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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知全能者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李仲道

    大至需要好几人才能合抱过来的数百年、千年古树,小至只有手腕粗细的青嫩树苗,然后还有其它各式各样的花草,以庭中树、廊间树、河边树、小丛林还有大小花园等方式装点着这个大院。

    虽然清整工作还要持续好久,但观察工作却已经早就完成了。

    大至每一棵树,小至每一棵草,许广陵都心中有数!

    这或许就是前世大宗师时期,遗留下来的“毛病”吧。

    而这个毛病也让他的洁癖向更深处发展,病入膏肓,无药可救。

    许广陵此番院中游走,一是漫步,活动身体,二就是随手进行一些破坏花花草草的行为,或是树的叶子,或是花草的叶子,他时不时地就摘下那么一些。

    目的,配药。

    对一个药之大宗来说。

    对一个大宗师来说。

    或许,还要再加上一个身份,对一个华夏的吃货来说。

    ——有什么是不可以入药(吃)的呢

    没有!

    就算事实上有,理论上也必须没有。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这才是一个大宗师兼大宗的思维。

    也正是基于这种高度,前世,后来,许广陵对于药草的研究,其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从“药草”,到“含有丰富药性却并未被载入古今药典的草”,再到……

    草。

    就是草。

    其中有一段时间,他的研究专题就是“沙漠及戈壁原生草”,如芨芨草、梭梭草之类,以这类草作为原料,开发其药用。

    有结果吗

    有!

    沙漠戈壁之地的特点,一是远离人类,绝少污染,二是白天长光照高温度,夜晚温度却又陡然下降。

    在这种环境下,任何一种草木,都有一个有别于其它地域的特点。

    随后,蒲公英推出了“沙漠黄金”项目。

    在少量官方资本及大量民间资本的进入下,仅仅是数十年的光阴,沙漠线就被远远地向外推进,而整个大西北部都变成了“塞北江南”。

    最蓝的天。

    最清的水。

    最广袤的绿。

    思绪稍纵即收,许广陵弯下腰来,摘起了一朵类似于前世鸡冠花般的紫色大花。

    这个玩意,在一个大花坛中栽满了外围一大圈,应是被原主人当作很重头戏的观赏花卉,而在许广陵这里,它是这次配药的重要材料之一。

    对一位大宗来说,这个大院中的草木,已经足够了。

    足够他配出任何一种药剂,用于体,用于气,用于神。

    许同辉结束上午的静修,也开始活动。

    他的活动就是帮许广陵熬炼药草。

    “少爷,我们这是要做什么”一边干活着,许同辉一边问道。

    “制药。”

    “这些也是药草”许同辉有点诧异。

    “这个院子里,所有你见到的草和树,都是药草。”

    “哦,原来如此!”许同辉恍然大悟。

    也正因为他不是药师,或者说对药草一无所知,才能在听到这话后“恍然大悟”,但凡他稍微懂得一点点,此刻就要瞠目结舌了。

    因为用的不都是“药草”,不,应该说因为用的几乎都不是“药草”,所以想配出适用的药剂,程序不可避免地繁复。

    尽管许广陵已经做到了最简。

    不过经过一下午的劳作,终于完成了熬制过程中的最后一道程序。

    又一堆草被扔进大锅里,煮到沸腾,取出这些草后,锅里的




第99章 蝉蜕
    如果一个东西,它看起来是苹果的样子,吃起来是苹果的味道,营养成分的分析之下,也和苹果一般无二,那它……

    就是苹果!

    许广陵昨天对许同辉说,还差最后一道工序,那个工序完成之后,这个药叫“清血香”。

    其实严格来说,他现在进行的才是最后一道工序。

    这一刻,他是在静坐不假。

    但同时,他也还是在炼药。

    把自己身体内的血液,当成了炼药的主材料!

    他的血液,+清血香,这才是真正的最后一道工序,而当这个工序完成之后,炼成的药,叫做“低配版仿大宗师血液”。

    从一个普通人到大宗师,既有加法,也有减法。

    第一步是加,第二步是减,第三步又是加,第四步又是减……

    如此,加加减减,不断循环向前。

    而最后关头的那一个跨越,则非加非减,而是“造化乘除”,是人与天地的共契、共振,然后跃迁。

    所以,大宗师,是无法复制的。

    许广陵现在做的,只是一种“简单复制”、“过家家式复制”,即通过一种纯物理的方式,把身体内的血液向着大宗师的方向靠拢。

    嗯,只是靠拢。

    想通过这种简单的方式达到100%的更替合成,那是绝无可能的。

    不止是实际上不可能,就是理论上也完全通不过。

    而如果以百分比的方式来看,等这个“清血香”再无用处之后,他身体内的血液,应该向大宗师的方向靠拢了1%或2%

    大概是这样。

    具体的,许广陵也无法估量和计量。

    但就算只有这一点,对于普通人的身体来说,那也足以称得上是“翻天覆地”了。

    这是一个曾经的大宗和大宗师,以“平凡”的手段,所创造出来的“神迹”,其中所承载的,是许广陵前世今生所达到的最高高度。

    许同辉的面前同样燃着香。

    作为劳工,在工作完成之后,许广陵很大方地分了他十支。

    许同辉拿到之后直接就用上了,他很好奇少爷弄出的这个东西有什么用。——肯定有用这自然不用说,这是少爷自己用的啊。

    应该……

    很高级吧

    然而,点燃之后,除了这个香的香味很好闻之外,他什么也没有发现,倒是明明坐在那里静修,坐着坐着,就睡着了。

    这真是有点窘。

    “如果喝的话,这是五步夺命灭神散。”

    想起少爷之前说的这话,许同辉心中不禁惴惴。

    灭神散,这东西,不喝好像也“灭神”啊!

    要不然,他怎么可能在坐着静修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嘛,这可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事!

    中午时候,许同辉小心翼翼地把他的发现告诉许广陵,然后道:“少爷,你这个药,是不是,是不是……”

    “是不是没炼好”许广陵道。

    “对啊!”许同辉大点其头。

    “你把剩下的那九支香都还给我,不给你用了!”许广陵翻了个白眼给他。

    许同辉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到底有什么用么,清血,怎么清啊”

    第二天,又一次坐在点着的香前,只见火点不见烟,许同辉鼻端闻着那闻起来似乎比昨天又更好闻了一些的清香,疑惑地喃喃自语道。

    然后,没过多久,他又睡着了!

    这一次,醒来之后,许同辉终于发现了一点异状。

    不,不是一点异状。

    是很大的异状!

    许同辉发现自己的脸上似乎有点痒痒,就在他抬起手来,想用手摸脸的时候,发现手上也有点痒痒,而且手上的皮肤也有点松垮的样子。

    再下一刻,他发现全身都是微痒。

    许同辉心中有点小惴惴,但他对自家少爷自然是极相信的,让他惴惴的只是未知而已。

    而且认真说起来的话,那惴惴之中,至少五六成以上,反倒是



第100章 倾城
    “离我远点,你身上脏!”许广陵给了他一个鄙夷的神情。

    许同辉很受伤,同时也很不服气,他把手伸出来,还特意摆放在许广陵的手边,“少爷,我的手比你的还要白呢!”

    他没说错。

    不止白,还嫩!

    没有嫩到像刚出生的小娃娃一样,但是绝对光滑白嫩无瑕,超出十岁的孩子!

    毕竟一个人正常生长的情况下,就算再怎么年幼,体内体表也都会有杂质,然后随年岁递增,这些杂质越来越多。

    而许同辉现在,就是体表的杂质被近乎一扫而空。

    这是“夺命灭神散”。

    这是“清血散”。

    换个方式,这同样也是“美体美容散”,而且还是真正全身性的。

    不要说前世的那个世界,就算是现在的这个修行大行于世的世界,这东西若拿出去,也一样会让所有女性都为之疯狂。

    其实又何止是女性呢

    许同辉就有点不淡定。

    非常不淡定。

    刚才在屋里,以及来的这一路上,他都不知道看了自己的手和手臂多少次呢。

    亏得现在整个大院都找不出一面铜镜,要不然,下次静修时,许同辉会不会直接把铜镜摆自己面前,都不好说。

    就这时,他还在臭美着。

    虽然这家伙向来都没有“美”的概念。

    奈何,他现在就是个美男子啊。

    唯一的遗憾,就是没头发没眉毛,甚至连眼睫毛暂时也全都被更换代谢掉了,看起来有点诡异。

    不过,很快。

    许同辉身上的气血是相当丰沛的,今晚一夜过去,他明天头上就能长出青茬,然后,要不了五六天的时间,该有的毛发,就还会全都长上。

    届时,绝对可以称得上是风度翩翩。

    许广陵没给他什么嘱咐,直接就把他给撵走了。

    那香点燃之后,许同辉会有什么反应,他自己不说许广陵也知道。

    地阶以下,甚至地阶的前中段,都是无法抵抗这香的,会在清香弥漫与体内血液交融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酣睡过去,从而让身体进入全力的代谢更新模式。

    不过这种自动的代谢更新,会由表而及里,或者说由易而难。

    一步一步,不断地代谢更新下去,直到最后,才会涉及脏腑和骨骼。

    因此,也可以说,那一支香的效果,被许同辉这家伙完全是“浪费”掉了,里子只是变了一小丁点儿,绝大部分都被外用了。

    不过也无所谓,浪费就浪费吧。

    顺便也可以在出关之后,让这郡城的那些修者看看。

    看个新奇,看个新鲜。

    当然最先看到新奇的是田浩。

    老田晚上回来后,看到饭桌上的许同辉,简直是目瞪口呆。

    连头发都没有一根的许同辉看起来确实是有点怪模怪样,但这抵不住那种白嫩光滑啊。

    “嘿嘿,怎么样,好看吧”许同辉特意曲了下胳膊,在秀他的肱二头肌的同时,展现他的绝世“美貌”。

    田浩傻傻点头。

    “吃饭!”许广陵用筷子敲了敲碗。

    于是,这件小事就这样地,如一颗小石子投入了湖中,涟漪小小荡荡,然后很快就又归于平静了。

    进入郡城的这一个月里,变化最大的自然是许同辉。

    如果他现在再回到青水城,再回到庄家,不要说族长什么的,估计就是他的老父亲老母亲,都有点不太敢认了。

    无它,变化太大。

    甚至,如果是两个许同辉。

    还是生活在庄家的那个许同辉,也不太敢认这个分别了两个月的许同辉。

    他会认不出“自己”。

    其实,田浩的变化一样不小。

    进入了郡城之后,生活的轨迹就像是梦一样,有点迷离,有点失真。

    才只是一个月的时间,他已经见过了安南郡最上层的人,并且正在和郡守府合作,而且少爷还说了,他是“全权代表”。

    在同福楼里,他现在是“副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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