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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良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天听雪

    “雪少爷说,他曾在他家厨娘那里,见过跟这差不多的小玩意儿。”

    “那厨娘,名唤燕娘,带着儿子,在沈家做了许多年工了,做的一手好面食。”

    孙姓婆子一边说着,一边跟在旁边忙活的厨娘,要了一碗饺子汤解渴。

    “她,她,她现在,还在,还在沈家做工么”

    因为激动,李二刀连说话,都有些结巴了。

    这些小玩意儿,他曾在无聊时候,给儿子做过几个。

    而且,而且那女人,也叫燕娘,也一个人带着儿子,也,也做得一手好面食!

    他几乎已经可以确定,那个在沈家做事,名唤燕娘的女人,就是他娘子无疑。

    只是,“近乡情更怯”,他不敢确定,已经在大户人家做了许多年事的,他的娘子,此时,还需不需要他了……

    “听雪少爷说,她一直在做白工,只求两人的吃喝住用。”

    “但每回有沈家商队要出发了,她都会去跟人家求,让人家帮忙打听,一个绰号叫‘碎九刀’的铁匠。”

    “后来,她儿子大了,就跟着商队走商,现在,也算是个小管事了。”

    孙姓婆子的话,让李二刀僵在了原地。

    二十多年前,他初开铁匠铺的时候,曾倾尽所能,为一个官家人,打造了一柄长刀,那长刀锋利坚韧,那官家人试刀时,一刀砍碎了九把寻常长刀,他也因此得了个“碎九刀”的绰号。

    这绰号,自他于那次水灾中,没能砍断拴马桩,没能救下燕娘和儿子之后,就再也没用过了。

    他没想到,她会这么找他。

    早知……

    二十年了。

    整整二十年了!

    老天爷,你老人家,终于开眼了!

    ……

    擦干眼泪,整理好衣裳,李二刀拘谨的跟着孙姓婆子,进了良医坊后院。

    这家夫人,是个远近闻名的女大夫,医术高绝,且从不嫌贫爱富。

    她为男人诊脉,会使人用几根丝




第三十七章 南墙
    对军队来说,制器大师,并不是什么不得了人物。

    他们铸造的兵器固然锋利耐用,却需耗费太长工时,工费也高的离谱,相较于廉价又便于获得的寻常兵刃,他们更惯于使用后者。

    纵有将官,对兵器有特殊嗜好的,也鲜有人舍得,将制器大师所造的兵器,用于战场拼杀。

    但于杀手而言,却截然相反。

    他们得钱容易,又不乏耐心,更重要的是,许多时候,一把趁手的好兵器,真的能帮他们杀出重围,逃出升天。

    顾落尘出生时,李二刀早已“金盆洗手”,但没见过,并不等于,没听过。

    “我师父,曾用一个承诺,跟你换了一把弯刀。”

    “要寻人,为何不用那承诺”

    盯着李二刀的右手看了半天,确认他一准儿是师父提起过的那个,天生六指,却因与人赌技落败,自断一指的巧手铁匠,一直站在旁边,未发一言的顾落尘,突然跟他问了一句。

    在顾落尘想来,若一个人,肯花费二十年光阴,找寻另一个人,这世上,便不可能还有什么,是他不舍得了才是。

    摄天门的承诺固然金贵,但与二十年光阴相比,还是略有逊色。

    “水灾凶猛,绝仙人所赠令牌,未能存留。”

    弯刀,并不是中原人惯用的兵器。

    李二刀制器几十年,也只做过一单弯刀生意。

    天寒刀。

    摄天门门主的成名之器,曾于十几年前,助其于千军万马的围堵中,取了主将首级。

    摄天门自此声名鹊起,成为杀手界,人人仰望的存在。

    顾落尘的师父,也因此,得了个“绝仙人”的称号。

    皇子,摄天门人,巨贾沈家,还有一个,让这三人,本能护在身后,让他根本不敢猜测身份的妙手神医。

    李二刀觉得,自己,许是知道的太多了。

    他有些怕,怕自己像父亲一样,因为知道了太多不该自己知道的事,而死于非命。

    制器师,是一种高危行业。

    尤其,是手艺了得,曾为一些大人物,秘制过兵器的制器师。

    他不想死。

    他想找到妻儿,从此,跟她们过平静日子,安稳终老。

    “‘碎九刀’已于二十年前,死于水灾。”

    “其妻燕娘,与沈家铁匠李二刀日久生情,于隆庆九年成婚。”

    观察能力,是好商人的必备能力。

    一直站在旁边,未发一眼的沈鸿雪突然出声,用最简单的方式,解决了在场所有人的为难。

    对翎钧来说,有沈家“监管”,李二刀必然会安守本分,不敢对外宣扬佩剑的秘密。

    于顾落尘而言,有沈家“关照”,李二刀定然不会行踪不定,秘制和修补武器,都变得简单易行。

    在李二刀想来,有沈家“保护”,作为其盟友的皇子和摄天门,至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会与李二刀为难,他与妻儿的生命安全,都可以得到保障。

    当然,最大的得益者,是沈家。

    养李二刀这么个声名在外,却需要低调行事的制器师,沈家完全不用担心,他会被别人拉拢。

    在这一把正品“碎九刀”兵器,千金也难换的年代,不说多,就算,他一个月,只能铸一把兵器,一年里,也至少能为沈家,带来近万两黄金的稳定收益!

    龙生龙,凤生凤,狐狸的崽子会刨坑!

    古人诚不欺我!

    睨了一眼,一脸和煦笑容的沈鸿雪,柳轻心不禁在心里,这般默念了一句。

    还好沈家是她的后台,不是对手,不然,以她的这点儿小脑瓜儿,岂不是要被人剥皮抽筋割肉卖了,还在感恩戴德的,帮人数钱

    “李二刀谢雪少爷成全!”

    院子里只有三个男人。

    一个是皇子,一个是摄天门人,剩下的那个,肯定就是孙姓婆子说的那位,被称为“雪少爷”的沈家少爷了。

    李二刀态度恭敬的上前一步,朝沈鸿雪,行了一个拜礼。

    灾年,人命比粮贱。

    莫说是带孩子的仆妇,便是年轻漂亮的姑娘,也鲜有人愿意收留。

    沈家收留他妻儿,还教他儿子走商,在李二刀看来,单是这份恩情,便足够他为沈家,一辈子当牛做马。

    现在,沈家少爷,更是为了保全他性命,主动向盟友表明沈家态度,他……

    “今晚,你去西院,跟老王挤一挤。”

    “咱们明早出发,回沈家。”

    为避免夜长梦多,沈鸿雪决定,先回一趟沈家。

    待安置好了李二刀,他再骑快马翻回来,然后,在良医坊,一直待到出了正月。

    索性,沈家有家规,家中子弟,须出了正月,才能随商队外出行走,他又得了祖父特赦,可以腻在这里,陪柳轻心“过年”。

    就算他把李二刀送回去,安置好,再出门,想必,也没人敢拦他。

    “燕娘等了你二十年。”

    “也找了你二十年。”

    “人生在世,六十花甲,七十古稀,满打满算,也不过三四个二十年罢了。”

    “她爱你至深,你爱她亦深,我舍上几天,早送你回去,跟她团圆,也算是积德行善了!”

    感觉到柳轻心的目光,沈鸿雪本能回头,便看见了,她略带戏谑的坏笑。

    谁道女子无才便是德

    他偏就喜欢,柳轻心这般,才华与德行并重,可爱里,又带着些许小狡猾的姑娘!

    他做事,她能明因由。

    她说话,他能辨真伪。

    谁都不需努力迁就,谁都不需委屈。

    这样的相处,该是有多幸福自在

    翎钧,你这混蛋,何其有幸!

    ……

    着下人带李二刀去了西院歇息,柳轻心便坐回了秋千上面。

    依翎钧计算,李素该在今天晌午之前,带上“薄礼”,来表达德平伯府的友善态度,介时,她这个主角儿,可不能“失了礼数”。

    当然,翎钧所谓的礼数,跟寻常人说的礼数,有些不那么一样。

    救人,她手到擒来。

    害人,她不是不能,只是,有些下不去手。

    罢了,索性只是吓唬下来人,让对方觉得,她不是团能任人揉圆搓扁的软泥,又不是致人死地,总也不违背,她向师门发下的誓言的不是

    为了翎钧,为了他们以后的生活,能平静安顺,值了!

    突然,一道黑影,自墙头落下。

    沈鸿雪先一步拔剑,翎钧也本能的,将柳轻心护在了身后。

    顾落尘没动,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掌柜。”

    来人,是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眉心处,有一颗米粒大小的痣,色红如血。

    他显然对称呼顾落尘“掌柜”这事儿,还有些不适,唇瓣噏动数次,才费力的把这个词儿挤了出来。

    “说。”

    顾落尘头也未抬,继续蹲在地上,拿骨肉逗嗷呜转圈。

    仿佛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少年,远不及正在跟他玩耍的狼崽子要紧。

    “那头猪,招认了一些有用消息。”

    没有在拜见顾落尘时,单膝跪地的行礼,本就让少年浑身不适。

    此时,这种他脖颈所处,高于顾落尘,最方便被弯刀割喉的危险角度,更是让他紧张的浑身紧绷。

    豆大的汗粒,自少年的额头溢出,顺着脸颊,奔流直下,在带着潮气的冷风里,凝成了一道泛着珠光白的晶莹。

    “说。”

    顾落尘不愿与人废话。

    除与柳轻心斗嘴,他只会用最精简的字句,跟旁人交流。

    柳轻心常笑着打趣他,当自己的言语,是一字千金,他只是笑笑,告诉她,一字,许不值千金,但一诺,却远胜千金。

    少年犹豫了一下。

    小心翼翼的环



第三十八章 变计
    辰时三刻,李素带了李七和李铭遣来观察他的老者,捧了十几样礼物,出现在了小镇的入口。

    负责照看草棚的姜嫂,正满脸嫌弃的,走在他们前面。

    德平伯府的一窝子狐狸,真就是没一个不讨人嫌的。

    想找到翎钧和柳轻心,却不肯老老实实地开口打听,只怂恿了一群兵将来,把草棚里的吃食,胡吃海塞了个干净,硬逼着她提前回镇子里支取食材,而他们,就那么没事儿人似的,不近不远的跟着!

    要不是早得了翎钧吩咐,知他们定会来这么一出儿损招,她一准儿,得把李素那狐狸崽子,给骂个狗血喷头!

    出身将帅世家的姜嫂,虽不像她兄弟般,有令人惊艳的武技傍身,但体力,却是半点儿都不比寻常男子差。

    她两手空空,带着大包小包在手的李素等人,在镇子里兜了三圈儿,直待他们气喘如牛,汗湿了里衣,才笑着拐进了通往良医坊的巷子,去跟翎钧复命。

    无论是哪里的冬天,冷,都是不可忤逆的。

    想着因疾走,而汗流浃背的李素等人,很快就要站在良医坊的过堂风里瑟瑟发抖,姜嫂的笑容,便本能的更灿烂了几分。

    活该。

    待她换上干爽衣裳,瞧他们抖成筛子,还得硬着头皮示好,那情景,真是只想一想,就解气得紧!

    ……

    依着翎钧吩咐,算自己娘子早该回来,却迟迟不见人影。

    实在急不住的车夫老王,索性出了院门。

    他打算再等半刻。

    若半刻钟后,姜嫂还没回来,他就抄上家伙,去草棚那边儿找寻。

    若让他瞧见,那姓李的崽子,敢给他家娘子为难,他便是拼上这条命不要,也得掐下他的头来,给他家娘子出气!

    他不是权势傍身的翎钧。

    不是武技超群的顾落尘。

    更不是财可通神的沈鸿雪。

    但他是她的夫,是为了她,可以连性命都不要的“王疯子”!

    “夫人遣你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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