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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一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风御九秋
故此一旦动手就是分秒必争,必须利用瞬移与对方的心灵感应赛跑。
魔王在远古时期就是上元修为,这时候是什么修为还无法确定,如果是太元修为就可以施展瞬移,要知道瞬移并不是法术,任何人只要拥有太元以上修为都可以使用。
如果魔王恢复了上元修为,它就可能催生元婴,如果催生元婴,那就很难被杀死了,上次他自远古时期之所以能够一举杀掉魔王,乃是因为那时候魔王刚刚脱困,尚未来得及催生元婴。
不过仔细想来魔王恢复到上元修为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根据那个俘虏的口供来看,魔王应该在夏天才能彻底复活,而现在只是初春时节。
先前他曾经感应过魔王的那截断尾,对于魔王的气息很是熟悉,他将感应魔王断尾时的感觉自记忆深处调了出来,自脑海里重复强化,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动手之后能够精准的感应到魔王,要知道这三处魔族据点的核心区域都是位于地下深处的,自地面上感应下面的气息不会那么清晰强烈,而且除了魔王,魔族据点里还有很多与魔王气息相似的魔族,他必须确保自己可以在杂乱且微弱的气息中精准的找出魔王。
寻常兵器是杀不死魔王的,想要彻底消灭魔王只能依仗阴阳长剑,在感应到魔王气息的同时也能锁定魔王所在的具体位置,届时以最快的速度靠近魔王并以阴阳长剑斩杀其肉身和元神。
以什么样的方式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靠近魔王?瞬移无疑是最快的,但是瞬移的施展有个前提,那就是目的地必须是曾经亲自去过的地方,那三处魔族据点他之前都没有去过,按理说是无法施展瞬移的。
不过瞬移还有另外一种方式,那就是目视瞬移,所谓目视瞬移就是自己眼睛能够看到的地方也可以瞬移前往,目视瞬移给了他很大启发,那就是感应瞬移有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不管是瞬移还是目视瞬移,本质都是给瞬移提供了一个参照物,而感应瞬移理论上也是可行的,只不过参照物变成了对方的气息。
由于感应瞬移在平日里施展的机会并不多,且存在的价值也不大,便很少有人尝试施展,不过仔细想来感应瞬移理论上也是可行的,有些像穿墙术,无非是穿的墙更厚一些罢了。
想到此处,立刻加以尝试,他能清晰感应到周围房间里正在休息的工作人员,感应寻找之后,他挑选了一个离此较远且从未去过的男性工作人员的房间,隐去身形,以对方的气息为参照,强行瞬移。
一试之下,不成,瞬移不得起效,他还在原处。
灰心之下正准备另寻他法,突然想到隐身状态很可能限制了瞬移,于是便现出身形,再度以对方的气息作为参照物施展瞬移。
事实证明感应瞬移是可行的,但是由于不了解对方房间里的陈设和布置,吴中元瞬移之后被卡在了墙里,但他与那些凭借仪器设备进行空间转移的人不同,他自身可以自虚实之间进行转换,即便被卡在墙里也能快速抽离,全身而出。
吴中元并没有惊动正在睡觉的工作人员,再度凝神感知,此番所选的参照物是十八分局门口的门卫,他此时位于地下深处,门卫的值班室离此甚远,尝试感应瞬移,也可以移位现身。
确定感应瞬移可行,吴中元暗暗松了口气,也只有这一个办法才可能快速靠近魔王,不然一旦惊动了魔王麾下的天仙大将,对方一个意念送出,肯定能够抢在他之前向魔王通风报信儿。
既然感应瞬移可行,吴中元便生出了将魔族天仙大将逐一斩杀的想法,但思虑过后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他熟悉魔王的气息,却并不熟悉敌方天仙大将的气息,想要确定它们的身份,只能通过感应它们的灵气修为,但感应灵气修为比单纯的感应气息要麻烦许多,绝不能浪费时间,节外生枝。
确定了详细的行动步骤,推敲了各种细节,最后吴中元开始推敲动手的时间,只要是活物就有生物钟,不同的生物生物钟也不相同,魔族的怪物,不管是魔鬼还是狼人亦或是吸血鬼,都是夜行性的,夜行性的生物在白天通常会休息,站在这个角度上说,白天动手应该可以起到攻其不备的效果。
但人类习惯自白天行动,敌人也知道这一点,故此在白天,它们休息的时候防守很可能是最严密的,如果有相应的高科技安保措施,在白天也肯定是全部启动的,从这个角度上说,白天并不是最佳的动手时机。
夜行性的动物与常年上夜班的人类有相似之处,不少企业是三班倒,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这个时间段儿,十二点半到一点半是最困的。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这个时间段儿,晚上九点到十点是最困的。而十二点到早八点这个时间段儿,两点到三点,五点到六点这两个小时是容易犯困的。
由于三处魔族据点分别位于不同的经纬度,彼此之间存在时差,想要自三者之间找一个比较理想的时间点是相对困难的。
到了早饭时间,方奕来敲门,喊吴中元一起去吃早饭。
吃饭的时候吴中元趁机冲方奕请教这三处不同地点彼此之间的时差,二人讨论的时候一名姓胡的女性工作人员听到二人的讨论并主动加入,小胡是总部的一名内勤调度,对于世界各地的时差了如指掌。
结合生物钟的困乏期详细推算过后,小胡得出了结论,北京时间早上七点四十到八点十分这半个小时三处据点的魔族都处于困乏期。
得到结论,吴中元歪头看向墙上的挂钟。
“已经八点多了,今天肯定来不及了。”方奕说道。
“还有五分钟,足够了。”吴中元站立起身。
“你可千万别……”
不等方奕说完,吴中元便消失了,方奕和小胡面面相觑,片刻过后方才反应过来,扔下餐盘冲向调度室。
调度室里有面很大的显示屏,上面有所有佩戴了通讯定位装置工作人员的位置,以绿点标识,绿点大部分都集中在国内,只有一处编号为五十二的绿点位于遥远的撒哈拉沙漠,而五十二正是吴中元临时佩戴的通讯装置的编号。
二人刚刚找到绿点所在的位置,绿点却突然消失了,转而出现在了亚马逊雨林。
这次绿点儿没有闪动消失,一直停留在固定区域,二人屏气凝神,直盯着屏幕,大气都不敢喘。
十秒,二十秒,三十秒,四十秒,一分钟不到,绿点儿再度消失。
见此情形,二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在屏幕的下方的控制台上有诸多绿灯,方奕急忙低头看向绿灯,却发现五十二号绿灯并没有熄灭。
与此同时小胡也找到了五十二号所在的位置,“在这里,他已经回来了……”





归一 第九百八十一章 己所欲勿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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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装置显示吴中元已经回到了十八分局,但具体在十八分局的什么位置二人却无法确定,不过吴中元既然已经回来了,应该可以尝试与之进行通话。
通话请求发出去之后,通讯装置里很快传来了吴中元的声音,“我在门口。”
知道吴中元的确切位置,方奕立刻自控制室跑了出去,小胡也跟在了后面,十八分局其他同事见二人跑的急切,也纷纷跟出来确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片刻过后,众人来到门口,只见吴中元正自大门一旁的洗手池旁边洗手,如果不是提前与吴中元联络过,他们绝对无法在第一时间认出他来,因为吴中元此时穿的是古代衣着,腰挂金色长剑,身披金龙披风。
看到吴中元的同时,众人看到了洗手池旁边的东西,这是一条土黄色的大型毒蛇,体长两丈左右,约有碗口粗细,这条大蛇此时已经身首异处,蛇身和蛇头都在洗手池旁边,由于刚死不久,毒蛇的一些植物性神经还没有完全消失,仍在蜿蜒扭曲。
十八分局常年处理超自然事件,大蛇巨蟒自然见过不少,吴中元带回来的这条大蛇相较于他们之前见过的那些蛇蟒在体型上并不算特别巨大,但是他们此前遇到的包括蛇蟒在内的所有奇异生物都没有给他们带来如此巨大的心理压力,仅仅是看上一眼就呼吸不畅,肢体麻痹,这还是在这条蛇已经被杀掉的情况下,如果这条蛇还活着,所带来的无形威压肯定势必更加强大,他们不敢想像被这条大蛇注视会是怎样一种感觉,直接吓死或是被吓尿都有可能。
吴中元知道众人出来了,歪头看向众人,见众人双目圆睁,愕然发愣,这才想起自己没来得及化生现代衣着,心念闪动,改变穿戴,然后冲方奕说道,“找人来收拾一下,这东西剧毒无比,别直接碰它。”
“这个,它,这东西……”
吴中元知道方奕想说什么,不等他磕巴着说完,便出言说道,“这就是魔王,它的本体是一条玄黄大蛇,在五千年前我曾经跟它接触过,对它的气息非常熟悉。”
“你这……这么快?三分钟也不到啊,你怎么说动手就动手。”方奕有些语无伦次,如此重要的任务,吴中元竟然说动手就动手,而且前后三分钟不到就结束了。
吴中元甩着手上的水滴出言说道,“它的灵气修为已经恢复了九成,和我一样可以施展瞬移了,如果我真的耗时三分钟,它早就跑掉了。”
“这个……”
“别这个那个了,”吴中元说道,“我确定它就是魔王,不会错的,你们把尸体收拾一下,可不要再让它死灰复燃了。”
“这东西我看上一眼心里就发毛,你怎么能这么快把它给杀掉。”方奕仍然没有自震惊之中平静下来。
“一件事情难度的大小并不取决于这件事情本身,而是取决于什么人来处理它。”吴中元再度指着大蛇的尸体说道,“赶快找人处理吧,它散发出的气味都有剧毒。”
“好,我们马上处理,”方奕侧身让路,“你先进去歇会儿,局长在外面开会,我们马上通知他。”
吴中元摆了摆手,“我就不进去了。”
“什么意思?”方奕不解。
“我之所以留在这里就是因为要帮你们处理掉魔王,”吴中元说道,“而今正事儿已经办完了,我也该走了。”
“走?”方奕愕然瞠目,“你这就要走?”
同样露出惊讶表情的不止方奕自己,其他众人亦是这般神情。
吴中元笑着解下了手腕上的通讯装置递给了方奕,“为了处理这件事情我已经耽搁了不少时间,我的臣民还在古代等着我,我得抓紧悟道,尽早赶回去了。”
众人没想到他会说走就走,纷纷出言挽留,只道即便要走也要等高局长回来,也有人说胖子还在乌克兰,应该把他带回来再走,也有人说要吃过庆功宴再走,总之就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挽留。
吴中元去意已决,推辞拒绝。
众人都没想到他会走的这么急,既然他已经交回了通讯装置,自然是不会再与众人见面了,眼见永别在即,纷纷请求合影,心中怅然,万般不舍。
人都是这样,只有在即将失去时才会紧张不舍,吴中元没有拒绝众人拍照留念的请求,与众人拍了张合影。
拍完照片时众人转头想与他说话,却发现他已经离开了。
担心照片里没有他的身影,众人便快步冲向负责拍照的门卫,自门卫手中抢过手机,簇拥细看,待得发现合影里有他的身影,这才如释重负。
“方奕,他还会回来吗?”小胡看向方奕。
众人知道方奕与吴中元走得比较近,听小胡发问,纷纷转头看他。
方奕摇了摇头,“估计不会了。”
吴中元虽然长的不高,用现代的审美眼光来看也算不上帅,但是他自信从容,洒脱随性,便免不得会受到异性的青睐和心仪,听得方奕言语,小胡暗暗叹了口气。
“之前吃饭时我听他说,他好像还要在现代待上一段时间。”有人说道。
方奕摇头说道,“他是来办事儿的,不是来度假的,咱们还是不要再去打扰他了。”
吴中元现身之处是一处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位于南方的一座城市,他之所以选择自这里现身是因为当年为了给林清明筹集医药费春节期间跟车卸货曾经来过这里。
接下来他还有两件事情要做,一是继续练气,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与此同时还要尽可能多的观察世人,体察百态,明窥人性,以此为随后即将化生的两个元婴丰满人格和性格。
服务区往往在郊外,空气比较好,空气好的地方灵气就多,吴中元来到服务区之后就一直待在这里,就坐在角落里观察前来服务区休息的形形色。色的人。
这是一处很大的服务区,二十四小时营业,晚上也有很多过往的车辆来这里加油住宿,除了观察人,吴中元还观察这里的猫和狗,这里有一条流浪狗和几只流浪猫。
这里还有几个打扫卫生的工作人员,都是自不远处的村子里雇来的,都是岁数不是很大的老头儿和老太太。
吴中元自这里一待就是半个多月,练气的同时进行观察,他不是有目的的观察,也不是无目的的观察,不是为了观察而观察,也不是为了悟道而观察,实则他已经悟道了,此时进行的观察不太可能再给他带来什么比较大的感悟了,只是为了验证他悟道所得,说的通俗一点就是他已经知道答案了,此时的观察只不过是一次次的验证自己感悟的正确性。
来这里加油买东西上厕所的人对这些猫狗的态度并不一样,大部分人会无视,也有一小部分人会买了食物喂它们,由于过往的旅客很多,即便只有一小部分人会喂它们,也足以保证它们不会饿死。
吃东西就免不得要屙屎,猫屎狗屎会增加环卫工人的工作量,有几个老头见到猫狗会撵走,也有几个会任凭它们在周围游荡寻找食物。
喜欢猫狗的环卫工人发现不喜欢猫狗的环卫工人驱逐或是殴打猫狗,往往会说上几句。不喜欢猫狗的工人发现喜欢猫狗的工人将捡到的食物喂给猫狗,往往也会唠叨几句。
谁对谁错?答案是没有对错,喜欢与不喜欢都是一个人的自由,有句古语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话对不对?对,但格局小了,真正的大格局应该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也勿施于人,什么意思?意思就是不但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不能强迫别人去做,就算自己喜欢的事情也不能强迫别人去做,张三喜欢的事情,或者是认为正确的事情,李四就不一定喜欢,也不一定认为是正确的,没必要进行争吵,因为每个人的意识形态不同,没必要做到完全的统一,凭什么非要让别人按照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活着?
任何试图改变别人的人都是自私愚蠢的,正所谓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只有当事者本人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过什么样的生活,随便举个例子,有些人喜欢贷款在城里买房子,然后省吃俭用的还个几十年房贷,而有些人则喜欢在农村居住,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两种生活状态哪一种是对的?没法儿说哪一种是对的,只能说喜欢就是对的,贷款买房子的人不能去嘲笑住在农村的人不思进取,住在农村的人也不能去嘲笑贷款买房子的人死要面子,归根结底一句话,喜欢就是对的。
时间和生命是怎么浪费的?用来确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要浪费一部分时间,其实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搞清楚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浑浑噩噩,随波逐流,七成以上的人是这样,依附于集体,跟随大部队,以此获得安全感……




归一 第九百八十二章 金仙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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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自己想要什么会浪费一部分时间,不对,这么说不精准,确切的说法是花费而不是浪费,因为思考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是非常正确而有必要的。
真正浪费时间的就是“己所欲,施于人”,成天跟那些与自己想法不同的人生气,成天为别人不听自己的劝告而生气,成天为别人跟自己行事风格不一样而生气,成天怪别人没素质,不会办事儿,心里没数儿,以德报怨,各种看不顺眼,各种愤慨,各种矛盾,各种冲突。
选择永远比改变更重要,遇到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或是人生观价值观差异较大的人,不要试图去改变对方,正确的作法是立刻换人,选择那些与自己想法差不多的人交往,谈恋爱是这样,共事也是这样,在相处的初期发现有本质分歧,那就必须当机立断,如果做不到这一点,那就等着自食恶果,反目成仇吧,有多少夫妻是凑合着过了一辈子的,有多少是过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的,分明一败涂地,到最后还自欺欺人的告诉孩子,‘我和你爸吵了一辈子,不也过了一辈子吗?’
吵一辈子过一辈子是对的吗?对个毛啊,虽然过了一辈子却也吵了一辈子,一辈子在啃拌嘴吵架的地瓜窝头,一辈子也没吃过人家夫妻和睦,情投意合的大白馒头,然后还回过头来告诉孩子,婚姻就是吃地瓜窝头,说句毫不夸张的话,大部分不幸的孩子都是毁在父母手里的。
选择与志趣相投的人相处,远离令自己感觉不愉快的人,这其实也是人类的本能,所有人都喜欢与那些能令自己感觉愉快的人在一起,和珅让乾隆感觉舒服,所以乾隆就喜欢他。丑男能满足美女被宠溺的虚荣心,所以美女最后嫁给了丑男。不怎么漂亮的女人能处处依着帅哥儿,所以帅哥最终娶了她。会办事儿的下属能让领导感觉舒服,于是获得了领导的提拔。
想要走捷径很简单,让身边的人感觉舒服就行,不过前提是自尊心不能太强。
想有尊严的活着,那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那就是自己足够强大,只要自己足够强大,就没必要讨好任何人,其他人会主动来讨好你。
这段时间吴中元几乎是七天才会小憩片刻,晚上看似是闭着眼,却也没有停止练气,晋身上元时他已经对晋级需要多少气息有了大致的概念,想要再晋玉元至少还得一个月。
练气的同时,他也在丰满着两个元婴的性格,两个元婴,一个神恩如海,一个神威如狱,施恩于人的本质是奖励,施威于人的本质是惩罚,奖励和惩罚都不是绝对的公正,只有互相兼容才能达到绝对的公正,就像阴阳太极,黑鱼和白鱼各占一半才得永恒长久。
世人崇尚中庸之道,求稳求平,但吴中元不这样认为,他倾向于道家的动静结合,静若处子润物无声,动若脱兔霹雳雷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这话是对的,但只对了一半,还有一半是忍无可忍,无需再忍,老虎如果从不发威,别人永远会当它是病猫。
前半个月吴中元一直在通过观察验证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究竟想要活成什么样子,观察的结果是大部分人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活着也只是活着,是出于惯性活着,绝大多数人没有一个清晰且长久的目标,想要活成什么样子。
下半月吴中元开始通过观察验证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实则已经不是一个问题了,而是一个上升到了极限高度的哲学命题,对于这个命题他其实是已经有答案了的,那就三个不亏负,一是不亏负天地,二是不亏负他人,三是不亏负自己。
人活于天地之间,理应敬天法祖,善待天地,善待天地是个宽泛的说法,说白了就是不要破坏环境,不是每个人都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排污大户,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尽量不要去破坏环境,不要为了挣钱而滥用各种药物和添加剂去破坏生态平衡。
不亏负他人也很好理解,不要辜负任何一个对自己心存善意的人,就这一句话,但具体做起来很难,因为他人对自己的善意并不是在一天之内发生的,而是发生在自己所有已经度过的人生轨迹当中,大部分时候我们做不到现时现报,只能记在心里,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会逐渐淡忘他人曾经对我们的善意,亦或是因为某件事情已经与对方反目成仇了,这就容易辜负他人,当我们要对一个人做什么的时候,一定要将这个人对自己所做的所有事情全部回忆一遍,一分恩抵一分怨,恩怨相抵之后再决定怎么对待对方。
同理,茶余饭后,入睡之前可以抽空将认识的人回忆一遍,回忆一下与对方交往时的诸多细节,以此确定自己是不是应该为对方做些什么。
最后就是不亏负自己,在不亏负天地,不亏负他人的前提下,一定不能亏负自己,人活一辈子不是为了忍辱负重,吃苦受罪的,酒色财气可以沾一点,父母和老婆孩子在家里吃肉的时候,自己可以跑出去跟朋友一起喝个小酒撸个串儿,家人衣食无忧的情况下,自己可以抽个好烟买个好车,没必要跟受。虐狂一样分明能过从容的日子,却成天节衣缩食。只要丢了工作老婆孩子不至于挨饿,只是生活水平降低一点,就没必要在单位低声下气的装孙子。很多时候都说活着累,活的不如狗,其实都是夸张了,真的把无理取闹的老板桌子掀了,或是给摸手摸屁股的领导一个大嘴巴,大部分人也不至于饿死,无非是为了过更好的生活,买更贵的包,住更大的房子,开更好的车而选择忍辱负重,这就不值得同情了。
总而言之一句话,做人不能太亏待自己,不然会缺乏奋斗的动力,委屈一辈子,死了都闭不上眼。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一个半月转瞬即逝,春夏交替,服务区里都开始有蚊子了,吴中元顺利晋升玉元。
晋升玉元之后吴中元离开了服务区,但并没有急于化生元婴,原因有二,一是两个元婴的人格还不够丰满,他还需要观察积累,二是他发现利用自己的悟道所得与金简玄文互相佐证,还可以往更高的品阶冲刺……




归一 第九百八十三章 无惑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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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服务区之后吴中元去了一处一线城市,行走于街头,流连于巷尾,有时候会在路口坐上半天,打量过往的路人,有时也会自银行门口站立片刻,观察前来办业务的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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