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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侠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骁骑校

    最终还是林蕊发现了失窃物品,原来实验室少了一大包卫生纸,是那种超市批发来的六卷一包的超大包装,她表示自己忘了,那是发给清洁工的福利,大家心知肚明,林教授善良不愿意追究,再说案值很少,保卫科和派出所也懒得追究,马君健就更不想多事了,大姨有个亿万富翁的儿子,却连卫生纸都要偷,这上哪儿说理去,他悄悄给大姨塞了五千块钱,说昆仑太忙,您老理解。

    “他不是我儿子。”大姨气哼哼道,“养这样的儿子不如养条狗,还知道给我叫两声。”

    马君健无言以对,黯然神伤。

    王海昆接到报告后,有所怀疑,但也说不出疑点出在哪里,林蕊教授的科研成果一目了然,就是利用植物的一些特性制造人体器官用于医学移植,而陶金聪所说的疑似义体则是另一个科研方向,两者之间看起来接近,其实差距很大。

    他决定回一次家,一探虚实。

    老家仍在金鹰国际,这还是当初李明做主给刘昆仑买的房子,时隔十年之久,金鹰国际已经不是近江最豪华的商住公寓了,物业公司换了好几茬,电梯年久失修,贴满小广告,住户也从高大上的金领白领变成了开学习班美容院的小商户,王海昆轻车简从,只带了马君健一个保镖,与苏晴王锡之一起回家探母。

    崔素娥对“儿子”的到来表现的很冷淡,就像招待不怎么和睦的远房亲戚,两个外甥对舅舅也不亲,甚至连招呼都不打就躲进屋子玩游戏去了,王海昆不以为然,笑容可掬,说儿子不孝,对不住您老人家,这些年来太忙,没时间来看您,这是您儿媳妇,这是您孙子。

    崔素娥看了看苏晴,说我记得这闺女,零四年除夕来过咱家,那时候咱还住在大垃圾场,闺女,你爸妈还好么

    苏晴一时语噻,她爸爸在监狱里服刑,母亲已经去世,但此时只能点点头说承蒙您老挂念,都好。

    崔素娥又看了看王锡之,这孩子和刘昆仑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不禁悲从心来,从兜里摸出一叠钱来,还是昨天马君健给的那五千,顺手就塞给孩子了:“乖,奶奶给的压岁钱。”

    苏晴说这可不敢要,太多了。

    马君健背转身去,鼻子有些酸,他想不通老板这么讲究这么仗义的人,为啥对亲娘如此刻薄,这不应该啊。

    王海昆也不想这样,控制一具躯体不是简单的事情,尤其是刘昆仑这种桀骜不驯性格坚韧的,虽然灵魂已经被驱离,但记忆还在,一不留神就被躯体反噬,搞不清楚自己究竟是谁,所以他一直刻意避免接触以前的亲人,就像王化云永远不见林蕊那样,时间过去了七年,他以为自己能够六亲不认了,但是看到这具躯体的母亲,还是忍不住难过。

    王锡之扭动着身子,不愿意被奶奶抱,苏晴看看王海昆,也不敢教训孩子。

    王海昆以眼神示意苏晴把孩子抱一边去,岔开话题道:“您老现在医科大干保洁”

    崔素娥说:“对,林教授帮着安排的工作,我这些年病养的挺好的,老在家闲着不是个事儿,有个活儿




第二百零三章 空行母
    王海昆手中是一份大学生档案,这名师大应届毕业生叫卢振宇,一个标准的**丝,籍贯江北,父母都是平头百姓,祖上查三辈也没出过奇人异事,但到了这一代怎么就具备了复生的能力了

    在王府办公厅工作人员的高效执行力下,卢振宇和其父母的dna样本迅速获取并进行对比,真相揭开一半,卢振宇并非其父母亲生,毫无血缘关系,他本人的**细胞经培养并未发现有快速生长的能力。

    这世上离奇的事很多,王海昆想到了当年自己所用的这具躯体高位截瘫突然痊愈的奇迹,至今也无法解释,或许这个叫卢振宇的小伙子也是被什么高人所救吧,此人基本没有研究利用的价值。

    检察院扣押了林蕊的个人电脑以及实验室的全部资料,这些既有价值的实验报告都流入了王海昆旗下生命科学研究所的口袋,正所谓杀鸡取卵,莫过于此。

    志得意满的王海昆带着妻儿踏上返程,临行前嘱咐马君健去办一件事,把自己名下的金鹰国际的房子给卖掉,至于崔素娥一家人以后住哪儿,这就不是他考虑的问题了。

    这项任务对于马君健来说无异于煎熬,他整夜辗转难眠,最后豁然开朗,老板这是在考验自己吧,于是他自己出钱租了一处三居室的房子,帮着大姨从金鹰国际搬出来。

    金鹰国际本来就不适合居家过日子,那是闹市中心的商住公寓,单身白领住着如鱼得水,老人带着孩子就不方便了,所以崔素娥并未发牢骚,也没骂儿子,开开心心搬了出来,破家值万贯,崔素娥又有捡破烂的习惯,家里杂七杂八的东西拉了三大车,那些负责监视的人看都看不过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

    崔素娥的新家正好和春韭一个小区,但这事儿老人家瞒着春韭,,别看她没文化,但地下党的一套东西无师自通,秘密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保持单线联系才不会被敌人破获,春韭是她的儿媳妇,一双儿女是刘家的后代,但老人家从不敢公开相认,就是怕王海昆那个魔头再盯上孩子。

    林蕊被捕,费天来联系不上,邵教授一介书生手无缚鸡之力更是派不上用场,远在伦敦的林海樱手足无措,痛定思痛,她定了最近的航班回国,可是她又能做什么呢。

    林海樱去了医科大,去了检察院,母亲的案子毫无通融的可能,当地检察院无视学界的抗议,决心把案子办成铁案,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义正言辞的说就算是国家级人才,享誉世界的科学家,在法律面前也要人人平等,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贪污五十万足够判刑的了。

    多方奔走无果后,林海樱来到崔素娥家里,看到了依然藏在床底下的义体,人形娃娃已经萎缩成一截五十厘米长的木桩子,早就没了人类的面目形态,变成丢在大街上都没人过问的朽木。

    林海樱是学艺术的,不懂科学上的事情,但她也明白,失去了实验室的环境,义体肯定无法存活,这几年的努力全都白费了。

    绝望的情绪弥漫在家里,崔素娥没了儿子,几个女儿也远在天涯,两个外孙子学习不怎么好,眼瞅着九年义务教育结束就要返回四川老家,生活一点奔头都没有。

    林海樱坐了片刻,起身告辞,她已经对所有一切失去了希望,心灰意懒,崔素娥挽留她,说吃了饭再走吧,大姨给你下面条。

    “不了,我赶飞机去北京。”林海樱说。

    敲门声响起,崔素娥说可能是街道来卖老鼠药,你稍等一下,她过去开门,打开门却愣住了,站在门外的两个人,一个是春韭,一个是离家许久的四女儿刘沂蒙。

    刘沂蒙终于回来了,崔素娥非常高兴,张罗着做饭,春韭陪她在厨房忙着,刘沂蒙和林海樱坐在客厅聊天,谈到这些年的经历,刘沂蒙很平淡,说在佛学院学了几年经,对佛法有了新的认识,但也仅限于此,佛法毕竟比不得科学。

    吃完了饭,崔素娥又提到义体的事情,再把木桩子拿出来看,刘沂蒙心中万念俱灰,什么重生,什么复活,都成了泡影。

    春韭倒是比较平静,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接受了现实,还开玩笑说这截木头不如拿给我当柴火烧。

    “当柴火未免委屈了它。”刘沂蒙拿起木桩子,这一截木头比正常的木头要轻很多,背在身上不费劲。

    “我拿去吧,当个念想。”刘沂蒙说。

    刘沂蒙现在是修行者,她已经不习惯俗世的生活, 在家盘桓一日就要踏上征途,带两个外甥回四川甘孜老家,而林海樱也要去北京为母亲的案子奔走。

    老刘家再度人去楼空,好在还有春韭,还有两个孙子孙女,日子总要过下去。

    刘沂蒙带着初中毕业的丹增和欧珠,背囊里装着木桩子,坐上了去四川的火车,长途跋涉后终于回到甘孜草原的家,宁玛扎西和大姐的生活和以前相比没有任何变化,刘沂蒙只逗留了一日就再次启程,这次她没有选择任何交通工具,而是决定从甘孜步行去拉萨,磕长头去。

    “磕长头”是藏传佛教信仰者最至诚的礼佛方式之一,为等身长头,五体投地匍匐,磕长头时两手合十,双手前直伸。表示领会了佛的旨意和教诲每伏身一次,以手划地为号,起身后前行到记号处再匍匐,如此周而复始。

    甘孜已属藏区,磕长头的人并不罕见,但是天气渐冷,川藏线多泥石滑坡,汽车走难行,何况一步一磕头的步行,大姐苦劝不下,只好备足了酥油糌粑和饮水,送四妹上路。

    苍茫四野,风烈烈的吹,大姐爱怜的看着最小的妹妹,她变了,变得不像是以前那个柔弱的小妹妹,一条笔直的318国道通往西方,长途卡车呼啸而去。

    &



第二百零四章 昆-仑-山下
    刘沂蒙种下的是希望,至于收获的是什么,她已经不在乎了,她已经尽了最大努力,剩下的交给上苍安排就行。

    在各种版本的古代神话乃至武侠小说中,昆仑山都是一个神奇的地方,这儿是万山之祖,中华龙脉,是无数隐者高人隐居之所,是一切神怪灵异的发源地,但这只是传说,昆仑山并没有那么神奇,这里是人迹罕至的高原无人区,是动植物难以存活的冰川冻土地带,没有日月精华,没有灵丹异草,只有永恒的寂静。

    斗转星移,匆匆数年,无名湖泊周边绿草茵茵,偶尔有白唇鹿群来湖边饮水,刘沂蒙种下的枯木桩上发出一棵新芽。

    十年后,枯木桩已经变成一棵大树,亭亭如盖,如果有植物学家看见这一幕定然会诧异万分,海拔高的区域是不可能有树的。

    一个修行者来到这里,从树下挖出大团的根系,他将沾满泥土的根系投入湖水中洗濯,根系舒展开来,浮在水面上,呈现出人类的头颅身躯和四肢,这是一个颀长的美男子,皮肤白的晶莹透亮,隐约能看见皮下绿色的血管,一头乌发,当长长的睫毛下的眸子张开时,最美的少女都会为之疯狂,那是一双深邃忧郁的眼睛,藏着世间一切美好和忧伤。

    修行者伸出手,拉出美男子,树人的个头很高,大约在一米九,但是并不给人压迫之感,他通体一丝未挂,修行者便从树上摘下叶子串起来做个围裙,让他穿上。

    “你跟着我走。”修行者说,招招手向前走,树人紧随其后,修行者走的很快,寻常人跟不上他的步伐,但树人可以,两人就这样用了一天一夜走出了可可西里,在五道梁镇,修行者用一块蜜蜡从进藏旅游者那里换来一套冲锋衣和一双登山靴。

    树人穿上衣服鞋子,看起来像个大城市来的人,修行者说你需要一个名字,既然是长在昆仑山,就叫昆仑吧。

    他们继续向东走,路上修行者教昆仑说话,这个愚钝的家伙空有好看的皮囊,几天都学不会一句话,只知道自己的名字叫昆仑。

    甘孜草原,宁玛扎西又看到了那个叫香巴的盖当娃,这回他还带了一个徒弟,好客的宁玛扎西用奶茶和煮羊肉招待老朋友,香巴不吃肉,他只吃青稞面团,奶茶倒是喝了一壶,那个年轻人却什么都不吃。

    宁玛扎西问树人为什么不吃东西,树人微笑着不回答,香巴说他不需要吃饭,晒太阳就能活,淋点水就更好了。

    “那不就是草么,光合作用。”宁玛扎西哈哈大笑。

    香巴很严肃的说:“不是草,是树,他是一棵树,名字叫昆仑。”

    宁玛扎西说:“有意思,这名字和我小舅子一样。”

    香巴说:“我带昆仑去中土,他需要一个身份,你儿子的身份可以用。”

    宁玛扎西有两个儿子,大的叫丹增,小的就欧珠,两人都在近江读到中学,修完九年义务教育才回到草原帮父亲干活,现在丹增开大货车,欧珠在家放羊,根本用不到身份证。

    “就把欧珠的证件借给你用。”宁玛扎西从抽屉里拿出小儿子的身份证,证件上的少年和树人昆仑大相径庭,香巴看了一会儿说有刀子么,宁玛扎西拿出一柄锋利的藏刀来,香巴接了刀子在树人昆仑脸上刻画起来,削下来一些皮肉,修正了轮廓,看起来和欧珠有些接近了,宁玛扎西看的惊心动魄,但尚在他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内,盖当娃做什么他都不会惊讶。

    香巴感谢了宁玛扎西,带着树人昆仑启程了,他们走后,宁玛扎西发现一个礼物,是香巴留给自己的玉石,一块婴儿拳头大小的羊脂玉。

    ……

    近江,菜市场一条街,春韭眼角已经生了细密的皱纹,两个孩子上高二,正是叛逆的年龄,她已经有些力不从心,管不住这一双儿女了。

    这些年来,小白杨一直默默陪伴着母子三人,俩孩子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成绩很好,因为成绩优异,在民工小学出类拔萃,校长亲自带着多方奔走,加上国家新的人口普查,终于上了户口,俩孩子不负众望,小升初上的是近江最好的初中,初中升高中更是一鸣惊人,木孜中考成绩全市第一,塔格紧随其后,仅仅差了零点五分,还是因为卷面整洁度的原因,这俩孩子是春韭的骄傲,更是她对生活的信心。

    但是上了高中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俩孩子上的是原近江第一中学高中部分出来的民办私立高中,叫做树人高中,软硬件都比一中强,教学理念更是先进,坊间有说法称,进了树人中学就等于一只脚迈进了大学门槛,而且不是那种野鸡学大学,而是正儿八经的双一流大学。

    但对于春韭来说,选择私立中学最重要的原因有两点,一是离家近,一中高中部在城郊,需要住校,而树人中学就在市区,二是学杂费全免,连校服都是免费的,学校当然不会对全体学生免费,就是因为木孜塔格是中考状元,是高考上线的保证,所以才以优厚条件录取。

    但是上了树人高中之后,俩孩子都发生了变化,先是塔格的成绩一落千丈,从班里排名靠前变成了垫底的,随后木孜也有了情况,隔三差五就有男生来找,春韭心急如焚,她知道女儿早恋了,木孜不但成绩优秀,长得也好看,招蜂引蝶在预料之中,因为家里没有男人,孩子没有父亲,塔格缺少父爱,男孩子在青春期更容易叛逆,春韭担惊受怕,生怕儿子学坏。

    有些事情春韭不知道,小白杨却看得清楚,塔格似乎招惹了什么不该得罪的人,放



第二百零五章 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邵教授抓了瞎,突然之间多出一个孙子来,还是没灵魂的那种,莫非是痴呆儿他试着和昆仑交流,问他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我叫昆仑,十八岁。”树人机械般回答道。

    “你吃点什么,我给你叫外卖。”

    “谢谢,我不吃饭。”

    “那你喝水么”

    “喝。”

    邵文渊倒了一杯纯净水递给昆仑,又问他记得什么,昆仑一副很费解的样子,似乎不理解这个问题,于是邵教授改了说法,说你会背唐诗么。

    昆仑喝了一口水,咂咂嘴,说:“唐诗有五万多首,你说哪个”

    邵教授心中一喜,道:“你最喜欢哪一篇”

    昆仑朗朗道:“当然是孤篇压全唐的《春江花月夜》。”

    邵教授说:“背诵不算本事,你能默写下来么”

    “我能。”

    邵教授急忙去书房展开宣纸,磨了徽墨,取了一支羊毫湖笔,昆仑接了毛笔,略一思忖,下笔如有神,他是站着写的,悬腕更显功力,一手漂亮的行草飘逸恣肆: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一首春江花月夜一气呵成。

    这幅场景让八十六岁的邵文渊想起了七十多年前的一天,那是解放后不久,十三岁的邵文渊正上初中,虽然他出身于书香门第,启蒙就练毛笔字,但总是不得要领,爷爷给他安排了一个书法老师,他听说这个老师只有二十八岁,顿生轻蔑,在邵家大宅的书房中,两人发生了这样的对话。

    那老师风华正茂,英气逼人,穿一身薄呢料中山装,夹着书本,不戴眼镜,他问邵文渊最喜欢唐诗中的哪一首,少年邵文渊翻了个白眼说当然是孤篇压全唐的春江花月夜,老师笑着说巧了,我也最喜欢这一篇,咱们各写一幅字,就写这首诗,如果你写的不如我,你就认我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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