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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大明帝国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哀罕

    沈金元吓得脸都白了,抹着额头冷汗,急急说道:“少爷,少爷,不是小的要回来,而是他们让我回来报信的。说是让你运一车粮食,一手交粮,一手交货。”

    一手交粮,一手交货,听着怎么像是绑票

    黄观愣了愣,疑惑问道:“是什么人这么大胆,敢敲诈勒索少爷我你看清楚了没有,对方是哪条道上的”

    沈金元点点头,仔细回忆了一下细节:“他们从小道两旁跳出来,蒙着面,拿着刀,说话都带着粗口,没有少爷你斯文,却比少爷你凶多了……”

    靠,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黄观听得龇牙咧嘴,恨不得一脚把沈金元踹飞:“直接说是山贼不就得了就你龟儿啰七八嗦!”

    沈金元恍然大悟,急忙谄笑道:“对对,就是山贼,还是少爷你聪明。少爷,咱们的货,就是让山贼给抢了。”

    黄观:“……”

    靠,少爷的货都敢抢,本地的山贼,太不讲礼貌了!

    黄观义愤填膺,脑门上的青筋乱跳,怒道:“你没有报少爷我的名号吗”

    沈金元指了指自己的鼻梁,吸了吸鼻子,委屈巴巴道:“我当时就报了啊,少爷你看,还被他们多打了一顿。”

    呃……

    这个就太不给面子啦。

    黄观很郁闷,咬了咬嘴皮,直咂嘴:“……”

    去,自己拿条绑带,包扎一下破鼻子。

    黄观转念又一想,好像不对啊。

    胡世伯不是说过,这条道由他负责,一个山贼都没有,绝对安全吗

    黄观怒了,狠狠一挥手,招呼了高首高仁一声:“高大哥,随我去军营。你们别玩了,旺财那家伙……有口臭!”

    旺财抬头看了主人一眼,小眼神好像有点哀怨。

    这年头没有电,灯油蜡烛都很贵,到了晚上乌漆麻黑,也没有什么娱乐项目,很多人就只剩下了两种业余活动。

    一是努力生孩子,二是享受完生孩子的过程,马上接着睡觉做梦。

    别羡慕,就算生了孩子,很多时候你也养不活。

    刚靠近军营,就听暗处有站岗的军卒大喝一声:“来者何人口令!”

    黄观被抢劫了,心情很不爽,随口怒哼一声:“我是你二大爷!”

    “哦。”那军卒伸头瞧了一眼,立刻就乖乖退回了岗位:“原来是黄观少爷,请进!”

    沈金元有点懵,小心翼翼问道:“少爷,这口令……真让人耳目一新。”

    黄观白眼一翻,看白痴一样看着他:“少爷我这张脸,就是最好的通行证,畅行无阻,百无禁忌,还需要什么口令”

    沈金元满头大汗:“哦……原来如此。”

    见了胡海,黄观就龇起了牙齿:“胡世伯,你这剿匪工作是怎么干的你不是说道上太平,安全可靠吗小侄的货还没有走出滁州境内,就让山贼给抢了啊……呜呜……”

    什么!

    黄世侄你被人抢了

    胡海今日在军营当值,听到这话,吓得差点当场摔了




第90章 帮黄观少爷评事去
    胡海听说对方只有三十多个山贼,全军出动有点小题大做,只带了三百人马出发。

    准备十个打一个,玩群殴战术!

    三百士兵一听黄观少爷被抢,义愤填膺,腰挎环刀,提着狼牙棒,一个个杀气腾腾。

    走,帮黄观少爷评事去!

    黄观跟着他们,连夜出了滁州城,一路上都很郁闷。

    我竟然被天下第一猛将常遇春给抢了,这叫什么个事啊

    你说这常十万也真是的,小朋友的东西都抢,还金牌运动员呢。

    常遇春,字伯仁,号衡燕,凤阳怀远人,与徐达并称“大明双璧”。

    常遇春武艺高超,膂力过人,尤善骑射,自言能将十万众,横行天下,军中称其常十万。

    官至中书平章军国重事,兼太子少保,封鄂国公,追封开平王,谥号忠武。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获得武将最高荣誉证书的猛人!

    这里很有必要解释一下,金牌跳高运动员这个称号的由来。

    这是……明史业余研究者黄观同学取的,所以一听到常遇春的名字,首先想起来的,就是他的运动员这个职业。

    据史料记载,至正十五年(1355年),朱元璋攻打太平,发起了渡江战役,在牛渚矶遇到元军顽强抵抗,军船离岸三丈多远,不能登陆作战。

    关键时刻,跳高运动员常遇春出场了,“飞舟而至,奋戈直前,敌接其矛。”

    注意了,注意了,人家常冠军不走寻常路,起跳助跑用的是小船!

    我敢说,后世没有一个跳高运动员,能像他一样做出难度系数这么高的危险动作。

    元军接住了长戈,常遇春马上借力跃起,做出了难度系数更高的撑杆跳动作,空中一个三百六十度转体,外加一招横扫千军,一下子连杀数人,开辟了滩头阵地。

    历史就是这么有趣,只要你出现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实力,那么你就会名留青史。

    跳高运动员常遇春一战成名,朱元璋亲自授予金牌……总督府先锋的官位。

    黄观辦着手指算了算时间,常遇春早年确实做过山贼,在怀远绿林大盗刘聚手下,当了一个山贼小头目。

    主要工作就是带领兄弟们,拦路抢劫,打家劫舍。

    干的是“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的那路勾当。

    自己那批货,还真有可能是这山贼头子流窜作案,被他带人抢的。

    黄观想想都要吐血三两!

    别人抢了少爷我的东西,保证让你十倍偿还,常十万……就不太好办。

    为难啊!

    环滁皆山也,一行人带着一车粮食,跋山涉水,一路急行军,后半夜才赶到了地头。

    约定交易的地方,已经快出滁州地界。

    树下生着火堆,两个山贼小喽罗站起来,手里提着长刀,脸上蒙着黑布,乱蓬蓬的脑门上,还缠着一条麻布带子。

    最搞笑的是,布带中间还有渗出了圆圆的一团血迹,看起来真像后世的神风敢死队员。

    黄观累出了一身汗,一看山贼这副搞笑装扮,顿时咧嘴乐了。

    沈金元忙碌了一天,担惊受怕,累得像狗似的,在旁伸着舌头,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黄观没心没肺地吹了口哨,一副放荡不羁的样子,嘿嘿笑道:“你们快看,这是谁给山贼设计的造型没事就装武士道高手。”

    高首高仁相对无语:“……”

    沈金元也只能摇头苦笑:“……”

    少爷很多时候,都会表现出大异常人的特质,间歇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

    沈金元虽然知道这是少爷的表面现象,还是忍不住提醒道:“少爷,他们头上缠的,就是咱们的百药绑带,一条绑带一斤粮啊!”

    呃……

    黄观脸色一僵,马上就笑不出来了:“……”

    沈金元,记好了,等会儿扣他们两斤粮!

    两个山贼看到对方带来这么多人马,神情镇定,竟然一点也不吃惊,点头道:“粮食带来了好,扛上粮袋子,跟我们走。”

    沈金元累坏了,坐在地上,再也不想动弹,失声惊叫起来:“不是说好了在这里一手交粮,一手交货吗还要到哪里去”

    少废话,叫你走,你就走!

    黄观对素未谋面的常遇春,有着浓厚的兴趣,急忙踢了沈金元一脚:“山贼绑票收赎金,都是要换好几个交易地点的,人家这叫专业,学着点!”

    两个山贼喽罗也不说话,点燃了松油火把,带头往山里走去。

    胡海眯起了眼睛,冷冷地看着两个山贼,眼中杀气大盛,轻轻挥了挥手。

    兄弟们,卸车,扛粮,跟他们走!

    货一到手,马上弄死他们!

    胡海黑着一张老脸,走在最前面,后边的三百兄弟,肩上扛着粮袋子,手里提着狼牙棒。

    走,去帮黄观少爷评事去!

    翻过山岭,山口又等着两个山贼,竟然还有脸埋怨:“你们怎么才来啊换地方了,快跟我们走。”

    说话不算话,这是在逗我们呢

    胡海龇牙咧嘴,一口气没忍住,从裤衩里掏出狼牙棒,当场就要发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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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继续做山贼去吧你
    古语有云:杀降不祥,所谓天道若存,必定有报是也。

    这个……撇开道义来讲,应该属于封建迷信,就看你信不信。

    当年白起不信,项羽也不信,常遇春更不信!

    常遇春先生武艺高强,嗜好杀戮,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杀降,而且还“好杀降,屡教不改!”

    人家都已经举手投降,你还要干掉他,这就太过于缺德了,实在不讲信用,充分体现出常遇春先生的流氓习气本色。

    撕个票,烧个货,对常遇春先生来说,绝对是小事一桩,以前肯定没有少干。

    黄观害怕了,不敢惹这山贼头子,急忙挥手让大家不要妄动,心中万马奔腾,骂个不已。

    什么常十万,什么金牌跳高运动员,什么天下第一猛将,这忒娘……就是一个无赖!

    常遇春的身份暴露,却不肯放过黄观,大喝一声:“喂喂,那个小鬼,站住。别看了,说的就是你,你先别走……过来!”

    靠,不会是劫完了货,贼性不改,想绑票小孩子

    黄观大惊,骇然倒退两步,眼珠子骨碌一转,一脸天真无邪的模样,嬉皮笑脸套近乎:“常叔,你不认得小侄了吗我是你隔壁邻居的远房亲戚的表叔家的小黄啊,小时候你还叫我大侄子的……”

    常遇春出门当强盗太久,明显已经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一个乱七八糟的亲戚,瞬间有点懵:“小黄哦,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人。你就是老黄家的黄二二,小名……叫狗剩的那个”

    靠,黄二二小名叫狗剩

    这是什么破名字,简直是在污辱人。

    黄观听得龇牙咧嘴,对元朝的取名制度,也服气了:“……”

    常遇春他乡遇故人,虽然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儿,却也激动了,将手中火把合在左手,一把扯掉脸上黑布,惊喜道:“哎呀呀,果然是大侄子,几年不见,你都长这么大了,我是你家常叔啊,还记得我吗”

    靠,没想到常叔也是自来熟,人来疯啊,和我……有得一拼!

    黄观心里暗笑,也不怎么害怕了,走上前去,盯着常遇春看了看,心下有此诧异。

    在自己的印象中,穷凶极恶的山贼,一般都是满脸横肉,面目凶恶。

    眼前的常遇春却是身形高大,沉眉大眼,相貌堂堂,棱角分明,一脸的刚猛,没看出来还是个……型男!

    常遇春盯着黄观,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笑呵呵道:“不错,不错,长得眉清目秀,还有点小英俊,再过几年……就能赶上我了。”

    黄观满头大汗,差点晕倒:“……”

    做梦也想不到,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常遇春,嘻嘻哈哈没个正经,竟然是个风格怪异的偶像界人士。

    这厮明显对自己的长相很满意,导致自信心严重泛滥,臭美得没边了,放在后世,绝对是那种自拍狂人!

    黄观抹着冷汗,强作一笑,嘻嘻道:“是啊,是啊,小侄纵横江湖十多年,求一帅而不可得,未曾想今日出门,竟然能遇到帅得掉渣的常叔,这就是缘分哪!”

    常遇春腼腆一笑,谦虚地摆摆手,严肃道:“二啊,叔跟你讲,长得好看不能当饭吃,关键是自己要有一身本事。狗剩,你千万不能骄傲!”

    黄观嘴角直哆嗦,听到这破名字,就觉得尊严被按在地上磨擦,强烈要求改名:“常叔,小侄现在叫黄观,在滁州做点小本生意,混口饭吃。常叔有空进了滁州城,直接报我名号,小侄请你喝茶……”

    黄观这名字……好像有点耳熟。

    常遇春愣了愣,指了指身旁的马车,满脸的不可思议:“这个……是大侄子你的货”

    黄观郁闷地点点头,简直欲哭无泪。

    我做点小生意,正规经营,也没有偷税漏税,更没有招惹谁,怎么就遇上了常叔这山贼头子了呢

    常遇春很尴尬:“……”

    抢了大佬子的货,常遇春也觉得心中有愧,老脸一阵阵的滚烫,讪讪干笑道:“误会,误会,都是误会,你看这事闹的。叔也是迫于生计,再抢不到粮食,兄弟们的一家老小,都会活活饿死。大侄子你放心,叔是个讲信用的人,等兄弟们再走远一些,马上就把货原封不动还给你……”

    果然是山贼,匪性十足,米粮到手,概不退还!

    黄观遇上常叔这山贼,真是无可奈何,疑惑问道:“常叔,你这么仗义,就不怕自己跑不掉吗”

    常遇春哈哈一笑,看了看黄观身后的一帮军卒,不屑地哼了哼,牛皮哄哄道:“大侄子啊,别人不了解,你还不知道叔的本事么像我这样的高手,在江湖上素有盛名,万人景仰,别说是眼前这三百多号人,就是千军万马之中,我常遇春也照样来去自如。叔想走,天下就没人拦得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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