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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密风暴:困兽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乐琳琅

    外行看花哨,内行看门道。

    只要来一个懂得假洗手法的同行老千,一眼就能识破,赌桌上一旦被抓现行,不砍掉一只手,也得砸钱才能摆平事端。

    倒霉蛋说得很细致。

    他说:英国有伦敦跑马场,美国有拉斯维加斯,澳门有威尼斯人……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赌场。

    就连战区停战休战的时候,一些地方也有专门提供给士兵放松的娱乐消遣场所。

    在赌场里,凡是想来捞钱的老千,定会小心提防赌场方面安排的看局人,这些人往往精通赌术,在赌局里冒充赌客,当赌场的托,一面炒热气氛引诱赌客入局,一面提防外来的老千捞钱损害了赌场方面的利益。

    这种给赌场当拖,亲自参与赌局,假起哄拉人头的,就叫明灯;混在赌场内伪装赌客,却并不轻易参与赌局,只在暗中观察其他赌客的,就叫暗灯。

    明灯、暗灯,都是赌场里的看局人,专门针对赌桌上出千的老千,也就是抓千的高手!

    老千想在赌场里捞钱,一定不会老老实实的玩牌,就连发牌荷官不放水的控局下、或者高性能防作弊的赌桌上,他们都有办法使诈出千,而后赢钱。

    “老千最怕失手!”

    明灯易辨,暗灯难防,在那么多双或明或暗的眼睛盯防下,老千想要出千赢钱又不被人抓到破绽,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不露破绽!

    说来容易,做起来很难!这世上哪有不露破绽的手法只有尽量掩盖破绽。

    掩盖的方式很多种,以速度,以遮挡、以伪装……

    如果一个手法流传很广,而想要不被内行人看出你在使用这种人尽皆知的手法,唯一的办法就是求新求变,在一个手法里钻研出其他花样……

    假洗牌,想不被人看穿,只有一个办法——

    放慢速度!而后再超越极限速度!

    以所有人都能看得一清二楚的洗牌动作,来降低明灯暗灯的戒心,在洗完牌的一瞬,再以超越洗牌所能达到的极限速度,用假洗手法,将牌面顺序恢复到你想要的那种顺序。

    在慢动作洗牌完成的一刹那,极速假洗,就好像刚刚洗完牌,手还没完全停下,轻微的一个晃动,肉眼都难以觉察。

    “如果你练过刚才隔壁老头对枪械零件的神速组装,再来学极限洗牌手法,应当就不太难了。”

    倒霉蛋两只手将牌分成两摞,交叉牌面正反两下,这是基本的洗牌动作,并没有手法展示出来。

    再放慢速度演示一下……

    就在他洗完牌的一瞬,伊本感觉他的手幅度很小的晃动一下,仿佛只是眼花错觉,再定睛细看,牌已经整齐放下了。

    “洗牌也分境界,这还不是顶尖的手法技巧!”

    老千想要欺骗普通人的眼睛,自是容易,难就难在欺骗同为老千的内行人的眼睛,在“暗灯”看局人配合监控探头无死角的盯防下,想要完成一次出千,容不得失手,想要弥补破绽,只能将手法练到炉火纯青,甚至精益求精!

    倒霉蛋接下来的手法演示,让他大吃一惊,简直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

    单手完成极限速度下的假洗!

    在普通而正规的交叉手正反洗牌之后,将洗好的牌拿起放在桌上,就是这个单手拿起、将扑克移动到发牌位置的瞬间,掌心向下扣桌面的同时,完成假洗!

    伊本看得目瞪口呆:这种放慢速度后的普通洗牌,紧接一个极限速度单手假洗,迷惑性很强,肉眼都极难看出破绽,手法简直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

    速度恐怖如斯!

    即便学会手法,可想要练成,果真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

    在他眼里,这哪里还是纯粹的玩牌手法,若能练成,就算在默罕眼皮子底下偷藏一百个银戒指,也不成问题啊!

    “现在赌场里大多有自动洗牌机,有荷官发牌,那种场合就轮不到赌客来洗牌。”

    倒霉蛋教了洗牌手法之后,才给人泼一盆冷水,抬眼却见送饭小子两眼冒光,非但没有失望,反而亟不可待想学会极速洗牌。

    “把牌给我,我来试试!”

    抽掉2张大小王,52张扑克纸牌,一到他手里,就不似倒霉蛋那么得心应手了,完全不受控制,手法笨拙,甚至在洗牌的时候还不停掉落几张牌,手忙脚乱的,丑态百出。

    急出一头汗,布巾折叠的口罩底下,呼吸都变得沉重,他练了好几次,还没找到感觉。

    倒霉蛋忍不住从旁点拨:“想想你以前练的组装枪械的手速,不要把扑克看得太陌生,把它当成久违的老朋友,尽快熟悉它,慢慢找到最佳手感……”

    话锋一转,倒霉蛋又说:“洗牌机、发牌荷官,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在千万次的洗牌练习中,熟悉每一张扑克,等到别人为你发牌时,你也能控制牌面的变化,从简入繁,偷牌。藏牌、换牌,甚至在别人查牌时神不知鬼不觉让多余的牌变没了,进而控制住整个赌局……”

    倒霉蛋让他适应这副牌,练习手感的同时,锻炼记忆能力,记下手中每一张牌,让它们遵从自己的意愿来排列。

    每一张牌的排列顺序都要记得清清楚楚,特殊的计算方式,也要灵活运用,计算自己的牌,还要算计出他人的牌。

    “去,将火把灭了,接下来,你要练眼力!”

    灭了火把,地牢深处除了点点飘忽的磷火,再无半点光亮,伸手不见五指,坐在对面的人也看不清楚了,哪还能看得到小小一张扑克牌

    然而,令他更为吃惊的一幕,发生了……

    倒霉蛋从百宝囊里摸索出一块会发光的石头,散发着淡淡的荧光,似是萤石。

    手中的牌凑上去,仅仅借助一丁点的微弱光源,倒霉蛋让他运足目力,辨认对方手中的牌。

    一开始,倒霉蛋掀开牌面一角,看牌的动作很慢,慢得直到他完全看清,并且准确说出牌面花色、点数。

    紧接着,倒霉蛋掀牌看牌的动作逐渐加快,可他大多答错,从十次十错,到十次九错,再到十次六错……逐渐进步当中。

    直到默记所有牌形,眼力、反应敏捷

    度大为提升,光看倒霉蛋手中牌面微微掀开的一角,一刹那就能唤出记忆中与此吻合的牌,他越来越准的看破对方手里的牌。

    这个时候,倒霉蛋又搞幺蛾子了,不知打哪里“变”出几样零碎——玻璃碎片、涂了亮色指甲油的片片指甲、半截耳环吊坠、一小块亮漆胡桃木、以及几面圆溜溜的小镜子,、或竖或斜或倒的,摆放在不同的角度位置,而后再要来一个打火机。

    “噌”一下,点火的同时,将扑克背面朝向伊本,牌的正面在火光前一晃,牌面点数或花色,以一种刁钻的角度,折射在那些零碎的玻璃、指甲、耳环、胡桃木漆面,甚至出现在其中一面镜子的边角。

    “这、这也太难了吧”

    使劲揉揉眼睛,他感觉自己目前还达不到那种程度,同时,他也明白倒霉蛋训练眼力、反应力,是为了在赌局中,借助任何一个可以折射的物体,在极难看清的恶劣条件下,仍能出其不意的,“瞄”到对方手里的牌,趁对方掀开牌面一角看牌的刹那间,神准地看破对手底牌。

    如果说学会换牌技巧,是为了从默罕眼皮子底下顺走一些值钱有用的好东西,那么练习眼力,对深陷战区的他来说,就是最好的自我保护,自我防御,而练习洗牌的手速,则是提高攻击准头!

    &




第八章 千术骗术4
    一转眼,到了七月中旬。

    伊本仍是每隔三天,就去一次ts-51区,为默罕口中的“猪猡”送饭。

    瞒着所有人,他在地下鬼蜮活死人那里,偷学本领。

    一个多月的时间,老千的千术也学了七七八八,只差火候,还得多练练手。

    手法可以勤加练习,但是有些经验、阅历,人心揣摩,都不是他一个人闭门造车就能有所收获的。

    哪怕学会了千术,他自身欠缺的还有很多、很多……

    ……

    这么多天以来,他的脑海中始终盘旋着一个念头:想办法离开这里!

    在他幼年的记忆里,家中一位长辈曾对他描述过一个地方——

    那是个和平、繁荣的法制国度,那里的人不受战争的侵扰,衣食无忧,国泰民安,人们的幸福感、获得感,满满当当。

    生活在那样一个国度,何其幸运!

    那是他祖母的故乡……

    神秘的东方!她来自那里,并将自己的母语,传给了子孙。

    他一出生,就隔代遗传了祖母的一些基因,拥有了一张东方人的面孔,除了皮肤白一些,黑发黑眼珠让他看起来更像亚裔。

    出生在和睦美满的小家庭里,他与同龄人一样,被父母庇护在羽翼下,本该无忧无虑地成长。

    可是这个地区爆发的内战,改变了昔日的一切,战火蔓延,毁了无数人的家园。

    一颗炸弹,冷不丁飞来,炸毁房子,母亲临死前,将年幼的他紧紧抱在怀里,用她自己的身躯,死死护住了他。

    难民营,是他一辈子都不想再去待的地方,那里充满了无助和绝望,无数双含泪的眼睛在夜里期盼天明,可是黑暗无边无际,人们耳边是隆隆的炮火声、饥寒伤病折磨下的痛苦呻吟……

    也是父亲,将他带入了默罕他们所在的一方阵营。

    父亲在的时候,这里还没有人敢欺负他。父亲战死后,沦为战地孤儿无依无靠的他,别无选择的,留在了默罕这里。

    在默罕那群扛枪大汉面前,个子瘦瘦小小的他,显得太过渺小,很不起眼。

    所有人都来欺负他,嘲笑他是个没用的软蛋,一点用都没有!

    络腮胡、满脸横肉的默罕抓着他,就像拎小鸡似的,将他丢到了胖厨子那里,当个学徒伙夫,打杂干最粗重的活,动不动就来个人颐指气使,随意使唤他。

    上一次是临时凑数让他扛起突击步枪,上阵冲杀,下一次或许连伙夫都当不成了,指不定哪天就死在炮火下。

    如果能离开死亡禁区,如果能去一个没有战争没有硝烟、和平繁荣的国度……

    那该,多好!

    .

    “伊本!伊本——!”

    大嗓门的叫唤,打断了他的思绪,猛一抬头,就看到手里拎着铁桶的默罕,正疾步冲他走来。

    又到了去给“猪猡”送饭的日子。

    他站起身来,迎了上去。

    默罕却摆摆手,示意他别着急,先坐下:“来,吃点东西。”

    一个饭盒递到眼前,他惊讶地看了看默罕:“这是给我吃的”

    打开盒盖,肉香飘了出来,饭盒里满满的肉汤,汤里漂浮着肉块,真是难得……

    “吃吧!我刻意给你留的。”络腮胡下面的厚嘴唇,古怪的咧出个笑弧来,看得人有些忐忑不安。

    “默罕大哥……”平日里蛮横的家伙,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踢的,怎么忽然变得这么好心还给他带吃的来……

    总感觉有哪里不太对劲!

    “吃!赶紧吃!”络腮胡两眼死盯着他,满脸堆笑,说不出的古怪。

    不敢得罪长官,他只得老老实实把饭盒里的肉汤喝了,咬到汤汁里的肉块时,总觉得那味道有点儿怪怪的,吃起来有股子酸味……

    “默、默罕大哥,好几天没见大厨了,他人去哪里了”他一边吃,一边问。

    “那头肥猪”络腮胡笑眯眯看着他,等到他把肉汤喝完,汤里的肉也吃得差不多了,才指着他的肚子说:“他没去哪儿,不就老老实实待在咱们的肚子里吗!”

    肚子里

    他低头看看自个的肚子,猛然间意识到了什么,定睛细看饭盒里剩余的肉块,那形状似乎是……半片残缺了的、人的耳朵!

    猛地神色一变,他知道自个刚刚吃的是什么了!

    当着默罕的面,他强忍着呕吐的**,慢慢放下饭盒。

    “伊本,好好干,以后接替那死胖子……”后半句没说完,默罕古怪的笑了笑,拍拍他的肩膀,起身离开。

    让他接替胖大厨

    看着饭盒里半片残缺的耳朵,他双手一抖,啪嗒一声,饭盒掉了下去。

    飒!一阵风似的冲下楼梯,冲到一楼拐角的厕所里,他趴在水槽上狂吐不止。

    胃里翻江倒海,吐得稀里哗啦,直到胆汁都快吐出来了,才踉踉跄跄地站起。

    回到厨房,舀起水桶里的清水,劈头盖脸浇下去,盛夏里,他在这个熟悉的房间,冷得浑身直打哆嗦……

    当天,就病倒了。

    拉稀、发烧,蜷缩在墙角阴影里,一动都不想动。

    直到默罕气急败坏地找过来,把铁桶砸在他身上,揪着他的衣领,勒令去给“猪猡”送饭。

    .

    七月十七日。

    太阳都快落山了,他才拎着一桶泔水,去ts-51区,给地牢里关押的俘虏送饭。

    临走时,默罕塞给他一片阿司匹林,还有几粒蒙脱石散。

    不成想,这些药竟起了大作用,因为地牢里倒数第二间牢房中、那个性格古怪的匠人,也发烧闹肚子,他把药给了对方,这一回,匠人没有推拒,反而说了些药名,问他能否搞到

    只要帮忙搞到那些药,匠人答应他:以物换物,一定会给他求之不得的一样好东西!

    眼下药物紧缺,想搞到那些药,并不容易,但是猴机灵的小子有办法。

    回去后,他端来一盆冷水,脱掉衣服裤子,整个人浸泡在冷水里,足足六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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