天下的数量应该不会超过十把。”
“李大人这么一提,我才想起刚才那人使剑的时候,青光闪闪,样子极为儒雅。”刘煜这才想到刚才那位哥们拿得应该是柄好剑,“说来奇怪,我刚才见这柄剑在光线遮阴处似乎有些模糊。”
“照武原君的说法,莫非是那蛟分承影,雁落忘归的承影剑。”李睢分析起来,“传说此剑会在夜色中归于无形,在白天会剑光呈青色。曾经是卫国大儒孔周的收藏,只是后来几经辗转,据说是到了剑道大师诸仁天的手里。”
“只是诸仁天已经去逝,想必应该是他的传人。君上可看清那人的样子”李睢推断得很准。
“三十来岁,长脸,身材挺拔,最令人印象的是那双眼睛,盯着让人难受。”刘煜回想起来,当时对方的眼里似乎有杀气。
“那就是了,恐怕就是诸仁天的关门弟子成庆,一人击杀齐地十三路马贼全身而退。”李睢兴奋地道,“这样的人物,早在广平君招揽的名单之中。”
“原来那哥们叫成庆啊,下次见到他时,得跟他讲讲,这眼神不能老是这么看人,容易把人看得怕了,这样下去可没朋友了。”刘煜心中想道。
既入咸阳,刘煜想不到轻易脱身的办法,只能顺势而为。马车已经破坏得不成样子,只得骑马而行。他看着街边建筑的布局,判断出这是向北而行。
自古以来,王城往往都建在都城的北边,坐北朝南,俯瞰天下。一路行来,刘煜在马上见到远处宫城巍峨,想必就是秦王城所在。
只是刘煜的队伍左手一拐,进入一个王城边上的主道,来到一座大宅面前。他抬一头一看,正是写着“广平君府”牌匾。
“速速去通报君上,传舍人李睢已经请来汉国武原君。”李睢跳下马来,直接吩咐府上的门子。
“好教李传舍知悉,君上今日入宫还未回来,府中相长史和郑先生主持一切事务。”门子说话条理清楚,显然是经过良好的业务培训的。
“那就通知两位代舍先生吧。”李睢只得叹了一声。有人的地方就是地位不同,同为门客却也分了三六九等。
这个时代靠本事吃饭,能力强的被称为代舍人,待遇与客卿相似,食有肉,行有车,宴有歌舞。
能力弱的就只能是三餐不缺的传舍人,却都是干些实事的人,像李睢这样的,便是传舍人。
广平君的门客超过三千人,而代舍人不到百人,却都是有各种才华之人。其中的郑丹和相锜又是这百人中突出之辈,相锜更是代舍长史,管理了三千门客。
不
第十五章 举鼎
郑、相两人正准备把刘煜迎进府去,突然一骑自宫城而来,临近之时,马背上的那人大叫道,“武原君可到大王在四海殿召见!”
近到前来,刘煜才看出来这个传音的人有些娘娘腔,想必应该是宫里的内宦。只听到广平君府上的那几个高管见到他时,面有恭敬,称为易公公。
“可是武原君刘煜咱家易刁,城门守将上报武原君入咸阳,大王特意让咱家来请去宫中见个面。”这个宦官说话间竟不下马。
“我听说四国之中,秦国只做两件事,就是耕田和打仗。今天的经历来看,秦人还真是忘了什么叫礼貌。”刘煜看这家伙神态倨傲,出言讽道,“难道没听过有句话来,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家无礼则不宁。”
刘煜这一路来受到的语言攻势太多,到了咸阳,又被广平君的几个门客挑衅,若不加以反击,会被人看扁了。
“呀,呀,咱家看来说错话了。”易刁神色一变,翻身下马,躬身道歉,“人说汉国武原君只是有勇无谋的匹夫,今天一看,却发现传闻不对。以咱家来说,武原君腹有春秋啊。”内宦之人最善察言观色。
“易公公过奖了,刘某初到咸阳,还不知道入乡随俗,但是心中却是有一个原则,人与人之间应该平等交往。若总是想着以势压人,这恐怕是干不了大事的。”刘煜说这话当然是有目的,自己既然已经被人居为奇货,却也不能随便让人揉捏。
“武原君这话看出来还真是一条硬汉,说得咱家都有些钦佩了。”易刁心说你现在不过是笼中的囚犯,还敢说平等相交,看到时见了大王看你还敢这么说不,嘴上仍然恭敬地道,“那么君上就请跟咱家入宫吧。”
看着载着刘煜的马车转道向北而去,郑丹的相锜相视一笑。
“看来这个刘煜有些硬气,不是一个可以随意摆布的人。”郑丹喃喃说道。
“便是一块硬钢也能绕指成柔,我想大王和君上必有方法让其就范。”相锜若有所思道,“我大秦外有匈奴为患,向东又被晋国所阻,止步于龙门山。而今晋国又有代成君这样的英杰治军,大王的意思,怕是想利用这个刘煜,从汉国身上咬下一声肉来。”
“相长史眼光还需长远一些,大王的目标从来都中原之地,只要能定中原,无论江南还是东齐,都不过是老秦旌旗所指,所向披靡的结果。”郑丹看到了另一面。
“先生高见。”相锜默默点头,拱手一礼。
刘煜随着易刁来到秦王宫所在的内城,相较于外城,内城的城墙倒不是特别的高。过了城门之后,是一个相对宽阔的广场,应该是历代秦王祭祀天地等主持重要活动的地方。
不时有宫卫巡逻,不过见到易刁后态度都比较恭敬。
过了广场,却见到一条内城河,几道石桥成了过河的必经之路。一过河就见到了一只大鼎,上面有个若隐若现的“雍”字。刘煜想到曾经历史上周朝时期的天下九州九鼎之说,其中的“雍”字鼎便是指秦国所在的雍州。
“当年我大秦武王天生神力,这鼎便是他一路从周天子那里扛回来的。”易刁看到刘煜的目光所向正是大鼎的位置,想起关于刘煜的传闻,想着时间还早,“听说武原君也身有神力,要不要试试看,能不能举起来”。
秦武王赢荡举鼎是确有其事,只是不幸被砸了腿后,得了破伤风后挂了。但这雍字鼎还是被送到了秦国。
“这不太好吧,这东西看着应该
第十六章 秦殿
不过有了力气,却不懂啥功夫,这也算是刘煜的一大遗憾,来到这个时代,他还是见识了一些身怀武艺的高手,很是羡慕。脑中在摸索着身体的记忆时,总是会被头疼打断。刘煜后来还是自己劝自己,反正一力降十会,碰到高手随机应变就是了。
任何时代,都是靠脑子生活,实在不行,捞个保镖就好。想到这里,他无端地想起那位成庆来,似乎身手不错,要是能拐来当个保镖那肯定很称职,只是得培训一下商务礼节,特别是看人的眼神。
沿着几十阶台阶抬级而上,四海殿已经近在眼前,看到殿名,刘煜想到这秦国割据西方,根本谈不上拥有四海。以四海为殿名,显然是昭显出其扩张的野心。
“汉国武原君刘煜已经带到。”祁胜行了军礼之后退了下去。
刘煜走入了大殿之中,环顾了四周的环境,非常地空旷,起码有上千个平方。百余根大柱支撑起整个大殿,而柱子上只涂了一层树漆,根本没有什么雕饰,他得出一点判断,秦国的国策专注而务实。
殿中的人不是很多,显眼的王座那里,一人身形高大,着黑色龙服,头带十二串旒珠的冠冕,不用说这肯定是秦王赢恕。刘煜进来的时候,秦王背身而立,似乎在想什么,留给刘煜的只是一个后背。
“刘煜见过秦王。”他学着广平君的那些门客躬身行礼道。眼中余光扫视四周,王座之下,还有两人,其中一个皓首白须,头带五梁冠,闻声之后转头看向刘煜,眼神很是玩味。
另外一人,就显得年轻地多,看来也不过二十来岁,面白无须,眉清目朗,一身黑色鎏纹的精致袍服,放在现代,那完全是妥妥地小鲜肉帅无敌。
他看到刘煜后,面露微笑地轻轻点了点头,算是跟刘煜打了个招呼。
“这人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太史风云榜上排名第二的人物广平群赢胥吧。”刘煜已经猜到了这个年轻人的身份。
“刘煜,你可知罪!”没有任何的征兆,秦王的声音响起。赢恕转过身来,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脸有短髯,话语威严中带着君王的气势。
“秦王此话是什么意思啊刘某只是一个路经秦地的过客,实在想不通,哪里做错了什么事情”刘煜当然知道对方这是给自己一个下马威,自己唯今之际,也只能见招拆招了。
“刚才羽林来报,大秦的国鼎被你摔破了,这算不算重罪!”秦王没有出声,倒是边上的那年老的大臣补充道。
“不知老先生怎么称呼”刘煜问道。
“这位是我大秦的右相甘颖,在下赢胥,去请刘兄来咸阳的便是区区。”年轻的那位大臣介绍道,也印证了刘煜的猜测。
“原来是广平君和甘相,久仰大名。”刘煜拱手道。
“刘兄可知,四海殿外那雍字大鼎可是大秦的镇国之宝,当年为了取回此鼎,先祖不幸受伤不治。而今,刘兄却把它给摔破了。”广平君说起话来条条有理,“岂不是把我大秦的国运也摔破了,这样可算是重罪。”
“岂只是重罪,其罪当诛了!”甘颖完全把最坏的结果说了出来。
刘煜本来想说自己是被人撺掇起来,才做出这种扛鼎的危险动作,然后再说个不小心之类的话。但看殿中这三人的样子,分明是顺着杆子,设了个套,而自己若说个托辞,照样被扣上摔鼎摔国运的屎盆子。
“不行,得找个由头把自己捞出去。”刘煜心说自己可是国家接班人出身,接受了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熏陶。五千
第十七章 割地
“不破不立,武原君说得不错,寡人也觉得大秦该变一变了。”秦王果然认可的刘煜的话。“寡人此前一直听闻武原君刘煜好武成性,不善言辞,今天来看才知道都是道听途说,不可信。”
“这种传闻主要跟我生活的圈子有关系吧。”刘煜想起白无瑕介绍的武原君生平,“刘某自小生活在庸城,远离寿春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另外,到了军中之后,都又是依照军令行事,军法无情,也不用多说言语,造成了外面的负面新闻。”
“圈子负面新闻”广平君听到这个词语后不禁莞尔道,“刘兄的用词极为有趣,不过倒是十分形象。”
殿内的气氛略微缓和下来,却又听甘颖说道,“老夫除了听说武原君性格木讷之外,听到最多的却是他目无君父,干出弑君弑父这样的勾当出来。”
刘煜心头咯噔一下,心说还是来了,看来自己在四国的任何一个地方,这个“弑君者”的标签已经无人不知。
“以甘相的学识,想必也知道曾子杀人的故事吧”刘煜想到对付广平君门的那招,用事例来推演。
“哦,武原君认为有人嫁祸于你吗”广平君到底是年轻人,反应敏捷,心中对这个答案很感兴趣。
自古兄弟阋墙,都是取祸之道。本来以刘煜为奇货,争取从汉国那里拿到好处。但若是刘煜被人冤枉,那么嫁祸的人不是当今汉王刘炬也是刘炬的人,若是这样的话,这个刘煜的价值就更大了。
“这就不得而知了,我前期脑部受伤,有些事情实在记不起来。刚才秦王也说过道听途说不可信。至于我刘煜弑君的事情,对于各位来说,何尝不是传闻而已。”
“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耳听为虚,眼见却也未必实。看事物的本质,第一眼看到的只有他的表面,没有深入研究,早下判断,很容易产生错误。”
刘煜决定采用迂回战术,接着道,“在东部大海遥远的海岛上有一种叫狼桃的果实,长得火红异于其他水果,有人说这果实含有巨毒,于是大家都不敢取用。有一天,一个酒鬼喝醉了竟然吃下一个果实,旁边的人马上为他准备后事。谁知第二天这酒鬼醒了却没有一点事情没有。现在这个狼桃已经成为了当地人的一种食材。由此而言,不能听谣传谣,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