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帛金鼎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南华山17
“把奸夫碎尸万段。”
汤山一听,差点就当场晕倒。
跑在最前面的陈瑜生,倒是比汤山冷静许多,不言不语只顾狂奔。听到汤山带哭腔的辩解,才回头一看,发现这小子马上就要血溅当场。
此时的陈瑜生表现出了朋友最起码的义气。他停步转身,等了几秒,拽着汤山的胳膊继续前奔,一边跑一边埋怨汤山:
“你他妈的废什么话,省点力气逃命吧。”
陈瑜生到底强壮一些,不愧屠夫之名,他满身插着铁器,一手拖着汤山,奔跑速度还能与后面的那伙人持平。一追一跑,双方的距离暂时保持不变。
后面的口号震动耳膜,甚至连武器碰撞的声音都清晰可闻,但一时之间,刀还砍不到两人头上。除非后面出了一个或几个标枪手,投出手中的武器,才有可能打破僵局。
不过后面的都是农民,显然没有什么体育天赋极高的标枪手。如果不出意外,再跑个几百米,汤山和陈瑜生很可能就此脱身了。
从耐力上来说,后面那伙人明显无法与他们两个屠夫相提并论。汤山也只是步法不行,体力却一点都不差。
然而老天似乎专门与汤山和陈瑜生过不去。两人扶持着,奋力跑过百米之后,猛然发现前头横亘着一条河。
河面很宽,目测二十米以上,即便像古代的武林高手一样练过轻功,也无法飞过去。
刚才只顾奔跑,根本没注意前头有条河。现在改道也已来不及了。旁边全是水田,一个不慎陷进去,就真的只能等着被人碎尸万段。
两人脚步这么一顿,后面群雄追近了几十米。
难怪村人们追击的时候,一直显得不急不躁,原来他们早就知道前头有条河。所以说,大到战争,小到打群架,对环境的了解是多么的至关重要。
这一刻,后面的口号都充满了得意色彩:
“把奸夫碎尸万段。”
汤山喘了两口气,嘴里绝望地吐出三个字:
“死定了。”
绝望之下,他又不忘表现英雄气慨,再次抽出屠刀,朝陈瑜喊了一声:
“无路可逃,拼了吧。”
陈瑜生不抽刀,猛地在汤山腰间踹了一脚,嘴里只吐出两个字:
“下去。”
汤山身子一歪,栽进河水里。因为事情来得太突然,他来不及闭气,鼻孔和嘴里同时吸进了大量冷水,呛得眼泪直流。
紧接着,群雄离岸上的陈瑜生只剩五步之遥,最前面的那一位,脚步不停,手上抡起扁担,一招横招千军,打向陈瑜生的腰间。
陈瑜生来不及躲避,背上硬挨了一下,忍着剧烈疼痛,顺势也跳进了河水里。两人同时在水中扑腾不已,水花四溅。
汤山扑腾了一会,比在岸上更绝望。因为身上还插着刀,浮力不佳,一落水便往底下沉,根本就游不动;陈瑜生的情况也一样,岸上他跑得快,水中他就没有了任何优势。
所幸的是,河面看起来很宽,河水却不深,踩着於泥刚好浸到脖子。因此,他们身子沉重游不动,脚踏实地倒也一时淹不死。问题在于,岸上还有一群欲将他们杀之而快的愤怒村民。
如果对方全都跳下水,他们两人岂不成了网中之鱼,任人宰割
这种群体争斗,自己跳进河水里,实在不是个逃命的好办法。这也是汤山并没有第一时间跳河的根本原因。他不是反应不快,而是心里清楚,跳到河水里会死得更快。
果不其然,“扑通”一声,对方有一个人跳了下来。
陈瑜生抽出屠刀,举过头顶,朝此人砍了过去,却因隔得太远,刀不够长,砍了个空,刀身落在水面上,溅起一叠水花。
虽然没砍中,但下水那人还是吓了一跳,赶紧回游,然后抓住岸边一丛草,翻身又爬回了岸上。
至于其他人,却没一个下水的,只在岸上各自摆开阵势,挥舞手中的武器,喊着一成不变的口号:
“把奸夫碎尸万段。”
有一个家伙自作聪明地改了台词:
“两个王八蛋,有本事上来。”
听着这么一句可笑的台词,汤山瞬间明白了两件事:
一是岸上这帮人要多二有多二,讲理基本是徒劳。
二是这帮家伙似乎全都不敢下水。否则不用喊口号改台词,直接往水里一跳,便能将两人碎尸万段。
刚才跳下水,又被陈瑜生一刀逼上岸的那个家伙,明显比别人更愤怒,骂人也比别人多了好几个词:
“天杀的王八蛋,该死的奸夫,你给我上来。”
既然对方不敢下水,两人当然不会傻到重新上岸,你们骂得再难听,总比挨刀子和中扁担容易忍受。
只不过,汤山被一群二货莫名其妙地追杀了一场,太过冤屈,张张嘴,吐出一口冷水,想问问事情的原由。陈瑜生却手一挥,又浇了他一脸水,牙齿打着颤吼道:
“愣着干什么赶紧到对岸去。”
于是两人慢慢地朝对岸游,岸上的人气得跳脚,这时骂的已经不仅仅限于那句口号,都在擅自改台词,说什么的都有,骂得乱七八糟,很不成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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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章 重逢是首歌
汤山背着包走到街上,才觉得自己这次跟陈瑜生翻脸,有点莫名其妙。
从逻辑上说,陈瑜生是对的。江素萍与陈瑜生不管发展成什么样子,都跟汤山关系不大;陈瑜生在乡下的那些勾当,即便汤山看不惯,只要江素萍不知道,就谈不上伤不伤害。
可汤山一想到江素萍可能受委屈,心中就一阵隐隐作痛。这似乎没什么道理和逻辑可言。
汤山在街上被冷风一吹,就有点后悔刚才的负气出走;十九岁的人了,行事还是这么孩子气。现在往街头一站,举目无亲,无处可去;现实的残酷,立马应验了。
今天晚上弄不好就要露宿街头。
但汤山又腆不下脸来回头。他只好随着人流往前走,也没什么目标;似乎回到了两年前,刚从学校逃出来那一天,他也是这么随波逐流。
两年过去,汤山的处境一点都没改变。依旧是当初那个愣头小子,身里身外一无所有。内心多了一点点沧桑,还有每天与猪头、猪腿、猪下水为伍的不堪记忆。
汤山走着走着,就对自己的人生很绝望。
绝望之际,汤山刚好走过秀水大厦。大厦二楼最近改成了超市,每天人流很大,但来往的,多是一些上了年纪的大叔大妈。
汤山朝大门口看了一眼,犹豫要不要进去消磨一点时间。
这时,他看着门口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姑娘,在人流中显得鹤立鸡群。关键是,那位姑娘似乎正在朝他笑。
汤山定睛看了一会,确认对方虽然长相漂亮,但他并不认识。她朝自己笑似乎没什么道理。
他朝左右看了看,又转头查看一下身后,依旧不知她对着谁笑。因为前后左右没人回应她。
难道她真的是对着自己笑不管怎么样,先回应一个再说,美女嘛,总是赏心悦目的。于是他也咧嘴朝那个方向笑了一下,还顺便点了点头。
可是把头点下去,再抬起来,面前恰好走过一群人,挡住了视线,看不到美女还有没有别的表示。
更讨厌的是,前面那群人推推搡搡很久才散开,待到目光顺畅,门口那位美女却消失了。
汤山略显失望,目光游离,寻找未果。恰在此刻,一个拿葱的大妈走到他面前,冷不丁地问:
“小伙子,你认识我”
汤山一愣:
“你谁呀不认识。”
拿葱大妈:
“不认识你跟我又笑又点头的”
汤山大怒:
“我靠,谁对你笑了一把年纪了还自作多情。”
拿葱大妈也大怒:
“臭小子看上去长得挺光鲜的,怎么一点礼貌都没有我都可以当你妈了,你却这样跟我说话”
汤山懒得理她,决定不进超市,迈开脚步朝前走去。身后传来那位拿葱大妈最后的骂声:
“简直就是个神经病。哎,现在的年轻人,个个都神经不正常。”
汤山走出去很远,又觉得刚才那位美女的笑容很虚幻,甚至连她的形象都越来越模糊不清。
那个美女真的存在吗难不成自己是传说中的花痴或者精神分裂刚才那位美女是他想象出来的
汤山无声地苦笑了一下,也许拿葱大妈说得对,自己真的有点神经病。
过了秀水大厦不远,就来到了东里桥。这是汤山曾经相当熟悉的地方。他已经很久没光顾这里了。两年里,他跟着陈瑜生下乡杀猪,对城里生活开始有点隔膜。
桥上一切如故,人来人往,每个人都那么行色匆匆,每个人都目不斜视,每个人都是那么高傲与冷漠。人们的**距离那么近,内心的距离却那么远。
让汤山略为惊讶的是,两年前老头子摆残局的地方,现在换了主人,摆的还是象棋残局。
仍旧跟以前一样没什么人光顾,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孤零零地坐在摊位旁边,一副不怕风吹雨打的坚定模样。
汤山走过去,因为想起很多往事,目光便不由自主地停留在残局上;摆摊的中年男人似乎对汤山很有兴趣,将他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打量一番,嘴巴一咧,翁声翁气地问道:
“小伙子,要不要下一盘”
汤山摇了摇头:
“没兴趣。”
中年男人忽然阴阴的笑了一下:
“你怎么可能没兴趣你仔细看看,一定对这盘棋有兴趣的。”
这话说得莫名其妙。汤山愣了一下,觉得今天遇到的所有事情,都有点莫名其妙。
中年人阴阴的笑容久久不散,仿佛印在脸上似的;目光却有点不怀好意地瞪着汤山的脸。
汤山被瞪得有点恼怒,回瞪了一个很不友好的眼神,同时用很不友好的语气反问:
“为什么我得对这盘破棋局有兴趣”
中年男人收起笑容,也收回不怀好意的目光,假装地答道:
“因为这盘棋名叫‘玉帛金鼎’,出自南宋文天祥之手。”
汤山无声地笑了,又是一个江湖骗子。当今世上,除了他自己,就没人见过真正的“玉帛金鼎”;即便见过,也没人会把如此神秘而重要的棋局随意摆在大街上。
汤山本打算调侃他几句,你用这盘残局骗谁都行,偏偏不应该骗到我的头上;因为天下能拆穿你的,恰恰只有我一个。
汤山刚要说话,猛见桥对面一个人正朝他笑。准确地说,是一个美女朝他笑。汤山不禁大吃一惊,难道又是幻觉
擦擦眼睛再仔细看,对面站着的,明明就是刚才在秀水大厦门口见过的姑娘。
那瘦高的身段,甜美而慵懒的笑容,一丝不差。关键是,美女见他看向她,立马招手回应。
汤山惊醒过来,这不是幻觉,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
于是,他抬脚就往对面走去。
汤山的想法是,即便真是个幻觉,也得过去撩拨一下再说。
这里摆残局的中年男人见他要离开,语气有点焦急:
“别走嘛,小伙子,跟我下一盘。‘玉帛金鼎’江湖难得一见,我看你就是个有缘人。”
汤山瞬间没了调侃的**,一边走一边指了指地上的残局,很不耐烦的地答道:
“别扯蛋,你这根本就不是‘玉帛金鼎’。”
汤山瞬间横穿桥面,来到美女面前,却又一时不知说什么才好,像个傻瓜一样讪讪地笑着。
美女倒表现大方,嘴巴一咧,露出两颗洁白的门牙,笑道:
“喂,你不记得我了”
汤山先是一愣,随即想到,自己表现不应该这么差劲,面对美女的第一秘诀,就是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冷场。于是他清了清喉咙,笑道:
“记得,美女嘛,谁不记得。”
美女咯咯大笑:
“这话你拿去骗别的女孩子吧,用在我身上无效。”
她忽然笑容一收,满脸忧伤,嘟起小嘴叹道:
“看来你真的不认
[爆1]第六十章 美女的前世今生
方塘原来姓向,叫向塘。闪舞因为她爹姓向。自从她爹南下打工跟别的女人私奔以后,她娘便去派出所将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姓名改了,随母姓方。
“向塘”两字听起来还颇有诗意,改成“方塘”后,在枫林镇的方言里,叫起来就像“荒唐”。而她平常行事,也确实有点荒唐。表现之一,便是天不怕地不怕。
因为从三岁开始便没爹,她娘方莲没什么时间、也没太多精力管教她,因此,她从小比较顽劣,用枫林镇的方言说,聋子不怕雷,什么都敢干。
十岁以前,像个男孩子一样,玩火玩水玩尿泥,一样没少干,也让方莲受了不少左邻右舍的投诉。
十岁以后,方塘长得瘦瘦弱弱,却在学校敢跟男孩子打架。她倒并不是一味地坏,还是因为胆子大,谁惹她,她都敢跟人家干起来。
打输了也不哭,打赢了,又从家里偷点糖果将对方哄得眉开眼笑。因为她家里开着个小店,偷糖果之事干起来非常方便。
因此,方塘虽常跟男同学打架,却从未吃过亏,而且人际关系还相当好。当然了,与人关系好,只限于男孩子。女同学却没一个喜欢她的,表面上不敢与她对抗,背地里骂什么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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