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人休走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非玩家角色
她还记得,那一天的天色很黑,风沙吹得很大,运送的人马出了一些问题,在半路上停了下来。
然后就有一个人影穿过风沙而来。
那人影很快,快得就好像是大漠里的灰鹰一样,上一瞬息还远在天边,下一瞬息就已经来到了眼前。
他带着一张面巾,使得人看不清他的面目。
术虎女第一时间拔剑迎了上去,准备拦下那人。
但是那人太快了,她的剑根本就跟不上他,加上那天的风沙太大,队伍里又乱的很,她只能看到眼前一片人影重重,其余的就什么都看不清了。
所以还没能过上几手,她的眼里就已经失去了那人的踪影。
而等到她再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是他已经打开了藏着金身佛像的箱子,将佛像从里面拿了出来,转身欲走。
情急之下,术虎女将自己手里的剑掷了过去。
那人回头看了一眼,躲过了飞剑,但也是那一眼,让术虎女记下了他的眼睛。
那是一双右眼下有一颗痣的眼睛,这点到现在术虎女依旧还记得。
因为那次之后,她主动回主家领了两百鞭,用来让自己记住这件事。
她的身上多了十几条疤痕,但她也再没有失败过。
而且她保证,当她再遇到那个人的时候,她会杀了他,以此来洗去主家蒙受的羞辱。
唐人的江湖吗
术虎女看了一眼自己的前路,带着一些默然的神色,独自向前走去。
 
第七十四章:做贼呢,也是要讲原则的
李驷是个贼,一个大贼,他偷过许多东西,无论是玉器银货、古董瓷玩还是武林秘典、古籍文墨,他都偷过。
因此他也去过很多地方,皇宫内院、官家府邸、富商金楼、门派禁地,这些地方都曾有过他的踪影。
但是去了这么多地方,偷了这么多东西,他最喜欢偷的还是书画。
而且只要是偷书画,他就会去找一个人偷。
究竟是谁这么倒霉,会被他这样的一个贼惦记上
答案是一个住在雁山湖边的书生。
而李驷为什么喜欢偷他,那就要从一个很早之前的故事讲起了。
八年前,在李驷还没有那么有名的时候,他就曾经去过雁山湖。
那时,他的口袋里只有三枚铜钱。
三枚铜钱能够干什么呢,能够买三个馒头、喝两壶水、或者吃一碗加了些菜叶面条。
但无论是选择这三者中的哪一个,都代表着,你吃了这顿,就没有下顿了。
所以为了自己的肚子考虑,李驷决定去偷些东西。
但是雁山湖就这么大点地方,根本就没有几个富贵人家,更没有什么可以作为他的目标的富贵人家。
于是在七拐八拐之下,李驷最终来到了一间临近城郊处的小别院里。
那别院不大,但布置得却是相当雅致。
院中,红漆涂得回廊打扫得很是干净,几乎一尘不染,将手放在上面的时候,会有一种干燥的木漆特有触感。
回廊的两旁,山石花草排列有序,一颗花树种在庭院的正中央,上面的花枝将开未开,是还散着淡淡的花香。
心中默念了几句勿怪勿怪。
李驷便偷偷地溜进这别院里,四处闲逛了起来,此间的主人似乎不在,所以房子里很是安静,一点旁杂的声音都没有。
但是东西也很干净,整间屋子里除了一些家具和摆设之外,就几乎什么都没有了,根本没有什么好拿的物件。
最后,李驷是在一间书房前停了下来。
那该是一间书房,因为那里面摆满了书画,画轴堆得到处都是,有得摆放整齐,有得则是七零八落地散在地上。
李驷向着里面打量了几眼,就走了进去,捡起了地上的画轴,拆开来看了几张。
他发现这些书画似乎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而且这人好像还是一个名士。
因为看那落款上的名字,他是感觉有些眼熟的,柳冉,似乎是一个书画名家。
他记得曾经听人说起过这人,说他的书画皆是传世之作,所以许多人争相收藏,大多都能够卖到上千两银子一张。
我莫不是,来到了他的住处
李驷想着,又仔细地看了看手里的画,也觉得画的确实不错。
这山是山,水是水的,着实没什么不好,就算卖不了上千两,卖个十几两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原谅他的文化少吧,并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一张画的好坏。
不过,他看这满屋的书画,是准备拿上几张了。
毕竟这有这么多,少了三两张,应该也没人知道。
于是,他随便拿起了三个画轴揣进了自己怀里,转身就要离开。
只是他刚走出去一两步,就又走了回来。
因为他还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无论这户的主人是不是柳冉,他和他都是无冤无仇的,就这么拿了别人的东西去卖,着实有些不妥。
所以他站在原处,是准备想一个能让他心安的办法。
突然,他有了一个主意,既然他拿了别人三幅画,那他就画三幅一样的还给别人不就好了吗
想到便做,李驷当即走到了桌边,就着桌上的砚台,磨起了墨来。
别的不说李驷的画艺其实还是不错,从前无聊的时候,他是同江怜儿学上过几手,江怜儿对他的评价是。
如果他不做贼,本可以是当世名家。
可惜,李驷对于作画这件事,从来都只有三分钟的热度,只有想到了的时候,才会画上那么一两张,而且画完就随处乱丢,是从来都没有留下过什么画本。
而眼下,他是准备将他要拿走的这三幅画都再画一遍。
留下三张一样的,那他再拿走原来的三张,不就不算是偷了吗
怎么说呢,该说他真是机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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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这世上最倒霉的事,就是被贼和麻烦同时盯上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书生每每回到书房都会检查一遍他挂在墙上的那张纸,还有书架上的书画,看看有没有少了什么,又有没有多了什么。
可是整整过去了三个月,那个贼人都再没有出现过。
就在书生以为他不会再来了的时候,第三月末的一个夜里,那个白衣人是又翻进了他的书房。
房间里,李驷尴尬地抓着自己的脸颊看着四周的书画,他本来是不想再来了的,毕竟做贼也不能只指着一个人偷。
奈何他做完事情回来,路过雁山湖的时候手边是又没了盘缠。这一回生二回熟的,所以他就又来到了这里。
至于上次他拿走的那三幅书画,因为他也不懂好坏真假,所以就在黑市上一百两三张地甩了,这已经算是大大地超乎了他的预期了,三张纸头就能卖一百两,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好赚的事吗
可惜他不在知道的是,对面买他画的人也是这么想的。
三张柳冉的真迹才卖一百两,这世上还有比赚这种傻子的钱更容易的事吗
当然,无论后事如何,那画李驷都是已经卖出去,一百两银子也在这三个月来花了个干净。
眼下,他是准备再借上三张纸,作为回去赶路的盘缠。
如果让书生知道李驷这么糟践他的画,估计能气得不轻,所幸他应该是不会知道的。
就在李驷走到书架边,想要再挑上几幅画的时候,他发现墙上好像多了一张纸,这张纸他上次来的时候是还没有见到过。
借着月色,李驷看清了这纸上写着的一句话。
这句话自然就是先前书生留下来的,让李驷临摹他指定的三张画,若是李驷临摹的出来,这书房里的画,他就让李驷随便取。
随便取这三个字自然是让李驷感兴趣的,他当即就在房里开始找起了纸上列出的那三幅画。
左排四列第六幅,右排三列第二幅,上排三格第七幅
很快李驷就将这三张画找了出来,放在了桌上拆开。
这三张的水平果然要比他之前偷得那三幅高上许多,无论是细节处的描绘还是大体的布局都无可挑剔,就连李驷这种没有一点欣赏能力的人都能明显的感觉得出来。
不过如果只是临摹的话,倒是还难不住他。
夜色里,书房里的贼人磨着墨,专注地看着桌上的画作,考虑着要如何开始动笔。
可能是他太专注了些,所以没有注意到,窗外的不远处,一个书生正负手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书房,默不作声。
也可能是贼人已经注意到了,只是没有道破而已。
该是天快要亮了的时候,李驷画完了那三张画,然后拿走了原本三幅,翻窗离去。
就在他离开后的不久,书生也走进了书房,他走到了桌边,看着桌上的画,拿起了笔。
他是想要标出画得不对地方,可是,他拿着笔站了半天,也没能将笔落下。
因为,真的是一模一样。
不只是形,就连其中的神韵都是如此,那山水自在,那闲云野鹤,都被一丝不差的描绘了出来。
就像是那人知道他在画这画时心中所想的是什么一样。
笔杆的上面还残留着一些之前那人握过余温,书生站着,半响,兀自笑了一下。
“哼,画的还算不错。”
说来有趣,他像是有了一种着遇了知音的感觉,虽然这种相识的方式,着实是有些古怪了点,不过,他也不是拘泥于这些人。
放下了笔,书生拿开了桌上的画作,重新摊开了一张白纸,再次磨起了墨来。
他是要再画出一张画来,一张那人模仿不出的画来。
从那之后,李驷就时不时地会去上几次雁山湖,最初,大多都是他囊
第七十六章:非黑即白和不黑不白
这一天的早晨,柳冉一如往日地站在自己的家中写着字帖。
春日快到了,院中的花草长势不错,草枝该是又被春风染做了绿色,耷拉在晨间的微风里,轻浅地摇晃着,就像是水波阵阵,沙沙作响。
回廊下,一条浅溪流淌在堆砌的石头间,水流清澈见底,能见到几条小鱼正在其中游弋,又忽得一下就窜得不见了踪影。
远处飞鸟啼鸣,近处流水微声,这该是一个清静的早晨。
桌边,柳冉提着笔站了一会儿,迎面吹来的微风,不道冷暖,只道清新和煦。良久,他该是笑了一下,落下笔,自是在纸上写了一个宁字。
宁,是宁得心神,宁得闲散之身。
柳冉写着字,是没有注意到一缕不是那么融洽的细风,从院子的角落里吹过,落在了书房上。
他写字的时候总是这样全神贯注,恍若那纸间笔下的一个字里,就足以倾注下他全部心神一样。
风溜进了书房,柳冉写完了字。
他将还沾着墨迹的笔清洗干净,重新挂在了笔架上,然后负过手来,静静地看着那桌上的字,出了口气。
不错。
柳冉喜欢写字,也喜欢作画,他喜欢这些黑白分明的东西,因为它们清晰明了。
白的便是白的,黑的便是黑的,这其中没有半黑半白,不黑不白的东西。
而那一张纸间的黑与白,他也可以自己掌握。
不像是这个人间的世事,浑浊不清,分不得黑白对错。
柳冉常听人说,只有孩童才分对错,而成事者,都不计黑白。他一直觉得这话可悲可笑,可笑在于,如果人生在世连对错都分不清,那还能分得清什么呢。
可悲在于,每每他想反驳这话的时候,却又发现自己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因为这话似乎确实没有错。
这世上哪来的什么非黑即白,就连他自己做的事,也分不了这么清楚。
但做人做事,不该对错分明吗,既然连什么是对什么是错都不知道,又如何分明呢。
柳冉想不明白,所以他把自己关在了这一间城郊的院子里,想让自己想明白。
这一关就是十几年,他出过门,但再也没有问过世事。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画作还在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在外流传,恐怕世人都早已经忘了他了。
然而在这十几年间,他却还是认识了一个人,一个贼人。
如果说柳冉是一个极端的话,那那个贼人就是另外一个极端。
那个贼人很浑,浑得一塌糊涂,浑得甚至比那些个世事还浑,因为在他的身上根本没有什么明晰的东西。
无论是来处,去向,还是要做的事,所求之物,似乎都是那么的不清不楚。
他就好像是没有歇脚的办法似的,四处混迹,随心所欲,却又不会胡作非为。
他是一个灰色的人,灰得不偏不倚,正正中中,不蔓不枝,堪称标致。
就好像是他根本不是这个世上的人一样,不在这世间,自然也就不在这世间的黑白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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