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神门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乐和
其实家里没有值钱的东西。这一点在豆豆变卖所谓家产的时候才深刻的明白。虽然不值钱,豆豆还是坚持变卖,她不同意送人,最后又被余宇数落不大气。
五天的时间,房子已经空无一物,看着空荡荡的房子、院子,豆豆似乎很满意这个结果。
在一干人等的笑骂声中,余宇,豆豆,大黄走向了街的尽头,那里停着一辆豆豆用二十两银子买来的马车,她花了一个时辰将马车的价钱从二十二两降成二十两,卖车的老板差一点口白沫,倒地身亡。
威武的少年,瘦小的侍女,和一条肥壮的大黄狗,静静的行走在狭窄的街道上。渐渐升高的太阳暖暖的抚摸着熟悉的大地,三个平行而又紧紧联系在一起的背影,有一股子说不出的孤单寂寞味道。
余宇身穿一身粗布长衫,歪歪扭扭的走针像是刺眼的光点一样挂在他结实的身板上,他手里拿着自己吃饭的家伙,一杆长枪。就是凭着这杆长枪,他从十岁便开始到山中打猎,养活他和豆豆,十二岁加入飞虎帮。
枪是捡来的,一次到山中打猎时捡的,通体漆黑。枪谱是花了十个铜板在街上买的,名字就叫枪谱。胡子打了捻一脸污泥摸样的老板推销的时候说“此乃绝世枪法,少年,卖给你吧,只要十五个铜板,绝对物有所值!”
值你一脸!
这是当时的余宇最想说的一句话,但来到这个世界后他的运气太不怎么样了,除了再次睁开眼后发现还保留那个世界的记忆外,似乎碰到的很多事情都不是那么让人欢喜。既没有获得绝世的神功秘籍,也没有高人指点,一切都是他拼了性命挣来的。
他还记得老舍先生在《断魂枪》中曾有描述“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所以他捡到了那根枪以后就扔掉了破刀,改练枪法。依他想,比别人多一世的智慧,总归要聪明些才对!没有枪谱,他很无奈,又不知道如何才能得到一本绝世好枪谱,他只能求助于路边的书摊。
《枪谱》买回家后,他发现里面内容还挺全,不是残谱,不但有枪法,还有武林中人的内功心法,名为《混元诀》。
所谓病急乱投医,没有方向的余宇当时只能告诉自己,要相信,十个铜板也是钱,姑且练练。
事实证明,十个铜板给他带来的东西还是不错的,内功修炼了一个月以后便已经让他体会到真气的流动,而枪法……练成以后到现在反正是没有碰到过对手,不过陌城很小,他也不知道自己的枪法怎么样!
豆豆说他练枪的时候一点都不好看,这让余宇备受打击!
在余宇强烈的要求下,豆豆生平第一次自己去买了成衣,两套。非常漂亮的衣服,按照余宇的想法本来是花十两银子买一套的。豆豆觉得余宇似乎认为圣城到处都是银子,到了那里,他便可以捡到一样。
但我们的豆豆可不这么认为。她觉得五两银子一套衣服也已经非常奢侈了,这些银子是她变卖家里所有财产所得!放在平时,这可是两个人和大黄一个月的饭钱还多——如果余宇不请那些“狐朋狗友”吃饭的话!
穿着崭新的衣服,豆豆走在街上,脸上尽是笑意,时不时的用小手摸摸那绣着鲜艳花朵的衣服,眼睛里全是满足。平实泛黄的脸上也多了几分生气!偶尔抬起头仰着小脸看看昂首阔步的余宇,这感觉,好幸福!
背后,她背着的是家里的全部家当,那二百多两银子。
大黄狗慢慢悠悠的跟在后面,漫不经心的走着!
“架”余宇坐上车辕,扬起马鞭,啪的一声在空中打了个响鞭,马蹄得得得的在青石的路面上发出极有节奏的声调,向着圣城的方向进发!
出了城门,太阳已经升起很高,官道两边开满了各种各样的小花,红的,白的,粉的,绿的,大的,小的,铺满了大地。彩色的蜂蝶飞舞其间,来来回回的忙碌着,大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欢快的唱着歌。枝桠上清脆的嫩芽悄悄的露出了头儿,好奇的打量着这个世界!
春意盎然,盎然的春意
第三章 有人背宝剑 纵马过长街
余宇看了看他们,想了想道“你们等会儿!”他并没有怀疑眼前这人的话,因为也无从怀疑。如果要对自己不利……总要有个理由。虽说日后自己有可能飞黄腾达,成为高高在上的老爷,但眼下,这身份着实不够格!
来到马车前,余宇将刚才那人的话对豆豆说了一遍。
豆豆一脸茫然“少爷,你是少爷,为什么来问我呢”
“咳咳”余宇的老脸有点红“家里就你能说说话,这有事儿了,不是找你商量一下嘛,商量一下!”
“哦”豆豆点点头“我不愿意和他们一起走!”
“行行行”余宇扭过脸走向那些军人,嘴里嘟囔道“看吧,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为什么非要去问呢,真是的!一边呆着去!”看着大黄摇着尾巴跟在自己身后,余宇没好气的说道。
大黄涎着脸继续跟在他身后,并不介意!
“这位军爷,实在抱歉的紧,我看我们还是各走各的吧,我家里那个小侍女不同意我们一路走,你也知道,女人总是很麻烦的!对不住,对不住了啊!”余宇说道。
“小侍女”那军人一脸惊愕“大人,您……刚才是在征求侍女的意见”
“咳咳”余宇觉得今天的嗓子似乎特别不舒服,“不是征求,不是征求,就是随便问问,随便问问。主要是我自己也觉得一路走不是很方便,再说给各位添麻烦,我也很过意不去心下难安。各位对不住啊,我和官府经常打交道,知道你们这也算是公务!”
崔甘的脸上显出一抹不自然的神情来,但很快便消失了,余宇却是看得清楚仔细。
“这个……大人,我回去后恐怕不好交代,再说我们的马车更大些,也更快更舒服些,既然大人您有女眷,如果她知道了想必会同意的。另外……”那军人似乎觉得下面的话不好说出口一般,卡在了嗓子里。
“另外如何呢”余宇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为首的军人,他很精准的捕捉到了那军人身后有几人眉头微微皱了皱。那眼神在自己衣服上停留的时间略微长了些,余宇一眼便明各种道理。
“另外……”崔甘始终保持着谦卑的姿势,自从见到余宇,他的身子便一直呈弧形“另外,贵人交代我们,一路上一定要照看好大人,尤其是您的安危!”
崔甘的脸上显出极真诚的神情,仿佛每一个字都想要表示出对余宇的善意来。这倒是引起了余宇疑心。
崔甘身后那些人的神情余宇以为正常,于情合,于理通。但这崔甘……明显是头儿,为什么却这般谦恭乾正学府虽然在焱国的地位超然,无可匹敌,但他也知道,乾正学府和朝廷的关系并不大,为什么朝廷中人会派人来接自己而且还是这种诚恳的态度!
略微沉吟了一下,余宇手提长枪道“我不介意你们跟在我的身后,但离我远一点才好,如何”
“这”崔甘有些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就这么定了!有劳军爷了!”余宇转过身摆摆手,不再理会。崔甘眉头也皱了起来。
“哥”崔甘身后一名年青军士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压低声音说道“一个学生,何至于您如此低声下气我看不如……”
“混账话!”还没有等那年青军事说完,崔甘低吼了一句“这种话以后永远都不要再说了,焱国没有人能承担学府的愤怒,就是王爷也不行,你记住我今天的话。同时你这么做,让王爷何以自处跟着吧!”
……
……
路上无话,这一日一行人等来到了圣城的大门外!
这是一座称得上伟岸的城市,这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市;这里是理想实现的天堂,同时也可能是沉沦的地狱;这里是有钱人的销金窟,这里也是穷人生活不下去的噩梦根源。这里曾经留下过很多很多的传说,并将继续留下无数的传说。
这座城市名为圣城!
它最开始的名字不叫圣城,是为离阳。之所以改了名字,是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焱国,甚至包括和焱国交好的一些国家的修道门派,世家开始在这开宗立派,越来越多的修士集中了这座城市。
在焱国,百分之九十的修士生活在这座城市,或者是城市的周围。
当然,之所以命名圣城,最大的原因还是乾正学府,一个在修士界名声显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修士圣地。因为它的存在,离阳改名圣城!
看着城墙上盔明甲亮,手持长矛走来走去的军士们,余宇站在马车旁,沉默不语!
“大人,既然圣城已到,我等这就离去,预祝大人在三月后的考核中取得一个好成绩!”崔甘来到余宇面前,躬身一礼道。
“能说说那个贵人吗”余宇饶有兴致的看着崔甘问道。
“二皇子!”崔甘似乎对余宇的问题早有预料,竟然将那个人的名字脱口而出。
余宇微微一笑“一路有劳,将军请!”虽然脸上没有丝毫变化,但当听到二皇子的时候,余宇的心,咯噔了一下。
崔甘再次行礼,之后一招手
第四章 焱韵茶馆
看着就要落到自己身上的鞭子,余宇沉默着。
希律律一声马嘶,为首的白衣少年面带怒容,鞭梢带风,直直扫向余宇!
“啊”街旁有人下意识的惊呼一声,不忍看那叫花子般打扮的少年承受那颇具威势的一鞭!
余宇眼角余光打量着长鞭的来势,暗自摇了摇头,身形飘动,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躲开了来袭的长鞭,站到了几米远外的地方。
希律律,马声再次长鸣,为首的少年眼看一鞭落空,目露惊讶,噫了一声,下意识的回头看了看背上背着一个弱小丫头的余宇。由于马速过快,转眼间几人便离去了。
众人一阵后怕,纷纷侧目看向余宇,余宇提了提了背后的豆豆,握了握手中的长枪,默然看着远去的几人,沉吟良久。
“少爷,那些是什么人,你知道吗”豆豆对刚才的事情显得毫不在意,趴在余宇的背上小声问着,语气一如往昔的平静。
“知道,那几个便是李家的蠢货!”余宇答道。
“哦,就是你说的那个李家吗,你要讨的公道,是不是也就是从他们那里讨呢”豆豆问道。
“嗯,就是他们了!”余宇一边走,一边回答,大黄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人群里钻出来,跟在余宇的身后。
“圣城的少年都长的好俊俏,那几个少年尤其俊俏”豆豆仿佛十分可惜的说道“不过他们很快就会成死人了!”
余宇低头行路,并不答话。
七拐八弯之后,余宇找了一家非常偏僻的小客栈,住了下来。
晚饭过后,余宇盘坐在床上,对面便是豆豆,也如余宇一般,盘腿坐着。大黄趴在床边打瞌睡。
余宇的两手和豆豆的两只小手十指相扣,额头上渐渐冒出了一层汗滴,豆豆发黄的小脸上开始出现一抹红晕,不是少女的娇羞,而是一抹生命的红晕。
余宇在给豆豆输真气!
当年从狼嘴里救下豆豆的时候,余宇花了一天一夜的时间才用自己的体温将这个小丫头从死神的手里抢了回来。但他明显感觉这个小丫头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几经求医,从很多的医生空中得到了一个相同的答案:豆豆的生机已断!
余宇对这里的医术一窍不通,不知何谓生机,不过大夫的话他还是明白了最关键的一点,豆豆的身体机能像是老人一般在缓慢的衰退。
各项功能都在衰退,连造血都弱了许多。这本不该是小孩子出现的迹象,所以那些医生都连连摇头,声称自己行医一生,从未见过如此怪事,同时也没有忘记叮嘱余宇,早些准备后事。
刚刚将小豆豆救活,余宇自然不会随便放弃,无奈之下他想到了一个最笨拙的法子,用自己的血温养豆豆的生命。如此五年!
事实上,这个法子还不错,他保住了豆豆的生命。为什么他的血能救豆豆的命,余宇曾经无数次问过自己,但每当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才敢感觉到一个问题的真实性,那便是即便重生了一次,保留了上一世的记忆,他也并不是无所不知的,依然是个凡人。
只是每三天给豆豆喝下小半碗血,余宇的身体也受到了严重的考验。十岁的时候开始学习《混元诀》,当练出真气后,便开始尝试将真气输入豆豆的体内。这个效果果然比直接喝血来的好。
后来随着余宇体内的真气越来越雄浑,之前一天一次的真气输入变成了现在的七天一次。每次一个时辰!
由于豆豆的身体机能差的紧,所以余宇只能严格控制自己的真气疏导,用最温和的方式将真气导入豆豆体内。他担心用力过猛,豆豆一下子就会死在自己面前。
看着豆豆的额头,鼻尖上开始出现汗珠,脸色逐步转为健康的红润,余宇收手,脸上大汗淋漓!
大黄见惯了这种场面,只是偶尔抬头看看床上的一主一仆,复又低头继续大睡!
第二日,豆豆满怀不甘的递给掌柜二两银子,看着掌柜拿走她攥了半天还带着自己手上温度的银子,豆豆盯着掌柜看了好一会儿才在余宇的催促下离开了客栈。
走出客栈,余宇牵着豆豆的小手,静静的离开了这个基本上不怎么有人来的小巷子,往闹市行去。
昨晚虽然输送了一个时辰的真气,但一夜睡醒,余宇觉得自己又生龙活虎了,满怀壮志,昂首挺胸带着豆豆大步流星的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
“少爷,我们真要找个事情做了,不然怎么办呢”豆豆蹙眉道,小丫头一直在为身上没有太多银钱而忧虑。
“嗯,少爷我自有良方,你就放心吧,赚钱这等事,怎么能难得倒智慧过人的少爷我。”嘴里说着,余宇心中却是一直在打鼓。圣城确实热闹,很多人在这里发了财,但这和自己又有神马关系呢
两人一狗在城中转悠了大半天,少爷余宇还是没有拿出什么可行的方案来,此时已经到饭点了。
坐在路边的小摊上,豆豆要了三大碗热汤面,她和余宇一人一碗,大黄一碗。老板看着自己辛苦做出来的美味可口的热汤面竟然填了狗肚子,心下着实不忿,但也不好多说什么。豆豆一边吃面,一边说“少爷,你不是说你很有学问吗,要不你找个教书的工作干着,兼职挣些钱,也是好的!”
豆豆埋着头继续说道“我的女红不行,这里老爷们肯定看不上,连你都看不上,挣不了钱,我去饭店跑堂好像也不行,人家要的是有力气的男子。”
“我哪里能教书,这不是难为少爷我吗,再说了,我进入乾正学府之后,让那些同学知道我在兼职教书,丢了少爷我的颜面可是大事!
第五章 场源引
“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无须花”
第二日,余宇挥毫泼墨亲自提笔写下了茶馆的名称,又觉得略显单调,便写了一副对联,想了想,还是觉得少点什么,于是就铺开一张上好的纸张,豆豆磨墨,余宇写下了自己非常喜欢的一首词。
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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