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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逵的逆袭之路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水鬼游魂

    “你这是骂我?”

    “没有!”

    “敢不敢发誓。要是骂人,就出门三年,喜得贵子!”

    “我……”李云有点紧张,偷偷看了一眼庞秋霞,心说:这女人有点毒。

    “我就知道,你这种人就是心眼小。再说了,将门子弟经常手里拿本书装读书人,你以为本姑娘像你这般没有见识?”庞秋霞傲娇的扬起脑袋,目光鄙夷的审视李云的灵魂,没学问也要装读书人,你就不知道羞愧二字?

    李云没办法了,只好扭头对李逵道:“二哥,这妮子绝对嫁不出去!”

    李逵深以为然,不过他可不会顺着李云的话故意恶了庞氏兄妹。庞万春多厉害的牛人,比小李广花荣都要牛叉的神箭手。眼下,初出茅庐的粉嫩小军,就在眼前,他难道不想招揽?

    别看梁山好汉一百零八将,气势汹汹的很厉害。可大部分时候,人多势众并不一定表示就强,也有可能是乌合之众。反倒是方腊,手下才多少人,八大部将,却硬是将一百零八将灭了近七十将,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什么?

    死在庞万春手里的就有史进、石秀、陈达、杨春、李忠、薛永、欧鹏七人。别看陈达、杨春、李忠、薛永、欧鹏这五个在梁山上地位不高,武艺也不怎么样。但是九纹龙史进,拼命三郎石秀都是大名鼎鼎的猛将,排名都是三十六名之内的核心成员。

    可是双方对阵的结果是,全灭。

    而庞万春身边根本就没有身手过硬的帮手,全靠他一个人支撑。

    可见,庞万春的厉害。

    这样的人才,没见到也就罢了,可是见了不去招揽,绝对后悔。要是按照另外一个黒厮的手段,肯定是这么一句话:“兄弟路途遥远,哥哥这里有二十两银子,为兄弟路上壮行色。”

    心里却是想着:今日与你二十两银子,他日等哥哥用你的时候,要拼命!

    为了二十两银子去拼命,真不值。

    李逵是钢铁直男,这么阴险的招数肯定是用不出来,跌份。

    可他也想舔庞万春啊!

    史文恭就算了,这位被刘葆晟招揽了,如果李逵成了刘葆晟的女婿,自然是一家人。但要是最后婚事黄了,肯定招揽不到。李逵什么身份,刘葆晟什么身份?这可是国丈,将来最次也是个三师,不是太师就是太尉。

    庞万春不一样,李逵压根就看不出这位有发迹的迹象。

    再说,如今的庞万春看装扮,应该是刚刚从军,也不是将门子弟,这辈子都别想在军中有所作为。只要李逵想要招揽,是很容易收到门下的人才。

    天色将晚,也不适合赶路,李逵邀请道:“两位,相逢就是有缘,不如一起帮衬着将就一晚,好明日继续赶路。”

    庞万春是个谨慎的人,虽说初出茅庐,但也觉得自己技艺傍身,不怯李逵和李云两人。再说了,虽然妹妹淘气的让他经常气地撞墙,但也会功夫,多半不能被欺负。尤其是看到李逵和李云俩人身后还跟着马车,顿时有点眼热。车上肯定带着被褥等用具。到时候自己弄些个猎物,交好两人,讨一件被褥用,也好过晚上用身体硬抗夜晚的寒冷。

    主要是妹妹之前落水,他深怕再受了风寒,真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万春谢过两位仁兄,我去去就来!”

    庞万春爽快的答应下来,摘下檀弓,从箭壶里抽出三根羽箭,箭头竟然是骨制的羽箭,而不是常见的铁箭头。再一次暴露庞万春的家底不丰厚。甚至李逵猜测,庞万春把老家的房子卖了,才换来了他们赶路的大青骡子。

    李逵和李云的野外技能就不说了,李云差一点,可李逵是点满了的。他本来就是猎户,大山里都能在野外过夜,更何况平原上了。

    找干柴。

    点火架锅。

    就是来来回回走动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妥当。当一股袅袅炊烟升起来的时候,庞秋霞有点吃惊。

    看他俩熟稔的样子,就像是住在自己家里似的,要知道这可是荒郊野岭啊!

    她傲娇的选了一个最好的烤火位置,想要坐下,却觉得有点失礼。毕竟都是人家忙里忙外,她又不是大小姐,凭什么就让着她?再说,自己啥也没有准备,做火塘边上,就像是乞讨食物的乞丐。

    于是她傲娇的来回走动着,反应有点焦虑。

    李云仰起头看了一眼庞秋霞,奇怪道:“咦,你脸似乎瘦了一点,真邪了门了!”

    庞秋霞听到这话,顿时挺起啥料都没有的门板胸膛,傲娇道:“要不是本姑娘害了病,让你这个不开眼的说成是男子,你以为本姑娘真的长这样子呀!”

    说完,庞秋霞吸了吸鼻子,情绪感怀的看着远方,她要不是手欠用弹弓打了马蜂窝,就不会被一群马蜂追到怀疑人生,最后落水。

    落水也就罢了,脸上还被马蜂蛰了,简直是祸不单行。

    导致自己青秀的容貌有毁于一旦的危机。说起来,她并不难看,至少她周围的人都这么觉得。平日里也算是青秀,容貌中等以上,不敢说倾国倾城,也是清新婉约一类的模样。

    可是自从脸上被马蜂蛰了之后……简直不能见人。更气人的是,还被李云这个无良的家伙说成是男子,还是男子中比较丑的一类。

    有些女孩子小时候很淘气,甚至比男孩子都要淘气。可稍微大一些,就变得温暖起来,仿佛变了个人似的。只不过,庞秋霞还没有经历过这种蜕变。

    而且李逵也发现了,庞秋霞并不是胖,而是套了多件袄子,看着臃肿而已。只是之前的脸看着实在是大,加上衣服臃肿,误以为胖了。他也纳闷,难不成庞万春将兄妹随行的衣服都套在妹妹身上?

    不过,他盯着庞秋霞的脸看了一会儿,顿时笑了起来:“是马蜂蛰的,用药了吗?”

    被看穿的庞秋霞顿时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屁股坐在火塘边上,唏嘘道:“用了!就是不见好。”

    “我给你去寻些草药来,敷上药一晚上就好。”李逵做了大半年的猎人,对于山间的寻常草药也知道一些。不通药理,都是一些寻常猎人应急用的土方子。但这些土方子用起来很管用。

    说话间,李逵起身去寻找草药。

    李云帮忙做饭。

    倒是庞秋霞抱着双膝怔怔地看着火塘,心头暖暖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点慌。

    不一会儿,李逵挖了一些草根走来,交给庞秋霞道:“等你哥哥回来之后,睡前捣碎了敷在脸上,明天就能好。”

    “会不会变成麻子?”庞秋霞紧张的问。

    李逵哈哈笑道:“怎么可能,就是马蜂蛰到的地方不容易消退,其他地方还是会变成以前一样。”

    “真哒!”虽说庞秋霞之前有点破罐子破摔的磊落,还以为自己的容貌永远也恢复不了了,已经绝望了。加上遇到了无良的哥哥庞万春,骗她说,被马蜂蛰了,就算是好了以后也会变成麻子了,气地庞秋霞路上哭了两天了。

    心头沉重的负担卸下之后,庞秋霞顿时心情好起来,扭捏道:“谢谢李大哥!”

    不过,很快她被李逵和李云的豪放晚餐给吸引住了,酱牛肉片如同菜叶子一般不要钱的往锅里倒,还有菘菜之类的辅佐之物。锅开之后,肉香肆意。尤其是火塘边上的铜壶里咕咚咕咚的煮开的奶茶,香味扑鼻。

    庞秋霞立刻被食物的香味给吸引住了,毕竟,她年纪也不大,十来岁的样子,也不是那种有太多心眼的老江湖。

    “李云拿碗去!”

    大饼子卷肉,乱炖,还有奶茶。奶茶很腥,是羊奶做成的,这时代想要吃鲜奶不容易,更何况是在旅途之中。不过奶酪黄油确实可以做一些。李逵喜欢吃,主要是因为他固执的认为,这玩意吃多了能变白。

    真不是爱美,主要是他不想以后是个人跳出来,指着他的鼻子就嚷嚷:“兀,那黒厮报上名来!”

    他只要肤色恢复到和寻常人差不多就行,黑一点也成,但不要太黑。

    庞万春回来的时候,一根大枪上挂满了猎物。都是水鸟,还有一只正蹦哒腿的兔子。羽箭去的时候是三支,回来的时候一支都没少。

    他迟疑的看了一眼妹妹,再看看李逵和李云,不过李云看到猎物,顿时好奇地凑近看了几眼,顿时惊叹道:“行啊,兄弟。都是活的,都是左边的翅膀被射中了,厉害,太厉害了。”

    遇到有本事的人,李云第一个就凑上去吹捧。以前史文恭的一手箭术就让他惊叹不已,可是见识到庞万春的手段之后。史文恭的箭术就是个笑话。

    庞万春不是矫情的人,将大枪上的猎物拿下,笑道:“给你们加个菜,不要嫌弃。”

    李逵心说,不愧是被称为【小养由基】的神箭手,百步穿杨的手段,果真厉害。

    至于庞万春的身份,不用猜了,肯定是真的。只是让他有点担心的是,怎么能将庞万春舔到自己阵营里来,麻烦。

    于是,他偷偷的看了一眼大快朵颐的庞秋霞,心中惴惴不安,美男计似乎行不通啊!




第260章 你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从骨子里,李逵是个糙汉子。

    既然是糙汉子,那么‘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种贵族才有的臭毛病就不会落在他的身上。

    一开始,在百丈村,他也没有在吃上头多花心思,最多弄点腊肉,腊肠之类的肉类。目的不是为了好吃,而是容易保存。猎人就是这样,运气好的时候,肉吃不完,养的猎狗都能啃上带肉的骨头。但运气不好的时候,别说肉了,连虫子都吃不上。

    李逵也不可能天天出去打猎,还真把自己当猎人了。

    就算是他站在百丈村猎人界的顶端,也有空手而归的时候。

    直到去了颍州,随后去扬州的两年时间里,他才对吃的东西开始上心了起来。没办法,摊上个吃货师祖,除了吟诗作词之外,就是上奏折骂朝廷不作为,前者属于自娱自乐,后者朝堂上的大佬们没有人会搭理他。可苏轼除了这些爱好之后,就一个喜好,爱吃。

    苏轼被贬谪去了崖州之后,见当地人吃老鼠、蝙蝠,他都忍不住都要去试着尝一尝的主,对于吃有着让人旁人惊骇的执着。

    他老人家吃老鼠、蝙蝠的时候,身份是县令。别看县令官不大。在大宋,官俸也不少,一个月40贯,崖州的地位很差,官俸少一点,只有30贯。而大宋的官员收入不仅仅是俸禄,还有吃的、穿的、用的补贴,甚至还有几十亩地的田俸,这些钱,足够让他把日子活得红红火火,真不至于吃老鼠。

    而且苏轼做县令的收入和普通县令不一样,因为大宋的官员收入至少有两份,职俸和级俸,他是直学士,有加60贯,还有他有散大夫的荣誉官衔,还能加钱。可以说,苏轼的收入,即便他做了小的不能再小的县令,一个月的收入加起来,也超过一百贯。

    在大宋,每个月旱涝保收有这么大一笔收入,足够让他过上富足体面的生活,哪里需要去吃老鼠蝙蝠这些肉食?

    原因只有一个,他是馋的。

    没办法,馋虽然不是病,但没有几个人能够管得住自己的嘴巴。

    就李逵跟着苏轼的这两年时间里,苏轼就因为胡乱吃东西,中毒两次。一次是吃花,一次是不知道从哪里淘换来的植物块茎。原因很简单,吃花,因为好看,味道肯定不错……中招纯属意外。吃难看的块茎,是因为看到有人在吃,他固执的认为,好东西善于伪装,他要伪装撕下来,发现美味……自作孽中招。

    无奈之下,李逵只能变着方的将自己知道的一些美食,让苏轼时不时的解解馋。比如说,松鼠桂鱼啦,排骨炖莲藕,酱肉、瓦罐鱼之类的肉菜介绍给苏轼,弄的他最后差点误以为自己来大宋是当厨子来了。

    至于李逵自己吃的饭菜,就讲究个顺口。

    但即便是看似家常的口味,被李逵烹调之后也有一番风味。做才好不好吃,火候很重要,材料很重要,但再重要,也没有佐料重要。

    作为猎人,李逵很清楚,很多食材看着不错,但吃起来味同嚼蜡。甚至有比这个更糟糕的。比如说白鹳,一来这种动物没肉,瘦的皮包骨头,吃起来硌牙不说,肉还老到嚼不动。而来腥膻味实在让人沮丧,没有大量调料泡制,根本就没发下嘴。

    不仅仅是这些,野味都会让人时不时的怀疑自己吃到的是假的野味。

    比如说野猪,有的野猪肉不太膻,至少稍微注意一些烹饪事项,做好之后,非常可口。但是有些野猪,同样的山林找食,同样的山泉水喝着,最后杀了之后,那肉膻的仿佛放臭了一般让人作呕。

    别问为什么。

    因为野猪自己也不知道。

    为什么别的猪肉香喷喷,唯独它的难以下咽?

    李逵做饭做菜,着实庞万春吃惊了一把。李逵不太喜欢喝酒,谁能知道自己人高马大的,酒量就比师祖苏轼好那么一丁点?

    可苏轼是什么酒量?

    站在酒缸边上,都能把自己给熏醉的神人,俗称一杯倒。而且特别喜欢贪杯。好在苏轼贪杯之后醉酒不闹腾。但是李逵知道自己,喝醉了,人挡杀人,佛挡屠佛。上房,下河,就没有他做不到的事。要命的是,醒来他什么都不知道。别人说啥,他都得认,有种被人碰瓷的愤怒,却无处说理去。

    可是李逵的行礼中就带着酒,上好的女儿红。女儿红其实是黄酒,后世用糯米,但正经的做法是用黍米。但是女儿红太出名了,商人总喜欢将自己的货物说的天下仅有,好卖上高价。女儿红这个名字,正好填补了他们对精品的一切要求。

    大宋人好酒,尤其是对好酒的追捧和高消费让人咋舌。庞万春说什么也想不到,李逵竟然会用女儿红当料酒做菜。这等败家的厨子,他听都没有听说过。

    至少庞万春是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畅快的饭菜,看似简单,却透着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简直让他无法自拔。即便味道不佳,冲着价值几十贯一瓮的女儿红,也要多吃两碗。

    而李逵调理烤野兔的样子,顿时让人有种高端的视觉感受。

    调料不下于十来种,还用羊脂抹匀称,一边抹油,李逵还一边解释:“兔子没有多少油脂,火大了容易变柴。”

    庞秋霞盯着架在火上的兔子,对哥哥庞万春偷偷道:“他一定时个庖厨。”

    “别瞎说……两位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人。”庞万春很按照李云的说法,给李氏兄弟加上一个读书人的标签,可是直到现在,他都看不出俩人身上有任何读书人的特征。违心的只能用‘有本事’这句经常用在客气话中的词来形容李逵。

    小女孩嘟哝着嘴,一阵烦躁。她觉得自己大哥也变得婆婆妈妈起来,以前不是这样的。庞万春一手箭术,万里挑一,在老家就非常出名。要不然也不会被挑选进入禁军之中。大宋的禁军非常不好进,收入高,还清闲,尤其是还有世袭的可能,是大宋的铁饭碗职业。庞万春凭借手上的弓箭功夫,就能获得这份差事,没有人会轻视他的本事。

    有本事的人都是骄傲的,庞万春也是如此。以前,他从来不夸人,更不要替人遮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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