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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纪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苏公子南伽

    深入敌国腹地作战,这就是最大的缺陷之一,虽说但凡善战者,必当会懂得就地取材,从敌人处补给队伍,减少后勤的压力,但凉国人也不知道是生来谨慎,还是说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打不过,所以一路都在坚定地施行着坚壁清野的计划,大批的百姓和物资,都是比军队更早地撤入了后方,这也就导致卫晋联军这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一仗下来,最遭殃的,还是要属本在燕州生活着的野兽,一路上是被饥肠辘辘的卫晋联军给啃食了个干干净净。【#! &&免费阅读】

    当然,其中的影响,还要等再过十几年,才能体现出来罢了。

    总之,要打仗,肯定就要先给士兵们喂饱肚子,在开战之前,可以每天就喝两顿米汤,勉强撑过去就行,但一旦要是他们决定开战,就必定要提前分发食物,力求让士兵们恢复到最佳的状态,这其实也算是一个可以掌握敌方动向的情报了。

    因为不想将整个补给线大大咧咧地铺开,给敌人以可乘之机,所以呼延实想的办法是一大批一大批地运送,他手下的八万兵马,大致被分为了八批人,分别围绕保护着一部分物资运往目的地,这样一来,每到一批人,就直接就地加入凉州边境的大本营,物资送到,八万人也刚好归队。

    靠着严格的军令,斥候们铺开巡视,每日来回传讯,整个队伍的进度都被他一手掌握,但凡有一份情报来得慢了,他便能马上知道哪里出了问题,然后立即做出安排。

    这位老将,对于后勤的方方面面,确实都是安排得滴水不漏,这种人进攻的时候,未必有多么可怕,可一旦他承担起防守的工作,那绝对是最

    让人头疼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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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一边,曹焱所亲自挑选的三千人,自黄沙县出来以后,星夜兼程,不顾脚力地往前赶,不到两天,便已经抵达了目的地。

    这也是因为黄沙县从地理位置上来说,本就毗邻燕州,这一点从顾玄当初几次造访坎蒙安便看得出来,确实不能算远。

    在燕州边境,一处极其隐蔽的林地里,由一百来人在外围放哨,其他所有人,全部都围在了正中央的空地上

    曹焱身上穿戴着一套不会影响行动,但防御能力不佳的黑色轻甲,屈膝半跪在地上,在他周围的,是层层叠叠的黑色面孔。

    最内圈的人,也是其中最矮的,全部围着曹焱蹲着,再外围的一圈,则是微曲着腿,探着脑袋,最外圈的,则是靠垫着脚,正努力地把脑袋往里面挤。

    这是力求在场的所有人,都能看见和听见他正在说些什么。

    被曹焱特意带出来的伊华沙,也蹲在他的身边,她穿着一套贴身的战裙,从上到下,凹凸有致,好像是熟透了的蜜桃,如此火辣的身材,若非战时,可真不知道要迷倒多少人了,但现在,她便是这个队伍的副将。

    曹焱手一抖,甩出一张卷起来的大地图,在地上摊开之后,便直接指着地图上画着卫国祁连山的位置开始讲解,一分一秒都不愿意耽搁。

    “我也不管你们能不能做到,但务必记住我说的每一句话,因为这关系到你们这次能不能活着回去领到赏赐。”

    “首先,我们要知道敌人的动向,他们必定是由这里,也就是祁连城出关,先过坎蒙安,然后一路南下。”

    曹焱拿着一根炭笔,在地图上画了一条极其醒目的,只在细微处有些歪曲的线条,将祁连城与卫晋联军在凉州的位置连了起来。

    他用极度自信的口吻道:“你们不用管我为什么知道,总之,他们绝不可能有第二条行进路线,但这条线上,能够停靠的地方很多,我已经标注出来了,我们若想狙击到他们,就只能抓住他们在野外的那一小段时间,不,应该说,只要我们能够逼迫他们停步,哪怕是一天,也是胜利!”

    一整批物资如果晚到一天,那就有很多很多人得挨饿,所以对曹焱这边的人而言,只要能够将对方拖住,那就是胜利,虽然从曹焱的心底里来说,他所求的,远不止如此,但毕竟才刚带这帮新兵,他们还需要一些鼓励和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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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男儿当带三尺剑(中)
    三人一队,这是较为常见的斥候组合,因为人数较少,自然就更难被敌人给发现,彼此朝夕相处,也很难产生争执,不过队伍的内部分工极其明确,效率是极高的。

    这些往往在史书上声名不显,但实际地位和重要性极高的斥候队伍们,按照着先前规划好的既定路线,慢悠悠地游弋在这片苍茫无垠的大草原上,循回往复,围绕着己方的大部队,彼此穿插,构成了一张精密得有些可怕的大网,静待猎物们的上门。

    这便是呼延实为了保证整个运输过程的安全,而精心布置出的一道防线。

    这就好比是蛛网层层密布的蜘蛛洞,只要门口有一根蛛丝被人动了,那洞穴里的蜘蛛们马上就会清楚有外人来了,而且根据蛛丝被破坏的速度与范围,还能大致地推断出来人的体型和行进的速度,从而方便做出下一步的行动,是打,还是撤,是合围,还是突围。

    故而曹焱来到燕州之后所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全力以赴,迅速地破坏掉敌人的蛛丝,影响敌人的判断。

    如果遇到的是一些极其莽撞,容易上头的对手,或许他们就会不顾一切地从洞穴里先钻出来,与这些胆大包天的入侵者先打一场再说,但曹焱断定,以呼延实这样向来以“稳”著称,几十年从军生涯里,一直在学习“如何防守”的将领,当他遇到这种事以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大概率是先让大部队停下,依托地利,先保证不会出事,然后再派出更多的斥候分散各处打探消息,也就是编制出一张新的网,而到时候曹焱只需周旋一二,只要能够拖住对方,之后不管是再寻机会还是如何,总之他的任务便已经成功了一半。

    但曹焱就这样贸贸然地把整支军队一分为三,一部分用于前往抹杀敌方斥候,一部分用于打探敌方大部队的动向,最后一部分留在后方策应,其实算是兵行险着了。

    毕竟罗刹族出来的兵,不比他原属的玉阳军,他们可不是那么好指挥的,协作性极差,而且极易贪功冒进,一旦热血上头,便容易落入敌方的埋伏,从而导致全军覆没。

    而以他现在手上所握着的这么点兵力来说,哪怕是只损失了几百人,对他而言,也是极大的损耗了,这会导致他之后的路,走得极度艰难,可既然他已经在众人面前夸下了海口,拍着胸脯保证只需要三千人,那他就得承担起这种风险。

    眼看其他人在听完,记住之后,都陆陆续续地走去休息了,伊华沙这才终于敢鼓足勇气,走上前,对着曹焱柔声问道:“将军,这样分兵,真的好吗”

    对于曹焱的自信与气度,她自然是心生倾慕的,可对于曹焱的计划,她却有着一种深深的忧虑。

    死,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话题。

    谁都会怕死,更何况是她这样风华正茂,本还有着大好人生的少女呢

    虽然她,或者说他们已经找到了,可以说服自己,克服恐惧的理由,但他们也不会想要白白送死,起码,也要死得有价值一些吧。

    既然大家都知道,敌方人多势众,而己方先天就处于劣势,那他们就更不该这样分兵,而是应该制造出局部的优势才能跟对方一战呀,这种简单的道理,哪怕是不用教,她也明白。

    曹焱才刚刚放好了自己性命相交

    的方天画戟,正欲靠坐在树下,披着厚厚的羊毛毯子先休息一会儿,闻言顿时扭过头来,两道剑眉都纠缠到了一起,心生怒气,本欲直接开口呵斥于她,不过眼看着少女脸上那股担忧又倔强的样子,已经到了嘴边的话,却又缩了回来。

    到底还是自己把她给强行拉来的,自己作为改变她人生的人,这总不至于还对其恶语相向吧。

    想到这,曹焱的眉头缓缓地舒展开来,先叹了口气,然后一伸手,邀请道:“你先坐下说吧。”

    伊华沙默默地看了他一眼,却不敢逾越地坐到他身边,不过这行军打仗的途中,也没有什么好的环境可以挑挑拣拣,也就随便寻了一个铺满了树叶的干净地方坐下了,两只手抱着腿,把脑袋的一半都缩在后面,有些怯生生地看着对方。

    不过她这样做,倒是把自己胸前那发育良好的山峦给挤压得更加饱满,就连坐在他对面的曹焱不小心看了一眼,都忍不住老脸一红,赶紧先咳嗽了两声,将尴尬的情绪盖过去之后,这才正色道:“嗯,首先,我问你,你知道为什么我只带走了三千人吗”

    伊华沙被问得一鄂,思考了一会儿,半晌,这才试探性地露出脸,小声道:“那,那都是因为将军您厉害嘛。”

    曹焱轻轻地摇了摇头,然后道:“这只是其一,第二个原因,才是最重要的,因为王爷那边现在正是用人之时,我们既然要多线作战,我就必须尽量地增加自己的压力,从而减少那边的压力,能者多劳,就是这个道理,我大可以要上一万多人,这样一来,我自然能从容地跟那个卫国人过招切磋,但我得考虑到另外一边,你自己也清楚,养精蓄锐的幽州军,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自己少带一点人,就能多给他们留下一点人。”

    伊华沙听完后,又把头缩了回去,点了点头,轻声道:“我明白了。”

    看她的眼神略微有些黯然,曹焱忍不住再次开口宽慰道:“放心吧,我不是要你们去送死,真到了要打的时候,我不会走你们后面,我哪怕是不疼惜你们,也得爱惜自己吧,我可没打算早早地死在沙场上,只是你们一定要听我的话,绝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打仗最忌讳的就是出现第二个声音,要打要撤,我一句话喊出来,你们就得立即执行,绝不可以犹豫。”

    从小在军营里长大,性格极度高冷孤僻的他,可能一辈子都没想过有一天还需要来自己安慰人。

    眼看对方还是有些情绪不高,他再次补了一句:“该谨慎的地方,我绝不会放松的,你且放宽心便是,这样吧,我向你保证,无论如何,我都一定会带你平平安安地回去!”

    伊华沙眼中陡然绽放出了光彩,整个人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



第一百二十一章 男儿当带三尺剑(下)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这是曹焱很喜欢的一句话,他甚至将其引以为激励自己的格言,对于那种只属于武将与谋士的乱世,他其实是异常向往的。

    百姓安居乐业的盛世,永远都不是他这种人所追求的,他所希冀的,恰是身在如此混乱的战场,而战场,也是他这种人唯一的归宿。

    故而这一场波及整个南地,影响深远的战争对其他人而言,或许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灾难,但在他看来,却正是他曹焱能够大显身手,一展所学的时候。

    可他也知道,在这句壮志凌云,道尽了男儿豪情的话后面,其实还紧跟着一句不算什么好兆头的话。

    活下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这与证明自己一样重要。

    生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如果没有抓住前一个信念,他是长不到这么大的,而如果没有抓住后一个信念,他是没办法从玉阳军三十万人里脱颖而出的。

    但他绝不想做第二个常定方,如果有可能,他其实更愿意留在玉阳军里,带着这些真正的强者,跟天下好好地战个痛快,若是那样他还是死在了战场上,那也认了。

    不过大丈夫有所为,亦有所不为。

    他虽然不知道他究竟是不是凉国人生的,但最起码他是凉国人给养大的,他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是凉国给的,既然如此,他就做不到跟那位素未谋面的大将军一样去背叛凉国。

    人活一世,总还是得念着些“恩情”的,不是吗

    他慢慢地睁开了眼,入目的,却仍是一片漆黑,慢慢的,才终于有物件的轮廓映入他的眼中。他抬起了头,看向了被层层叠叠的树叶所遮蔽的天空。

    对于外界时间的流逝,他是极其敏感的,说了多久醒,就是多久,无论他再累,再困,他都一定会醒过来。

    现在已经是夜里了,天色已暗,但这正是最好的时间。

    这是生在不同的民族所拥有的小优势,也是曹焱刻意去抓住的一个小优势。

    罗刹族的人眼神非常好,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虽然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他们的视力也会跟其他人一样大打折扣,但总归还是好过一般人的,而在这样漆黑的夜里,就这一点点距离的差别,中间往往就是生与死之间的鸿沟。

    谁先发现了对方,就是赢家。

    他随手抖掉了身上刚才所沾染的泥土,然后卷起还带着自己体温的羊毛毯子,瞬间席卷过来的冰冷感,让他整个人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先其捆好了,然后就地丢下,留待之后再取,因为接下来,他们必须要保证己方速度上的优势,除去必要的东西,其他一点多余的辎重,都不能带上。【…… …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若不是因为曹焱珍爱这把武器,其实似方天画戟这样的重器,在这种情况下,是绝不如一般的长刀更适合轻骑使用的,不过好在他胯下的是火神子,哪怕不以长途奔袭著称,可那也是与其他有名的神驹对比,其在方方面面,仍旧是远胜一般的战马,与之搭配起来,倒是恰到好处。

    他伸手抓过了手边的兵器,一股热血油然而生,他站起身来,使劲吹了个口哨,声音顺着夜风,迅速地传遍了整个营地,两息之后,树林里开始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

    “原本望风者留下继续休息,其余人,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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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里,一组出自呼延实麾下的斥候小队,正游走在燕州草原的高坡之上。

    今夜明月隐退,乌云密布,整个天地之间,一片昏暗,看起来明日的天气,应该也不会太好。

    因为白天和夜里的温差极大,这样一直迎着风跑,其实三人都已经冷得在发抖了。

    “老大,老大!”

    其中一人被风吹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满身的怨气,这时候再也忍不住,突然喊了起来。

    走在最前面的那人,却连头也不回地便直接道:“不许。”

    落在最后面,一直低着脑袋,把脸凑在布条上,用炭笔小心翼翼地写着什么的人,也跟着抬起头喊道:“老,老大,咱要,要不还是避避吧,这风也太大了。”

    可不是,本来燕州就因为树林不多,所以一到了晚上风就特别大,夜里狂风裹挟着一缕缕寒气,仿佛有人正在用小刀子把自己的肉给一点一点地割掉似的。

    而他们这时候还恰好站在坡上,迎着呼啸吹过的狂风,就连胯下的马匹都走得有些艰难了。

    走在最前面的那人脸色惨白,嘴唇都变得乌紫了,委实是上头分发给他们保暖的羊毛内衬都挡不住这份严寒,这白天太阳大的时候还好,一到了晚上,可真是难熬啊。

    中间那人一看有人跟自己站在同一战线了,立即继续劝说道:“你们想想看,咱们出来也有四五天了,哪儿有见过人啊我可听说了啊,是凉狗自己那边出了问题,幽州跟咱们结盟了,不会有人来偷袭咱们的,再说了,咱晚上要是都被冻死了,那一切不还是都白搭”

    其实他口中的老大自己又何尝想再受这份罪呢,但他仍旧坚持道:“可呼延将军的规矩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其他都好,可一旦贻误战机,他是定斩不饶的!”

    中间那人缩着脑袋,就连双手都已经揣在了袖子里,其实他这样做,在野外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毕竟一旦遇到敌人,他首先还得先把自己的手从袖子里掏出来,然后才能去抓武器,就这么几息的时间,已经够人家杀他三遍了。

    他不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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