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他们辩护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莫梦
黑泽明突然注意到在茶几的下面发现了几张粘贴式的纹身,那应该是一个小盒装的,八片装里,少了一片,有人用过了。
克
第012章 辩方律师的感悟
壹号皇庭
法庭内的人员陆陆续续地入席,黑泽明很早就已经坐在自己的位置,被告被带至犯人栏,他脸上满是疲倦不堪的神情,脸色苍白,极度无助地望向黑泽明的方向。黑泽明回过头对着劳伦斯,调皮地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劳伦斯情不自禁地苦笑着,眼神里的苦,真的大概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
辛波斯卡弗一进来就戴着假发,黑泽明突然想起自己还没戴假发,匆匆忙忙地重新戴上,这边厢法官刚好进来了。
所有人差不多到齐了。
克里斯仃小声地问黑泽明:你跟你的当事人和好了
黑泽明嘴唇不动地发出声音:和好你个大西瓜,我只是给他一点信心而已。
庭警大喊:上庭!
所有人纷纷起立,鞠躬着,然后安静地坐了下去。
书记员宣读着:深水街公寓谋杀案,现作第五次公开审讯。
法官:辩方律师,你可以开始传召证人。
黑泽明站起来,很有礼貌地鞠躬着:法官大人,我希望传召本案的第二证人—范泽西先生出庭作证。
法官:本席批准。
庭警:传范泽西出庭作证!
范泽西被外面的庭警带至证人栏内,神情略感不安,恐慌不已地望着四周。
黑泽明干咳嗽了几声:范泽西先生,请问你是从事什么职业的
范泽西:我是深水街公寓楼上的物业管理员。
黑泽明:通俗来说,是不是保安
范泽西:是的。
黑泽明:那么,请问在上个月的23号晚上的九点至十点钟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范泽西:当时刚好是交接班,我跟对班的同事聊了几句以后,对方就下班了。而我就全然负责整栋楼的保安工作。
黑泽明: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范泽西:我当时看到一名男子手上拿着一袋东西,慌慌张张地从电梯里逃出来,我们互相对视着,没多久他就从我侧边绕过去。
黑泽明:当时大概是几点
范泽西:大概是九点四十六分左右。
黑泽明:你很肯定当时是九点四十六
范泽西:是的,因为我身体不太好,需要在既定的时间内服药,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更何况那个男人鬼鬼祟祟的,手里还提着一袋东西,因此我印象特别深刻。
黑泽明:你那晚所看到的那个男人他在哪里
范泽西:在法庭内。
黑泽明:麻烦你指他出来。
范泽西很激动地指着劳伦斯:就是他!
黑泽明:好,麻烦你清清楚楚地指给陪审员看,那晚到底是谁在九点四十六分的时候就已经离开了公寓的范围。
范泽西很激动地再次重复道:就是他!坐在犯人栏内的那个男人。
黑泽明:之后呢之后你有没有再次看到被告
范泽西:没有。
黑泽明:你身为一名保安,为什么你当时没有追出去呢
范泽西:我有追出去,但我追出去的
时候,已经看到他上了一辆计程车。
黑泽明:你很肯定,被告当时已经上了计程车。
范泽西:是的。
黑泽明微微一笑:好,谢谢你。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开始盘问证人。
辛波斯卡弗郑重其事地站起来,双手放在肚子的位置:范泽西先生,请问你从事保安这个行业有多久了
黑泽明站起来大喊: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控方很快就可以证明,所提出的问题绝对与本案有着莫大的关系。
法官:反对无效,主控官麻烦你尽快进入正题。
辛波斯卡弗:范泽西先生,麻烦你跟我们说说,你从事保安这个职业有多久了
范泽西:大概有二十多年了。
辛波斯卡弗假装佩服地说:二十多年了……厉害厉害,那也就是说,你们对于陌生人出入在公寓内的警惕性很高了,对吗
范泽西:是的。
辛波斯卡弗:为什么你看到被告鬼鬼祟祟地拿着一袋东西匆匆忙忙地离开公寓,你当时并没有立刻制止他呢反而是等他坐上计程车了,你才想到要追出去。
范泽西:可能当时我还没反应过来。
辛波斯卡弗:是吗究竟是你没反应过来,还是你根本不想反应过来。你可是一名有着多年丰富经验的保安工作人员。
范泽西:总之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
辛波斯卡弗:你没有反应过来,是不是因为被告是你女婿,你因为徇私,所以才故意放走他的
黑泽明站起来大喊: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对未经证实的事妄下判断。
法官:反对有效,证人不需要回答问题。
辛波斯卡弗:你可以因为他是你女婿,于是你就假装看不到他,故意放他走;而现在你更加可以为了维护你的女婿,不惜在法庭内虚构以及捏造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实!是不是!是不是!
黑泽明:反对!
法官:主控官,麻烦你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行举止。
辛波斯卡弗:请问你还有多久就可以正式退休
范泽西:大概还有半年。
辛波斯卡弗:退休之后,你们每个月可以拿多少补贴
范泽西:大概是3000至4000.
辛波斯卡弗:有没有住的地方
范泽西:没有。
辛波斯卡弗:有没有想过买房子
范泽西:买不起,房价简直是天价。
辛波斯卡弗:被告一旦罪名成立,你知不知道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范泽西:知道,最高刑罚是死刑。
辛波斯卡弗:你年纪大了,你觉得自己需不需要被人照顾
范泽西:当然需要了。
辛波斯卡弗:如果被告被判死刑,你的下半生就没人照顾了对吗
黑泽明: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提出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法官:
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答控方的问题。
范泽西:是的。
辛波斯卡弗:那就是说,你为了被告不被判死刑,你会不惜一切代价提供一些不尽不实的供词,你更加可以为了被告而说谎!而你现在就是在说谎!
范泽西:没有!我没有!那晚我真的看到他离开了!
黑泽明:反对!
法官(稍微停顿了一会):本席有责任提醒各位陪审员,证人出庭作证的动机必须是作为一种证供可信性的重要参考,证人的供词是否被接纳,应该由你们自行决定。
辛波斯卡弗:在案发之后,警方曾经找过你,但你当时并没有很刻意很明确地提及过被告离开的时间,为什么
范泽西:因为我当时并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辛波斯卡弗:那为什么开庭审理那么久了,你都没有考虑过出庭作证
范泽西:我当时还在恨他,行了吧我恨他害死我女儿。
辛波斯卡弗:所以现在你不恨了,决定出来出庭作证
范泽西:我不想一个无辜的人被判死刑。
辛波斯卡弗:范先生,你的供词前前后后,根本就是前言不搭后语,你这样的供词让陪审员如何相信你呢
黑泽明:反对!
辛波斯卡弗:法官大人,我暂时没有其他问题。
黑泽明再次站起来:法官大人,我希望传召本案的被告出庭作证。
法官:本席批准。
劳伦斯被带至证人栏。
黑泽明:被告,麻烦你给所有人简单说一说,当晚你为什么会去死者的家里。
劳伦斯:我妻子当时难产,护士说需要动手术,但是手术费要五十万!是整整的五十万!我只是工薪阶层的人士,一下子不可能拿出五十万那么多!但如果凑不够手术费,他们是不会动手术的,虽然护士说会尽力而为,但我知道他们不会的。于是我只能偷偷地去高先生的家中偷一些值钱的东西或者现金。
黑泽明:接着呢
劳伦斯:接着高先生就回来了。我当时很急,只好拿着水果刀威胁他,让他拿出五十万现金。他很顺利地将现
第013章 最后的真相
壹号皇庭
所有人陆陆续续地到齐了。
黑泽明走进法庭里,走路的步伐异常的缓慢,手里拿着的公事包轻飘飘的,他似乎心事重重,克里斯仃一路跟在他旁边,总是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笑话,他都无动于衷,貌似根本听不进去。
辛波斯卡弗一个人拿着公事包走了进来,她身边的助手突然消失了。
这一次看来,她真的很有信心。
法官拿着文件走了进来。
庭警喊着:上庭!
所有人站起来,微微地鞠躬着。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开始结案陈词。
辛波斯卡弗站起来面向法官微微鞠躬着,将早已准备好的稿纸架在木架上。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认为这是一宗有预谋的劫财、谋杀案件。本案的被告以妻子需要巨额手术费用为理由,擅自闯入死者的家中企图偷取财物,但没想到死者在这个时候突然回来了,两人发生争执,在此期间,被告打伤了死者,并且偷去其他的财物。被告因为死者一再反抗而动了杀机,索性用一把水果刀刺入死者的心脏,导致死者心脏衰竭致死。在现场找到的水果刀以及砸碎的花瓶碎片中,同样地发现了被告的指纹,随后也有证人指出,被告曾经出现在公寓大楼的范围内,离去的时候手里携带大量的现金。这些现金在医院方面已经得到证实,是五十万美金。又有证人指出,死者与被告的确在案发当晚发生过激烈的争吵,虽然证人隔着一堵墙无法得知隔壁发生了什么事,但最起码这是被告杀害死者的一种很明显的迹象。至于辩方证人所提供的不在场证据,我想已经很明显,是不可靠的。从一开始,被告的供词是极不可信的,他说只拿走了五十万美金,但其实他拿走的是五十八万美金,另外那八万美金恰巧就是他给司机的款项。而这一位司机就是被告的时间证人,我们很难相信这位司机口供的可信性。另外我们也得知,被告是有欠债记录的,而死者家中所丢失的财物是远远不止五十八万美金,而对于被告一而再再而三的刻意隐瞒,我认为这是一种企图隐瞒事实的行为,是一种掩盖罪恶行为的掩饰。鉴于现场的化验报告以及控方证人所作的供词,都分别指出被告绝对有足够的杀人动机以及企图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我认为这是一种百分之一百的冷血行为,综合所有的证据、供词,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陪审员裁定被告谋杀、非法潜入他人地方以及非法夺取他人财物,以及蓄意伤害他人身体四项罪名成立!谢谢。”
法官:辩方律师,轮到你结案陈词了。
黑泽明的动作稍微缓慢了一点,慢慢地站起来,将预先准备好的稿纸轻轻地架在木架上,双手合十、声情并茂地陈述着: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不
同意控方所说,这是一宗有预谋的谋杀案件。反倒是,我认为这是一宗悲剧,是一种充满疑点的案件。我当事人的妻子因为在分娩的过程中出现了很严重的问题,需要动手术,但是这个手术的费用是五十万美金。你们可以想一想,我的当事人只是一名普通的工薪阶层,五十万对于他来说,无疑是一笔天文数目,普通人一下子根本拿不出来。正如主控官所说,要筹钱其实有很多种方法,但是我的当事人竟然选择了一种非常愚蠢而且触犯了法律底线的方法。首先,控方的证据只可以指出我的当事人曾经接触过那把水果刀,至于玻璃瓶的碎片,我的当事人已经承认,是他拿来袭击死者的。而控方的证人也都只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与死者是曾经发生过争执以及打斗,但到目前为止,控方仍然无法提供有效的目击证人或者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杀死死者。至于控方所说,死者丢失的财物远远不止五十八万美金,仍然有大量的财物丢失,但控方仍然无法证明,其余的财物与我的当事人有直接的关系。就算我当事人有欠债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我当事人与丢失的财物有关。至于那五十万对于我当事人来说,是一笔救命的金钱……”
黑泽明停顿了一会,深呼吸地闭上眼睛,继续陈述着:
“至于控方所说的,这是一宗有预谋的谋杀案件。我当事人与死者并无任何的仇怨,而在现场发现到的凶器以及袭击死者的物品均是属于死者家中的,换言之我当事人去死者家中是没有携带任何的攻击性武器,因此是无法构成有预谋的说法。而辩方也有证人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在十点钟之前已经离开了公寓大楼,至于控方的证人也只可以证明我当事人曾经袭击过死者,而不能证明我当事人有杀害死者的行为。况且本案其实还有一个重大的疑点,那就是虐待过死者的凶器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下落不明的,该凶器很有可能被人带走了,那么是谁带走了凶器呢警方在我当事人家中进行过彻底的搜查,没有发现;也在死者家附近进行过地毯式搜查,仍然没有发现。那么是谁用凶器虐待死者呢如果不是我当事人,那就证明凶案现场有第三者存在或者出现过,那究竟是不是这个第三者杀害死者的呢这一点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也不需要在这个神圣的法庭上公开讨论研究这个问题。但我想提醒各位一点的是,只要尚有一种可能性,我们都不能将一项非常严重的谋杀罪名强行加在我当事人身上。在基于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大前提下,在这里我恳请各位陪审员裁定我当事人谋杀罪名不成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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