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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东厂曹公
重生之殿堂乐队
作者:东厂曹公
重生过去、畅想未来、梦幻现实,再塑传奇人生!



第一章 重生
    啪!

    脑壳一痛,曹吾一个激灵苏醒过来,耳畔却听到一阵哄笑声。

    左右一看,曹吾愣了。

    老子变夏洛了

    午后的阳光金灿灿的洒满教室,即便开着窗户也是闷热无比。

    身旁一个个似曾相识的面孔正带着或善意,或幸灾乐祸的笑容,看着直起身子的曹吾。

    讲台上,一个矮胖的中年男子,半低着头,从眼镜上方冷冷瞪了他一眼,慢里斯条的说道:“我们继续讲,‘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这是王熙凤一出场时的描写,其中最重要的一句是‘丹唇未启笑先闻’,这也反映出了王熙凤的性格特点……”

    同学们都将注意力转回课上,此时的曹吾才回过神来。

    嘶!

    他倒吸一口凉气,看着指间的一根头发,心情复杂无比。

    自己真的穿越了,重新回到了高中时的课堂。

    真是事事难预料,就好像如今秀发如林的自己,压根不会想到二十年后,自己也会变成个‘四周铁丝网,中间溜冰场’的谢顶人士。

    捏着乌黑亮丽的头发,曹吾心痛无比。

    为什么要手贱,用一根脑壳顶部的头发来验证

    拔一根掉十根,头顶这是稀缺资源啊!

    转移了下注意力,慌乱的心情有所缓解,曹吾用胳膊肘捣了下身旁的眼镜男:“那个……同桌,今天是几月几号来着”

    “9月3号。”眼镜男眼睛看着黑板,口角小声回答。

    “10年”曹吾试探问道。

    眼镜男快速瞥了他一眼,吐槽道:“大哥,你睡傻了今年是09年啊!”

    “哦哦!记错了,记错了。”

    曹吾将日期和记忆进行对照,很快找到了记忆节点。

    2009年九月份,是高二的上学期,刚刚开学没几天。

    因为自己选了文科班,所以不得不和熟悉的朋友同学分开,来到了一个全新的班级。

    也正是因为这次分班,自己才碰到了一直合作将近十年的乐队成员们。

    坐在第一排,梳着双马尾的小萝莉,名叫王乐乐。

    她穿着最小号的校服,依旧显得大,小脑袋几乎要被后桌的书挡严了。但虽然个头小,她可百分之百是个高中生,而且还比曹吾大四个月。

    只见她躲在老师的眼皮下,小脑袋一探一探的,曹吾不用看都知道,她准是在桌上码放的书本中间插了根棒棒糖舔着吃,像只贪吃喵糖的小猫。

    她是未来曹吾乐队中的贝斯手,而且她可不是那种只会根音的边缘贝斯手,人家手底下可是有真功夫的,slap玩的贼6。记得当时乐队面试的时候自己被震得不轻,以至于排练时自己要求做主音吉他还有些心虚,毕竟从技术而言,当时的自己是绝对赶不上这小丫头的。

    虽然圈里流行黑贝斯手,但大家心里清楚,要想组个能上得了台面的乐队,一个好的贝斯手是不可或缺的,否则连一首歌都排不出来!

    在一首歌中,鼓负责节奏,贝斯负责旋律,两者配合的和谐程度决定了整首歌表现水平的高低,在和声编排中,贝斯尤为重要。

    贝斯负责乐曲的低频声部,虽然大多数听众甚至不会察觉到贝斯的存在,但贝斯就像是一栋建筑的地基,只有地基打稳了,上方的建筑才能设计出各种花样来。

    在普通人眼中,贝斯手或许是可有可无的角色,但在音乐人眼中,尤其是需要现场演出的乐队来说,贝斯手绝对是现场感的来源之一,仅次于鼓手。

    乐队解散后她去哪了好像移民去芬兰了,从那之后就再没见过她。

    目光靠窗位置,那个正低着头专心致志用小剪刀修剪指甲的小白脸叫卢青松,是乐队的键盘手,也是乐队中唯一出柜的成员。

    若说没有存在感,键盘手和贝斯手绝对是难兄难弟,甚至更加悲催,至少贝斯手还能在台前甩甩头发,而键盘手则只能躲在舞台黑暗角落苦逼的忙活。

    尤其是在重金属、硬核朋克愈发流行后,键盘手的地位愈加每况日下,甚至给大多数人的感觉就像个效果器。

    但在一个配置完善的乐队中,键盘手绝对是乐理知识最扎实丰富的一个。

    一个乐队中至少需要五个位置:主唱、吉他、键盘、贝斯和鼓,若说这其中哪个位置技术最全面,键盘手绝对排名第一。

    自从摇滚乐开始盛行,键盘手的武器已经由笨重的钢琴变成了keyboard,也就是俗称的电子琴,学名叫音乐合成器。

    想要制作音乐,keyboard是最基本的设备,一个专业的音乐制作人甚至可以只用一台keyboard就制作出一首完整的音乐来。

    曹吾穿越前火爆全球的电子音乐,就是得益于合成器技术的发展。

    记得乐队解散那天的饭局



第二章 退出乐队
    “曹吾,介绍你认识下,这是我们班上的苏洋,古城乐队知道吧里面的主音吉他手苏沐晨是他哥。”张浩哲指着身旁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瘦小子说道。

    古城乐队曹吾心中闪过一丝疑惑,他知道张浩哲说的是hn省比较出名的一支三流乐队,但好像不是叫这名字来着。

    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没有太过纠结这事,曹吾冲苏洋点点头当做打过招呼,便转脸冲张浩哲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儿,直接说吧。”

    张浩哲愣了下,他感觉今天的曹吾有些不一样,但又说不出是哪不同。

    他回头看了看苏洋,犹豫了下,一咬牙说道:“也好,那我就直说了吧!曹吾,你还是先退出出我们coolboy乐队吧!”

    曹吾对此并不意外,他平静的看着张浩哲,问道:“能说说为什么吗”

    张浩哲没料到他会是这个反应,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开口。

    “切!还能是为什么因为你菜呗!”一旁的苏洋嗤笑着插话说道。

    扭头看向他,曹吾淡淡说道:“大人说话,有你什么事儿”

    “你!”苏洋一张脸腾的涨红了,下巴上的青春痘霎时间红得发紫,紫得发黑。

    “艹!”他上前一步,就要动手。

    张浩哲伸手拦住了他,他看向曹吾,神色有些复杂。

    “曹吾,你要理解我。”他叹了口气,说道:“我将来是要进音乐圈的,这是我的梦想,我不希望被人拖后腿。”

    “哦”曹吾抬了抬眼皮:“听你话的意思,是我拖了你的后腿喽”

    张浩哲并没有否认,他正色说:“上学期分科前我劝过你,和我一起选艺术班,你不听,非要选文科班。这下好了,你和我课程都不一样,怎么一起排练”

    “是吗这么说来,乐队排练还得课程对得上才行喽”曹吾冷笑了声。

    张浩哲点头道:“你也知道,艺术班只有半天文化课,下午就是专业课,作业少不说,还有大把的时间用来排练。你的水平本来就低,还比我们少那么多排练时间,差距肯定会越拉越大,这对乐队而言也不是件好事……”

    “跟他还废话那么多干嘛”苏洋不耐烦的冲他道:“话说直接点,你当初既然不敢进艺术班,就说明你根本就没把乐队当回事儿,也没把音乐当条路来选。是你自己选了文科班,和我们划开了层次。我们是专业的,将来指着这个吃饭,你一个业余的就别跟我们瞎掺和了,这样对大家都好。”

    “业余的”曹吾嘴角浮现一丝嘲笑,他盯着张浩哲的眼睛,问道:“真的是这个原因吗”

    张浩哲有些心虚,避开了他的眼睛。

    曹吾依旧盯着他,面无表情。半晌,他突然问道:“你和陈欣怡什么时候好上的”

    唰!张浩哲猛的抬起头来,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陈欣怡是曹吾目前名义上的女朋友,从初三开始谈,已经两年多了,就在开学前,他们俩还一起去看了电影。

    但曹吾知道,就在一个月后,陈欣怡就找到他主动提出了分手,并且很快就和张浩哲在一起了。

    张浩哲惊讶极了,他是在前天才约出了陈欣怡一起唱歌,趁机表白,并且得以一亲芳泽,怎么这么快曹吾就知道了

    难道是陈欣怡告诉了他不应该啊

    脑筋飞速急转,他想找个借口来给自己开脱,但脑中却一片浆糊。

    曹吾并不准备等一个解释,他伸手拍了拍张浩哲的肩膀,平静说道:“我会退出乐队,但记住,是我主动退出的。”

    说罢,他转身刚想离开,又想到了什么,回头说道:“对了,帮我给陈欣怡带句话,我们分手了!这辈子,是我甩的她。”

    &



第三章 分手
    高中都是两节课连在一起当做一节大课来上,因此课间休息结束后,那矮胖中年老师又走上讲台继续讲了起来。

    台上这位是曹吾高中生活里唯一的灰色记忆,提起两人之间的矛盾足以连说三天三夜。

    当然,起因是高二上学期寒假里,他半强制性要求参加补课,曹吾没有参加,因此被他连续罚站一个星期的事。

    高中大部分学生都补课,但一般都补些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之类的科目,补语文的很少。

    但这位马广华老师眼馋其他科目老师的补课费,也要在寒假开补习班。

    开也就算了,找他补习的同学不是没有,但他为了增加补习人数,故意上课时不好好讲,并且半强制性的要求班上所有同学都要参加,这就有些恶心了。

    没有参加的同学都会受罚,曹吾算其中比较顽固的一个,后来还是老爸偷偷去给这家伙送了张两千块的购物卡,才算是放过曹吾。

    正是因为这次,曹吾和马广华成了死对头。

    也是因为他,曹吾连带着对高中的语文课都不怎么喜欢了。

    “一语未了,只听外面一阵脚步响,丫鬟进来笑道:“宝玉来了!”黛玉心中正疑惑着:“这个宝玉,不知是怎生个惫懒人物,懵懂顽童”这句话的意思就是……”

    马广华上课的方式就是直接翻译原文,然后简单讲解下就算完事儿了。

    虽然冲突暂时还没发生,但曹吾也懒得听他bb,索性自己翻看语文书。

    只有离开学校的人才能明白上学时的语文书选用的是怎样水平的文学作品,曹吾兴致勃勃的看着一篇篇振聋发聩的文学精华,试图回忆还能想起多少,却发现自己居然能够一字不差的全文背诵,就连当初上学时没有要求背诵的篇章也一样。

    难道是穿越附带的好处

    一本语文书没有多少,曹吾翻看完毕,下课铃声也响了。

    上午第二节课的大课间一般是做操,八中也不例外。混在队伍中一阵瞎比划,曹吾倒也乐在其中。

    上了个厕所回来,还没进教室,曹吾的胳膊忽然被拽住了。

    “你装没看到我”

    一个女声在他背后响起。

    曹吾回过头去,却看到是一个高挑纤瘦的女生,正冲他怒目而视。

    挠了挠脑袋,曹吾尴尬道:“真没看到你,有事儿”

    来者不是旁人,正是他的初恋女友,张欣怡。

    听了这话,张欣怡更生气了,她胸膛起伏,正要发作,却察觉到周围好奇的目光,便一把拽着曹吾的胳膊来到楼道拐角。

    “曹吾,你什么意思随便让张浩哲带句话就要分手你当我是什么啊”女孩怒气冲冲,猛的推了他一把。

    眉头一皱,曹吾掸了掸衣襟,淡然说道:“那你是想正式点好吧!那我正式向你提出分手,可以了吧”

    张欣怡满脸不可置信,她不能想象,对自己百依百顺,就在昨天早上还给自己带了早餐的曹吾居然转眼间就变了一个人,竟然如此的冷漠。

    “为什么”

    曹吾耸耸肩,无奈说道:“需要我挑明吗”

    张欣怡有些心烦意乱,张浩哲告诉她这个消息时并没有明说,但她也能猜到前天的事已经被曹吾知道了。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你听我解释。”她想要说些什么。

    叮铃铃!

    上课铃声响起。

    看了看办公室方向,张欣怡说道:“中午放学,你到科教五楼声乐教室来找我,我们必须把话说清楚!”

    说罢,她便转身朝楼上跑去。

    艺术班的教室在四楼。

    摇了摇头,曹吾迈步朝教室走去,内心没有半点波澜。



第四章 shes gone
    阿信之所以找曹吾来做新专辑,也和他之前搞乐队有关。

    在金属圈混迹近十年,虽然一直不被大众熟知,但多少也有了些名气。

    在圈中,曹吾是有名的几个铁嗓子之一。

    他的真声最高音可以到f5,最低音到d2,横跨三个半八度。

    你还别嫌低,这里说的是真声,如果用哨音他可以飙到c7上去,但没必要。

    三个半八度音域是什么概念这意味着他既有枪花主唱罗斯的高亢尖锐,也有johnny cash的低沉性感,基本上可以驾驭大部分歌曲了。

    当然唱功得满足才行。

    唱歌并不是嗓门大就行,小沈阳也能唱《大海》,但怎么都没有张雨生那般浑然天成,情感充沛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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