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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霸业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渤海郡公

    这个习惯性的决策,却是蒙鞑的再一次失算。百姓哪里能够跟战马比更不可能比明军走得快。一路哭哭啼啼哀嚎震天的百姓终于赶到胡鹤阵前时,已经都过了午时。

    “准备,接战”胡鹤站在阵前,高声喊道“弓手三十步内射”

    胡鹤这个排是鸳鸯阵排,远程火力极其匮乏,不过好在冷兵器交战对他们而言并不陌生。就算是补进来的新兵,也经过严格的三个月训练,在老兵的带领下并不显得怯战。

    蒙古人不善于列阵对攻。他们擅长的是运动阵型,通过佯败而将正面部队左右翼分开,引诱敌军从中突破,然而再包抄歼灭。现在面对列阵以待的明军,就像是碰到了缩起头的乌龟,颇有无从下口的感觉。

    拉克申日站在阵前看了看,道“叫阵。将那些蛮子拉到阵前斩首。”

    这是中规中矩的战法,一旁对兵权虎视眈眈的蒙古贵人也无从挑剔。

    随着一颗颗脑袋落地,明军阵前却是没有丝毫波动。

    那种过分的静谧让拉克申日突然腾起一股恐惧,好像面对着草原上最为阴狠的狼群。

    “杀啊”拉克申日嘶吼着给自己撞起胆气。

    胸墙之后,一排明军出现头顶门板,眼睛从孔隙中看着蒙鞑冲阵。

    蒙鞑的战斗方式如果按照泰西分法,应该是轻骑兵为主。他们喜欢跟敌人在马上一决胜负。在攻城或是进攻工事的时候,骑马不便,他们也会下马以步弓强射,然后手持弯刀冲杀过去。




第七百四十九章 损失惨重
    等蒙古鞑子射过了第一轮箭雨,眼看冲锋在最前面的骑兵就要越过新挖的堑壕的时候,直等他们临近射程,明军才探出头来,身体齐刷刷的后仰,抛出一瓶瓶装满了特制猛火油的瓷瓶。

    这种猛火油里面装有一部分水,一部分火油,另外还有一部分空着,以及一些其他特制的军方材料,用棉布条从瓶口塞入,用蜡封死,像极了后世的燃烧瓶。

    这种极其危险的军事物资平时都是需要严加看护的,战时士兵点燃棉条,抛出瓶子,瓶子碎裂之后,猛火油会被棉条点燃,因为水的流动性比较强,火的势头会随着水迅速蔓延。

    经过提炼的火油是极其危险的东西,他不会被水扑灭,一旦沾在身上,生不如死。

    胡鹤带来的猛火油几乎被消耗一空,不过因为背后有唐县支援的缘故,这一场仗还是可以继续打下去的。

    随着火势燃烧腾起,蒙古方面发出了一阵阵凄惨的叫声。

    战马终究是逃脱不了其动物的本能,被突如其来的烈火吓得转头乱跑,不肯再往前冲锋,而蒙古鞑子的阵型瞬间混乱起来。

    “军中的装备越来越夸张了,这东西搁在之前,听都没听说过。”胡鹤站在后方,看着一丛丛炸起的赤色火焰,对王道连说道“日后投掷科目还是得抓紧,听说咱们在这块训练成绩上一直比不过第三师,那怎么行还有就是得有火铳,咱们杀手连也不能一直拿着刀枪跟人傻傻拼命。现在傻子都看出来了,火铳到底要厉害得多。”

    王道连看着前面乌压压冲上来的蒙古鞑子,良久方才镇定心神,道“拿了火铳,一旦被贴身就没办法了。”

    “背上把长刀呗。”胡鹤道“十五步开外用火铳,贴身了就用长刀。反正不能光挨打,不还手啊。”

    王道连想想也有道理,道“我见军报上写的,西方进呈过一种火铳,前面是火铳,后面的枪托是弯刃,射完之后倒过来就能砍杀。就是容易误伤自己,咱们又强调阵法,很容易伤到同袍。”

    胡鹤不以为然,道“咱们是天天要操练的官兵,又不是那些乡勇。这都能伤到自己人实在是蠢蛋”他顿了顿,看着几杆长枪捅死了一个蒙古鞑子骑兵,又道“实在不行,三眼铳也是可以考虑的。”

    “除了重些,倒也不错。”王道连十分不适应前面厮杀,后面的主官却是谈笑如故,显得颇为局促。

    胡鹤看到王道连这副模样,又觉得有些好笑,道“老王,你第一次上阵是什么时候怎么看着跟新兵蛋子似的。”

    “去年,投军之后三个月。”王道连挺了挺胸。

    “呵呵。”胡鹤轻笑一声。

    王道连听出里面的不屑,不服气道“排长第一遭上阵又是何时”

    “不知道。”胡鹤随意道“从记事开始就在打仗,从未停过。”

    王道连茫然以对,怀疑这个排长是否在吹牛。

    胡鹤认真道“你是有钱人家出身吧还读过私塾,差点就进了学”

    王道连微微点头,胡鹤又道“我从小跟着父亲在流民大军里讨生活。白天学杀人。晚上学识字。从这个匪营并到另一个匪营,有时候莫名其妙就打进了县城抢粮抢银子,有时候还在梦里就换了大王。最后跟了陛下,才算是个人。等你阅历多些,就跟我一样了。”

    这其中多少也有胡鹤吹牛的成分,不过效果很不错,果然将王道连这个弃笔投戎的参谋唬得一愣一愣。再不敢轻视。

    不过在生死问题上,胡鹤的确比旁人见得多。非但见惯了沙场上战死,还习惯了各种冻饿而死。从小到大耳濡目染,要他珍惜生命就是个笑话。

    生命有什么好珍惜的一死一大把。

    胡鹤将注意力放在蒙古鞑子那边,他们在接连冲了数次之后,竟然还没有改变战术,真是一帮死脑筋。胡鹤心中暗道。

    天光渐渐黯淡。

    蒙古鞑子仍旧固执而残忍地冲杀着,只有每一波都冲到了极致,方才退回去重新整队再次冲过来。

    随着体能的消耗。明军的战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持续增加。胡鹤索性带着直属队填补到了第一线,又临时拉了民夫作为壮丁,担任辅兵任务主要是壮士气,吓唬对面的蒙古鞑子。

    “排长,各大队的伤亡都有点大,是不是先撤回城内。”周训导亲自找到了刚刚从短兵相接处退下来的胡鹤,沉声问道。

    胡鹤杀得双眼通红,从喉间发出两声怪异的声响。方才嘶哑道“死了多少”

    “近三成。”

    “三成都不到撤什么撤”胡鹤横眼瞪了过去“咱们一师是什么营伍才战损三成就撤,难道是工兵营么从伤员中征召能上阵杀敌的。咱们反攻一场。”他望了望天色“打完也就该吃晚饭了。”

    天上已经出现了一颗颗亮星,残存的光亮使人勉强不被地上的尸体绊倒。

    拉克申日看着这道怎么都冲不过去的简单防线,心火烧得唇边冒泡。他想不通,为什么这支明军死伤惨重之下竟然还不投降、逃跑,反倒还能集结起整齐的阵型。

    突然之间,一声穿云崩石的号声让拉克申日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明军竟然走出了工事。人挨人,肩并肩,手持长枪朝自己这边大步踏进。

    如一的步伐踩得大地震动。地上的石子纷纷跳动,仿佛急不可耐地想加入这场血腥盛宴。

    天空中传来归巢的鸦啼,像是不归人的嘲讽。

    “大明”胡鹤站在临时组建起来的方阵之前。嘶声力竭地喊道。

    “万胜”疲惫且带着伤痕的战士沉声呼应。

    明军组成的三排四十五人方阵,喊着大明新军的口号,以匀定的速度朝蒙古鞑子骑阵踏了过去。

    零星的弓箭射入明军阵中,几乎每走一步都有人倒下。

    没有倒下的战士跨过同袍的尸体,继续坚定地朝前踏进。所有的恐惧和紧张,都随着呼应主官的口号而发泄出来,直到进入战场。

    拉克申日很怀念大草原上的战斗,碰到这样的步兵完全可以左右散开两边迂回,用骑弓轻箭射得他们身心崩溃。

    可惜这里根本没有迂回的空间

    “射死他们”拉克申日喊道。

    胡鹤几乎在拉克申日喊叫的同时,也下达了抛击的命令。

    四十五个猛火油瓶几乎同时飞上了天,划过一道道弧线,落在蒙古鞑子骑阵之中。

    突然腾起的火焰惊吓得蒙古鞑子纷纷后撤,场面再次失控,混乱不堪。

    “烟雾弹”胡鹤喊道。

    阵列最前的藤牌手们纷纷解下背着的烟雾弹。

    这种原本该用虎蹲或是弗朗机发射的炮弹,现在只能使用人力投掷。烟雾弹落在大火之中,外面的那层藤麻外壳瞬间被引燃,里面各种天然植物填充料在火焰中散发出阵阵刺鼻浓烟。

    人能够控制自己不吸入过多的毒烟,但马却没有办法掩住口鼻。而且马类的嗅觉比之人类更为敏感,不受控制地狂躁起来。

    “退”胡鹤竖起一个拳头,宣布退兵。

    整个方阵一如进攻时候的节奏,从容退回了工事之后,甚至没有忘记带走地上躺着的同袍尸体。

    拉克申日没有想到战事终了的时候竟然被明军反攻了一把,士气大挫。在这里没有军资,根本无从修建营寨,他只能再次退回昨晚的宿营地。虽然那边的营寨也被烧得差不多了,起码地方大,真有事也能跑动地起来。

    看着蒙古鞑子就此退兵,飞虎旗下的明军纷纷欢呼起来。

    胡鹤却是一脸凝重“阜平的人马怎么一整天都没到”

    “恐怕是山路难走。”王道连道。

    “会不会是消息没传到”胡鹤有些忧虑,道“派人再去”

    不等新的一批人派出去,之前去报信的探马正巧回来,同时带来了阜平守军的回执。上面清楚地说明,那位名叫张永阔的把总已经得到了消息,并且应诺尽快出兵。

    “不会走这么慢吧”胡鹤心中疑惑

    从接到军报开始,张永阔就立刻组织所部连夜行军,只是晚上的山路实在难走,就连当地的向导都难以保证肯定能走对。这样紧赶慢赶,张永阔一路都没有遭遇蒙古鞑子部队,直到发现前头有了人烟,打听之下才知道自己走岔了路,再往前走就要到顺平了。

    当下只能回头,时间却也这么被耽误掉了。

    更让胡鹤后来看得想吐血的是,这位把总竟然带了五门虎蹲炮。这种早先被装配在营一级的火炮,现在也会装备给负有重要任务的连级部队。然而张永阔带着火炮救援,这速度能快到哪里去

    张永阔心里琢磨,要是不到迫不得已,对面足足有千蒙古鞑子的叛军骑兵,自己手底下满打满算就只有五六百人,这点本钱,还要抽出部分来留守阜平和龙泉关,能抽调过去三百人已经很了不得了。不带上火炮这样的大杀器,难道能够用血肉之躯以一当十

    只是,原本十分有力的理由,在胡鹤以百人兵力抵抗三千骑兵的事实面前,就成了笑话一般。



第七百五十章 军法部
    “我有个计划在此继续加固工事,拖住蒙古人,同时派出一个排的兵力走山道,夺取倒马关。”胡鹤说道“这支蒙古骑兵定然跟满清有所勾结,所以我断定他们身后肯定有清军跟着,如果运气好,咱们就能抢在清军尚未站住脚跟,将他们从中截断。”

    张永阔对于自己错过了战机非常懊恼,见胡鹤并没有上心,心中倒是宽慰了不少。

    咱不能要求所有人都跟你一样优秀不是。

    “贵部损失过半,还是先回唐县修正,防御之事交给我部就可以了。”张永阔比胡鹤军衔要高,却并没有丝毫高高在上的味道。

    因为受了陛下年轻的时候总是在前线厮杀的影响,军中最为钦佩的就是那些能打仗、敢打硬仗的人。

    “我怕你在迷路,耽误了战机。”胡鹤并没有给眼前这位少校留任何面子,“你领着一个排,用火炮守住这个隘口,我带着其他人马偷袭倒马关。”

    “你部还能再战吗”张永阔的双眼不由得瞪得老大。

    “你不知道吗”胡鹤笑着说道“我部先是配军营、游击军后才是新军,我们骨子里有陛下当初在战场上,不站至一兵一卒绝对不后退的血液。”

    “这叫狼行千里吃肉。我们新一师一团一营生下来,就是为了吃肉的”

    “我大明”

    “万胜”

    不远处,一营的残兵们,放生高呼大明军队经常呼喊的口号,为那些永远场面的袍泽壮行。

    张永阔终于明白了自己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时代,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自己随时可能有可能遇到那种在浪潮之中,掀起腥风血雨,在这个时代留下他闪烁姓名的人。

    自己既然没有人家的能力,便追随其后吧。

    想到这里,张永阔毫不犹豫的将自己战士交给了胡鹤。

    “报将军,倒马关有留守绿营兵二百余人,胡鹤上尉以拖树为疑兵,绿营兵不知道真假,献关投降,胡鹤上尉入关后,紧闭城门,下令修筑工事,整理军械,抓紧布防”探马站在高燕面前,一五一十的禀告着。

    高燕已经派出了一支兵马驰援唐县,听闻探马回报,心中的巨石终于落下来了,闫东山在一旁也听了一个淋漓尽致。

    只要倒马关还在手里,北兵就不能直接介入北直战场,一切是非功过都要等到战后处理。

    高燕并不是如何担心自己的前途,按照军方现在的排位来看,自己仅次于大眼儿,而且自己正是年轻的岁月,将来的自己的成就超过秦良玉不成问题。

    他真的担心的是新一师的前途。

    虽然明明知道这支部队不是自己的私人部队,但是这是部队从自己投身军队开始,便是自己在带,新一军也是从当初的配军营的火器营蜕变而来的。

    在这个过程中,不知道有多少袍泽如同当初的黄韬一样战死在疆场之上。如果自己最后不能让这支队伍走上辉煌,成为像是戚家军、白杆兵这样的队伍,自己百年之后,有何面目去见那些战死的袍泽。

    事实上,历史上的强军,从岳家军到后来的戚家军、天雄军,虽然是实打实的强军,但我不是因人成事,一旦首领离开,队伍就开始分崩离析,不过前后也就十来年,便再也看不到痕迹了。

    想到这里,高燕更加钦佩陛下提出的称号与国同齐的制度。

    只要打出一场让后世仰望的大战,获得属于自己独特的军旗、称号,就算是有一天自己离开了军队,这支强军也不会倒塌。

    “胡鹤才拉了多久,还没真的跟咱们上过战阵,就能打出咱们新一师的威风,不坠咱们老队伍的名声。什么叫做军魂这就是陛下常说的军魂。”高燕对周围的参谋说道“这种事情寻到部不该放过,找几个厉害的先生,一定要好好写写,最后能全国推广。”

    师训导官秦长材微微点头,他的资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跟与陛下一路携手走来的这些将军相比,不过仍然想要在自己的领域表现的独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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