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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1995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愚乐

    王哥你好。杜秋和自家干爹握了握手,把穿越前从他那里知晓的典故拿出来恭维道:长安侯所向披靡,冠军侯封狼居胥,父子都有建功立业,封侯万里的雄心,好名字,好寓意!

    长安侯是项羽,冠军侯是霍去病,都是历史上数一数二的英雄人物,王长安其实只是巧合,长是辈分,安是名字,很普通,但王冠军的名字确实取材自霍去病的爵位,他见杜秋如此一说,先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抚掌说道:知道西楚霸王的人很多,知道长安侯的很少,知道奥运冠军的人很多,知道冠军侯的很少,大伟,你这个小舅子不得了,从小漂泊海外,却能自学成才,精通中国传统文化,了不起!

    他估计是从哪里道听途说来的,精通什么呀。杜春华无心一语道破真相,她端着一盘锅包肉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盈盈的说道:小弟回来了,那就开饭吧。

    我们几个先吃,谨言和小军刚才吃了不少饼干,随他们玩去,等会饿了再吃。林大伟招呼了几句之后,从书房里拿出一瓶红盒子装的五粮液,笑着说道:长安,当年结婚的时候你送了十瓶给我,今晚高兴,咱们来喝一瓶怎么样?

    春华舍得不?

    我有什么不舍得的,当年你送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酒是寄存在我这的,迟早会回到你的肚子里去。杜春华用打火机点燃了酸菜鱼火锅,半真半假的埋怨道:你们俩真是一对酒肉朋友,每次见面都要喝酒,而且每次都喝的醉醺醺的,以前也就算了,现在都当爹的人了,少喝一点。

    酒逢知己千杯少嘛,我和大伟是生死之交,现在工作忙,一年到头聚不了几回,不喝点酒怎么行。

    穿越前一瓶89年的五粮液至少要两三千,杜秋饶有兴趣的拿起包装盒看了看,问道:这酒很贵吧?

    现在比较贵,一瓶要200多块,89年那会还不贵,一瓶只要95块钱。王长安浑不在意挥了一下手,笑着说道:当时大学刚毕业,手头紧,买不起180块的茅台,只好买了10瓶五粮液,取十全十美的意思,今晚喝了一瓶,以后就是天长地久了。

    95块钱一瓶可真够便宜的,得找个机会把剩下的9瓶给藏起来

    似乎明年在秦池夺了央视标王的刺激下,国内高档酒有一次涨价潮,不如囤几箱子坐等升值?

    杜春华对吉祥话不太在意,倒是对物价比较敏感,说道:这几年物价涨的可真快,以前一百块钱能用好一个多月,现在几天就用光了。

    谁说不是,我前几天看报纸说去年全国通货膨胀率超过20,等于年初存一万块钱,年底就只能买八千块的东西了。王长安很随意的在桌子边坐了下来,自己舀了一碗汤,边喝边问道:大伟,你最近有没有看到梁锦玉?看到的话帮我打听打听,问问没有什么稳妥点的投资渠道,现在钱真不能存银行,那点利息还不够塞牙缝,存的越多亏的越多。

    你不是炒股么?

    别提了,去年亏了五六万,阿梅气的都要跟我闹离婚了,哪还敢再炒。

    我早就问过了,梁锦玉林大伟做贼心虚的偷瞄了杜春华一眼,然后才说道:她说现在国内最稳妥的投资就是买国库券,利息比银行高,而且国家会根据通货膨胀率给保值补贴,买一百块钱的三年期国库券,到期之后差不多能拿回来一百四十多块。

    听起来不错,过几天我打电话找她问问。

    国库券?中国金融史上臭名昭著的327国债事件不就发生在1995年的2月么?

    穿越真是好,随便家常闲聊都能找到很多赚钱的机会

    算了算了,不提这些了。杜秋你别拘束,坐下来吃饭。王长安和林大伟一样,都是性格四海,善于交际的人,拿着酒瓶倒了半杯五粮液给杜秋,说道:你是大伟的兄弟,也就是我的兄弟,今天第一次见面,咱们先干一杯,培养一下感情。

    那不是喝白酒专用的小酒杯,而是喝茶用的玻璃杯,半杯大约有3两左右,杜秋忍不住龇牙,穿越前就曾被这个干爹灌醉过好几回,想不到穿越后还是难逃此劫,他面有难色的推脱道:王哥,我以前只喝过十几度的清酒,从没喝过白酒,要不用啤酒代替吧。

    没喝过才要喝嘛,我听大伟说你很有想法,一回国就搞了个文具公司,而且还搞的不错,在国内做生意,少不了酒桌上的应酬,现在正好练练。

    杜秋一听这话,就知道下午是谁订购了那20本金玉满堂了,王长安和林大伟一样,大学毕业后都分配到了三江省商用汽车集团,只不过他是云城本地人,家庭条件也比较好,门路多,很快就在集团里出人头地,现在是一家子公司的销售科长,虽然职务不高,权力却不小,油水丰厚,订购20个记事本是小菜一碟。

    小弟没喝过白酒,少喝一点,这半杯能喝就喝完,喝不完就算了,剩下的你们两个酒鬼自己喝去。

    行,听春华的!来来来,杜秋,先尝一口试试,五粮液是好酒,比寡淡的清酒要好喝的多。

    对穿越党来说,别说20个记事本了,就是20万个记事本的订单也不会放在眼里,但王长安并非普通的客户,而是和自己关系很近的长辈,杜秋无可奈何,只好舍命陪君子,跟两个酒鬼推杯换盏,瞎侃大山,一顿饭吃了将近两个小时,直到9点才结束,好在半杯五粮液没白喝,等下桌子的时候,王长安不仅答应以268元的高价买那20个金玉满堂,还信誓旦旦的表示会向领导推荐,争取把最便宜的牛皮纸笔记本列入公司办公用品采购单里,如果成功的话,一下子就能拿到上千个订单。

    春华,古话说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你这个弟弟虽然骨肉分离,在外面漂泊了几年,吃了些苦头,但也历练出来了,我看他话不多,但每次都能说到点子上,性子稳重,眼光不俗,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他连小学都没上过,哪有什么前途,以后还要靠你们这些朋友多帮衬。杜春华一边笑颜如花的客套,一边接过杜秋泡的绿茶,分别递给王长安和林大伟,皱眉说道:你一身酒气的回家,阿梅明天估计又要打电话骂我了。

    你别理她,她就是爱唠叨。王长安和夫人李梅的感情很好,但两人的脾气都不好,经常拌嘴吵架,这几天大约又闹矛盾了,因此不愿多说,他踱步走到沙发前,摸了摸自家儿子的脑袋,调侃道:这小子平时无法无天的,在幼儿园经常跟同学干架,只有遇到了你家谨言才会老实,他们俩要是有一个是女孩子就好了,正好结个娃娃亲。

    父母都是暴脾气,儿子自然也不例外,王冠军不喜欢大人摸他的头,一巴掌拍掉了亲爹的大手,昂着脖子大声说道:我才不要当女孩子!谨言说他打架打不过我,我打游戏打不过他,可是如果我们两个联合起来,就能打败所有人了!

    童言无忌,满座俱笑,屋子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杜秋看着两个并排坐在一起玩游戏的小孩,感觉记忆里那些泛黄的场景忽然变的鲜活了起来,心情就像春天的阳光一样明媚,于是饶有兴趣的逗他道:王冠军,你和谨言两个联合起来也打不过我,信不信?

    你比我大那么多,我现在当然打不过你,等我长大了以后就能打过你了。王冠军虽然是个熊孩子,却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不行,就推林谨言出头,半是自豪半是不服的大声说道:但是你打游戏打不过谨言,连我爸爸都打不过他!

    开玩笑,林谨言虽然很有玩游戏的天赋,但他和我是同一个人

    5岁的小屁孩还处在封印状态,怎么可能是身经百战的26岁大魔王的对手




第十七章 奇遇和发现
    在小孩子眼里,父母总是无所不能的,杜秋不想摧毁这种幻想,更不想让儿时的自己沮丧难过,于是在和林谨言对打《街头霸王的过程中,总是赢一局输一局,赢的惊险,输的可惜,不仅让两个小孩大呼小叫,激动不已,连三个在旁边闲聊的大人也看的津津有味。

    小弟,你以前在日本是不是也经常玩这些游戏?

    日本的游戏行业非常发达,到处都有游戏机厅,没事就去玩。

    游戏偶尔玩玩也挺好,能放松心情。杜秋,你有空教教冠军和谨言日语吧,我听说小孩子最适合学外语,日语虽然不如英语使用面广,但是艺多不压身,多懂一门外语总归是好事。

    行啊。杜秋一边放冲击波,一边随口说道:我看谨言有不少日语原版的漫画书,等过几天我翻译成中文,带他们两个认字。

    林大伟很宠溺儿子,当他还在捣鼓走私车的时候,就利用渠道关系,搞了很多日语原版的动画片漫画书还有电子游戏回来,杜秋在这些玩意的耳濡目染之下,小学时就能看懂一些简单的日语了,中学时为了追新番特意自学了一个暑假,当时说和写还不行,但听和读都没问题了,大学时靠懂日语的优势挤掉了竞争对手,拿到了去大阪大学当交换生的资格,在日本住了半年,补上了说和写的缺点,这才成了一个真正精通日语的人。

    谨言这小子真机灵,刚才那一招杜秋用过之后,他立刻就学会了,以后读书成绩肯定比冠军要好。

    我看未必,大伟天天带他玩游戏,心都玩野了,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视机,现在又多了个不知所谓的舅舅,以后恐怕更不知道学习了。

    哈哈哈,小孩子多玩玩,没关系的,再说谨言身体弱,你们不放心他去外面玩,在家里也就只能玩电子游戏了。

    王长安谈性甚浓,聊完孩子聊往事,聊完往事聊工作,直到10点钟接到了李梅打过来的电话催促之后才起身告辞,准备回家,林大伟要开车送他,却被生性谨慎的杜春华拦住了,说道:都醉成这样了,就别开车了,还是我送吧。

    没事,晚上路上没几个人,我开慢一点就是了,你在家帮谨言洗个澡,他刚才出了一头汗。

    刚才两个酒鬼除了那瓶五粮液之外,又干掉了大半瓶泸州老窖,杜秋见林大伟脸色泛红,确实喝的有点多,于是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做个铺垫,等春节回东北老家办户口的时候顺便走后门弄个驾照,就主动说道:我在日本学过驾驶,刚才喝的也不多,我来送吧。

    日本的交通规则是靠左行驶,方向盘在右边,而国内是靠右行驶,方向盘在左边,所以从日本走私的汽车到岸之后都要重新改装,林大伟是行家,很清楚这一点,说道:国内的车都是左舵,和日本的不一样,你可能不适应。

    不要紧,日本有很多从美国和欧洲进口的车也是左舵,我曾经在超市当过送货员,经常开车。

    那就让小弟送吧,这么晚了应该没有交警查驾照。

    王长安住在公司分配的公寓楼里,靠近郊区,路途有点远,好在1995年的云城市区面积还比较小,经济也不繁荣,夜生活很单调,10点钟之后路上不仅没什么车,连人都很少,这个时代没有测速监控摄像头,可以随便踩油门,杜秋只用了十来分钟就开到了,把父子俩送到楼下之后,婉拒了上去坐坐的邀请,又沿着来时的路朝回开,开了大约五六分钟,在经过一个免费小公园时,他看到路边倒着一辆女士自行车,离自行车不远处的路边还有一只粉红色的毛绒手套,但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冷冷清清,安静寂寥,透着一种惊悚诡异的气氛。

    这种场景一般只会出现在两种类型的电影里,一种是恐怖片,一种是刑侦片

    第一次晚上开车就遇到了怪事,难道我穿越的时候被英叔或者柯南诅咒了?

    杜秋借着吐槽平缓了一下情绪,在路边停了下来,下车之后站在路边的水泥台子上朝四周眺望了一下,发现这条路比较偏僻,附近黑灯瞎火的,没有住宅楼或者商业楼之类的建筑,路边也没有公用电话亭,只有大约两三公里之外隐约有一片低矮的厂房,但需要绕路才能过去,到那边报警的话,耽误的时间不会比掉头去找王长安短。

    看来只好当一回大侠了

    希望是虚惊一场,如果不是虚惊,希望凶犯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

    杜秋在车里一阵乱翻,想找个手电筒或者扳手之类的东西防身,结果除了几盒磁带之外什么都没找到,后备箱也是空的,什么都没有,无奈之下只好拿了个靠枕当作防身武器,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公园——他不是圣母,但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这里距离王长安家不远,一来一去只隔了十分钟多一点,而刚才来的时候路边并没有这辆自行车,如果真出了事,肯定是最近几分钟之内发生的,自行车的车主很可能还没有受害,这时如果有人出现,说不定就把凶犯给吓走了。

    走进公园之后,杜秋发现里面树木很多,枝繁叶茂,遮住了路灯的光芒,到处都是可见度很低的阴影,于是掏出穿越后一直随身携带,藏在衣服内侧口袋里的手机,开机之后打开手电筒功能,举在手上一边左顾右盼一边四处乱照,冬天没有虫鸣,也没有蛙叫,公园里很安静,走了没一会就听见一处灌木丛后面有异常的响动,呼哧呼哧的,似乎有一头野兽在撕咬什么东西。

    杜秋吓得毛骨悚然,全身都泛起了鸡皮疙瘩,他可不想刚穿越没几天就挂了,不敢再上前,站在原地关掉手电筒app,把手机调到拍照界面,大喝道:什么人在那?出来!

    大喝过后,响动立刻消失了,过了大约两三秒钟,一个男人从灌木丛后面露出了半个脑袋,在露头的瞬间,精神高度集中的杜秋眼疾手快,立刻按下了拍照按钮,只听喀嚓一声轻响,闪光灯爆出了一团耀眼的强光,照的周围亮如白昼,那人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喊道:你干什么?!

    你已经被我拍下来了,快点放了那个女的,否则我马上报警。

    我草泥马!

    那个男人骂了一句就缩了回去,杜秋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不知道是在穿裤子还是在搞什么,于是急忙把手机塞回衣服里,朝后退了几步,做好逃跑的准备。果然,那家伙很快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手上拿着一根一米多长的钢管,大步流星的直冲了过来,杜秋见他如此凶悍,立刻转身就跑。

    给我站住!

    把照相机交出来!

    我大爷,有种别跑!

    那家伙追的很紧,两人之间的距离相隔不到10米,如果停下来的话,最多2秒钟钢管就能砸中身体了,1995年的汽车没有远程开锁遥控启动之类的高科技功能,杜秋没法回到车里开车逃走,只好沿着小公园里的水泥路乱跑,那个家伙在后面紧追不舍,两人跑来跑去,绕来绕去,折腾了十几分钟,谁也没追上谁,谁也没摆脱谁。

    呼呼你他妈给我给我站住!

    操别跑

    杜秋在刚上大学的时候经常打篮球和踢足球,水平很烂,但至少能锻炼身体,然而自从大一下学期迷上了dota之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体育活动了,天天坐在电脑前打游戏,身体虚的很,穿越前他有一次心血来潮,忽然想去跑步,结果在体育场里慢跑了1000多米就受不了了,躺在地上休息的时候,在场的朋友是这么形容的:仿佛一条暴雨中快要窒息而死的野狗。

    一开始被追的时候,杜秋以为只要跑远了,凶犯就会放弃,然后仓皇逃走,没想到那家伙认死理,一直追着不停,他只好不停的跑,跑了两三分钟之后,胸口发闷,呼吸急促,身体开始出现不适反应,本来以为再跑个几分钟就要完蛋了,结果跑啊跑,一直跑了十几分钟,这可不是匀速的慢跑,而是被人追着拼命的跑,算里程的话别说1000米,连3000米都有了,但除了气喘如牛,汗如雨下之外,并没有出现浑身发软,疲惫欲死的极端状况,反而把追他的家伙耗的像条快死了的野狗。

    书签上说的延缓衰老,原来延缓的不仅是脸和皮肤,而是整个身体所有器官都延缓了消耗

    这下赚大发了,只要好好练练,未来21年里我将是个体能超人



第十八章 擒凶和善后
    稍微了解一点生物学或者化妆品知识的人都知道,想要延缓衰老,唯一的途径就是增强细胞活力,让新陈代谢尽量保持良性循环,如果用游戏术语来解释的话,那就是杜秋身上有一个持续时间长达21年的活力增强buff,失血比别人慢,回血比别人快,有了buff的加持,他虽然腰酸背痛,越跑越慢,但总是比追的那个家伙快,而且越跑越兴奋,不仅不觉得冷空气吸入肺部带来的灼烧感很难受,反而觉着是种享受。

    白痴,有种继续追啊!

    我操你大爷!

    又折腾了一会之后,杜秋感觉形势比较安全了,这才有意识的绕到那片灌木丛附近看了看,发现草地上躺着一个长头发的女人,外衣七零八落,一片狼藉,但内衣内裤还在身上,那个色狼应该还没得手,只不过她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不知道是晕过去了还是已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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