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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一九九五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天真的竖瞳

    第二天下午就是三千米,沈平作为选手,自然不能够像是上午时候那样溜到史红玲家里和她聊天,只能够乖乖的来到了赛场,和其他的选手一起站在了跑道上。三千米并不算长,但也需要控制好节奏,不能够一开始就跑太快,而是需要坚持一个比均速较快的速度跑完全程。

    今天已经算是运动会的最后一天了,长跑也是运动会最后的几个项目之一,所以还是有不少的同学聚在跑道两边给选手加油,沈平这一年基本上每天早上早早起来都要跑三千米,所以这个时候并不紧张,对于速度的控制也比较有心得。当然这个速度也要比平时锻炼要快一些。

    当老师鸣枪之后,所有选手的脚踏过起跑线,一开始的时候,有几个学生窜的比较快,沈平若是全速,估计也能够超过他们,但他并不着急,而是控制了自己的速度,在整体的队伍中维持在了中间的位置。

    一高的操场跑道是四百米一圈,跑在前面的几个人,不过两三圈就不得不慢了下来,而沈平的速度依然没有变化,渐渐地到了第五圈结束的时候,就跑到了最前面,他旁边还有两个人在大口大口的喘着气,坚持的跑着,沈平的呼吸虽然比一开始有一些变化,却仅仅是沉重了一些罢了,速度也与一开始没有变化。

    一直到了最后四百米,沈平已经是第一名,领先第二名有二百多米了,这个时候,沈平的速度不单没有降低,反倒是直接一个加速,速度又加快了一截,又追上了跑在后面的几个同学,这已经是他第二次超过这几个这几个人了,等到沈平跨过了终点,他已经超过了第二名一圈了,而最后计时他是10分56秒,根据那个计时的体育老师说,这个成绩已经破了学校的记录。

    沈平感觉自己应该还能够在快一些,毕竟此时他还存有不少的体力,应该是没有计划好体力的分配,不过这样也就可以了,反正他又不打算专门搞体育,也没有必要争这个成绩。

    接过了旁边董晨曦递过来的矿泉水,沈平一口气喝下,就听他说道:“哥们可以啊,我看你跑最后一圈,比我跑八百米的时候还要快,不得了啊,拿了两个第一了,平时也没有见你怎么锻炼。”

     




第三十二章第三本书
    沈平在运动会得到了两个第一,尤其是三千米的成绩成为了接下来几天同学们的谈资,但大家很快就重新将注意力投入到了学习中来,一高的学习氛围浓厚,所以即便是成绩排在后面的学生,实际上多少也会主动看书。

    五月份,《诛仙》已经连载完毕了,出版的事情也已经和台湾的出版社谈好了,这次的版税分成也已经被提升到了百分之十一,另外还再加上十万的签字费。而沈平的第三本书,他其实已经考虑了许久,因为诛仙的剧情还有那些经典的情节和对话都是现成的,沈平根本不需要花费心思来构思,所以他对于自己的新书也已经考虑了半年了,他早早地就决定还是自己原创一本。

    之所以如此,却是因为他此时已经有了足够的底气接受下一本书的失败,他在股市投入了二百六十万,春节过后没多久,三月份开始,国内的股市就开始了大涨,如今到了五月份,他买的那几只股票股价都翻了不少,但距离高点还远的多,他只能够继续持有。

    不过为了稳妥,沈平在二月份开始过后的收入,都没有继续投入股市,五月份《真武动乾坤》第二季度的版税分成,加上精品屋的收入还有《诛仙》的连载稿酬和签字费,现在银行卡里面就有二百九十多万,在这个工资不过三四百,城里房价每平米也不过两三百的年份,这些钱已经足够称为第一桶金,何况还有接下来《诛仙》的版税分成,估计会远在《真武动乾坤》之上。

    关于第三本书要写什么,沈平心里其实已经有了决定,还是与国术相关,却又大大的不同。说起来还要感谢神机的《龙蛇演义》,前世写国术的作品不少,神机的《龙蛇演义》将这个题材写到了巅峰,首次让国术类的作品登上月票榜第一,而且记忆中好像不止一次两次拿到了第一。

    王超、唐紫尘、陈艾阳……

    形意、八卦、太极、洪拳、咏春、八极……

    一个个形象鲜明的角色。一种种神奇的国术。还有明劲、暗劲、化劲,虎豹雷音、易筋洗髓……

    《龙蛇演义》给沈平留下很深的印象,只是因为过去的时间实在是太长,这本书的许多情节他仅仅记得其中一小部分。

    一开始沈平是想要模仿着神机写一本类似于龙蛇演义的小说,他仔细思考了这本书的写起来的难度,国术乍看上去好像不难写。但真正想写出那种身临其境的打斗感,还让读者有一种似乎真能在现实中练成这功夫的感觉,难度还是很大的。

    之前他写《真武动乾坤》的时候,主角练的也是国术,但因为和高武结合,只是泛泛而谈,许多精妙之处他根本没有写出来,主要是为情节服务,更多的是靠设定。

    不过在写《真武动乾坤》的时候,沈平还是做了很多的准备,收集了不少的拳法资料,然后回忆起来了许多《龙蛇演义》中一些经典的描述,比如猫受惊时,浑身毛发炸立,从这个现象上,延伸到武术修行中,发力时,浑身犹如野猫炸毛。

    还比如形意拳中的鳄鱼剪尾,从鳄鱼捕食时的凶残动作,领悟这一招的真意,练到极致



第三十三章战狼通缉
    一想到国术和枪械结合的道路,沈平首先想到的是看电影时候,看到的一个枪斗术的设定,枪斗术最早时出现在2002年电影《撕裂的末日》中,开发人员为电影中的神父及其政体。第一批应用该技术的团体是教士团体,而应用的最好的人,也即是枪斗术的始祖培斯顿。又联想到了一个美国的电影《通缉令》中的精英刺客让子弹拐弯的技术,还有里面主角特殊血统和疗伤的秘药的设定,这一切结合起来,或许可以写出来一个极为特殊的作品。

    现实中并不存在,“枪斗术”仅存在于小说、影视作品中“枪斗术是融合了体术、枪术、剑术为一体的强悍能力,强大如斯,已达到神的存在,恐怖如斯,目前在理论上已经得以实现。

    经过多次的射击实验分析及统计学原理,枪战中的弹道及敌方位置均可以被统计学模型所概括。于是以此为基础,包含射击、剑道及体术的枪斗术就产生了。

    以精准的动作计算,在自身最少伤害的位置发动最大伤害的攻击,可以射击到身边任何地方的死角,提高枪弹威力百分之二十。以自身身体为中心,原型几何图为平面基准,身边所有能被攻击的位置都会被计算进去,身体周围每一个可能攻击的方位都会被射击到,可以同时作为攻击与防御而存在。

    而《通缉令》中主角的心跳加快,时间加速,可以让子弹拐弯,就可以和枪斗术的设定结合起来。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这些想法和设定资料不断地出现在沈平的脑海之中,然后被沈平一一记录下来,最终整个设定已经偏离了国术的范畴,成了一本全新的小说了。

    最后沈平将这本小说的名字起名为《战狼通缉》,现在虽然是才开始动笔写,但之前半年的时间,他已经将大纲和详细的剧情琢磨的细细的雕琢过了,在这个过程中,整个剧情大纲甚至设定都修改了不知道多少次了。

    对于这样的事情,沈平并没有不耐烦,实际上他想到了上学的时候听过的很简单的一故事,是语文老师在说许多作家在写出来名作的时候,经常十年磨一剑,甚至二三十年的准备,整理才一点点的将书写出来,然后就搭配了这么一个小故事。

    小故事说的是一个年青的画家。画技娴熟,自认才华横溢,以作画、卖画为生。只是他的画总是很难卖出去,即便偶尔卖出去,价钱也是低得离谱,因此。认为自己怀才不遇。

    直到遇到一个功成名就的老画家。这个年青画家就虚心地向老画家请教,为什么自己的画总是卖不出去是因为自己的名气不够大吗

    老画家没有立即回答他,而是先问他画一幅画需要多久

    年青画家,骄傲地说一天就可以了。

    老画家又问他,画出来的画,大概要用多长时间才能卖出去

    年青画家刚刚的骄傲变为沮丧,叹道:“差不多要一个月。”

    然后老画家就微笑着告诉他:“等你什么时候,用一个月的时间画一幅画的时候。你的画就能在一天之内卖出去了!”

    这个道理很简单,沈平上一世写小说的时候甚至还会想起来,但他却没有这么做过,因为网络小说本身就是快餐文,在网站上更新,一天都不能断更,一天断更,订阅就会掉不少,连续一周不更新,估计订阅只剩下了一小半了。

    而写网络小说,每天四五



第三十四章麦当劳
    小说的第一卷和第二卷写的就是在这个杀手训练营中的故事,说明了赵庆山能力的由来,并且展现了一下还是雏形的枪斗术的威力。

    为了写这一章,沈平还收集了大量的特种兵训练资料,枪械资料,还有前世看过的许多影片中的一些枪战和格斗的桥段,写出来的许多的枪战还有格斗场面显得热血沸腾。

    这样一来,写出来的小说就完全偏离了一开始的初衷,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国术小说了,国术只是小说中的一部分,甚至并不关键,因为小说关键写的是枪斗术。

    接下来的剧情,却是赵庆山执行了多次任务,从没有失败记录,成为了组织的王牌杀手,在这个过程中,赵庆山利用机会,找到了组织在自己脑海中植入的微型炸弹的信号密码,最终将微型炸弹暗中取出,然后在一次东南下暗杀一位独裁将军的任务中,假装被炸的尸骨无存,实际上却暗中逃入了国内。

    因为国内是国际雇佣兵和杀手的荒漠,赵庆山在一个小山村村委会花钱获得了户口,然后经过几次迁户口,获得了一个正常人的身份,得以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而之前藏起来的资金让他也不用为金钱担忧,也就在这个时候,他遇到了女主角关子欣,双方通过一次对付路霸的桥段认识,然后一起探讨国术,相互之间有了情愫。

    后来赵庆山遇到了许多国术高手,甚至泰拳高手,柔道高手,相互切磋传授,有的也发生冲突,渐渐地赵庆山的国术增长,同时他的枪斗术也融入了国术的内容,一点点的完善。

    有一次关子欣去东南亚的华人家族拜访,结果遇险被抓到了军营之中,赵庆山单枪匹马一个人闯入了足有一百二十个军人驻守的一个小营地,完善后的枪斗术大杀四方,没有走脱一个人,将一百二十个人全都杀死,救出了关子欣,但枪斗术的一些特点也暴露了出来,让原本的组织知道了他还没有死,也对于原本这个代号战狼的杀手在全世界的杀手界发起了通缉。

    赵庆山单枪匹马闯入军营是一个剧情高。潮,接下来的剧情沈平也会给赵庆山安排一个对手,毕竟这等孤胆英雄的故事,总要有一个像样的对手的,而这个对手就是先前和他同一个训练营的杀手血手,经过了组织的改造,植入了辅助芯片,让他可以模仿赵庆山的枪斗术,唯一无法做到的,就是让子弹拐弯,但对方因为有电脑的辅助,在计算方面比赵庆山更精准,更无懈可击,知道了赵庆山没死之后,这个血手就成了组织对付赵庆山的杀手锏。

    到了这里,沈平估计的字数是五十万字左右,整本书已经写过了一小半了,沈平在情节方面看似并没有太多的新意,但安排的十分合理,张弛有度,总能够吸引读者不断地读下去。

    在沈平将第一卷的内容传给了出版社之后,出版社的编辑也奇怪沈平为何突然写出来了这样的小说,如果说《诛仙》还和武侠靠一点边的话,这本小说就是一本现代小说了,而且还是掺杂了枪械元素的,不符合出版社杂志以武侠为主的主题,不过最后还是出版社的主编安成华想到了沈平之前两本小说的成绩,加上单纯的武侠杂志市场已经渐渐地萎缩,出版社早就想着改革,最终拍板,可以先将这个《战狼通缉》放在杂志里面先试水,看看效果



第三十五章超市设想
    等吃完了之后,已经四点了,出了麦当劳的大门,沈平手中端着还有一半的可乐,大大的吸了一口,看了一下旁边的一栋正在建造的商场,现在这个有三层的商场已经建造的差不多了,按照上一世的记忆,这个商场应该是下个月完工,一开始是分为无数小商铺,可开了两年之后生意不好,重新装修改成了一家超市,在九八年春节刚过的时候开业,成为了现在龙城第一家,也是从那之后龙城五年内最大型的超市。

    现在的龙城还没有超市的概念,九八年开业的那一家超市,因为是第一家超市,足够新颖。地段好,正是如今龙城中心的中心,周围一片都是商业区,人流密集。面积大,一层就有八百多平米,三层总共两千多平米的面积,面积大,商品的种类也就多,装修的也新颖,很快便引来了大量的客流,生意火爆的不得了,没多久就在龙城开了第二家分店,不断地发展,最后渐渐地成为了龙城第一的连锁超市品牌。

    记得上一世这里超市开业的时候,打出来了元旦促销的招牌,周边的百姓都轰动了,排着队在超市外面购物。自己老妈也趁着周末休息,接连跑了好几趟,油盐大米,吃的喝的,不管用得着还是用不着,搬了好多回家。

    那个时候沈平正好赶上放假休息,也就被拉着去帮忙搬东西,他也没想过龙城的家庭主妇们有那样好的精力,一连几天差点把这么大的一个超市给搬空了。重生前,这一家超市连锁的老板已经成了龙城首富多年了。

    想到了这里,沈平心中忽然冒出来了一个念头,那就是这家超市或许可以自己来开,毕竟现在不说股市里那些还在增值的股票,现在沈平银行里存着的现金也已经有近三百万,现在的三百万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这一处楼即便是在龙城的中心地段,以龙城如今的房价,想来价格最多也就一百多万,毕竟龙城顶天也只能够算是四五线城市,房价和燕京尚海那是没得比,买下来了房子之后,开超市的筹备,或许只需要几十万就够了。

    想到这里,沈平动心了,现在那个原本开超市的老板可还没开始,现在是六月初,那家超市正式营业室是在十一月底,可是差了小半年的时间,不过应该是人家已经在行动了,或许在筹钱,不过沈平一点也不在意,因为这楼房最后的外墙装饰都已经完成了大半,想来是交工就在一个月内了,中间空了这么长时间,显然很有可能是资金或者其他问题,到时候自己打听打听,相信只要价钱足够,直接买下来不成问题。

    至于后世那些大型超市的装修,服务,管理他也了解了一些,再去燕京尚海这样的大城市考察一下那些大型超市,向他们学习一下,还有不赚钱的道理吗

    想到这沈平又开始思考,自己若是准备开一家超市,是选择加盟那些连锁超市,还是选择自己的品牌加盟有加盟的好处,那就是一切都有人指导,关键是一开始的管理就不用自己摸着石头过河了,可以直接挑选员工参加统一的培训,后续的进货也不用自己找渠道,都是统一供货,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可加盟的话也有麻烦,人家对场地和资金之类的都有硬性要求。每年还要上缴一笔加盟费和管理费,这可不是小数目。

    沈平仔细考虑了一番,若是再过几年他肯定选择加盟,因为那个时候龙城大大小小的超



第三十六章陈方贵
    这新蕾公园也是附近人们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人流不少,沈平和史红玲二人在宝儿的带领下来到了套环的地方。套环的摊主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婶,地上摆着大大小小的各种玩具,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一个看起颇为可爱毛绒熊,宝儿一见到,就指着雪白地大毛绒熊就叫:“就这只,好漂亮!”

    眼见旁边的史红玲看到这大大的毛绒熊的时候,眼中也露出来了喜欢的神色,沈平便在她耳边道:“喜欢吗等下次放假逛商场的时候专门去看看,咱们挑几个喜欢的,这个月月底就是你的生日了吧,就当是我给你的生日礼物。”

    史红玲听了之后,却是轻声嗯了一声,倒是没有像之前给她买衣服时候的那样拒绝。想来是沈平所说的生日礼物说动了她。

    这套环是一块钱五个,沈平掏出来了三块钱,向那个大婶换来了十五个环,然后对宝儿道:“就这些环,套不到就算了,咱们去玩其他的。”

    宝儿听话的点点小脑袋,接过了沈平手中的套环,小脸蛋上满是认真,就在这个时候,旁边又传来了一个声音,转过头去,却是一个三十多岁,一脸暴发户模样的男子还有一个二十岁出头,搂着他胳膊的艳装女子。

    这个暴发户显然是财大气粗,直接从手中的皮包中拿出来了一张百元钞票扔给摊主,大咧咧道:“拿圈来,套到就结账!”

    大婶一见这架势就知道是一个不差钱的,笑得脸开了花,数了一把套环递给那个男子:“这是三十个,六块钱的。

    对方直接一挥手,不耐烦的道:“用得着数吗浪费时间。”

    看着这个男子,沈平知道这人应当是先富起来的人中的一部分,这一类人赶上了改革大潮,生意做起来之后赚了不少钱,其中不少人乍富之后心态就有一些膨胀了,脾气也见长,花钱的时候也是大手大脚,而那个女子多半就是男子的小蜜,这个时候带着一个漂亮的小蜜在外面也是一种流行,是十分时尚让人羡慕的。不过十几年后就成了低俗的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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