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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尼罗

    施新月发现他不但语气淫邪,甚至连目光都变成毒辣的了。这样的金玉郎他招架不住,他须得低下头避开他,方能说话:“那么,金先生,如果我愿意要她呢您是不是就肯放她一马了”

    此言一出,汽车内安静下来。施新月等不到金玉郎的回答,于是目光顺着那毛毯起伏的轮廓向上走,最后,他和金玉郎对视了。

    原来金玉郎一直在审视着他。见他抬了头,金玉郎开了口:“我心里有点难过。”

    他登时疑惑的“嗯”了一声。

    金玉郎说道:“我知道,如果我一定不许你管这场闲事,你也会听我的话,但那不过是因为我救过你的命,你不好公然的反抗我而已,你是迫不得已,不是心悦诚服。在你心里,你爱那个女人,胜过爱我。”

    施新月感觉他这话说得有点问题——话的意思,他懂,但是遣词造句上面有点古怪,什么“爱”“不爱”的,好像他们在闹一场三角恋。不过现在他已经不是国文先生了,金玉郎爱怎说便怎说,他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这些细枝末节上。要紧的是金玉郎误会了他,他并不是见色忘友之徒,他只是想救她一命,而且是能救则救,并不是非救不可。

    可是赶在他要解释之前,金玉郎又说了话:“我答应你。”

    他一怔:“您




第70章 假夫妻
    金玉郎想自己若是个姑娘,那么现在和这个陆健儿,应该就算是处在热恋期了。

    他在陆府的客房里已经住了好几天,享受着陆府的保护,以及陆府的家庭医生。陆健儿少年时代曾经常驻过金公馆,一直很感激金公馆全体成员对他的善待,如今两人反了过来,陆健儿就觉着自己总算得到了个回报的机会,金玉郎在他家里连住带病,他还挺高兴。金玉郎对他也真的是亲,仿佛他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从来就没分开过。就冲着金玉郎对他的这份亲热劲儿,他也不能不多爱护他几分,况且现在不爱护也不行——金玉郎几乎可以算作是没有家的,这么一个不大精明的青年,无处安身,没有亲人,还生着病,这让他感觉自己是“责无旁贷”,他要是不管金玉郎,金玉郎还不得死了

    陆健儿确实是认为金玉郎不大精明,尽管这家伙“白璧微瑕”,偶尔会冒出惊人的坏主意来,但总的来讲,他的坏主意彼此孤立、不成体系、没有格局,说明他那些坏主意和小孩子的恶作剧差不太多,他本人不是坏人。此刻坐在房里,他见金玉郎裹着一条毛毯回了来,便忍不住要皱眉头:“大冷天的,你干什么去了怎么还打扮成了这个怪样子”

    金玉郎解开毛毯,又脱大衣,且忙且答:“出门做媒去了。”

    陆健儿当真把眉头皱了起来:“你做媒”

    金玉郎脱得剩了一层单衣,然后抬腿上床,展开棉被盖了上,只露出了一个脑袋:“就是那个连傲雪,我本来打算把她卖掉的,后来改了主意,把她送给了一个独眼龙,正好独眼龙还挺喜欢她。”

    陆健儿拉了一把椅子到床前,坐了下来:“你真是越来越荒唐了。我早就说过,对于你那个前太太,你和她一刀两断就得了,如果不解恨,那干脆送她上西天。结果你可好,把她东送西送的,也不想想,她若是真下了窑子,你难道不要跟着一起丢脸吗”

    “她不是没下嘛。”

    “那你把她送人也不好,她毕竟曾是你的太太。”

    “唉,我不在乎。”

    “你不在乎我还在乎!”

    金玉郎笑了起来:“有你什么事,不用你在乎。”

    陆健儿瞪了他一眼,见床头矮柜上放着一份报纸,便拿过来翻看了一会儿。金玉郎见他没了话,便闭了眼睛,似睡非睡的发昏,又哼哼的说道:“今天不用吃药了,我已经快好了,那药苦得让我想吐。”

    陆健儿从报纸上移开目光:“还是要吃,不吃药,怎么能好得快等身体好了,我请客,带你和五妹出去玩玩。”

    金玉郎睁开了眼睛:“那,你请客也是请你自己的亲妹妹,又不是特地的单请我,我不领你的情。”

    “就是特地的单请你,五妹只算是陪客。”

    “那就不要她做陪客了,咱们两个多自在,干嘛还要加一位大小姐”

    陆健儿翘起二郎腿,慢条斯理的将报纸合拢折好,放回原位:“玉郎,别对我装傻,你我两家,互相都是知根知底的,单以眼下的情形而论,我说句不客气的话,陆家的姑娘到你金家,得算是下嫁。而凭着你我二人的感情,你若成了我的妹夫,我们就是一家的亲人,你的一辈子,以及你的一家子,我们陆家都可以负责到底。”

    金玉郎面向他侧躺着,将半张面孔埋进了羽绒枕头里,心里又得意,又为难。得意,是因为他发现陆健儿比金效坤更适合做自己的大哥,而他并没有费多少力气就如了愿,陆健儿现在每天都要过来瞧他一眼,无论有事没事,并且开始主动的为他筹划前途,好像他不只是金玉郎的大哥,也是金玉郎的爹;为难,则是陆健儿喜欢他喜欢得过了分,竟然一心想要把他变成自己的五妹夫,甚至使出了利诱的招数,仿佛陆五小姐是个推销不出的老姑娘一样。其实陆五小姐正当妙龄,是花朵一般的人物,招人爱得很,完全无需任何人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金玉郎也知道做陆家的五姑爷,会有种种实际的好处,尤其陆家不是一般的军阀家庭,陆家——从老子到儿子,都是那么的深沉,深沉得连人气都没有,好似全是从古墓里溜达出来的。凭着陆家男人的城府,莫说霍督理正稳坐江山,就算将来改朝换代了,想必陆家也会照样屹立。

    金玉郎对陆家的男人很满意,对陆家的五小姐,也挑不出任何毛病来,唯一的问题是:他不爱她。

    第一次结婚,他娶了个有仇的太太;第二次结婚,他不想再凑合。要说合适的人选,那就是段人凤。段人凤——以他的审美观来看——长得好看,对他也好,俩人吃也吃得到一起去,睡也睡得到一起去,称得上是同心同德,没有任何分歧。陆府上下对他虽然都好,可他咳嗽气喘的住久了,也有点心虚,怕自己惹人讨厌。他想若是自己有家的话,定然就可以放胆生病了,反正段人凤是不会嫌弃他的。

    想到了“病”字,他下意识的抬手摸脸,自己都摸出了自己的瘦,脸一瘦,就显长,于是他的思想跳跃,又想起了长脸的金效坤。而他刚想起这个人,陆健儿那边也开了口:“你好好的想一想,不必急着回答我。另外,我还想问问你,你那位大哥,你到底是打算怎么处置是让他在牢里自生自灭,还是——”

    “还是”后头的余音,陆健儿不说,金玉郎也明白。对待金效坤,如今也没什么可多说的了,无非就是杀,或者不杀。

    “随他去吧。”他低声回答:“上次见他,我忽然感觉他好像完全变了个人,我不认识他,对他也恨不起来了。”他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对着陆健儿比划解释:“他穿得破破烂



第71章 新面貌
    施新月这一天干了不少活儿。

    连宅后院堆起了小山一样的蜂窝煤,厨房里也有了足量的米面,傲雪卧室内的床上也有了一卷子灰布和几包袱好棉花。老奶妈子越来越老了,已经不能算是一整个的劳力,所以傲雪亲自下厨,只让老奶妈子给她打打下手。天黑得早,晚饭也吃得早,施新月和傲雪守着小饭桌相对而坐,桌子正中央是一大碗热气腾腾的肉片熬白菜,旁边摆着一碟酱萝卜片,饭就是新蒸的白米饭。傲雪虽然是做了好一阵子的阔少奶奶,但如今也并不觉着吃熬白菜有什么苦,反而心里更安定——金效坤是板上钉钉的救不出来了,她也不用再四面八方的奔去了,从金玉郎的手下逃过一劫,她如今能稳稳当当的吃上一口热饭,已是心满意足。

    施新月,除去幼年的日子不提,从学校里毕业之后,就一直是孤身一人,不知道家为何物。如今端起碗吃着菜汤泡饭,他连吃带喝,一口气就吃出了汗。放下空碗擦了擦汗,他正要谢她下厨辛苦,然而她没给他说话的机会,欠身端起他的碗,就又给他盛了一碗米饭。

    他连忙起身,双手接了饭碗:“多谢多谢。”

    傲雪听了他这句话,简直有点不好意思:“施先生你太客气了。”

    施新月笑了笑,低了头继续吃。对面的傲雪也吃热了,一张脸白里透红的,越发衬得两只眼睛水汪汪,依他看来,真是个美人。他不敢多瞧她,只觉得如果能够将这样的生活维持下去,能够一直和她搭伴过日子,哪怕只是做一对假夫妻,也够了。

    两人吃完了饭,各自回房去休息。傲雪开了电灯,坐在床上低头裁剪,要给金效坤做一身棉衣送进去。她裁剪得很费心思,因为她平素对金效坤只是用眼睛看而已,她能笼统的看得出他有多高有多瘦,可是没法用目光估算出他的身材尺寸。而棉衣若是做得太大,松松垮垮,冷风是要从下摆往里头钻的。

    思索着下了剪子,傲雪忙活了小一夜。天亮之前她躺下去打了个盹儿,然后早早的起床,先把热水和早饭预备上。把这两样都预备好后,她走到厢房门口唤了一声“施先生”,叫他来堂屋里洗漱吃饭。

    于是施新月早上又舒舒服服的吃了一顿热粥馒头和酱菜。吃饱之后,他想和傲雪聊聊天。在他买回红烛喜字之后、跑去院子里放鞭炮之前,傲雪也和他聊过一次,大概知道了他的出身以及他和金玉郎的关系,但是只知道了个“大概”,因为他当时说话说得吞吞吐吐,傲雪以为他是有什么不堪回首的历史,不愿再提,故而也就没再追问过他。

    其实施新月当时只是有点发懵,并不是要对傲雪隐瞒什么。如今他脑子里清亮了,想要和傲雪做一番长谈了,可傲雪又没了工夫理他——傲雪忙着给金效坤做棉衣呢。

    施新月和傲雪过了三天。

    先前他从寒冷街头进了绿杨旅馆,感觉好似进了天堂,如今他从绿杨旅馆的小屋子里搬来了连宅这座小四合院,对比之下,绿杨旅馆就什么都不是了,这座小四合院才是真天堂。

    他沾了金效坤的光,傲雪用剩下的布料和棉花,给他也絮了一件棉袍子,因为要赶工,所以缝得粗枝大叶——施新月起初也不知道自己那件袍子粗枝大叶,光顾着喜悦了,及至看到了傲雪给金效坤预备的那一套棉衣,他才知道傲雪竟能干出这样细致的针线活儿来。傲雪又另买了一双棉鞋,连着棉衣打了个包袱,想要送到监狱里去,可到了临出门时,又发了怯,对施新月说:“要不然,施先生替我跑一趟,好不好”

    施新月问道:“你要是自己去,运气好的话,兴许还能见上他一面。”

    他的本意是鼓励傲雪出门,然而傲雪一听这话,两只眼睛立刻就转了泪光,脸上倒还是笑着的:“我又想见他,又怕见他。就凭我干的那些事……我哪里还有脸去和他见面呢……”

    施新月以为自己说话没说好,把她惹哭了,连忙又道:“那你别去,我去就是了。”

    傲雪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转身回房把那个包袱拆开来看了一遍,又重新系上。等她挎着包袱再出来时,施新月就见她穿得整整齐齐,手套围巾全戴上了。

    “还是咱俩一起去吧。”她说。

    施新月没意见,跟着她一起出了门。结果到了监狱大门口,她又闹了幺蛾子,将包袱塞给施新月,她死活不肯进门,非要在外头等着。施新月全听她的安排,自己抱着包袱进了监狱大门,那傲雪这时又化作一块望夫石,翘首盯着大门,一眼都不眨,仿佛精诚所至,目光就可突破围墙直刺进去,看到牢房里头的金效坤。

    二十多分钟之后,施新月抱着包袱出了来,告诉她道:“原来不是随时都可以送东西进去,每月有个固定的时间,咱们来早了几天。”

    傲雪冻得鼻尖都红了:“那……他没事吧”

    施新月摇摇头:“不知道,人家没说。”

    傲雪又问:“没……死吧”

    “没说死,那应该就是还活着吧。”

    傲雪不再多问,接了包袱自己挎着,同着施新月往回走,一边走一边吸鼻子,施新月起初以为她是冻的,走到半路才发现她正在窸窸窣窣的偷着哭。

    他没安慰她,一是不知从何说起,二是没那个精气神。他看出来了,傲雪



第72章 出逃
    金玉郎带着施新月离开医院,上了汽车。

    他很好奇很兴奋,不住的去看施新月。这钱没白花,施新月确实是变了模样,只是金玉郎不知道他这算不算是恢复了旧貌——金玉郎对他的旧貌毫无印象,当时在土匪窝里,他光顾着笼络那一对雌雄双煞了。

    笑眯眯的端详着施新月,他倒是真心实意的替他高兴。施新月垂了头,被他看得很不好意思,然而他单是看还不够,一只手在怀里摸了片刻,他最后摸出了一副墨晶眼镜来。眼镜片是半明半暗的蓝灰色,镜框秀致,一看便知是昂贵货色。他将这副眼镜往施新月的鼻梁上一架:“好,这回就彻底看不出来了!”

    施新月垂着头,只是微笑,心里想要道谢,可又觉得自己的道谢轻飘飘、不值钱,抵不过金玉郎这份恩情的万分之一。而金玉郎这时又道:“我请客,为你庆祝一下!”

    施新月依旧是笑——对着金玉郎,他就只能是笑。

    在一家番菜馆的雅座里,金玉郎让伙计开了瓶香槟,因为想要听那“砰”的一声,好像除夕夜前的鞭炮一样,特别的有喜气。施新月呆坐在他对面,因为平日吃饭时总是面对着傲雪,如今前方这人忽然变成了金玉郎,他如坠梦中,总是有点恍惚,一边恍惚,他一边缓缓的眨着眼睛,左眼有点古怪感觉,不知这感觉算是不习惯,还是不舒服。

    按照金玉郎的指挥,他喝了一杯香槟。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喝香槟,喝过之后,他暗暗认定了这是天下最甜美的饮料。回忆着气泡在舌面上炸出来的好滋味,他很想再来一杯,但是当着金玉郎的面,他不好意思。喝过了香槟,他效仿着金玉郎的模样,用刀叉吃鱼吃肉,心里想把这个舞刀弄枪的西洋吃法学会,可是又觉着学了也没用,凭着他现在的这副落魄情形,一天能吃上三顿熬白菜,已经算是享福了。

    就在他手持刀叉和牛肉搏斗之际,金玉郎忽然开了口:“我在禁烟局弄了个差事,明天到天津去办差。你跟不跟我走若是肯跟我,我就给你也要张委任状,到时候按月发薪,你也能混个三五十块。”

    施新月立刻抬了头:“我”

    金玉郎放下刀叉,扯起餐巾擦了擦嘴:“别想着跟我飞黄腾达,我不是那上进的人,要不是陆健儿非逼着我去禁烟局,我也不会去自找官作。这回到天津办公务,我先办着瞧,要是差事好办又好玩呢,我就把这小官儿当下去;要是没意思呢,那我在天津玩几天就回来辞职。”

    施新月用力的一点头:“金先生无论怎样做,我都赞同。”

    金玉郎向着他一笑:“你要是能够按月拿钱养家,连傲雪大概也会慢慢的把心收回来,好好的和你过日子。毕竟金效坤是出不来了,她等他也是白等。”

    施新月又一点头——点到一半他意识到不对,立刻停了住。抬手推了推眼镜,他躲在蓝灰色的镜片之后,偷偷的扫了金玉郎一眼。金玉郎说完了那话之后,就走了神,此刻正偏着脸,斜了眼睛向窗外望,窗外没有什么好景致,只有一棵冻硬了的枯树,以及枯树底下的一堆煤球。

    施新月等了片刻,不见他回神,只好轻轻的唤了一声:“金先生”

    金玉郎收回目光,缓慢迟钝的转动眼珠,瞟了他一眼。

    “你吃你的。”他听金玉郎低语:“我在想我自己的事,你别管我。”

    金玉郎也知道,自己的思想是零碎的,不成体系的。他不肯承认自己缺乏智慧和理性,可在绝大部分时间里,他都是靠着直觉和灵感开路。

    以及一些总能让他逢凶化吉的好运气。

    闹着玩似的活到了二十多岁,他在将亲哥哥送进大牢里之后,灵魂终于发生了一点变化。他长大了,即便没有惹出乱子来,他也能静静地坐下来,做一番思考了。思考的还不是怎么玩怎么乐,而是正正经经的人生大事。可惜对着一桌子大菜思考了良久,他没想出什么成绩来,说来说去还是那两件:一是明天上天津,二是赶紧找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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