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少女狐狸与鱼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林麓初雪
此地水元,木元充沛,最适合修复经脉。少年冥坐,体内元气成倍数增长,周天运行速度不断加快,伤势恢复缓慢而有序。
少年周围的元气缓缓流淌,似润玉,又如新木。
水中的鱼儿纷纷聚拢而来,感受着这熟悉的气息,其中有一条通体金色的鲤鱼,遥遥的在远处观望,明显已经初具神志,发自本能的它被少年的气息吸引,但又不敢靠近,有一只黄莺落于少年头上,在和熏的阳光下,温柔的春风里缓缓睡去。少年此时是一眼泉,也是一颗桩。
他感受到了鱼儿欢快,鸟儿清吟,古树问候,远处有琴音,身侧有笛声。
三日之后,少年睁开了眼睛,如繁星般璀璨的双眸此时镀上了一层薄薄的水幕,体内经脉也附上了一层温润光滑的蓝色液体。以前他的剑元似山,似铁,气势磅礴,铿锵有力,现如今,山上有了泉,有了树,有了花草,有了春风。
少年一声长啸,似龙吟,惊走了游鱼,震醒了黄莺,古树沙沙作响。
少年起身,对溪水深处拱手作揖,水中自带一股高贵的气息,缓缓而去。
少年知道,此时他体内流淌的不是普通的水元,而是水精,是此处水神的馈赠,自然也是一份必须要还的人情。
从始至终,少年都在忽略一个人,此人吹一根笛子,笛声清冽悠扬,能助人静心,自然也是一种宣告。
此地山灵水秀,山精水怪常年驻居于此,其中不乏凶悍而强大的存在,少年体内散发的元气对于他们来说是难以抗拒的诱惑,他们蛰伏于四周,有碍于水神娘娘的威慑,更多的还是忌惮这个男人。
直到少年苏醒,他们才缓缓褪去,这二人,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及其危险的存在。
“要打”少年开门见山。
“你手中无剑”,男人回答。
“不打”
“大老远跑了一趟,不打自然说不过去。”
“有病!”
男人的眼中闪过一摸厉色,不知道有多少年,世上都没有人敢对他如此不敬。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粒丹药,随手抛给他,说道:“治不了你的病,但是能治肾虚!”
少年说男人有病,确实不只是故意调侃他,他已经看出此人体内经脉极其残破,似是受了难以治愈的伤,但其凭借自身强大的剑元强行凝于经脉之上,看似无异,若遇到长时间厮杀对战,剑元枯竭之时,旧伤极易复发。
他给的那粒丹丸自然有滋阴补肾的功效,但其最主要的还会可以修复经脉,关键是此丹药所需的药材难寻,便是他也只有三颗,重伤之时都未舍得服用,对于面前男子而言,可以说是一颗救命丹。
“你是真的不知道我是谁”,男子的厉色并未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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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城(1)
出云帝国疆土辽阔,东西狭长,多山。
黄粱城是出云帝国南部第一大城,也是重要的南北通商口岸。从四国地形图上看,出云帝国位于最北侧,如一个巨大的棚盖,罩在其余三国之上,东唐国自出云南疆祁连山脉始向东南方向延伸入东海,西蜀国自出云南疆白云山脉斜向没入魔族领地,三国中间有一个三不管地带,毒瘴恒生,称之为燕地,燕地靠下则是属于南通国的国土,俯瞰四国疆土,就好像一个汉字“吞”。都城王畿则位于“吞”字的“口”与“一撇一捺”之间。
出云帝国与东唐国之间有一座居庸关,与西蜀国之间有一座拥南关,燕地多毒瘴沼泽,难以行军,居庸关与拥南关之间各有一条官道通往黄粱城,战时,黄粱城是这两处关隘的后勤粮仓,平时则是一处重要的通商口岸。
黄粱城的太守孟元朗是一个肥硕臃肿的中年人,此人年少时好狩猎,据说在一次围猎途中硬生生压死了一匹战马,伤到了胯骨,从那以后便再也无法站立,常年坐一辆轮椅车,车身由鲁氏匠铺设计制作,内置转动机关,可由人推行,也可手摇。
孟元朗性情慵懒,暴戾,且以好色闻名,据说家中侍妾婢女千人,孟太守专门造了一座“狩阁”,以供自己及朋友取乐。狩阁头牌唤做王语嫣,其余诸女以琴棋书画,春夏秋冬,刺毒流莺分别命名,又被人称“小烟雨”,丝毫不怕得罪烟雨楼。
出云帝国被外界称为“两个女人治天下”,其一,便是烟雨楼楼主,其二则是宫里那位“小黄后”,小黄后本名孟婉儿,十四岁入宫,因其生的倾国倾城,很快便受到的帝王的恩宠,诞下一男婴。且被册立为太子。小黄后深谙闺阁房术,皇帝的身体日益轻浮,最终卧床不起,一命呜呼。三岁太子登基,小黄后垂帘听政,经过十年的庙堂经营,正印皇后被逼入念云庵,不问世事,满朝文武中掌权之要职均被孟家人把持。
小黄后出身黄粱城,孟元朗年岁虽长,单论辈分却是她的侄子辈,用她自己的话说,只怪家中人才不济,再无可用之人,只能由你这个废物替哀家守着祖坟。孟元朗在接手黄粱城之后,将废物二字演绎的淋漓尽致。黄粱城内大大小小的江湖势力不下百余,各自把持着街道,赌坊,青楼,百姓赋税繁重,又有流民落草为寇,占山为王,抢劫来往商贾,官府无力清缴,官兵都是城中士绅子弟,多拿俸禄,并不当值,偌大的黄粱县衙杂草丛生,蛛网密布。民间更是口口传唱一首儿歌:“家中黄鼠狼,寅年吃卯粮,腰刀斩鸡头,胖子不坐堂,走路不看脚,出手不着边(鞭),明日宰硕鼠,够我吃十年!”孟元朗对此毫不在意,因为唱的人太多,他懒得管。
莫古青提木剑入城。
城门口有一个小桌子,桌子上撑着一把遮阳伞,伞下有一个约四十岁的邋遢汉子,穿一身蓝色官袍,手里拿着一个酱肘子,两个衙役抱着长朔打瞌睡,倒是那邋遢汉子身后站着十几个大汉,各个虎背熊腰,其中就有一人拦住了莫古青的去路。
“外面来的”邋遢汉子啃着酱肘子,问话的时候并未抬头看。
莫古青递交了自己的通关文牒。
“嗯,都城来的”汉子看了一眼少年腰中的木剑,“还是
黄粱城(2)
老乞丐身形清瘦,衣衫残破,身旁放着一根已经磨圆的拐杖,脚边有一个残缺的破碗,碗中空空荡荡。
他左手拿着一个酒葫芦,时不时砸一口酒,发出一声“啊”的感叹,贪婪而又满足,老乞丐的牙齿早已掉光,露出光秃秃的牙床,眯缝眼,面带红光。
少年观老乞丐,仿佛在看一幅山河,山不可仰止,河不能平趟。
“来一口”,老乞丐将葫芦递给少年,少年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个老人,他也喜欢拿葫芦品酒,脚边还趴着一条老黄狗。
少年将葫芦凑到面前轻嗅,只觉得身体飘忽不定,识海或明或暗,模糊不清,竟有了三分醉意。
鬼使神差般,少年饮了一大口。极辛辣,如岩浆挂喉,烈火焚身。
少年面色红涨,体内有如生出一条火龙,翻江倒海,经脉中的蓝色水精与火龙相遇,竟然生出恐惧之色,火龙横冲直撞,与水精初一接触就爆发出呲呲的声响,蓝色水精瞬间蒸发,从少年气孔排出,整个人都被蓝色的氤氲缠绕。
火龙一往无前,水精节节败退,最后被逼入一处气海之中,再也不敢现身。
没有了水精的阻挡,火龙更加肆无忌惮游窜于少年的经脉之中,少年体内的剑元急急向火龙发动攻势,如泥牛入海,一去便再无音讯,少年体温骤然升高,蓝色氤氲中出现了淡淡的猩红,不久就成了一团血雾。
火龙在少年体内畅通无阻,不讲道理的侵略,从涌泉直冲天灵。
火龙在少年的天灵穴逗留,停滞,挣扎,少年额前的三缕白丝也变成淡淡的红色。
老乞丐看到这般变化,自言自语道:“居然有此等造化,没白瞎了我这上好的美人露。”
美人露是出云帝国最为著名的好酒,上等美人露又叫“十八香”,乃是主家将当年最好的两坛美酒埋入地下,十八年后启出,一坛送往皇宫,一坛送往烟雨楼。美人露甘醇易入口,醉人。饮之,如有美人在侧,柔软缠绵,至于为何少年喝的美人露如此辛辣暴躁,是因为老乞丐在酒中泡了一颗火麒麟的妖丹。
火麒麟与九尾狐同为上古妖兽,妖丹便是凝聚的火麒麟的妖元,其中蕴含的无穷能量。就算老乞丐也不敢直接服用,泡于酒中慢慢炼化,如果说敢于直接吸收这狂暴能量的,就只能是同为神兽的九尾狐。
九尾狐的妖灵与火麒麟的妖元在莫古青的识海中不停地厮杀,掠夺,满是杀戮的上古气息对他的识海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好在,主场作战九尾狐逐渐占据了上风,三条尾巴死死地挂住了火麒麟,炙热的能量通过尾端传遍狐身,九尾狐发出“啾啾”的长啸,三条鲜红的尾巴似是雨后春笋,齐齐的冒了头。狐生三尾称为灵,狐生六尾称为魔,通过吸收火麒麟的妖元,九尾狐完成二段进化!
斗争渐渐停歇,少年的身体慢慢恢复,氤氲渐销,一股温暖的火元反哺少年,经九尾狐炼化的火元在少年经脉中运转不息,少年催动《天元引流住》,运行八十一周天之后,缓缓注入一处穴窍,与之前的水精刚好位于太极两仪的两处阵眼之上。三缕新发上夺目的红色也变成了白色,比另外三缕稍短。
少年醒来,左目澄澈透明,碧波荡漾,右目猩红凶煞,烈火焚烧,少年呵出一口浊气,双目之间两股不同的能量渐渐趋于融合,聚成一把虚剑,剑身一半如水,蓄势待发,一半似火,狂放不羁。
少倾,少年再无任何异样。
“醒了”老乞丐说道,“你小子这般造化就是我老叫花子都眼红。”
“前辈刚才是要杀了我”少年问道。
“你死了,那便是我要杀你,你没死,那你就要感谢我,这其中的好处我就不说了。”
“前辈如此慷慨,晚辈定——不敢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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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城(3)
“东家,有动静。”
说话之人是一个老仆,年龄五十上下,声音中气十足,看体阔膀大腰圆,只一瞧就知是个练家子,左右手均长满老茧,不是使用短兵,右腿比左腿粗一圈,对战时很依赖右腿发力,擅长辗转,老一辈的出云军士对他不会感到陌生,他便是出云帝国前破虏将军,铁胆神枪——王侯!
能让如此人物表现出谦卑之色的,出云帝国也找不出两双手之数,月春楼的老板就算一个。
月春楼老板严红英,看上去年龄30上下,实际年龄则与那烟雨楼楼主一样不为人知。出云帝国勾栏之所多被烟雨楼把持,但总有一些例外,那些例外就显得极其不寻常。
“出云听烟雨,黄粱入月春,一壶梅子酒,羡煞谪仙人。”前代大诗人李杜的这首诗就挂在月春楼正堂上。
严红英并不像王语嫣那样有野心,她所经营的只有黄粱一城,这种小而精的战略思路非常奏效,月春楼对黄粱城的把控极严,烟雨楼经营十年居然都没能在黄粱城崛起就是最好的证明。
“一楼一乞丐,一梦一书生”,黄粱城四大天王,月春楼局首!
“查清楚来历了么”严红英问道。
“查清楚了,洪老爷子的人。”王侯回答。
“老叫花子要在我月春楼动手招呼都不打一声了么”严红英眉眼轻挑。
“东家,我们要不要动”
“他要寻的是哪家的晦气”
“文芳苑,马老二那一桌。”
就是那个匹夫他也敢触老叫花子的霉头严红英心生疑问,“先别动手,若是我月春楼里死了人,那就不妨多死一个,若是人好好地出了我的月春楼,就当是给老叫花子一个面子吧。”严红英说罢负手而立,王侯领命而去。
若说是马二爷触了老乞丐的霉头,这还真是冤枉了他,城门前百步下马,拿到赏银后如数上交两成,月春楼摆酒请的人物各方势力都有,除了没什么势力的说书人,可以说是八面玲珑,面面俱到。但是他触了另一个人的霉头,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人物,日后再被人提起的时候,整个黄粱城都会震三震。
文芳苑内马二爷正在跟李书吏推杯交盏,聊得不亦乐乎。酒过三巡,菜入五味,一桌人都有了醉意。
马二爷腿上坐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只粗壮的大手在那领口深处不停揉搓,揉的小丫头脸色一阵红一阵白,好不娇羞。
“李书吏,你读书多,此情此景当如何”
“马二爷,正可谓是‘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啊!”
“啊啊。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多采撷,多采撷,说得好,说得好!来来来,弟兄们干了!”
“来来来,干干干!”
如果有人去注意那房梁深处,黑暗的阴影里倒挂着一只碧根草。碧根草本身就怕生,还偏偏被一个少年倒挂房梁,躲也躲不成,早就已经被吓得通体灰白。此时,一根尖锐的指尖轻轻的划破了碧根草的肚皮,两滴白色的液体不偏不倚落入马二爷和李书吏的杯中。
收枪入库,少年纵身而去,穿着平常的他未被人注意,很快就混入到人群之中。他身后的一双眼也悄悄地离开。
少年看似漫无目的的走到了一条深巷,在巷子里买了一只烤鸭,便向着他这一日一直都在被人津津乐道的“齐天大圣”府上走去。
第二日,李书吏府上哀声震天。
李书吏的原配许氏,是个目光短浅的妇人,真真的见钱眼开,李书吏娶了十七个小妾,府上丫鬟百余人,许氏一不撒娇二不争宠,整日整夜抱着金银珠宝笑的合不拢嘴。
直到早上,她笑着醒来,就听那七夫人如催命鬼一般“咚咚”的敲门,许氏虽然并不争宠,但是正印夫人的威严还在,开门对着七夫人就是一个耳光:“你个小蹄子叫春叫到老娘屋里来了”
七夫人脸颊通红,眼眶湿润,也不敢怠慢,捂住左脸颤颤巍巍道:“夫人,老爷没气了。。。。。。”
“什么”许氏只觉一阵头昏眼花,当场就昏倒在地。
郎中请的是城里的名医,许氏坐在床头哭哭啼啼,说的都
黄粱城(4)
短短的一条小巷住着三十几户人家,都是齐齐的矮平房,屋檐上滴着清晨的雨水,漆黑的青砖上布满鲜苔,无不讲述着这座城,这条巷的历史与厚重。
老城巷的入口处挂着一串红灯笼,灯笼上写着“聚来客”三个黑字,便是黄粱城内有名的聚来客烤鸭。
聚来客的历史比小巷还要悠久,若说是百年老店肯定是小瞧了它,要说千年老店确实又有些夸张。总之有一点可以肯定,先有了聚来客,后有了小巷。
聚来客的创始人姓王,王掌柜的当年放牛出身,小的时候经常饿肚子,有一次王小放牛娃放牛的时候,从河边捡了一只野鸭子,也不知这孩子哪儿来的勇气,就这么宰了拿泥巴一胡,点火要烤来吃。要说这世上无巧不成书,烤鸭旁边恰好有一株草药,闻上去香气扑鼻,王小放牛娃儿拿草药往这鸭肚子里一塞,烤熟之后吃了个泪流满面。
小娃儿很聪明,就沿着这河边找到了一窝鸭蛋,又寻到几株草药,蛋就让家里的老母鸡来孵,草药种在院子里。一个月后,家里就多了一群小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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