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的逆袭之路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水鬼游魂
烧烤是个经验活,就算是老手,一不留神也会出岔子,烤糊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李逵鼻子特别好,加上反应快,经验也足够,愣是在庞氏兄妹直勾勾的眼神之中,将一只原本平平无奇的兔子烤制成了外焦里嫩,香味扑鼻的美食。
尤其是香料的加成,简直让人垂涎欲滴,欲罢不能。
李云瞥了一眼努力吞咽着口水的庞氏兄妹,心说:“没见过世面的土鳖,我李云也是吃过珍馐的人,不屑与其为伍!”
“给你!”李逵从兔子上撕下一个兔子腿,递给了庞春燕。
后者惊喜的接过,却有点扭捏的对李逵感谢道:“谢过李家哥哥!”
“这个给你!”
“多谢兄台!”
在李云嫉妒的目光之下,庞万春也分到了一只兔子后腿。
兔子这种动物,基本上有肉的地方就是后腿。他见原本属于自己的份额被吃了,顿时急了起来,他还是李逵最疼爱的族弟吗?
要是李云这样傻乎乎的问李逵的话,李逵想都不会想,直接会一巴掌拍在李云脑袋上,怒道:“不是!”
所以,李云从来不会问。
但李逵是个讲究人,有好吃的,总会给他留一份。比如说兔子的后腿。可没想到,他的特权却让一对路上刚认识的兄妹给分去了,心中空落落的伤感。
最后,李云分到了一个前腿,兔子前腿能说是兔子腿吗?
这是个爪子好不好?
李逵抱着兔子骨架,不解的看着李云,这家伙怎么不吃?
以前自己烤肉,这家伙肯定会上来抢,如今改性子了,变得懂事了?
李云盯着自己手中比庞氏兄妹手中的小了一大圈的兔子腿,嘟哝道:“喂鸟呢,就给这么一点!”
李逵的耳朵多尖啊!一字不落的听清了李云的嘟哝,算了,在外人面前就不教训李云了,得给他留点面子。撕下另外一只前腿递给了李云。
就像是小孩子,稍微给点好处就能眉开眼笑,李云的性格也是如此。这家伙原本不这样,自从跟了李逵之后,也不能说跟了李逵之后,是认识了李逵之后,心眼越来越小。
但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打动他,很没节操。
“二哥,仗义!”
李逵不搭理他,自顾自的吃起来。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他是饮食界的豪放派。李逵也是如此,只不过他的吃法让很多人难以接受。肉吃了,骨头嚼碎了一起吃下去,而且速度还快。这种吃法,对于庞万春来说,简直闻所未闻。
就连李云都觉得李逵忒粗鲁,给读书人丢脸了。
偷偷提醒李逵:“二哥,仪态,仪态,王姨娘教的都忘了吗?”
“师祖的吃相比我都不如,你看王姨娘说过什么?规矩这种玩意,就是糊弄人的鬼把戏,一点都不符合本意的话,为何要去守卫?再说了,吃骨头的好处你不懂。”李逵蔑视的打量了一眼李云的个头,不屑道。
李云懵了,吃骨头还有好处?牙不硌得慌吗?
“二哥,休要骗我。”
李云坚决不信。因为,李逵经常骗他,以至于他都有了抗性。不过李逵说的是真的,而且他也觉得这个办法很不错,因为吃骨头补钙。大宋这个时代,喝牛奶补钙根本就不现实,李逵虽然给自己整了不少奶制品,但也不够吃。
就他如今的体量,加上练功,尤其是用的都是一等一的重武器,怀疑自己缺钙不正常吗?
正是因为怀疑,李逵才要坚定的补钙。但要他给李云说补钙,肯定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如果比划着李云的个头,然后轻蔑的告诉他:“吃骨头长个子。你看李全,九尺的个子,都是吃骨头的原因,要不然,李氏之中哪有长那么高的人。”
这话李云瞬间就懂了。
不过,李云看着火塘里被丢弃的骨头,说什么也没有勇气去捡起来放嘴里,只剩下了后悔。
和他有同样心思的还有庞万春和庞秋霞兄妹,他们的个子都不高。庞万春还好一点,但就算是他也比李逵矮了不少。如今的李逵已经长到了八尺,妥妥的八尺大汉。而李云比他矮了快半个多脑袋,对于身高一直被李逵藐视的李云,长个的诱惑力一直高于他出人头地的信念,永远排在第一位。
火塘里,被他丢弃的,滋滋冒着骨油的一截兔子腿骨,让李云顿时有种丢了一大笔钱的懊恼:“二哥,你也不早说。”
一夜无话,庞氏兄妹赶了一天的路。
也需要休息,毕竟明日还要接着赶路。
庞秋霞皱褶鼻子喝下了一碗哥哥庞万春给她准备的姜汤,倒是脸上涂抹碾碎的草根的时候,倒是颇为安静,之后还似乎挺舒服的哼哼了两声。许是累了,随后打了两个哈欠之后,就爬上李逵的马车车棚里睡觉去了。
倒是庞万春和李云闲聊了两句,也没多久,在李逵给火塘加了点柴火之后,三人相继商议了守夜的排序之后,相继休息。
翌日。
黎明的寒雾落在了身上,仿佛想要吸走人身上所有的热气似地调皮。
野外露宿,大部分情况醒来都是被冻醒的。当庞万春醒来的时候,看到近在咫尺的一张脸,想了想,应该是昨日遇到的叫李云的路人。
不过他动弹了一下,发现自己和李云死死的抱在一起。夜寒之下,依偎取暖也是经常的事,他是要从军的人,自然知道军队要是在野外的话,几十个人抱在一起取暖也很寻常。庞万春并不在意。而且他一动,李云也醒来了,看到庞万春的那一刻,他愣住了,随后感觉自己有点丢脸,啧了啧嘴,嘟哝道:“害我空欢喜一场。”
庞万春听这话,脸都绿了,他很想跳起来,指着李云怒骂:“你这厮,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第261章 二姐夫
众人醒来的时候,李逵已经在营地里忙碌起来了,他是最后一个守夜的人,自然是天一亮就要准备大伙儿的朝食。
庞秋霞在马车上,听到声音动静也醒了过来。
只不过她没有和人打招呼,偷偷溜去了河边。对着平缓如镜的河水打量自己的容貌。臭美倒不至于,主要是看自己的脸上的肿是否消解了下去。
按按左脸,不疼。
按按右脸,也不疼。
虽然倒影中还是有点不太醒目,但是庞秋霞发现自己的脸已经消肿了,感动地差点掉泪,她因为担心自己的容貌,已经好几天吃不好,睡不好,如今变回来了,自然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起来。嚷嚷着就冲向营地。
庞秋霞叉着腰,嚣张的站在营地中,对众人道:“喔哈哈哈,本姑娘的绝世容颜终于回来了。”
她的哥哥捂着脸不想看自己这个没心没肺的妹妹,丢人。
李云之前和庞万春大眼瞪小眼的尴尬了很久,为了转移目标,这才打量起来庞秋霞,不过,嘴欠的他直接往庞秋霞的头顶上泼了一盆凉水,贱兮兮道:“没看出来。”
庞秋霞瞪眼怒视:“肤浅!”
虽然李云说话经常气人,但庞秋霞显然没有生气。她只是对于李云的不开眼,表示出浓浓的鄙视之意。
李云接着道:“你是否对绝世容颜这个词有很大的误解?”
庞秋霞举起小拳头,想要捶打一顿李云,不过看到李逵就在边上,装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温婉,并没有和往常那样,大大咧咧的理论。反而耷拉着脑袋,咬牙切齿的对李云威胁道:“嫉妒,你一定是嫉妒!”
李云愕然,笑道:“我一个汉子,会去嫉妒一个女孩的容貌?你想多了。”
对于容貌来说,李云要是眼眶不是一直有种乌青的病鬼迹象,真不算差。可惜,这家伙的眼眶就算是没有李逵欺负,颜色也有点深。似乎他从娘胎里出来,就带了两个青眼圈的胎记,让人很是无语。
想要指出李云的缺点,非常容易,指着他的眼眶道:“就你这样的,看着就是个病鬼,还敢和人比容貌?”
李云气地冷哼一声,他忽然发现庞秋霞似乎也没有昨日看到的那么可爱。甚至有点讨厌。
不过,说起来李云的性格和庞秋霞差不多。
在李云这里气势受挫,庞秋霞想要找安慰就只能去找自家大哥。毕竟,庞万春出门去从军,能够将自己亲妹妹带在身边,可见他对妹妹是非常宠爱,容不得自家妹妹受一点委屈。毕竟,托养在老家,才十来岁的妹妹,性格这么跳脱,还经常惹事生非,没有了他这个大哥的照顾,恐怕真要吃一些苦头。到时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岂不可怜。
不过,庞万春有时候也烦她,太闹腾了。
加上之前和李云的交流有点误解,总感觉后背凉飕飕的,让他有点胆战心惊。
对于自家妹妹的事,心不在焉的听了两句,就走神了。
气地庞秋霞一跺脚找了李逵要表扬。
表扬是别想了,李逵也不是轻易就说好话给人听的主。只是端详了一会儿庞秋霞,心头空落落的,真不是美女啊!如今看来,就像是个小子。
不过好在不难看,或许女大十八变,还能长回来一些。
琢磨了一会儿,说道:“消肿了,还成,不难看!”
庞秋霞对李逵挺有好感。首先,这位是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大恩人,想要报答都来不及;其次,李逵做人体贴,还有本事,做饭比他大哥强太多了。而且性格也好,温柔。
要是李云知道庞秋霞这么想,肯定会不屑的扯动最嘴角泼冷水:“妹子,你涉世未深,不知道人间险恶才会说李逵这厮温柔。这厮压根就不是人。”
虽然李云没有这么说,但还是很讨厌地在边上吹凉风:“妹子,你想多了,二哥说你不难看,同时还有一层意思,就是——不好看。”
这是真话,被戳破了真相的庞秋霞气地横眉怒目的盯着李云,然后咬牙踢了李云一脚,愤恨道::“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一个妮子,李云是不怕的。但是李逵回过头看他的那一眼,立刻让他警觉起来,似乎自己有点得意忘形了,吓得跑到了庞万春的身边找安全。
庞万春也不待见李云,可是没办法,谁让吃人最短?
不过,李云是个善于搭话的人,没两句,就问到了庞万春的去处。庞万春也不觉得自己从军是个了不得机密。只是觉得李云太自来熟了,让他有点接受不了。皱着眉道:“是从军。”
“禁军对不对?”
庞万春无奈点头道:“猛虎营。”
李云懵了,哪有这个营?觉得庞万春是在故意敷衍他,打发他,自己把他当朋友,却没想到遭冷落,弃之如敝履。气鼓鼓道:“庞兄是看不起小弟?”
庞万春无奈,遇到李云这样的,动不动喜欢刨根问底的主,他也是怕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存着心事宁人的心思,庞万春将他的调令拿出来,递给了李云道:“李兄弟识字,不妨替我看看,是否是猛虎营。毕竟,禁军说起来,都是成军的,突然冒出来一个猛虎营,在下也是一头雾水。”
李云接过调令,看了一眼,还真的是猛虎营。
调令上说来是简单,但也透露了不少消息。比如说,这个猛虎营是刚刚组建的,士兵从驻扎在各个地区的军中挑选。军队编制可能会大一些,但不会超过三千人。而当他看到这个营的主将竟然是程知节的时候,顿时跳了起来。
“怎么会是他?”
“真的假的?”
……
见李云絮絮叨叨的自言自语,庞万春好奇道:“贤弟,你认识调令上的人?”
“不是,我认识你家将军。”
李云指着庞万春调令上的字,对庞万春解释道:“这位之前是淮安军致果校尉,如今是游击将军。我虽然和他不熟,但是二哥和他挺熟。庞兄弟,我去找二哥,求他给你写封信,说不定去了京城,你直接当官了呢?”
说完,李云拿着调令跑到了李逵的面前,道:“二哥,是二姐夫,二姐夫当官了!”
“胡说八道些什么?二姐夫,哪里来的二姐夫?”李逵根本就没有姐姐,李云家里行大,也没有姐姐。
李逵自然不相信李云说的什么二姐夫。
接过庞万春的调令,看到了程知节的名字。这位虽然乍一听,和唐朝的开国功臣程咬金是一样的名字。可说起来,他们并不算是一个旁支的程氏,俩个旁支之间还有过节,这才取了一个恶心人的名字。
当然程知节这个名字也不是一开始程咬金就用的,这位是当官之后,才求人改的。原先就叫程咬金。
不过名字也很普通。
论语有云,仓廪足而知礼节。
程知节的名字,多半是从这里来的。如果他有个大哥的话,叫富贵也能用。
李逵心说:“不会这么巧吧?”
他倒不是觉得程知节当将军有点抬举了他了,主要是不对劲。因为程知节这个军营明显是抽调各地军队之中年轻人,而且有特长的军卒。这种情况在大宋很少见,除非有一种情况,要打仗了。
听说要打仗,上前线,庞秋霞拉着哥哥的手臂担心起来,打仗哪有不死人的,就算武艺再高强,千军万马之中,想要保住性命也不容易。
李逵询问道:“庞兄,是否听说过主将的来历?”
庞万春是去当小兵的,当然也不是什么什么小兵,而是弓手什长,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官。管十来个人的小兵头子。他哪有渠道知道将军的来历,不过他似乎接到军令的时候,听过自家校尉说过一句话:“你小子去了,该是要撞大运了。猛虎营虽是新组建的军队,但是和贵人有关系,你去了好好表现,别坠落了我广德军的威风。”
想到这些,庞万春也有点紧张,道:“听说和宫中贵人有关系。也不知是真假。”
“那没错了,应该是程家的二姐夫。这样,我给你修书一封给二姐夫,相比去了军营,他会照应一二。”没等李逵说完,李云就从马车上搬下了书箱。
打开书箱的那一刻,庞氏兄妹顿时有点傻眼。庞秋霞紧张道:“真的是读书人啊!”
没想到李逵和李云真的是读书人,至少读书人的装备一点都不缺。
研墨,展纸,李逵开始写起来。
面对读书人,庞万春还是心中有点惴惴不安起来,大宋是文人当政,读书人见人就高一等。再看李云的眼神也不一样,不会这厮也是读书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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