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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小卒没过河
那个年轻人站在原地,面对两只巨魔,一动不动。
虽然距离相当远,托德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托德可以脑补出来,对方是怎样一副绝望的表情——即使如此,那个年轻人也没有朝这里逃来。
托德心中有些惭愧,不过佣兵和冒险者的生活就是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因为各种意外丢掉性命。
这个年轻人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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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魔有很多种类,生活在森林中的一般都是森林巨魔。
森林巨魔具有深绿色的皮肤和酸性血液,论起再生能力不如他们的亲戚平原巨魔,但是论起敏捷,森林巨魔却比精灵也不差到哪里去,只是由于体型庞大(一般超过两米),所以他们大多数时间在地面活动,但并不是说这种生物不能在树上活动。
森林巨魔有时候会与其他弱小生物共生,接受供奉并在某种程度上为地精等弱小生物提供保护,但在饥饿的时候,也会用地精来填肚子。
成年的森林巨魔是非常可怕的生物,复数的森林巨魔可以和食人魔正面搏斗,就算是初阶职业者也很难和森林巨魔正面抗衡。
森林巨魔具有一定智慧,有几率诞生巫医/萨满/术士等施法者职业。
在森林里被森林巨魔盯上,一般人很难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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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等回去以后,我们把这里的情况报上去,带人来给他报仇收尸,把他的遗物寄给他的家人——我们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穆琳轻轻拉了一把有些发呆的茉莉,低声安慰道。
茉莉是新加入血蔷薇佣兵团的新兵,虽然不是没见过血,但是抛弃队友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心理上未免有些不适。
不过茉莉也知道,以自己这些人的力量对付不了两只巨魔,冲出去是白白送死。
于是,谁都没有兴趣再说话,大家沉默的转身朝来时的路走去,不忍心再回头看一眼。
可是下一刻,众人脸色大变。
‘嘎拉拉——克拉——咚咚咚——’
在他们来的方向,有沉重的踏地声如战鼓连绵鸣响。
百米外,一颗手臂粗细的小树被某种东西一撞而断、半截断木飞起。
七十米外,一颗人腰粗细的大树被什么东西擦了一下,猛然一歪又直了起来,树叶簌簌落下。
三十米外,灌木崩碎,枝叶漫天飞舞。
冰风呼啸中,巨大的白影如闪电,从还没反应过来的五人身边一掠而过,带起的狂风刮得每个人脸上生疼。
地面上,赫然留下一条白色痕迹——那是一条冰霜凝成的小径。
只有高阶魔兽,自身能量与外界合一,才会在所过之处留下异象。
“是高阶魔兽!”托德顾不得隐蔽,大声叫道。
如果说两只巨魔算是困难,需要合适的装备和武器,以及一小队十人的精锐士兵才能对付得了;
那高阶魔兽就是地狱级别的挑战难度,别说一个小队的士兵,就算一个中队(一百人)的精锐士兵,不靠陷阱、正面对抗,多半也是送死。
这鬼地方怎么会有冰霜系的高阶魔兽?
按理说,这种可怕的冰霜系生命,不是应该盘踞在北方的冰天雪地吗,怎么会出现在南方?
——两只巨魔从跳出来开始就觉得有些不对。
那个年轻人实在太镇定了一些。
巨魔不是野兽,他们也是有智慧的,看到对方反应不在自己的预料之中,也要多考虑一下。
结果,两只巨魔还没考虑清楚对方是不是虚张声势,一声激烈的马嘶中,先是双腿被冰封在原地,接着,两只比他们脑袋还大的马蹄从天而降、踩在他们头上。
天晓得这马蹄怎么会有这么大个,反正两只巨魔是没机会看到马蹄的主人了。
“唏遛遛、唏遛遛、唏遛遛——”
大白像是一只好不容易找到了主人的小狗,巨大的身躯兴奋的围着安德团团乱转,有时还蹦跳几下。
它时不时低下头,用大脑袋撞击安德的胸口和肩膀,仿佛在责怪安德自己一个人溜走,竟然不带着它。
安德苦笑一声,无奈的拍了拍大白的脑袋,习惯性的掏出一块枫糖,放在手心里。
大白舌头一伸,熟极如流的把枫糖卷入嘴里,在嘴里只是一转,枫糖就化为汁液,被它吞了下去。
“你怎么来了,不是让你在家吗?”安德责怪的问道。
他要低调旅行,带着大白这种已经突破种族极限的霜风巨马,怎么可能低调的起来?
大白退后两步,把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一样,长长的马鬃左右飘拂,表示自己不愿意呆在家里。
安德用手扶着额头,这下计划全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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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不是不用逃了?”茉莉有些迟疑的停下脚步。
不过,在她说出这句话之前,其他四人也都面面相觑,都停了下来。
好歹刚才那只高阶魔兽明显不是冲他们来的,所以在逃命前,穆琳和托德等人还有时间扭头望了一眼。
这一眼,让他们的脚下如同被钉子钉在地上,再也迈不出去。
那只带着冰霜而来,一掠而过的高阶魔兽,竟然是一匹比寻常马匹大了许多的巨大白马。
两只强壮的巨魔,在这匹高阶马型魔兽面前,就像是两个不会动弹的大号玩具,被轻轻松松踏碎了头颅——巨魔的再生能力再怎么强,也没到头被踩碎还能复生的地步。
而接下来的事情,才是他们不敢继续逃跑的真正原因。
那匹可怕的高阶魔兽,竟然像是找到了主人一般,绕着那位被他们抛弃在巨魔面前的年轻人欢嘶跳跃,表现的和一只小狗也没啥区别。
看到地上,高阶魔兽奔行留下的冰霜小径,再看看那像是小狗一样欢呼雀跃的高阶魔兽,就算是白痴也知道那位名为‘安特’的年轻人身份不对劲了。
虽说刚才他们抛弃队友,实在是力所不及无可奈何,但现在要是不解释清楚,被那位记恨起来,别说他们,就连整个血蔷薇佣兵团也担待不起。
可以收高阶魔兽成为宠物的人,用脚趾头想也知道绝非等闲之辈。
托德和穆琳对视一眼,最后还是穆琳硬着头皮走了出来。
和男人打交道,还是女性出面比较好。
“————这个、大人,我们刚才——刚才,实在是没有、没有救助您的能力。”穆琳期期艾艾的说。
“我知道,不怪你们。”
安德拍了拍大白的脑袋,头也没回,嘴里淡淡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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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第两百一十六章 离去
五名冒险者望着一人一马渐渐远去的背影,谁都没有说话,只听见风中传来的对话。
“大白,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唏遛——噗——噗——”
“还有这种事?”
“吐——咝——”
“你这么大个子太显眼了,我很难办啊,带着你走到哪里都会被人盯上。”
“呜噜噜——”
“算了,既然你来了,我就弄一辆马车,你帮我拉车吧。”
“呜——呜——”
随着一人一马用奇异的交谈方式拌着嘴渐渐走远,传来的声音也听不清了。
“光明之主在上,安特到底是谁?”托德喃喃的说。
“我不知道,应该不难查出来,拥有高阶魔兽作为伙伴的人嗯不多。”穆琳低声说,虽然安特已经走远了,可她依然不敢大声说话。
“托德大叔,穆琳姐姐,这个任务我们还做吗?”茉莉小声问道。
众人下意识的朝乱石山丘上望去,乱石中早已看不到任何一只地精。
“我上去看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群地精应该已经跑了。这群地精是为了这两只巨魔而来,现在巨魔死了,这里不值得它们冒险停留。”
托德是经验丰富的佣兵,当他看到巨魔、又看到地精在巨魔出现前后的反应,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分明是有一个地精群落,想通过定期投食巨魔,形成共生关系。
这里的环境距离外界农田太近,其实并不适合地精长期生活,这就很容易得出结论——这群地精多半已经跑路了。
众人小心的靠近乱石丘陵,仔细观察搜索。
乱石缝隙里面已经看不到一只地精,倒是丘陵后面有不少地精的脚印——地精逃跑起来是出了名的干脆利索、毫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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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拥有智慧,甚至还不算低,至少比猪狗犬马之类要聪明太多,毕竟是曾经建立过笼罩主大陆文明的种族,虽然由于未知原因文明崩溃、整体降智,最终形成了现在狗都不理的肮脏种族,但不可否认,地精依然算是智慧生命。
凡是智慧生命都会趋利避害。
所以地精其实是害怕人类的,没有必要的话,地精也不喜欢在人类扎堆的地方附近生活,那实在太危险了。
比起袭击人类来,在树林里抓一些野兔野鸡、采集浆果,哪怕和猛兽打交道,都比和人类做邻居安全许多。
只有那些繁殖数量过多,原本居住环境已经供养不起那么多地精的部落,才会通过分群方式,将强壮的地精派出去自寻生路。
大多数主动袭击人类的地精,都是这种分家出来的地精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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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安特城,税务厅。
一名有些发福,但臂膀上依然可以看到清晰肌肉轮廓的中年人,坐在长条沙发上搂住一个年轻人的肩膀,哈哈大笑。
“阿诺德,你小子可不能像哈里那样,在我这里呆了没有两年就被那帮娘们骗走了。
想要女人,我这里多的是,丰满的、清瘦的、清纯的、艳丽的,想要什么样的我这里都有,实在不行,喜欢那种特殊风格的、也可以到我领地里去体验。”
“女人就是坑,血蔷薇那帮娘们更是没几个好东西,你要是娶回来也算了,要是被她们拉去卖命,那可太傻了。
我跟你说,你想要将来游走世界去历练旅行是好事,可你总得先把这世界的黑暗面认识一下吧?不然出去就要吃亏上当的。
再说,你也得攒点钱吧?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很多,你想游历大陆,可不是百八十个金币就能搞定的,除非你想苦哈哈的风餐露宿。
阿诺德,你师父就是我妹夫、你也算我侄子,我还能坑你不成?对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丽莎,爱情女神的祭祀,丽莎,等下好好招待我侄子!”
杰拉尔德口沫横飞,向阿诺德描述种种文或不文的生活方式。
杰拉尔德是血潮大公爵安德*蒂尔斯的大舅子,这一点货真价实,当年的英俊青年,如今已经被生活磨成了圆形,变成了一脸油腻的中年贵族。
杰拉尔德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
先不说自己复兴洛科威家族的功绩,光是日进斗金的博安特城税务主管宝座,就已经让他颇为满足。
更何况他是洛科威实地男爵,还有自己的领地,完成自己当初发下的誓言——要复兴洛科威家族。
如果放在别的贵族身上,获得如此高位却没有相应的底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
可这在杰拉尔德身上全都不是事——血潮公爵领就在边上,谁还敢动血潮公爵的大舅子不成?
再说百合花领的大公爵和血潮公爵两人关系不清不楚,杰拉尔德坐镇税务厅,连城主都奈何不得。
这不,因为税务官们常常要和底下那些偷税漏税的刁民做斗争,税务厅必须有一支拿的出手的武装力量,妹妹百丽儿(爱蜜莉雅)就会支派高手轮流前来压阵——其中甚至有高阶强者。
再比如说前不久刚刚结婚,离开博安特城,带着新婚妻子去旅行的哈里;还有现在这位阿诺德,都是安德*蒂尔斯的亲传弟子。
这几个人虽然名声不显,但是真正实力绝对可怕,未必比高阶强者差到哪里去。
这些人会给他来打下手,纯属看在自家亲戚份上。
说曹操,曹操就到,杰拉尔德刚说讨厌血蔷薇的人,血蔷薇的人就冲了进来。
“拉维丝小姐,您现在不能进去!”守门的卫兵大声叫到。
“滚开!”一声娇喝响起。
“咣——”一声,办公室的门被一脚踢开,一头红色短发的女孩直冲进来。
“阿诺德,别听杰拉尔德叔叔胡扯,我们血蔷薇才不会利用男人,我们全是靠自己打天下!”
一脚踢开大门以后,发现里面的情况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红发女孩拉维丝恶狠狠的看了丽莎一眼,语气却柔和了下来。
“淑女、淑女!拉维丝,我给你请的家庭教师就教了这些?回去我要剥了她的皮!”杰拉尔德痛心疾首。
“哈,谁不知道萝安是——”说到一半,拉维丝望了阿诺德一眼,把话题硬生生扭转到另一个方向:
“对了,阿诺德大哥,你知道血潮领那边,有谁拥有一匹白马类型的高阶冰霜系魔兽吗?”
拉维丝*特罗蕾不但是血蔷薇佣兵团团长的女儿,同时也是暴熊邦特*雷尔的继女。
邦特*雷尔乃是老洛科威男爵的大弟子,和杰拉尔德一同出生入死也未曾分开过。
可到了战争结束的时候,当杰拉尔德功成名就、成为男爵的那一刻,这位当强盗比当佣兵时间还长的男人,却以自己当不惯骑士为由,离开杰拉尔德*洛科威男爵,入赘血蔷薇佣兵团,娶了一个带着拖油瓶的女佣兵。
杰拉尔德对此简直是痛心疾首,对骗走自己好兄弟的血蔷薇美狄亚*特罗蕾更是心怀不满。
当然,有邦特*雷尔在,两家关系再怎么恶化也恶化不到哪里去,拉维丝*特罗蕾甚至能以半个洛科威家小姐的身份,自由出入杰拉尔德的别墅庄园。
“嗯?没听说过血潮领有高阶冰霜系魔兽啊?”阿诺德颇为惊讶。
安德*蒂尔斯对领地的掌控,远非这个时代其他领主可比。遍布整个领地的血潮军退役军人和血潮军预备役,全是他的耳目爪牙,高阶魔兽如果存在,绝对瞒不过血潮领的核心人员。
“奥,那大概起其他地方的人,他们说那只冰霜系高阶魔兽的样子像是一匹很高大的白马,叫做大白。”拉维丝放下心来。
“什么!?”阿诺德‘蹭’的一下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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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碌碌——’足有一人多高的车轮在石板路上滚过,一辆单人旅行马车从博安特城的南城门驶出,朝南方驶去。
这辆旅行马车车轮大、车厢小,是典型的轻便马车。
不过,这辆马车和其他双马拉车的旅行马车有些不同,只有一匹巨大的白马拉车。
不过,别看拉车的马只有一匹,可出城不久,这匹白马一路小跑,眼看就要超过一队豪华车队。
“出门在外要懂规矩,谁让你随便超车上来的?”穿着燕尾服的车夫不客气的说道。
‘啪’的一声,一根马鞭在白马前方虚抽了一下,阻止大白继续前行。
这年头,城里还有石板路,但是在城镇外面都是土路,车马扬起灰尘,所以只有地位最高的人,才能走在最前面以免吃灰。
拉车的那匹白马居然很是人性化的斜睨了车夫一眼。
车夫浑身一冷,然后勃然大怒——一匹畜生也敢看不起人?
他举起马鞭,就要动手抽打这匹看不起人的畜生。
要知道,真正有钱人出行,怎么也得弄几辆长途旅行马车,带一些护卫佣兵随身保护,谁会乘坐一辆单人旅行马车?不怕路上遇到盗贼吗?
“住——手!”远远传来杰拉尔德声音,他的声音中充满惊恐,甚至都有些破了音。
敢打大白?还是在血潮大公爵面前鞭打他的坐骑,找死也不是这么个找法?
一柄脱手而出的双手剑如光轮急斩,穿着燕尾服的车夫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马鞭只剩下不到半尺长短的木柄。
接着,马蹄声如狂风骤雨,一名骑士急冲而来,一巴掌就把这名车夫从驾驶位置上抽得飞了起来,掉下马车,跌落在地面。
“啊——”车厢中传来惊呼。
车队护卫们纷纷握住刀剑。
先前掷出双手剑,斩断马鞭的是阿诺德,而现在赶来的自然是杰拉尔德。
抽飞车夫的骑士,连等待战马停下的时间都没有,在半空中单手一按马背,人已经从马上飞跃而起,稳稳落在单人马车的车厢前。
“是师父吗?”
“阿诺德,你怎么在这里?”安德有些奇怪。
自己这些弟子连高阶都没突破,潜力还没发掘干净,怎么就跑出来了?
“师母让我来这里历练一段时间。”阿诺德恭恭敬敬的低头回答。
“——也对,但不要把功课放下,在没有突破高阶之前、不要过度折损精气。”
安德创立的狂剑士一派,特别讲究身体基础。
毕竟别人都是用一份生命能量,混合几十份外界能量来形成斗气,而安德创立的狂剑士一脉,却是用一份生命能量,混合七八份血系能量形成的狂战士血气。
这样形成的斗气固然比别人精纯许多,进阶时容易许多,可是,这种血系斗气对身体基础素质的要求也高。
因此,必须等到进入高阶阶段,可以直接用外界吸收的血系能量来代替身体精气,才可以毫无后患的结婚。
所以哈里在这边偷偷结婚以后,才不敢回到血潮领,赶紧带着老婆结婚旅行去了——这件事安德还不知道呢。
“我明白的,老师。”
两人对话中,周围的护卫渐渐围了上来。
“你们这群白痴想干什么,哈瓦斯,赶紧叫他们滚蛋。”赶上来的杰拉尔德连忙呵斥。
“这是怎么回事?”哈瓦斯也是一名男爵,他并不怕杰拉尔德:“杰拉尔德,这人到底是谁,你得给我一个交代。”
“交代,交代个屁,老子救了你的命,回头是你要给老子一个交代才对。”杰拉尔德快速低声说了一句。
哈瓦斯男爵脸色一变,杰拉尔德这死胖子并非信口开河的人,而且看他刚才那紧张的样子,也绝非是装出来的。
“你们都退下,不可失礼。”哈瓦斯男爵吩咐道。
他亲自跳下马车,跟在杰拉尔德后面走去向那辆单人马车走去。人都是有好奇心的,杰拉尔德既然这么说,那位马车里的人物一定不简单。
杰拉尔德跑到单人马车前,放低声音说:“安德,是你吗?”
安德走出车厢,当然是顶着一张陌生的面孔,不过说话声音还是老样子:“杰拉尔德,阿诺德,我不想让人知道我离开领地,知道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明白,这些人我都会安排好的。”杰拉尔德点头哈腰,可是言语中已经是一片杀机。
年轻时他天不怕地不怕,生死看淡不服就干,可现在杰拉尔德已经是一个合格的油腻贵族了,自然知道血潮大公爵的吩咐意味着什么——但即使如此,他也没有半分犹豫。
至于哈瓦斯男爵,有阿诺德出手,再加上自己虽然已经是个水货了,但好歹也曾经是中阶狂战士,和阿诺德联手之下,杀光他们并非难事。
血潮,并非只是一个名字或者代号,那是真正发生过的事情。
在这块土地上,谁敢面对血潮之怒?
“————我没让你杀人,只要封口就行了。”安德揉了揉额头,无奈的说。
深居浅出十年,没想到,自己的凶名依然深入人心。
“这里交给你了,我要走了。”
跟在杰拉尔德身后的哈瓦斯男爵听着三个人的对话,内衣早已湿透。
他不是傻子,能让杰拉尔德如此讨好,连百合花大公爵都未必做得到。
至于瘫倒在地上的车夫,哈瓦斯男爵决定,回头就让他人间蒸发——再不把他蒸发掉,自己就要人间蒸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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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血之冠 第两百一十七章 仰望星辰
自从混入佣兵团失败,想体验冒险者生活的计划告吹以后,安德打消了这个馊主意。
毕竟对他来说那也只是一时兴起,现在回头想想,没加入血蔷薇佣兵团其实也是好事。
不然,要时时刻刻掩饰自己来体验生活,那生活也未免太过憋屈——那到底是体验生活还是吃饱撑了?
离开博安特城,安德一路驾驶着单人马车行来,没做任何规划,走到哪里算哪里,有时与商队同行,也有时落脚村庄和城镇,但更多的时候露宿在野外。
一路独行,只有大白与日月星光相伴,反而让安德有机会摆脱一切纷扰,反思这世界和地球的区别——以及直到如今,自己走过的道路。
夜晚的原野宽广而宁静。
安德仰面朝天,放松的躺在草地上。
他的嘴角叼着一根草棍,就这样躺在地上,望着夜晚的天空。
大白把四蹄蜷曲起来,卧倒在安德身边,两只冰蓝色大眼睛好奇的望着自己的主人,不知道安德为什么发呆。
马是相当聪明的动物,而进阶到高阶魔兽的大白,无论思维和记忆,比起一般人来甚至还要强上几分,虽然暂时还不会说话,但是那只是它进阶高阶魔兽时间太短,还没来得及学习如何说话。
不过,即使进阶到高阶魔兽,大白的思维依然相当简单——和主人在一起,让它觉得安全而舒适,哪怕面对刀山血海,它也觉得心中踏踏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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