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盗将行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宫蓦然
余也轻声道,目光复杂。他对之槐是有亏欠的,很多事都是之槐出现解决,麻烦了他许多事,有时候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想还又不知道该还些什么,又似乎什么于之槐来说都是杯水车薪。
之槐大笑着,锤了余也两下子。这小子就是喜欢说这些有的没的,总是觉得自己好像欠了他什么什么,已经还不了了。实际上,他们何尝不是算的上相依为命了。
互相见过对方低入尘埃的样子,所有的卑微、不堪、勇敢、痛苦、善良、怨恨……
“对我还真不用那么客气,怎么说也是长你几岁,不过是把你当成自己的弟弟那样照顾。这时候就别跟我争什么了,自己仔细想想是不是比我小几岁自己还不承认,还执着了那么多年。”
之槐以兄长的姿态看着余也,漫不经心的。
“行行行,兄长就兄长吧。自己看看哪个兄长如你一般,除了武功厉害些,哪里不像是半吊子。也就是外界那些不了解你的人,才会觉得你有多么的高不可攀。我啊,才不会像他们一样,盲目的去崇拜一个人。”
余也不满的反驳。
“的亏你没有盲目的崇拜我,不然啊,以我的性子还真的不会和你多说什么。有些话啊,点到为止即可,快说出来。你明白,我明白,就是极好的。”
之槐似是不在意,他早就听过很多类似的话了,余也跟他经常的那些,他早就已经是当做没听过一样了。有用的自然是会放在心上的,当然这些算得上是嫉妒的话,那就只有左耳进,右耳出咯。
“行了行了,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你和问夏还真的是差不多,共同点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别否认。你还真别说,说起问夏,我又觉得你和朝辞也很像。虽说他尊称你为先生,其实你们是差不多。至少,我一直是这样觉得的。说不定啊,你们也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余也这话倒是不假,之槐还真就挺喜欢应清这小子的。说话又好听,做事又有分寸。除了平素啰嗦了一些,絮絮叨叨的像个姑娘家似得,一切都好。
当然,这只能在心里说,哪里真的敢让应清听到。
“你要是有朝辞的一般乖我都省心了,你这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子是好事,可有一点。凡事都有两面性,物极必反。我虽说有时候也絮絮叨叨了些,但真心同你说的话,希望你能牢牢地放在心上,别等着再出事的时候才知道念着我也跟你说过。我不是神,不是次次都能在你需要的时候,准时出现在你身边。别跟个孩子一样,你都十八了,听好了吗”
“听好了听好了,你这样同我说,怎可能还左耳进,右耳出这不是有时候火气上头,会有些急性子。但我真的是知道分寸的,
第七十一章 大智若愚
“小姐,每次你总说知晓了,但到关键时候总是犯糊涂。阿若不是指责小姐什么,是为小姐觉得不值得。不必因为谁而惹得老爷和夫人伤心,老爷和夫人的心从始至终全向着小姐的。阿若是局外人,是看的真真切切。真的心疼小姐。”
杜若知道很多事情轮不到她来说,但她要是不说总是放在心上,对谁都不见得是好事。她应该是拉小姐一把,而不是在一旁看着小姐姐越来越深陷其中。她只是想小姐好好的,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这样简单的心愿,仅此而已。
扶霜越发的觉得自己不懂事了,好像这段时间她真的是做了许多蠢事。自以为是对的事,却让她们费心了。每次都自己跟自己说,很懂分寸,不是不懂事的人,所作所为却并未对得起半分。
有时候,真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的是什么。难免觉得有些难过,除此之外,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阿若,我会多留意这方面的,不会再这样了。之前都说了不再管,不会再瞎掺和什么了。这段时间我保证老老实实的待在府里,哪儿都不去。这样如何”
每次扶霜一出去就会惹得一些事,杜若怎么可能放心稍不注意小姐就惹出了这么大的祸,再放任都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大祸。她只是想让小姐能够平平安安的,这样折腾自己又能得到什么呢
难受的始终是自己和身边人,得不偿失,其实并不曾有什么意义。
杜若不是想着安排小姐怎样怎样,只要小姐能找到自己的方向,这样走着就好了。哪里会舍得逼迫小姐让她去做她讨厌的人,过多的束缚她
小姐想错了,她表达的也错了。
越是这样,越是僵持不下,不论谁退一步说,结果都不尽如人意,同样让人觉得难过。
杜若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小姐是怎样想的呢小姐很多时候已经是习惯的去照顾她的情绪,习惯做那个让步的人,哪里还有其他的
只是,不论是怎样的道理,结果其实相差无多。
她只能尽力做着自己能做的事,硬着头皮上,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希望小姐时刻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人心复杂,不多想一下,真的不知道自己哪天就被人算计了。外面的人真的没小姐想的那样好,都是看慢慢的了解。阿若能说的,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了。如果小姐不愿意听也没关心,以后阿若会尽数放在心里,不让小姐为难。”
“我哪里会不知道呢。”
阿若跟她说的这些,她哪里有不知道的道理只是,知道和行动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也许是因为见过了许多人,见过了许多事,对此更有自己的看法,也许在外人眼里看起来不可思议,这些却是实实在在的。
她的亲身体会,并没有那么没用。阿若有时候太把她当成不懂事的小丫头了,实际上她比她还大上一两岁,怎么说吃的饭也是多那么一些的,照猫画虎还是会的。
更何况,她不是傻子,哪里会那么傻,遇到谁就告诉自己的真实想法余也这件事只是一个意外罢了,早知道会弄的如此复杂,她最开始就应该加大力度,说什么也要拦住余也的。可这事情已经发生了,说什么也没用了。后话说多了,她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不如尽数放在心中。
“阿若不想絮絮叨叨的,只是太害怕了。若是小姐那时候真出了什么意外,该如何是好一切都是未知数,不是简单的几句就能解决的。小姐,真的,别再那么义无反顾的向前冲了。有什么事,一定要考虑清楚后果,再去决定是不是该做这件事。”
杜若也不知道今天是怎么了,就是不怕死的说了许多话。也许不是什么好听的话,但句句发自肺腑,真心实意。她是太在意了,才会那样的害怕。
原以为这几天,小姐已经将那些事情都忘了,没想到是放在了心里,只是暂时不触碰罢了。一旦提及,就是奋不顾身。她见过小姐义无反顾的样子,怎么样都劝不住,怎么可能会不怕呢
“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在为自己所犯下的过错付出代价。正因为清清楚楚的知道,阿若,你应该知道我没有一时兴起,不是被迷惑了心智,是想好了才去做的这件事情。如果没有出错的话,其实那些东西真的可以帮助到很多人。府里的情况我清楚,早就空虚了。父亲的善名,别人不知道,我都知道的,是用家中的存款一点一点堆积起来的。爹爹为官清廉,除了家用,那些钱基本都散了出去。”
小时候不懂事,不知道父亲究竟是如何想的,也不知道那些钱是怎么来的。后来,年龄大了,她长大了,慢慢地也知道了很多事。父亲瞒着她的,她都悄悄知道了。
如果不是知道了这许多事,她哪里会有什么胆子没出事的话,爹爹应该是默
第七十二章 生如尘土
所有的事情也算是告一段落,余也在太息陪着应清讨了酒后,便归去了。太息美的让人惊心动魄,美的久久不愿挪开目光,却是到了该走的时候。
余也是个闲不住的人,哪里会常在一个地方驻足停留。风平浪静于他来说,也没了什么意义,寻思着去别处。
应清因傅员外这事,心有余悸,在余也说要离开的时候,有些不放心。在喝酒的时候,也在劝着,余也去意已决,应清也没法改变什么,也就随他去了。只要不是惹出什么大麻烦,出去转转,倒也是挺不错的选择。
应清倒是想随着余也一起,只是家中不会同意,也就只有作罢。老爷子想着让他继承家业,最多就是再玩儿两年,够了也就回来了。在太息周围转转就已经够了,想要去更远的地方也行,不过是代表应家谈生意。
谈生意什么的,最让人觉得脑袋疼,怎么说还不如就待在太息。闲时看看诗文,与人对对子,自己给自己找乐趣,倒也算得上是乐得自在。
虽向往余也自由自在的生活,但他的生活看起来也是不错的。
不论余也去哪儿,应清只有祝福。祝他一路顺风,下次见面的时候可别等到什么半年一年后,还是喜欢余也在太息时不时骚扰他的时候。余也倒是能惹麻烦,却是不讨人厌的。
喜欢余也,却并不想真的成为他。
余也就这样潇洒的离开了太息,又去找了之槐,说了情况后,之槐是赞同的。早就知道余也是关不住的性子,与其过多的束缚,倒不如放手让他去拼搏,不求这一路上能有多么招人喜欢,只求平安。
毕竟余也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能同他谈天说地,且知道他全部的人。
嘴上说着这臭小子如何如何,心里还是在意。这小子也给自己惹了不少祸事,嘴上说着懒得收拾,真到了关键时候,怎可能真的放任不管。
他们之间的感情,复杂也简单,看似毫无交集,实际密不可分。维持这样的状态,就好了。其他的,还真就未曾怎样在意过。
之槐同应清最大的不同是,之槐见惯了余也离开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反应了,应清则是会有自己的情绪。微微湿润的眼眶,余也都看在了眼里。余也说嫌弃应清,看他像个娘儿们一样,心里则是感动的不行。
最幸运的就是,在他以为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有这样的好兄弟在身后默默地支持着他,给了他很多希望和温暖,让他可以在最困难的时候,依旧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不会退缩。
余也拿上了盘缠,给自己买了一匹马,不是什么名贵的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开始仗剑走天涯。
“小马儿,以后就跟着大爷我了,有大爷一口粥喝,就有你一撮草吃。走嘞。”
余也乐呵呵的,未曾回头。
太息的确有很多好的回忆,以后要是再来,还能记得这份儿感动。不过他这个注定要走的人,还是莫要对哪儿起了贪恋才是。没什么地方是值得一直留下去的,不如走的远些再远些,看看别处的风景,总会是不同的。
这样走走停停行了十日,到了另一处地方。这里离太息八百里,和太息是天壤之别。太息在扶太守的治理下,可以说是家家户户过的生活还算富足,且太息名门世家甚多,毫不夸张的说,这些世家又出奇的团结。一处出事,另一处无论离的多远,也会及时赶来,施以援手。
从扶太守那事儿就能看得出来,这些名门世家是有多尊重扶家,多团结。
也正是这份儿团结,才让太息能在短时间内,一跃成为仅次于皇城的城,惹得他人眼红。这也不算什么,正因为太息不可复制的成功,让太息扶太守背地里吃了不少哑巴亏。即是知道这是哑巴亏,也只能一个一个的吞进去。
“公子,公子,救救我儿子,我儿子快不行了,求求公子……”
只见满城荒凉,街上没什么人,路边小摊更是少之甚少,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只有没有家的流浪者在街头风餐露宿。他们的衣服破破烂烂,快入冬了,这衣不蔽体的,大人都未必受得了,更别说四五岁的孩子。
放眼望去,竟没有哪处有豪华的建筑,连大门都是普通的。同太息比起来,这里好似贫民窟。很难想象,是这样的天差地别。
这小妇人拉住余也的衣角,眼里都是泪,双眼都哭肿了。她
怀里有个三岁的娃娃,孩子脸被冻的通红,隐约发紫,呼吸缓慢,似命不久矣。
余也放下手中的马鞭,接住了孩子,伸手摸了摸孩子的额头。这是风寒,一拖再拖才越发严重。这里脸卖吃食的都少,更别提药房,即便是有也是天价。
这母子两身上本就没钱,也没值钱的小玩意儿,就是砸锅卖铁,也求不得半两药。难怪,会严重成这样。
余也从怀中掏出一瓶药丸,取出一颗,喂给了孩子。
“这里有五两银子,我再给你
第七十三章 临桉怪闻(1)
“公子说的轻巧。”
那人冷哼着,满眼不屑,像在看个笑话,竟险些笑出了声。
这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挑事,余也怎会容他余也正眼看着这人,道,“是,的确是说的挺轻巧的。我能有现在的成就是因为我有能耐有本事,而你,连一技之长都没有。不对,酸人的本事倒是挺厉害的。你要是把这本事用到别处,说说书啊,也比在这儿逞口舌之能强上百倍。”
“就算是有求学的心又如何哪里有那个容身之处。公子这话说的就像是大户人家的老爷说自己不在意钱一样,已经得到了且还有多余的,自然是不在意的。我们不一样,我是市侩,就喜欢这钱。”
这人倒是有几分能耐,嘴是能说的。说实话,这人要是去他处,凭这张巧嘴还不知道得了多少好处。偏生在这里和余也杠上了,还越说越有理了。
“喜欢钱是没有错,但只有取之有道的钱才算得上是钱。这位夫人和孩子已经沦落到此,连他们的钱都不放过,你们觉得该不该付出点什么代价”
余也表面笑着,这笑容却是让人不寒而栗,这些人有几个已经慌了阵脚,除了和余也说话的那个人,有些已经想把东西还回去了。但在那人的淫威下,就是有这个心,也迈不出那个脚。
“公子若是舍得给我们一些,何至于抢这小妇人的。”
他掂量着五两银子,穷怕了,除了铜板,还真没见过银子。好不容易到手的,说还回去就还回去,在这一片还怎样做人
即便是把银子还回去,这药也不可能给他们。临桉被恐惧笼罩,很多人一夜之间都生了怪病,且查不出病因,药铺的大夫能躲的都躲了。好不容易碰到这药,怎可能把这救命药还了
谁不想活着,哪怕是苟延残喘,于他们来说,只要活着,一切都好说,也与他们没什么太大关系。
“看你们也没什么本事,本不想动手的,既然你们都这样选了,我要是不做些什么,好像还是挺对不住你们的。”
对这样的人,余也实在是懒得搭理,这次不同,他们不听,也别怪他不念其他的。刚才好言说着,现在动手了,要是不小心把谁的胳膊腿拧折了,可别怪他。
这些人都知道余也看不起来不俗,但一看自己这边人多,怎么说这么多人扑过去,也能把余也围住,没多想。
如若是一开始就知道这人是大盗余也,打死也不会在太岁头上动土,当然这也都是后话了。
有时候,只有挨了打吃了亏,才晓得有哪些人是避着躲着也不能得罪的人。早些看明白,比吃了苦头可是好了太多了。
余也出手,不过眨眼的功夫,他们甚至没看清楚手法,就已经个个倒下。余也毫不费功夫的拿到了银子和药,递给了小妇人。
小妇人忙磕头说谢谢,脸上都是泪。
“不管你们怎么想的,恃强凌弱是小人行为,从来不曾光彩过。如果你们觉得欺负人,抢别人的东西是本事,可以继续。但我要警告你们的是,这次是拧折了胳膊腿,下次可不知道是断胳膊还是断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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