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乾秘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汐汐水岛
结果印证了她的猜测,一点不差。
只是拜的哪家师傅就......她总不能编出个人名来,也太容易露馅了吧。
“拜的是......”她眨眨眼睛,正经的道:“这个,三少爷没告诉我!”
几人面面相觑。
“罢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们带着你,不过,到时你只能看看,确认了之后赶紧走!”这下子,大部分兵丁都赞成带着这小丫头去,毕竟她也不过只是想见见她额娘最后一面而已,不让见,到时鬼魂来追命可就麻烦了,便带上她一并前行。
他们要去东华门西面,那里有一大片荒废的园子,名不见经传的逝者,或是犯了什么错被秘密处死的宫人,都是先运到那里,简单做做法事处理了,再就近通过东华门运出宫外的火化场。
景瑜默默跟着,心情复杂,每往前踏一步,都沉重无比。
她真的希望时间就这样延续下去,永远走不到尽头,永远不要让她看到那个死去的人是谁,她不想看,也不想知道。
然而事实又怎么会随着人的意愿而改变,越是抗拒、拖沓,时间反而过得越快,转眼就到了。
这是一片狭长的空地,高高的围墙间,远远望去,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地,趁的这块地像是通往诡秘地域的通道。
沿着继续往前走,仍旧杂草丛生,就在不远处,不知名淡黄色野花丛上,有片微微隆起的灰黄色麻布,麻布下显然是具尸身。
景瑜慢慢掀开盖在尸体上的麻布。
她似乎是用尽浑身的力气,往下拖拽着那块尸布,时间仿佛过去了很久,尸布才仅被拽下小小一块。
雪青色蓝鸟绒花簪子!是母亲......母亲头上的簪子!
景瑜胸腔涌上一股燥热的气流,手脚发软,鼻子鼓鼓的直发酸。
一个兵丁急不可耐上前,一把抓住她的手,“好了!看了就快走!”
是母亲......真的是......母亲啊!
景瑜的手不听使唤,不住的颤抖,眼泪顺着面颊汩汩的滚落,却一点也未听得见声响。
“谢......谢谢几位小哥了......”她声音发颤,微微欠身,徐徐打着晃站起身来。
一个细弱的身躯,踏着青草繁花的野地,顺着狭长的旧宫墙,迤逦往前挪着步子,就在快要走到宫墙尽头的
第104章 东施效颦
玄烨还不到5岁的时候,佟妃就已经私下里教他读书识字,现在正值春日,才让他放松些,多出去走动走动。
毕竟小孩子长身体的时候,总是窝在屋里对性子不好。
澍卿实为镶蓝旗汉军,从祖父那代到阿玛,皆是一生图强,满心抱负,两代皆做到了位列三公的位置。
佟家就只有这一个小女儿,自小被悉心调教,精心教养,给予了不小的厚望。
澍卿也没让佟家失望,顺治登基之后的第一次选秀,无论外貌还是资质、谈吐均颇显出众,众多八旗秀女中一举夺魁。
然而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而已,再往后就没有然后了——顺治从来没将她放在眼里,更何况搁在心上。
这几年,她早早看清,就算没有事事张扬、无形之中也能博人眼球的皇后,还有被皇上放在心尖上疼爱的董鄂妃,她也不会是受宠的那一个。
她这款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传统闺秀,在顺治那里是最无趣,最死板的一类。
在“争宠”这条道上走到黑,那是犯傻。
她更愿意把时间花在教导玄烨上,再便是抽出大把的时间陪陪太后。
这些看着闲散,可不简单。
大人与谁走得近,或许心思并不全然是单纯的,而小孩子就不同,至少作为玄烨来说,常跟着母亲来往慈宁宫,自然对这里一草一木,须弥座上每一层花花盏盏都是再熟悉不过的,更何况最最敬爱的祖母。
孝庄喜欢小孩子,尤其玄烨这样天资聪颖的孩子。
小小年纪就表现出超出同龄人的资质,实在难得,更难得的是这孩子既懂事又不失天真开朗,真是让孝庄怎么看怎么喜欢,近日更是常常留在宫中亲自教养。
当局者无意,观者有心,陈氏见佟妃因为与太后走得近,连同玄烨也受到太后的重视,于是也想效仿。
对于这种要花心思讨好的差事,陈氏向来不愿意做,但随着有了孩子,心思就大不一样了。
就算她自己与世无争,也不能因为自己的软弱让儿子输在起跑线上。
毕竟,都是太后的亲孙儿,只要常去露露脸刷刷存在感,还能没好处么
自有了这个想法,日日晨起请安,陈氏都要带着尚未满三岁的常宁同来。
起初孝庄还不好意思说,倒是觉得可能小常宁醒得早,陈氏才日日抱来。这孩子虎头虎脑,呆呆萌萌甚是可爱,乐的抱一抱、逗一逗。
陈氏见状就更开怀,隔三差五的请了安之后,也和澍卿一样留在慈宁宫,时常过了午才回。
孝庄便叫人收拾出间明亮的耳房来,以便用过午膳之后,给陈氏母子休息。
这日早晨,孝庄见孙儿张着大大的嘴巴直打哈欠,于是便问:“是不是睡得晚啊”
陈氏忙道:“平时都是过了戌正再睡。”
“那是晚上睡得不好,或是早晨起得太早了看着直打哈欠呢!”孝庄问道。
陈氏把孩子往怀中搂了搂,轻轻拍拍,道:“见皇额娘想见常宁,臣妾每日起床之后便把他叫起来,随儿臣一同前来给祖母请安呢。”紧跟着又道:“听说太祖皇帝幼时便是寅时晨起,他阿玛也常说,小孩子不能养成懒惰之习性,儿臣谨记皇上的教诲,要好生教养这孩子,让他和太祖皇帝、皇上一样勤勉。”
旁人脸上没表露什么,禧妃、贞妃可忍不住了,被她这话瘆的长大了嘴巴,下巴快拉到了胸口上。
“咳。”禧妃抽出帕子揩揩鼻翼,道:“姐姐还真替小皇子想的长远,要把他教导成太祖和皇上这样的明君呢。”
“只是这小皇子也才三岁,连睡也睡不好,不会耽误长身体吗我看姐姐未免太过紧张了吧。”贞妃似笑非笑,尽量控制住自己胸口内几近喷薄而出的“荒唐!可笑!”此类字眼儿。实际在想:宛如姐姐肚子里的孩子还未出生呢,到时候若是个小皇子,就算初生的婴儿也比你这尊贵,那可是早晚要被封为太子的,什么成为太祖那样的人,成为皇上......用得着你在这里操这份闲心
“太祖那是什么世代,什么环境那时候,小孩生在草原长在草原,赶上射猎的好季节,家中无人看管小孩,当然是要晨起随着大人进山的,也是不得已啊。”禧妃笑笑道:“姐姐是汉人,自然不知道我们
第105章 偷东西被抓
“好吧,是时候了。”董鄂妃道:“放出话去,说膳房宫女娜珍因为受不了皇后的责罚,投井自尽了。”她眼角闪过一丝狡點,娜珍的尸身已经运出去,现在恐怕早已火化,就算皇上下令彻查,也无从查起,谁也不会知道,娜珍实际上是被勒死,然后投入井中的。
‘畏惧皇后的威慑而投井’,这样的话在宫里传开,不出两日就会传的面目全非,大家都会认为珍姑姑的死和皇后脱不了干系,会认为是皇后私下处死娜珍以儆效尤的也会大有人在。
“小景,你先回去歇着,让我去看吧。”傍晚时候,膳房已经收工,景瑜这几天一直心不在焉,刚想起事先备好的点心忘记盖起来,要回去看看,蕙云知道她这两日心情不好,便要替她去。
“不用了,这几天若不是你,我都不知道怎么撑下来,你才需要好好休息,先回去吧,我刚好不想闲着,当散步了。”景瑜道。
“你没关系吗”蕙云道。
“放心吧。”景瑜虽然皮笑肉不笑,但这已经是她能表现出的最好的状态。
看着她状态还好,说话什么的,也没什么不对劲儿,蕙云便没再坚持,道:“好吧,那你早去早回,明日还要早起呢。”
内膳房四处一片安静,整个院子浸润在冷清之中,只有树上几只雀鸟不时发出慵懒的鸣啼。
打开门,忽见几个人影一闪而过。
她立即提高警惕,略退两步,将门敞开些,慢慢往那边走去。
桌案是中空的,下面分为两层,用来放置一些炊具、器材;幽暗的空间内,透过竹筐、碗盏之间的缝隙,分明看见了人的发丝,还有若隐若现的一只耳朵。
她暗暗琢磨,那耳朵分明不像成年人的耳朵。
应该是混进来偷东西吃的小孩。
她故作若无其事,继续往前走去,趁其不意,隔着桌案扔了几个筐子下去,正好砸在那人藏身之处。
景瑜正等着看那人反应,果然“哎吆”一声,一个只有五六岁模样的小太监抱头跳起来,慌张的道:“姑姑饶命!姑姑饶命!”旁边居然还有两个,弓着身子就要往外跑。
好啊!居然是三个人!景瑜占据优势,距离门口比他们近得多,三两下赶往门口,拦住了他们的去路。
三个小孩全都穿着太监衣裳,没戴太监帽子,所以脸看的清清楚楚。
其中一个小太监恨铁不成钢的捏捏旁边“哎吆”叫出声的那个道:“都跟你说了,不要吱声!现在被抓了!”
另外一个忙将他的手拉下来,道:“他不是故意的,消消气、消消气!”
那个捏人耳朵的小孩,面色白净,生的端庄秀气,年纪这样幼小,却显出几分非凡气质,倒是不多见。
旁边拉架那个,气质也比本来年龄显得稳成持重,举止文雅,倒是那个被捏耳朵的,活脱一个平常老实巴交的小太监。
小太监微弓着腰,耷拉着脑袋,面色纠结。
景瑜目光下移,那个捏人耳朵的小太监,胸前鼓鼓囊囊的,分明藏了东西。
她本想一声厉喝,让他把东西掏出来,看看是不是偷了膳房的东西,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小太监都是家中穷苦送进宫来的,他们地位在宫里是最底下,小孩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不饱、吃不好是常事儿,这些小孩大概是饿极了才会来偷东西吃,反而涌起股子怜悯。
若是揭举了他们,自己是有功,但这几个小太监在宫里从今后就断了后路,没法做人了。
正想着,忽听身后传来脚步声。
“糟了!”她感紧对几人比了个禁声的手势,将他们藏起来。
见来人是隆科多,
第106章 初见蹊跷
夜已拉开帷幕,四处宫门开始落锁。
东华门归隆科多管,且管事的都是自己人,又是这么个偏僻地儿,想带个人出宫,还是很方便的。
门外早有人备好了马,隆科多飞身上马,动作娴熟,向景瑜伸出手。
景瑜愣了愣,问道:“要去哪儿”
隆科多脸色骤冷,扯扯缰绳,道:“姑娘若不信我,那就没什么好说了。”有要独自离去的架势。
手下的都替景姑娘捏把汗,毕竟龙三爷这古怪脾气,东华门的人见怪不怪,可景姑娘貌似没见识过的。
便有侍卫道:“嗨!问一问也是理所应当的!”
“呵,”他嗤笑一声,“笑话!凭我三爷的为人,还能把这丫头拐了不成”
几人忍俊不禁,他的名声,向来没怎么好啊。
大概只有盲目自信的龙三少爷,才清楚那些荒唐的传言有多不实,但是真相这东西,除了当事人,谁又知道呢
外面风传他年纪轻轻,还未纳福晋就养了外室,且常出入风月场所。
不知他因搭救了前明丞相流落烟花柳巷的孤女柳诗诗,阴差阳错成了此类女子座上宾。
之后“风月女子”这四个字才颠覆了他心目中的固有印象。
他所交往的青楼女子,不同于常人理解。
她们附庸风雅,自顾清高,若要与之酌饮长谈,多是文艺界有点造诣的才子名流,有点钱财倒能入得她们的眼。
柳诗诗是明清易代之际著名歌妓才女,幼即聪慧好学,因为家道沦落,从小被掠卖,妙龄时坠入章台,改名换姓,在乱世风尘中往来于京城各大名流才子之间,是画界、乐界也能叫得上名号的才女,虽落魄闺秀沦落为妓,却是卖艺不卖身。
不过被误解为沉溺于烟花柳巷,私生活混乱,他懒得解释什么——自母亲去世之后,不知不觉养成的乖戾性子,有时候大概连他自己都不曾察觉。
“去不去看你。”他没好气的道。
“我会骑马。”景瑜指向旁边的马厩,道。
这丫头虽是膳房宫女,看着柔柔弱弱的,不过毕竟是旗人姑娘,会骑马这很正常。
不过他遇见的姑娘,可都是娇滴滴风一吹就头痛的呢。
“呃......是这样的,”侍卫道:“那两匹马,弟兄们过会子办事要用呢,恐怕不能借给姑娘了。”说完一本正经的道:“还是麻烦守卫大人载景姑娘吧!”
隆科多一懵,那马地处东华门这个少人问津的位置,平时除了吃草就是睡觉,谁要用那两匹马他怎么不知道
也太明显了,你们是在以为小爷我很想载这丫头吗
手下们暗暗为聪明举动窃喜——少爷可是最讨厌莫名缠上来的小姑娘,而对景姑娘的态度却有那么点……不一样。
隆科多不忿,他可是很讨厌用自己的红棕宝马载人的,更何况小姑娘,他还得想想。
可是景瑜向他伸过手来,使他有点慌乱,胸口突然像揣了头小鹿,不登不登乱撞。
这丫头原来还是相信他的啊,一股子莫名其妙的骄傲感油然而生。
其实他刚刚心里还怕她会不信任他,以为他不坏好意呢。
甚至已经打算将怀中的那个精致的发簪拿给她看,那是她额娘头上的发簪,看来现在用不到了。
他握住景瑜纤细软嫩的手,骨节处明显能感到点点蚕茧般触感的茧子,那是常在膳房做活儿留下的。
这丫头,作为一个女孩子,连指甲盖儿都修的利利索索,不像那些女子,指甲蓄的修长,佩戴缀满各色珠宝的护甲,怎么都少了几分灵动、自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