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凰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鱼九久
“是啊!”怎么又扯到这儿来了
季牧之又问:“你就没想过,这些灵气是从哪里来的”
宁姒一下子愣住了。
是啊,这么充盈的灵气,是从哪里来的呢
有些地方因风水而成宝地,或是地下深处有宝器埋葬,从而导致灵气格外充裕。
这个院,风水嘛,她只能说坐北朝南,采光很好。要说宝器溢散,可如果是地下来的,灵气经土层阻隔,不可能会这般纯净。
她一开始就觉得,这里的灵气像是从某个东西里漏出来的。就好像装灵气的罐子破了个口,所以开始往外发散。
装灵气……人的关窍,不就是用来储存灵气
宁姒总算明白过来。
这些灵气,是从欧阳明身上溢散出来的。虽然他开了四窍,是齐灵师,可是他的关窍,已经无法储存灵力。
第129章 淬体
他消失一下午,正是为宁姒采草药去了。
开窍之前必须淬体,身体强度需同步提升,才能驾驭开窍之后涌入的更多灵力。
淬体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然而他现在已经没有那么多时间遵照正常的程序来。
好在,他有绝招。
吃过晚饭,欧阳明把下午采来的草药一股脑扔给宁姒。
“拿去熬来喝了。药效吸收越多,对你越有用,具体怎么做,自己想办法。”
他又不是大夫,也就给不出几碗水煎一次又几次合液分几次服用这样明确的方案。
总之一句话,药效吸收越多越有用,只要她下得去嘴,直接嚼来吃了也未尝不可。想当年他在山里,可不就是这样生吃的,谁还有空熬药啊
宁姒不通医理,但是她家以前隔壁就是一个中药铺子。在一切追求高效便捷的末法世界,中药铺子不仅是卖药的地方,还管熬成药汤。
给点加工费,就能得到一袋一袋的汤药。剂量明确,饮用方便,很多人都愿意出这个钱,所以那家中药铺子的电用药炉基本就没歇过。
宁姒前世时候特馋嘴,丧心病狂到人家熬中药也想凑上去尝两口的地步。她经常去隔壁玩儿,呆得久了听得多了,耳濡目染,对熬药也就无师自通。
比起随便加水生火煎药,她更清楚该加多少水,烧多大火,煎多久。忙活半夜,当她将精华药汤从药炉倒进碗里,大半个下阳庄的人都醒了。
天呐,这是谁家茅坑炸了吗怎么这么臭!
像宁姒这种从闻惯药香的人,也扛不住这味道,不憋上一口气,还真不敢拿开盖子。
她把药端到欧阳明面前,再三确认:“你确定这玩意儿可以淬体”
如果不是她亲手熬制,估计她都会认为是从谁家茅坑就地取材。
哦,不对,谁家茅坑能有这味儿
欧阳明把鼻子捏得紧紧的,揭盖看了一眼,又立马盖上,弹出丈远:“嗯,熬得不错呀!”
当年他生吃了这些药,留下满嘴的味儿,当时也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时候把粪坑给打劫了。
季牧之黑着一张脸走进来。
睡得正香,活生生给臭醒了,估计谁都摆不出好脸色。
宁姒捧着药一脸悲壮的吸气,季牧之憋着气问:“你真要喝”
宁姒望他一眼,目光坚定:“喝!”
不然她大晚上的不睡觉忙活这么久是为什么站岗放哨啊
……
月凉如水,下阳庄的人们重新进入梦乡。闪舞
服药后不到半个时辰,宁姒倒了床。
她一直在喊疼,浑身大汗淋漓,身体像是被灼烧一样滚烫。
季牧之没有问欧阳明她为什么会这样,只是问了一句什么时候能好。
“等药效过了,自然就好了。”
欧阳明打着哈欠回屋睡觉,顺便拎走过来看热闹的满。
季牧之却做不到让宁姒一个人在这儿忍受煎熬。可他什么都帮不上,只能眼睁睁看着她疼得死去活来,哭得肝肠寸断。
他的胸腔里有什么东西,也在跟着一起疼。
仿佛在酝酿某种情绪,又或是在积蓄勇气。如雕塑一般的季牧之终于动了,他坐在床沿,手伸到宁姒额头,动作生硬的替她擦去汗水。
或许应该拿条帕子
季牧之正要起身,手突然被一团灼热包围。
“别走!”
回头,宁姒正紧紧拉着他的手,声音颤抖近乎哀求。
那一刻,季牧之心里的弦彻底绷断。
重新坐下,反将她的手握在手心,温柔而郑重的说道:“好,我不走。”
此时的宁姒只感觉身体的每一寸皮肉每一寸筋骨都被拆开重组,和当初身体被飓风撕碎有得一拼。
粉身碎骨的痛苦中,意识逐渐涣散。五感渐失,唯有疼痛经久不弱。混沌中,她隐约听到季牧之的声音,才知道自己身边还有一个人。
从什么时候起,她的身边多了这么一个人
她不记得了。
“我疼!”宁姒无意识的呻吟着。
体力耗尽,不再像最开始那样满床翻滚,一动不动的样子反而更显可怜。
“我知道!”她的手很烫,几乎要将他灼伤。
&nbs
第130章 条件
仅仅是过了一个晚上,宁姒自我感觉身体有了本质变化。闪舞这是一种主观而清晰的感受,并没有什么具体的表现,却又足以让所有人都察觉到她的变化。
淬体会全面提升人的身体状态,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精神饱满,精力旺盛。
昨晚的痛不欲生,就好像一个虚幻而又真实的噩梦,并未留下实质性的后遗症。所以当她睁眼看到欧阳明在自己床前,第一句话就是问:“什么时候能开窍”
“不急不急。”欧阳明坐下来,摆出一副要和她好好聊一聊的架势。
宁姒挑眉:“有条件”
“聪明!”
“直说。”她就知道,天底下只有白痴才有白吃的午餐。
欧阳明问她:“我的事,你知道多少”
宁姒反问:“生前还是死后”
这下轮到欧阳明愣住了。
这是怎么个意思他现在还没死呢,她就知道他死后的事了
欧阳明不知道,宁姒还真就清楚他死后的事。而在此时,他只当宁姒是故意噎他而已。
这丫头,跟他没待多久,噎人的功夫倒是学得很快。
老实说,他还挺喜欢宁姒的,如果可以,他也愿意好好教她灵术。只可惜,相见恨晚,他没时间了。
欧阳明清了清嗓子,正色道:“不许胡闹,说正事。”
宁姒乖巧点头十分配合:“嗯,你说。”
然后欧阳明就开始讲故事,从克死至亲,到自己取名,再说到私塾求学,最后金榜题名。
和季牧之说的基本一致。
宁姒安静听着,她相信欧阳明浪费时间浪费口水,不可能就是为了在她面前卖惨。
果然,欧阳明开始说她不知道的部分。
收留他的先生一家家破人亡的部分。
欧阳明望着房梁上垂落的蜘蛛,陷入了回忆。
“那个时候,我金榜题名,成为新科状元,打马而归,何其风光!可是谁能想到,新科状元的美名还没有为我带来官权和富贵,就先带来了杀戮和罪孽。”
欧阳明说得很详细,宁姒仿佛身临其境。
简而言之就是,他携誉归来,仍旧住在先生家,等待朝廷的任命。有一天,他在外面救下一个被围殴的男人,将其带回先生家养伤。
没想到这个男人居心叵测,一切都是阴谋。
男人以为新科状元必然得了很多赏赐,利欲熏心,便演了这么一出苦肉计。
当夜,他和同伙里应外合,冲进先生家一通翻找,却只找到些散碎银两。闪舞一众歹人坚持认为是欧阳明藏金不肯交出来,竟当着他的面,将先生一家一一杀害。
歹徒杀红了眼,连襁褓中的婴儿也不肯放过。千钧一发之际,有人破门而入,救下欧阳明和那个孩子。
……
宁姒猜测,那个活下来的孩子,也许就是满,但是一算时间又不对。
欧阳明十七岁高中状元,现在已经四五十岁了。这么算起来,当时那个孩子也该有三十多了。
看出她的疑惑,欧阳明主动解释:“那个孩子,是先生的孙子。而满,就是那个孩子的儿子。”
“原来如此。”
想了想,宁姒又问:“当初救下你们的人,是位灵术高人”
她一直很好奇,欧阳明是从哪里学来的灵术。如果真是这样,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欧阳明点头:“他,是圣灵。”
圣灵二字加了重音,仿佛在试探宁姒知不知道什么是圣灵。
宁姒难掩震惊。
经过宁老太爷的课前预习,她当然知道什么是圣灵。
灵术之大成者,七窍全开。与灵通,与天地通,与万物通,谓之圣灵。
如果高级齐灵师被称为传说,那圣灵,就是神话了。
虽说出现一个圣灵,教会欧阳明灵术,还给他改写命格,好像一切都能成立,可是宁姒根本不相信世间真的会有圣灵存在。
那不是等同于凡夫俗子得道成仙嘛!
宁姒呵呵干笑两声:“别以为我年纪,你就能骗到我。”
欧
第131章 开窍
世事无绝对,没有谁敢做出绝对的保证。但她说了会尽最大努力,就一定会不遗余力。
打铁趁热,刚完成淬体,欧阳明直接给她开窍。
宁姒一直以为开窍是多么玄妙莫测的过程,结果……
当欧阳明的灵力通过天灵盖源源不断的送进她体内,当下腹第一关窍处的灼烧感转化为撕裂,她才明白过来,这是要把关窍硬撑开呀!
宁姒盘腿而坐,专注运转功法将灵气转化为灵力。阵阵暖流冲刷全身,汇于关窍,很快就到了最大值。
灵气从头顶进入,过体一周,又欲从头顶溢散。然而,一股蛮横霸道的气流坚守出口,将满溢的灵气强行逼了回来。
如此反复,天灵盖与关窍仿佛位于通道两段的不同出口,来回经受着灵力冲击。宁姒遵照欧阳明的叮嘱,极力稳住心绪,身体却承载不住这股奔腾的力量,口鼻溢出血来。
终于,下腹的撕裂痛感再加剧之后突然散去,拥堵的通道恢复畅通,来回奔涌的灵力重新找到方向,源源不断的涌向第二关窍。
第二关窍位于心窝。
别问她为什么知道,因为又开始疼了。
欧阳明丝毫没有要停下的征兆,居然直接开始冲击第二关窍。
这一次,疼痛加剧的速度要缓慢得多,逐步适应,反倒更容易接受。
能接受,但并不代表好受。
淬体并非永久性的,必须跟随灵力储蓄的进度来逐步增强身体的强度。像宁姒现在的身体状况,也就只能承受开一窍。
身体强度跟不上,强行开窍,无异于拔苗助长。
道理,欧阳明是懂的,但这已经不再是他所能掌控的。
自完全冲开第一窍之后,他就想收手。然而宁姒体内突然涌现出一股强大的吸力,自动将他的灵力引向宁姒。
他的根基受损,导致灵力外泄,本就难收,如此一来,他更是无能为力。
“唔!”
宁姒的身体开始颤抖,闷哼一声,嘴角涌出一大口血来。
欧阳明心急如焚,再这样下去,恐怕姑娘会承受不住,爆体而亡。
第二关窍已经只剩下最后一丝阻碍,灵力浪潮的冲刷达到前所未有的强度。此时的宁姒已经完全失去意识,面若死灰,然而她体内的猛兽却还在不知餍足的吸取来自欧阳明的灵力。
坚固的堤坝最终还是毁在了浪潮的反复冲击之下,第二关窍已经全开,灵力继续往第三关窍涌去。
欧阳明的灵力已经不似之前那般汹涌澎湃,但毕竟是四窍齐开的齐灵师,照这个速度,强行冲开宁姒的第三窍应该不成问题。
可是,再冲第三关窍,宁姒必死无疑。
危急关头,欧阳明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闭穴自尽。
肉身死,灵气散,姑娘便能得救。
算算日子,他等的人应该也快到了。就算晚个一两天,姓李那子应该也能撑到他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