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武侠游记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萌天枫枫
王大小姐的笑容让小二想起了他多年前偷偷尝的那口蜜糖,那种甜蜜到人心脾的味道他至今难忘,而眼前这个女人的笑却比蜜糖还甜。
他的大脑还空白着,嘴上却接着女子的问话配合的问道:“为什么”
王大小姐道:“各地的美酒劣酒我不知道喝了多少了,还没有一种是我喝不惯的。”
“别罗嗦了,快去上酒就是了。”
王大小姐打发小二上酒,美目一转,将视线放到杨慕玄身上。
杨慕玄是在场所有人中唯一没有看她的。当然丁鹏是个小孩子被她直接无视了。
王大小姐无视了丁鹏,杨慕玄却无视了他。
她虽然讨厌男人直勾勾的眼神,却又自信她的美。女人都是爱美的,杨慕玄就这么无视她,让她心里很是不舒服。
王大小姐是大小姐,大小姐心里不舒服,自然会发脾气。
这位大小姐还有别的大小姐没有的特点,那就是冲动,急躁,又宁折不弯。这种脾气更像一杆枪,直来直去。
所以王大小姐直接走到杨慕玄面前,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我不美吗”
很少有女子可以当众向一个陌生男子这么发问,王大小姐却十分自然,好像只是和熟人简单打一个招呼。
杨慕玄还在吃饭。
专
第四十九章 名声
王大小姐看向杨慕玄的眼神充满了炽热,语气中也充满期待。
杨慕玄认得那种眼神,这种炽热无关乎男女感情,更像是渴望遇到知音或是对手的眼神。
杨慕玄点点头,道:“会。”
得到肯定答复的王大小姐并没有露出欣喜的表情,明亮的眼神也黯淡下来。
“你撒谎,你不会用枪。”
杨慕玄忽然有些不懂眼前这个女人了,尽管他从来也没有弄懂过女人的心。可他却对眼前的王大小姐兴起了兴趣。
这种兴趣与心动无关,他只是单纯的想要知道眼前的女人心里在想什么。
所以他道:“你明明不认识我,为何又断定我撒谎不会用枪呢”
王大小姐道:“因为你会用剑,而且使得还是江湖上鼎鼎大名的一把剑,孤心剑,是也不是”
王大小姐的目光已经瞥到他的腰间,他的腰间正挂着他的那柄单锋剑。杨慕玄只好点头,然后为自己正名道:“现在不是孤心剑了,而是单锋剑。”
他对自己的外号其实并不是很满意,此时听王大小姐提起自己的名号,自然要更正一番。
王大小姐拍手道:“原来是单锋剑,我知道。你就是用这柄剑接下了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吧。”
这时的燕十三虽然还是一个杀手,他却早已不是无名之辈,他的夺命十三剑早已名震江湖。他的骨毒长剑也被江湖中人隐隐称为和三少爷的神剑并称的一把剑。
杨慕玄那天在竹林中与燕十三交手的事情不知怎么被人传播出去,现在世人都知道杨慕玄可以接下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
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有多可怕,是个江湖人都知道,他的剑法就像是一种毒,深入骨髓之毒。一旦中了这种毒,终究逃不了一个死字。而杨慕玄却能接下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着实是震动江湖的一件大事。
他不知不觉中已经名传江湖。如果以前他的孤心剑名号还只是声名鹊起,而今已经到了名动江湖的地步。单锋剑也被好事者列入可以争夺天下第一剑资格的行列。
王大小姐道:“燕十三的剑法如同他的骨毒剑,骨毒骨毒,骨髓之毒。一旦被他的夺命十三剑盯上,任谁也逃脱不了剑下陨命的结果。而你不仅从他剑下脱命,还接下了燕十三最富盛名的夺命十三剑,恭喜你,你已经名传江湖了,如今是天下谁人不识君啊!”
王大小姐嘴上说恭喜,杨慕玄却没听出半分恭喜之意。反而从她话里听出幸灾乐祸之意。
果然,王大小姐接着道:“一夜之间名动江湖的感觉不错吧。而且如今你已经被人称为是继三少爷和燕十三之后天下间最出名的第三把剑了。”
杨慕玄成名了,而且是一举成名天下知,这本是少年侠客们最向往的事情,也是每个江湖人做梦都想实现的事。可是这种放到别人身上做梦都要笑醒的荣誉,杨慕玄听了没有丝毫欣喜。
相反此时他苦着脸,就像吃了半斤黄连。
王大小姐问道:“成名了还不高兴吗”
在江湖中,名气往往与实力对等,若是没有与名气所匹配的实力,名声震天响也只是徒有虚名。杨慕玄之前被冥冥中赋予的名声只能算是薄有名气,而且还是虚名,因为他没有拿得出手的战绩来证明自己的实力。
而今他的名声却是真实不虚的,不管是什么原因,哪怕燕十三故意放水也好,拿他试剑也好,总之他实实在在是接了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
燕十三就是一个标杆,
第五十章 霸王,枪
当这道用枪绣出的网兜头朝杨慕玄落下来时,杨慕玄已然发现他的周身都处于这道网的笼罩之下,他已经没有了退路。
不过杨慕玄也没打算退。
他的手快速抓住他的兵器,漫不经心般朝上一举。
他的手若是拿着单锋剑,那这一剑的名目叫做“刺破青天锷未残”,这是从秋凤梧的剑招中化用出来的。威力不算强,却胜在出其不意。这一招就是专门用来破解敌人笼罩头顶的攻势。
可是他却没有拿剑,而是拿起了枪。枪就在他身边,论距离他的手确实离着枪更近。
可他明明说过不会用枪。
那会是匆忙慌乱中拿错了吗
倒是有这个可能。王大小姐的称号是霸王枪王大小姐,一招一式攻势凌厉,霸气十足。一旦陷入她的攻势,就仿佛一叶扁舟置于狂风怒浪中一般,随时都有倾覆的危险。
普通人面对这种攻势,自然是惊状万分,可这种人中恰恰不包括杨慕玄。
杨慕玄确实不会用枪,但是他瞧见过别人怎么用枪。
他这一枪叫“烈火燎原”,是燎原枪法的一招大路边上的招式。
燎原枪法也不是什么高深的枪法,和五虎断门刀一样是江湖上流传最广的武功。
“烈火燎原”不管从威力还是精妙程度,都比不上王大小姐的那一枪。但是这一招却恰好破解了王大小姐的攻势。
“这怎么可能”王大小姐当然认得这招。
杨慕玄淡淡的道:“这又有什么稀奇,你这一枪刺出的时机,力度固然把握得无可挑剔,可在真正高手眼中,越精妙的招式反而存在更多的破绽。招式精妙与否其实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在正确的时机,针对对手的攻击应对正确的招式就好。就像我刚刚用的这招烈火燎原,关键就在一个燎字,用的准了正好可以克制你的枪法。”
“在正确的时机,应对正确的招式。”王大小姐细细品味着杨慕玄的这句话。她的眼神渐渐亮起,似乎有所领悟。
“哎呦,差点被你骗了。烈火燎原根本不是你说得那样。”王大小姐一拍脑袋。她不是从杨慕玄的话里领悟出什么,而是自己想明白了自己又上了杨慕玄的当。
燎原枪法她也练过,自然知道这一招“烈火燎原”的关键是在一个“烈”字。燎原之火最是猛烈,一经燃起,就会迅速蔓延最后难以熄灭这招以此命名实际追求的是枪之力度有如燎原之火般爆烈,而非杨慕玄所说那样。
杨慕玄道:“我哪里说错了这烈火燎原的燎字通的是撩开的撩字。你之枪势有如密网当头笼罩,我自撩开有何不对”
王大小姐听了杨慕玄一席话,只觉得杨慕玄比她还要胡搅蛮缠,气的暗咬银牙一跺脚道:“好好的道理哪里有你这样牵强附会的”
杨慕玄好笑道:“我当然是在和你讲我的道理,我的道理怎么到你那里就成了牵强附会呢这道理是越辩越明,你若是不允许别人申辩,道理怎么会分明”
王大小姐道:“人们都说你的剑快,我看你的嘴比你的剑还快。好,既然你说道理越辩越明,那咱们就辩一辩。不过本大小姐与人辩论向来是习惯武辩的。”
王大小姐下巴扬得高高的,粉颈修长,就像一只骄傲的天鹅。
杨慕玄趁着王大小姐说话又借机扒拉了两口饭,他的动作王大小姐看在眼里心中又气三分。
“喂,我跟你说话呢。
第五十一章 枪与枪
“打败本大小姐,什么道理都是你的。”
王大小姐霸气的说道。
杨慕玄只是静静地看着这个本只存在于书中的女子。
这个故事虽然叫《霸王枪》,然而这个故事的主角却不是王大小姐。
她的闪光点可能只存在于刚出场的那一瞬,遇到聪明的丁喜之前。
那时的她还是敢爱敢恨,大块吃肉、大碗喝酒,有男儿不敌的豪气;在爱人面前,却又变得不胜柔美与娇羞。
女人在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以后,总是会很心甘情愿的扮演配角,连王大小姐这样的女人也是不会例外的。
能让一个性子像枪一样的女人变得温柔和害羞起来,除了因为爱上一个人,还能有什么别的理由呢
杨慕玄想起原著中王大小姐第一次出场时是在在老山东的店里,用鸡卤配拳头大小的馒头,看上去文文静静的王大小姐吃得居然不比邓定侯慢多少,连老山东都不得不苦笑:这个吃饭像一个大男人、喝酒像两个大男人的女孩子,偏偏任你怎么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男人气;不但是个女人,还是个不折不扣的女人。
杨慕玄道:“好,我答应你。”
王大小姐并没说话,她直接以行动表明了她的答复。
她忽然扭转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枪。她的动作很快,就像霸王枪本来就擎在她的手里。
她的手指纤纤,柔若无骨。
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
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势优美。
杨慕玄脱口道:“好!“
杨慕玄明白了,在这个场景中,他代替了金枪徐的角色。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杨慕玄与王大小姐矫健的动作相比就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一步一步的踱出去。
外面阳光灿烂。
显得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之下,却是一片无际的雪原。
原本承载着生命的大地上,除了一层厚厚的白雪之外什么都没有了。这本是个万物凋零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人们眼里看到的,心里想到的只有死寂。
死亡是无法避免的。
这是杨慕玄心中忽然升起的明悟。
很少有人能真正了解“死“的意义,除非有人真正经历过死亡。可若有人真正经历了死亡,他就成了一个死人。死人是不用再去理解死亡的意义的。因为这已经没有了意义。
所以死是什么从来没人说得清。
杨慕玄也怕死,可以说在没有弄清楚死到底是什么之前,没人不会恐惧死亡。
人们对说不清,不了解的事物从来都是持有恐惧态度的。
恐惧来源于未知。
杨慕玄怕死,也不想死,所以他只能紧紧盯着王大小姐,盯着她的手,肩,她的眼神,她的所有出枪时需要用的到的部位。
“我不能败!”这是杨慕玄从王大小姐眼神中唯一能看出来的信息。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杨慕玄在心里叹了口气,他拿起了高立留下的枪。
高立之前一直是用双枪。用他的话说,人明明有两只手,若只用一只手拿兵器岂不是太浪费了
高立从来只是一个杀手,杀手从来只讲究效率。
为完成目的,不择手段。这才是杀手行事的真正准则。不存在高尚与低劣。
高立只留下了一柄枪。或许那一柄被他放在了孔雀山庄,但这已经无所谓了,杨慕玄至少知道一点,就是高立从放下那柄枪时,他就已经不是杀手了。
所以这柄枪,也不再是杀手的兵器,而是成了一个武者的兵器。
 
第五十二章 不争有胜
杨慕玄说出“好”字时,王大小姐已经出手了。
“好,霸王枪王大小姐,请。”
他一共说了九个字,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只有十三式,一式就是一招,一招就是一枪。三十招就是三十枪,三十枪已经足够王大小姐将这套枪法施展两次了。可是看似简单的十三式枪法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霸王枪是一杆大铁枪。用大铁枪施展出的招式,有一些论变化甚至不如杨慕玄之前用以破开王大小姐试探时的那招“烈火燎原”巧妙。但就是这种看似粗浅的招式,却给杨慕玄一种无懈可击的错觉。大铁枪招式变化间虽不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杨慕玄只能退。王大小姐的十三式霸王枪已经反复使了几遍了,可每一遍都蕴含着不同的变化。
她的每一枪都很简单,却招招直接刺向杨慕玄的要害,一枪接着一枪,一枪连着一枪,最后漫天都只剩下王大小姐的枪。铺天盖地的枪影共同织成一道网。
同样是一道网,一招“烈火燎原”显然是不会向上次那样这么轻松将之撩开。
或者说杨慕玄发现面对这道遮蔽天日网,他无论施展任何招式都不会解决问题。所以他只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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