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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1977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镶黄旗

    还不会系裤带,不会系鞋带。

    还要穿松紧带的裤子,小孩子没有胯,裤子就老爱往下掉。

    就怕他上课的时候想尿,又不敢言语的硬憋着,那可就……

    徐曼丽的忧虑不是白担心。

    这天洪镒果然在第三节课尿了裤子,是顾凌烨给他换下来清理的,还去家给取了裤子。

    这也是一种上学。

    但无论对大人,还是孩子,显然都与美好不沾边了。

    至于学业上的差距就更大了。

    水晓影因为水清督促的原因,从五岁起就开始识数、认字、背诗了。

    洪衍武和陈力泉还时不时教她咕噜几句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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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不适应
    洪镒的下场相当悲惨。

    因为在这个年代,对于学习吃力的问题。

    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通常只有一种极为残忍的解决办法。

    那就是“勤能补拙”,又或是“笨鸟先飞”。

    于是他受到了“惨无人道”的对待,每天放学先要去找顾凌烨补课。

    然后回家吃饭,饭后写作业。

    写完作业得等父母检查,纠正。

    最后过关之后,才算是真正完成这一天的任务。

    这样一来可算完喽。

    洪镒几乎彻底丧失了全部的课余时间。

    别说玩儿了,连每天看晚六点的《动画世界》都成了遥不可及的梦想。

    于是日子过得没滋没味,学习的心情更是全无啊。

    对于学业,他甚至都可以称得上是痛恨了。

    这样一来还能有好啊

    最后也只能造就出“快鞭打牛牛不走,人看牛哭更发愁”的结果来。

    而这事儿当然也不单孩子痛苦,当爹妈的也累也愁。

    可他们错就错在没想过自己是否拔苗助长,竟然怀疑起了儿子的智商。

    所以洪衍争千方百计的,托关系请了一个儿研所的专家来给儿子做智商测试。

    结果不查还好,一查他更郁闷。

    因为洪镒的智商一点没事儿。

    倒是作为参考数据,专家顺手给水晓影一查,查出了一个分数一百六的“天才儿童”来。

    而反过来,专家对洪镒身上的症结得出的结论是什么啊

    居然说这孩子太乖,太老实了,不好。

    说他就是不爱运动,也不淘气,老爱屋里待着看小人书,才导致大脑刺激不充分。

    建议今后一定让孩子多在不同的环境下运动,寻找多种多样的刺激,才是对脑力开发的真正帮助。

    最可气的就是举的一个的例子。

    这位专家居然说小孩吃面条,比看书还对大脑有益。

    给出的解释是因为看书只用眼睛和大脑,而吃馄饨还用到了手。

    天哪岂有这样狗屁不通的道理

    淘的孩子居然比乖的更聪明

    难道像国家的未来都得让他们家老三这样的人肩负不成

    他是有点小聪明,可能干大事的还得是老二、小茹、水清这样品学兼优的人。

    吃面条都长智商也太荒唐了。

    那拉屎是不是也比看书还有益大脑啊

    那可是全身性的运动。

    于是乎,洪衍争就对这位专家的能力起了本质上的怀疑。

    但偏偏洪镒还因此得着理了,他咬死了专家的话,不许父母再拿他跟水晓影这样的天才比了。

    而洪衍武更故意显摆似的,哪怕知道水晓影智商超常,居然只是置之一笑,根本不当回事。

    更不肯听专家的建议给水晓影开小灶,让孩子跳级。

    这真应了那句话了,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眼瞅着儿子找着了自暴自弃的理由,要看电视,要玩儿。

    洪衍争也不知是该去羡慕人家的孩子,还是该恨儿子的不争气,内心充满了悲凉。

    哎,幸好是俩儿子,还有个考上了重点中学的洪钧算是争气的。

    确实,洪钧在学业上是挺让他的爸妈骄傲的。

    小升初的考试,他居然考了满分。

    毫无意外的考进了玄武区范围里最好的中学——“时达附中”。

    而假如他高中还能照样留在这里继续念书的话。

    那么到时候就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跨入大学校门了。

    只是洪衍争丝毫也不知道,其实这样的机会洪钧本人一点也不稀罕。

    甚至他本人正在后悔呢。

    后悔自己实在不该为了贪图赚取三叔开出的一千块奖金。

    考进了这个几乎每个家长都挖空心思想把孩子送进来的市重点。

    因为首先最让洪钧别扭的是孤单。

    这里是精英的聚集地,半步桥小学三个班的毕业生,连他在内只有两个人考上这儿的。

    那个人还是个他不认识的女生。

    而学习成绩一直与他不相上下的丁玲,却因一分之差,去了排名稍差一点的“十五中”。

    所以他在这儿连一个认识的朋友也没有,十分怀念小学里的那些同学们。

    其次呢,是这儿的课程非常紧张。

    名校嘛,哪儿能和普通学校的学习标准一个样。

    早上七点十分上早自习,晚上加课到五点半才正式放学,回家还有一大堆作业。

    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做不完的习题和卷子。

    而且人人都是尖子生,无论洪钧怎么努力,成绩再也不可能名列前茅了。

    要是不松懈呢,他兴许能争取到班里前五名。

    只要稍一松劲儿就得落到十几名去。

    所以到了新环境里,他就感觉活着特别累,比他弟弟洪镒也强不了哪儿去。

    总觉得老师就像资本家的监工一样,恨不得用鞭子抽人了。

    要是一直这样下去,他恐怕连做人的时间都没了。

    最后还有一条他最适应不了的,就是这里几乎已成成人社会的缩影。

    要知道,作为历史悠久的名校,“时达附中”设施、环境、师资力量,毫无疑问在整个京城都拔尖儿。

    所以因此,哪怕隔着区的,分数不够的,家长们也是各显神通、不择手段也要往这弄。

    这一是导致了生源分外复杂。

    学生按照家长社会地位物以类聚,兽以群分,自成泾渭分明的圈子。

    二是导致这里的人自觉不自觉的变得现实和势力眼了。

    无论师生几乎都习惯了以分数货家庭背景来决定对人的态度。

    进而更导致了老师对学生的区别对待,和拍老师马屁“汉奸类”人物大行其道。

    因此,这所中学的风气让洪钧总觉得自己上了贼船。

    老师都是大灰狼,成绩不错的同学都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第三百三十章 没事儿
    有关这件“自囚于牢笼”事件的具体的细节,之所以洪钧会知道得这么清楚。

    全来自于日后,这个名叫吴大可的插班生,主动对他坦白。

    那时他们已经是知无不言的朋友了。

    也同样是因此,洪钧才清清楚楚知道了这小子的底子。

    知道了他原本情况其实跟丁玲差不多。

    小学学习成绩固然不错,却于关键考试失利了一分,按说应该是无缘进入“时达附中”的。

    可偏偏夏日伏天是“收人”的季节。

    阎王爷非得这时候,把市教育局的某位干部七十三岁的丈母娘给“收”了。

    而这小子的爹,又正好在“八宝山”干火化工。

    别的权力没有,专有殡葬死者的权力。

    火葬的时间、仪式的安排、炉子的清理,都得由他点头才行。

    就这样,借助了死人的关系,动用了活人的权力。

    吴大可才终于得以跨过这一分的天堑,荣幸的进入到这块大学苗子的培育田。

    只不过,由于这事儿实在是不光彩,一点都没法端上台面。

    他人是来了,可中学三年中,一直都心虚得很。

    而且正因为父亲从事殡葬业不大光鲜,甚至让大多数人忌讳、厌弃。

    从小也没少让他横遭白眼。

    别的孩子一见他就喊“火葬场的来了,快跑”之类的情况,已经极大的影响了他的性格。

    所以,这样的他到了班里,很快就呈现出颇具自卑感一面。

    多么难听的话,多么不公平的事儿他也能忍。

    就比如说吧,班里的体育科代表刘勇,就挺老早看出了吴大可好欺负。

    为了从他身上找点便宜,竟故意借走了他的英雄钢笔不还了。

    而在吴大可催要的时候,还朝他晃晃拳头,然后就得意洋洋把他的钢笔插在胸口显摆。

    结果这吴大可就怂了,不但再没敢开口要过钢笔。

    今后对刘勇还老陪笑脸,很有点奴颜婢膝的样子。

    以至于让吴大可反倒成了班里众所周知的软蛋,还被人起了个“没事儿”的外号。

    所以他这窝囊劲儿,一开始让洪钧相当反感,看都懒得看他一眼。

    可世上的事儿还就是这么绝。

    偏偏全班所有同学,唯有洪钧是自己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的。

    那老师不把吴大可安排给他做同桌怎么可能呢

    这么一来,完全是命中注定,不论他愿意不愿意。

    打吴大可来到这个班的第一天起,他就必须得天天面对这小子了。

    不过话说回来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有了被动的接触机会。

    洪衍武很快发现吴大可身上也有让他喜欢的地方了。

    比如说看课外书这件事吧。

    班里的很少有人,愿意把时间花在这上面。

    这帮尖子生,都懂得“合理”利用时间,知道应该把精力更多的投入在课本上才是正科儿。

    况且还是刚入校的初一学生嘛,和小学生也差不离儿。

    即使有人看,无非也就是什么《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宝葫芦的秘密》还有《童话大王》而已。

    太幼稚了,口味也相对单一。

    但洪钧有一堂植物课上却意外的发现。

    吴大可的书包里露出了一本黑色封皮的外国——《教父》。

    于是俩人因为这本,第一次有了可以在课堂上窃窃私语的共同话题。

    而当天,吴大可还很大方的把书借给了洪钧,让他先睹为快。

    那么作为公平回报,洪钧就在第二天给吴大可带来了一本《假如明天来临》。

    俩人由此建立了初步的书友关系。

    从此换书看,交流读书体会就成了常事儿。

    再后来没几天,洪钧又因为一次语文课上吴大可帮他说话,发现这小子也并不是全然的废物。

    不但有仗义的时候,而且还具有相当的口才,挺有点诡辩的本事。

    这就更为俩人之间增进了友谊的基础。

    这事儿又是怎么回事啊

    敢情起因是一篇作文《一件好事》。

    相信所有的人恐怕都写过这样的命题作文。

    像捡钱包、做家务、帮妈妈洗洗涮涮、扶老奶奶或残疾人过马路,几乎是每次写这个题材,都一定会发生的好事儿。

    恐怕也正因此,大家都会觉得这题材俗得不能再俗了,很难写出新意。

    而这次洪钧班里四十三人,也依然是老套路,光捡钱包的就有二十多个。

    其中有一打人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还都是公园门口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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