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良医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天听雪
世人皆传,高皇帝忌惮沈富,认为其富可敌国,终成社稷之祸,而拟其“代天子饷军”之罪,将其满门抄斩。
实为马皇后听沈富忠言,劝诫高皇帝,巧借名目,使其家族淡出世俗。
如此做法,一来,可为帝王立威,使商人有所忌惮,不敢攀附士族以牟不义之利,二来,有利推行新法,鼓励农耕,助百姓休养生息。
高皇帝念沈富有心系天下之德,将其族地外延数里,将“庄”,拓升为“镇”,并赐其石狮镇守一对,御笔亲书正堂上联“取三江之利万里无三”。
“后来呢,奶娘”
“对联,不应该是一对的么”
说话的,是两个包了额帕的小丫头,七八岁年纪,样貌相像的,像是由一个模具刻出来的。
只是,先说话的那个,较后说话的那个,更多了几分温婉娴淑。
“对联,当然应该是一对啊,二小姐。”
跟两个小丫头讲故事的,是个中年妇人,低眉顺眼,让人只是看着,就觉得该是个好下人。
“但是,二小姐想啊,高皇帝御赐的上联,可不是随便什么人,就敢提笔应对的呐!”
高皇帝,朱重八,草莽出身,不认识的字,比认识的字怕是多了十倍都不止。
下面人恭维他,赞他字有“龙蛇之象”,但其实……所谓的“龙蛇之象”,并不比抓条草蛇,沾了墨,丢去纸上,爬出来的痕迹,容易辨认几分!
只是,没人敢说。
或者说,说的人,大都英年早逝,被遣去彼岸,研习“书道”去了。
“可是,我觉得,住在镇外小山上的那个,鼻子长这样儿的老道士,他画的符儿,跟高皇帝的字儿,长得不差多少啊!”
活泼些的小丫头稍稍想了想,突然,兴奋的瞪大了眼睛。
仿佛,她小脑袋里,突然冒出来的这个念头,让她觉得很有道理。
“我们干嘛不告诉祖父,让他去找老道士,让老道士,嗯,写一副,衬得上高皇帝所写上联的,样子差不多的下联出来呢”
小丫头的话,让妇人尴尬的僵硬在了石凳上。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或者说,如何回答,才能不被认为是,犯上作乱。
“落雁小姐,此言差矣。”
就在妇人被小丫头盯得浑身发毛,恨不能落荒而逃的档儿,一个清亮的声音,将她自“火海刀山”里,救了出来。
声至。
人达。
一抹天青,宛若一朵,浮在天边,慵懒至极的云,缓缓飘过院墙,落在了两个小丫头面前。
“云先生!”
男人的出现,让沈落雁兴奋的,自石凳上弹了起来,双眼,更是泛出了灿烂的“星光”。
他是年前时候,她们的父亲,沈闻炎,特意为她们的大哥,沈鸿墨,请来的先生。
据他说,他生于西北,长于燕京,姓绛,单名一个云字。
“云先生,您不是回燕京过年了么”
“何时回来的”
沈落雁一边说话,一边小跑着,到了绛云面前,仰起头,看向了他。
她还是个孩子,不懂自己心里,这种懵懂的,想见一个人的念头,意味着什么。
她只知,与他交谈,她会心生欢喜。
“昨日傍晚。”
明朝注重礼法。
对女子的苛求,更为历代之最。
绛云后退半步,半蹲下身子,微笑着与沈落雁对视。
他是教沈鸿墨读书的先生,于理,不该与后院之人过多接触。
沈沉鱼和沈落雁这两姐妹,虽未及笄,但于礼法而言,他今日行为,已是逾越了。
“今年,我就八岁了,云先生。”
沈家亦官亦商,对家中女子的要求,并不似寻常官宦人家般严格。
加之,这对姐妹,是沈家次子所出,时常随其父沈闻炎旅居南疆,自幼所见,皆为营中之事……
用其父沈闻炎的话说,这俩丫头,性子,可比许多男孩子还野,将来,嫁去夫家,那夫家的妾室丫鬟,怕都得让她们褪几层皮去。
沈落雁是个急性子。
见绛云只微笑着看她,全无要回她话的意思,顿时便心生恼意起来。
飞身而起,只一个呼吸的工夫,就到了绛云的面前,肉嘟嘟的小手,更是毫不客气的,攥住了他的领口。
“我说,我已经八岁了,云先生!”
沈落雁鼓着腮帮,像极了一只嚼食萝卜的小兔子。
“昨晚,我刚与你父亲见过,他说,让我出一千两黄金做聘礼,才与我谈。”
沈落雁这突如其来的冲撞,并未令绛云措手不及。
他纹丝不动的半蹲在那里,脸上的微笑,仿佛自始至终,都未有过变化。
“我正在筹措。”
“待聘礼存够了,我便使人,去向你父亲提亲。”
文需巧思,武需砺志。
自古,文武难得两全。
但这绛云,却像是得了这两全之稀。
“只是,我家境不济,纵是能勉强筹措出这千金之礼,将来,怕也无能给你锦衣玉食,落雁姑娘,你当真愿意,放弃富贵荣华,与我樵居山野,过辛苦日子”
说这话时,绛云的那宛若无波之水的眸子,不自觉的闪了一下。
他娘还活着的时候,曾半开玩笑的跟他说,世间无人不爱财,若有人,肯为你视钱财如粪土,那人,定爱你至深,莫负她。
他不相信,这对他死缠烂打,非让他去跟沈闻炎提亲的丫头,会是个例外。
“良田千顷,所食不过三亩可足,美宅百间,所栖不过一席之地。”
“我娘说,纵是箪食瓢饮,能与所慕之人同享,也不失为人生乐事。”
听绛云说,沈闻炎跟他索要千金之礼为聘,沈落雁不禁拧了下眉头。
在她的概念里,她爹,并不是一个贪财的人。
可是……
罢了,不过是一千两黄金,还是别与他计较了!
对绛云这种出身贫寒的人而言,千两黄金,许是要舍掉宅院,再“卖身”给某些人做幕僚几十年,才能偿清,但对她来说,却不过就是,当掉几根簪子首饰而已。
她不懂,自己这种,为了绛云,不惜卖掉自己“心头好”的念头,是从何而来。
她只知,若这样,便能让她一直留在绛云身边,她心甘情愿,毫无不舍。
沈沉鱼说,要与一人白首不离,唯一办法,便是嫁给那人。
她信。
“这簪子,是七岁时候,祖父送我的蓄发之礼。”
“我娘说,打这簪子,花了好几百两金子。”
“你把它拿去当了,嗯,旁人若问,你就说,就说,是我送你的!”
七岁蓄发,家人所赠之礼,皆归女子所有。
待将来,她出嫁之日,这些东西,都会跟随嫁妆,与她同往夫家。
若有女子,将蓄发之礼,赠与男子,那便等于,是与那男子约定终身。
如果,那男子负心,不肯娶那女子了,等待那女子的,将是孤独终老。
沈落雁态度坚决。
连站在她身边,伺候她和沈沉鱼起居的奶娘,都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僵愣在了原地。
原本,在绛云想来,这沈落雁对他的纠缠,不过是见猎心喜的胡闹。
而此地,此情,此景……
那种令他惶恐的感情,却突然炸裂开来,在他的心底,生了根。
“这信物,我收了。”
他是为求沈家支持而来。
费尽心机,才入了沈闻炎的眼,成了沈鸿墨的老师。
他不是没想过,勾搭个沈家小姐,给自己做妾室,会让他更易得沈家支持。
但此时,面对这样的沈落雁,他却生不出半点儿,利用她的心思。
她才八岁。
还要五年,才能出嫁。
而他……罢了,若需要他等的人,是她,多等五年,又何妨呢!
“待我凑够聘礼,便使媒婆来你家提亲。”
绛云笑着摇了摇头,解开腰间荷包,从里面,
第五十一章 安身
柳轻心的话,让翎钧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少顷,他缓缓抬头,与她四目相对。
“这些话,我曾对失忆前的你说过。”
“今天,在这里,我将它原封不动的,再说一遍给你听。”
“这世上,有很多舍命而为,都是有前提和代价的。”
“地位,财富,性命,前程,喜爱和厌恶。”
翎钧一边说着,一边抬起右手,将柳轻心额角的碎发,抹到她的耳后。
“前四种,我称之为‘势’,用‘势’换来的忠诚和善待,需要‘得势’这一前提,失势之时,便是一无所有之时。”
“后两种,我称之为‘念’,用‘念’得来的忠诚和善待,则需维持‘念’的存在。”
说罢,翎钧稍稍停顿了一下,见柳轻心只微笑着看他,不发一言的等他继续说,不禁脸颊微红,不自觉的抿着唇瓣,低下了头去。
“若我并非皇子,而是一介平民,或姜老将军与我父皇不曾有故交,我这种‘不祥之人’,定会被弃于荒野,自生自灭。”
“若我未被姜老将军收养至膝下,便无能将初一他们收入麾下,更无可能,与西北大营关系密切。”
“若我没能凭着,与西北大营的关系,经营下如今产业,现今的燕京,也不会有我一席之地。”
“祖母善待我,是因我生母得她欢喜,又于苦厄中,对我父皇不离不弃。”
“父皇……”
“出身天定,你这般纠结,又是何必呢”
柳轻心没给翎钧机会,把话继续说下去。
她知道,因经历了过多苦难,翎钧,已将自己彻底禁锢,对所有人,都失了信任之心,虑事,全凭“权衡”二字。
若不能在现在这个,他还没彻底钻进牛角尖的时候,将他拉出来,他必然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一个听不进一字谏言的执拗之徒。
“汉王出身草莽。”
“孟德起势宦臣。”
“咱大明朝的开国皇帝,不也是乞丐出身,得天应命,而君临天下的”
柳轻心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双手,捧住了翎钧的脸颊。
“皇族,有皇族的友谊。”
“平民,有平民的友谊。”
“当你经历一些事情的时候,必然,会错过另一些事情。”
“依我说,忠诚这东西,得了就是得了,没必要纠结如何得来,能维持多久。”
“至于说,从别人处得来的善待。”
“你可曾想过,若你不曾善待别人,别人,又该以何种理由,去善待你呢”
“人生于世,坠地啼哭之时,谁都不曾亏欠于谁。”
“不是么”
柳轻心并不喜欢给人讲道理。
她是个怕麻烦的人。
纵是前生,对那被她视为手足的小师弟,也不曾有过今日这般唠叨。
有人说,爱情,会让人变得唠叨,也会让人变得沉默。
柳轻心,显然属于前者。
“我说不过你。”
嘴硬,并不意味着,听不进人劝。
翎钧抿着唇瓣,捉住柳轻心的手,毫不客气的,在她手背上,印下吻痕。
他知道,柳轻心说的这些,是有道理的,只是,他需要时间,去对这些话,细细琢磨。
“你歇一会儿,我去让厨房,做些汤来给你。”
聪明的女人,绝不会在对方态度不明确的时候“据理力争”。
她们知道,这么做,虽能让她们赢下争执,却会让她们在感情上,失了“先机”。
很多时候,男人需要的,是冷静的思考,而非歇斯底里的说服。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