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圣城
是啊,所有天神一族的新生儿都会被集中在一个大家族里接受精英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按照优胜劣汰的方式选出值得期待的幼童,你们管那个教养你们长大的男性叫做“神父”,女性叫做“神母”。
也没有父亲和母亲……
你最可悲的地方就在于,你了太多书籍,又过早接触到了人类……你受到了智慧的诅咒。
我没有错。
是,我没有错。可是这不平衡。天神为什么要产生人类的感情呢?
感情,多美好啊。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真的美好吗?
是真的——我很确定。比如,我虽没能拥有亲情,但我知道那种感情,那种渴望,是真是存在的。友情,还有爱情,也都很美。
它们是真实的吗?还是又一次是你的臆想?
是的!一定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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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神使徒?万神使徒!”
我睁开眼睛,便看到了美女和龙头。我懒洋洋地说:“我不过就在中午打了个盹儿,吵我干什么。”
她们齐齐指向洞穴外的黑夜。正当我站起来走出洞穴时,我的头上被放上了一顶软乎乎的东西。
“惊喜!”她们在我面前用魔法搭出一面水镜,我看到自己戴上了她们赶制的黑色假发,不由地呆了。我忍不住变幻出战甲和双剑,嘚瑟地在水镜前前后左右地照。
“我像不像是史诗中的英雄男主角?”
本来是想得到她们的夸赞,没想到二丫附体的丽德奥斯莫名其妙地问了一个问题:“万神使徒,你觉得英雄应该为拯救世界牺牲吗?”
我说:“这个问题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吧。很难说是‘应该’还是‘不应该’,只有愿意和不愿意。”
她问:“那你呢?”
我笑:“难道我不是‘世界’的一部分吗?”
我望向无边无际的夜空,月夜如洗,净化了一切。“而且啊,能被一个人拯救的世界,算哪门子狗屁世界啊?”
作者有话要说: 文章过半了,做点小总结。
这是一篇小言,少女和心理年龄上的少男恋爱,这种力量仿佛就可以战胜世上全部的挫折。
写的时候我热衷于写段子和夸张的人设,有时候先拿自己试验看看是不是笑了再写出来,我很希望能写好一篇轻松搞笑的小萌文。但是,如果是只喜欢看小萌文/甜文的读者(比如课业忙时的我),友情提示,现在可退出这一章不用看接下来的废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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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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爻君的记忆并非客观现实,而仅仅是他的意识世界。患有轻度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
其实这个伏笔在第一章就出现过了:如果过去真的如爻君“记忆”里那么美好,为什么在他被公开处刑的时候只有“千人的死寂”、亲人友人没有一个陪在他身边?恰恰是在他“记忆”中最美好的故乡,他被挖掉了神翼、被冤枉、被当做弃子——但多次回忆过去的爻君对这些悲剧的前因后果闭口不谈。
是谁害了他?谁又是帮凶?为何要害他?这些答案作为亲历者的他本该清楚,但他选择性地遗忘了。叙事里只保留了那些美好的东西。爻君智商很高,推理能力也很强,但只要他不愿意、不想相信,他还是迟迟发现不了自己记忆中存在的显著矛盾。
每个人究其一生,最大的敌人和盟友都是自己,就像文案里的那句话:“我自己就是地狱,也是天堂。”
我在一开始就写了《一觉醒来》是成长向,男主的成长不在于打怪升级(人家一开始就是满级大佬),至于他是否成长了,答案不在我怎么想的,该由你们做出最终的评判。
第一人称限制视角本身就具备欺骗性,读者可能会和主角一样陷入一种思维定式、带有主角的有色眼镜而忽略藏在叙事中的 一些矛盾和盲点。已经出现的和之后将出现的反转,也都能在细节中找到踪迹(或许早在机智的你的预料之内,因而也算不得反转)
人,天生具备美化过去和遗忘的能力,越是现实不如人意的时候越是如此。
结局我一定会写he,至少主cp会he。这是我把文放在“轻松”分类下的执念。不过,看似拥有“龙傲天”背景的主角不会拥有全部他想要的,他的人生依旧充满缺憾。他的价值观会一次又一次受到冲击,但总有些东西“本性难移”。每当看到网文中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泛滥,善良和正义渐渐被贴上“圣母”、“伪善”的标签,我都会思考:
假如善良和正义没有回报,那么是否还需要坚守它?它是一个相对概念,还是一种信仰?
写这篇文的初衷,不是想不自量力地给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只是想呈现出一种可能的选择。当然,我大概是连呈现这一层都没做好,只恨自己还是个新人小白,深感笔力不足。
在这西幻的大冷频里,又是男主视角,换做我不特意搜都不可能找到这篇文,真不知道小天使们都是怎么发现这篇文的。这就是神奇的猿粪吧!!
感恩
☆、魔法和灵力
在奥特兰迪大陆,人们相信一切都处于完美的平衡。
当你折断一支花,就有一株草在另一个地方破土而出,土地的分量会在那一微秒减轻,又迅速寻找到新的平衡点。宇宙无时无刻不在改变,却始终维持着动态平衡。
大陆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流传着打破平衡的神话,并将这种行为认作是“罪”。过去的千百年来,生灵的举动偶尔会对大自然维持平衡造成较大的压力,但大自然完美的修复能力又会将平衡重新维系。所以,我们使用魔法的时候,就要具备将自己想象成另外一种存在形式的能力,例如,若想驾驭风,就要忘掉重力,将自己当做一缕风,并在此情境下感受气流、驾驭气流。
总体上来说,魔法师有魔法师的思维体系,这种思维可以通过常年学习被培养出来,但也有一小部分人不用学习就可与万物共情,我们将这称之为——天赋。
我恰好得到了这份天赐的礼物;从小到大都能够轻松在幼童营、少年营中的大小试炼中拔得头筹;我往往无法解释为什么做出选择,却总能根据环境使出最恰当的魔法公式。
不过,茕孑有一句俚语:“不费吹灰之力得到的东西是神的馈赠,也是与生俱来的诅咒。”同样,天赋的“诅咒”之一就是会使得天神产生人类的感情,甚至于说,比普通人更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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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经常做梦。
其实,我不确定那是不是梦。闭上眼睛后,很容易就会陷入一种仿若灵魂游离在外的冥想状态,在半清醒的状态下产生一些乱七八糟的思绪,有时候,甚至会听到两个我在争吵。那之后,我对自然的理解又进了一步、灵觉更加灵敏、灵力也显著上升。我并不需要剑主来提供力量,也不需要在某种特定的灵力高纯度的地域,例如托隆沼泽,才能获取力量,我似乎能够随时随地在周遭的自然里准确地找到“灵”的所在,并将之编织进血肉精神之中。
与我前世的魔法修行不同,修灵并不需要背诵千万字的咒语、亦无需将各类魔法公式和逻辑经过千百次练习直到烂熟于心——而是更追求精神上的磨砺和参悟。这带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修行体验,再练下去,保不准哪天就超脱物外,看破红尘。我对此兴趣不大,不想看破红尘,实在是因为我的境界是出了名得低,就喜欢在红尘里打滚撒欢。
我管我这种状态叫做灵力觉醒,但告诉了三丫之后,她管这叫做“失恋综合症”。
转眼间,我已在龙穴中呆了十五天,眼看明天就是史无前例的荒原舞会。期间我以婀达女王的名义,向中央帝国寄去了一封邀请函,邀请我之前搜集的帝国要员的名字,尤其点明“邀请”那位胖公主。我在信上点明了合作的意图,还有沉默与三架斯摩奇在黑风暴中坠毁的事实。
当然,对帝国那群人精来说,合作和斯摩奇两项砝码可能还不够逼他们来荒山大国。因此,我给出了“生命之树”这个最重的砝码。
纵然帝国一定会怀疑我在欺骗他们,但是这实在太重要,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是真话,他们也会赴约。
这时,人形的丽德奥斯推开门。壁炉的火早已熄灭,只剩灰烬,门口的一盏灯心草灯发出芥子般的细弱光芒。
我放下了捏在手里把玩的那根白骨,瞥了瞥她。说起来,最近三丫是陪我最多的那个,而大丫和二丫这两位从来都拿鼻孔看我的龙,这次倒是出奇得“乖巧”,先是听从我的安排将信送到了康涅狄格堡的皇宫,回来后又整日在外搜索黑风暴后还存活的人 。
“失恋综合症初期,脾气变得暴躁,面色变得阴郁;中期,开始产生臆想;晚期,自闭!”丽德奥斯猛地冲上来盯着我,“万神使徒!你已经闭门不出整整两天了!还呆在这种阴森森的鬼地方!”
我轻按太阳穴:“丽德奥斯,这不是‘鬼地方’,这是你家。而且,我也是死过一回的人,这里就算有鬼,那个鬼能有我的命硬?”
丽德奥
分卷阅读60
斯换上了一种怜悯的眼神,“被一个卑微的人类少女拒绝的心情一定糟透了。”
我:“谁告诉你我被拒了?”
丽德奥斯:“都写在脸上了。”
“丽德奥斯,这你就不懂了。女人说不要,就是要;说你是个好人,就代表她从心灵上已经认同你了。”我言之凿凿,“所以说我敢断定,其实她骨子里爱我爱得如痴如醉!”
丽德奥斯浑身不适应地抖了抖。“我看你还是有病。我给你举个实际的例子吧。”
只听她双唇一碰,响亮地“么”了一声,然后说:“我爱你,请和我一起创建和谐社会吧!”
我条件反射地说:“滚。”
“看吧,这样的沟通多么简洁明了,你干脆地拒绝了我,我就可以去找别的美男子了,谁也不耽误谁。”丽德奥斯确定说,“初步诊断,万神使徒,你陷入了青春期少男常有的幻想。虽然你这青春期来得特别晚……”
我颇有些恼羞成怒,愤然站起将她轰出去。“闭嘴,你这样动不动就邀请别人一起创建和谐社会的龙又懂什么。”
她冷哼一声,“男人都是蓝纹奶酪,越臭越香。非要得不到的才是好的。”
“我得到她后,她只会更好。”
“是了,你是个例外,我差点忘了你护短的毛病。以前你宁愿得罪河泽精灵的大王,也要和他打架把他的宝剑挤下第一名,好让你的’小甜甜’和’艾利尔’并列当代神兵排行榜第一名;就连你养一只狗,都要逼别人承认你家狗最最最可爱!”丽德奥斯忽然一拍脑袋,“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在紧张?你紧张的时候,都会靠说大话来缓解自己的情绪。让我猜猜……这次荒原舞会,你一定也邀请了那个女孩!”
我点了点头。
……
“天呐,你这是私事公办啊!”丽德奥斯看好戏似地大笑,“劲爆!到时候人家会帮你的!”
我尴尬地想:其实本来我根本没把握阿昙会来。我是拿伊丽丝做“人质”才有了九十分把握她回来的。
通过帕拉米宝石,我得知沉默并没有死,可丽德奥斯同样没能在沙漠中找到他。另一方面,丽德奥斯在沙漠中发现了不少幸存者,伊丽丝就是其中之一。他们都被安置在一处,我却一直没有去见那些人。
事实上,现在除了我最重视的那位受邀者,我几乎提不起兴趣见任何其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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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想到总不能老是和一堆白骨呆在一起,我便走出了龙族圣殿。
我看到远处的荒漠里有一个人影,正在向这个方向走来。
尽管没有看清那个人影具体的样貌,但我感到,月色好像化为了一股清爽的凉气从我的头顶心一直贯穿到脚底心,使得我格外亢奋。
我努力想要保持一个骄傲的形象,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好在天黑,她一定看不到。
时间不走,丝风不吹,星辰不移。
作者有话要说: 写的时候不觉得,写完了发现设定有点像:魔法是理科,灵力是文科
☆、她超可爱
如果你喜欢的女孩千里迢迢来看你,此时离你只有两百米远,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
不能表现得太冷漠,也不能激动地冲上前让她误会来了一只摇尾巴的狗。不能太刻意,也不能完全随性。
最好换套和平常不一样的衣服,给她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衣服必须撩人、低调奢华,带一丝“本人不屑于打扮”的漫不经心。
作为剑灵,我只需要用意念变出一套衣服。变幻术需要施法者在脑中构建出所要变化的物体的全貌,而我有限的艺术修养限制了如潮水般汹涌澎湃的想象力——我要的这件完美的衣服,从颜色到款式都是个迷。我脑中空空没有灵感,想来我化形后穿过的衣服统共只有两件,白色便服和金色战甲都是我前世最常穿的两套衣服,基本属于出厂配置。
服装设计对我来说无疑是赫拉克勒斯的任务。我很快就将注意力转移到了更重要的发型上。
想当年我只需用清水洗头就能保持发色光亮,从来没为头发的是烦心过——直到丽德奥斯在我头上重新点亮了她的喷火技能。一般的损伤我都能迅速修复,偏偏龙神劫火会对灵体造成伤害。而且,由于劫火具有反魔法的特性,秃了的部位无法用幻术遮盖,只能依赖于假发。
不行,我不能让秃头这个梗毁了我和阿昙的重逢。我得回去拿假发。
等我戴好假发赶到外面,阿昙已经不见了。
“阿昙!”我叫着她的名字在沙漠上四处找寻,大约半个小时后,回到龙穴、几乎认为自己出现了幻觉的时候,我听到一间房里传来丽德奥斯夸张的笑声。
我猛地推开门,竟然看到了丽德奥斯抱着昏倒的阿昙,两人身边摆了几个破碎的酒瓶。
“丽、丽德奥斯!!你在干什么!?”我的太阳穴直跳。
那条色龙毫无自觉:“别紧张,快去照照镜子,这样你就能捕捉到一张新鲜的妒夫捉奸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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