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女风华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漠青鸿
这样的师妹没有了平日的狡黠,却更加可爱,简直要让人爱进骨子里,疼到心坎上。
将师妹往怀里搂了搂,搂得更紧些,一向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竟露出了满足的笑意。
江离没看到小五欠扁的笑容,他若看到,一定会后悔的将妹妹抢回来。
管他衣裳脏不脏呢,妹妹才最要紧。
可此时江离正背转身脱外衫,如果不是没地方,他真不想当着小五的面脱衣裳。
方诺倒是看到了,可他能说什么呢,在他们的眼里,自己只是个跟公子差不多的孩子,其实他也可以抱公子的,也可以为公子做很多事,可他们都看不到。
唉。
方诺郁郁的跳下马车,不想留在里面添堵。
柳沁醒来时已躺在梅院的床上。头很疼,胃也翻腾得难受,没想到那葡萄酒的后劲这么足,自己没喝多少啊。
“姑娘醒了。”
翠柳端着一托盘走了进来,后面跟着拿洗漱等物的翠羽。
见柳沁皱着眉头很不舒服的样子,翠柳温柔的哄道:“来,先喝醒酒汤。会好受些。奴婢熬了粥,待会再喝点,胃就没那么难受了。”
柳沁真不想喝什么醒酒汤。一闻就知道味道不咋样,可自己有错在先,不好再闹腾让翠柳她们为难,只得捏着鼻子喝了下去。
一喝完。翠羽忙递上漱口的水,将水吐在盆子里。翠羽另拿了干净的水和帕子,将柳沁的脸和手细细的擦洗了一遍。
再喝下翠柳经心熬制的小米粥,胃里终于舒服了。
满足的仰面躺在大床上,满足的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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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真是的。这么不爱惜自个,要是让老夫人晓得姑娘喝了酒,还喝醉了。不知会怎么罚奴婢们。”
翠羽抱怨了一回,突然凑到柳沁面前。小声说道:“姑娘,听长盛说你们喝的叫葡萄酒,特别好喝,什么时候让奴婢也尝尝。”
眼前突兀的出现一张大脸盘子,吓了柳沁一跳,不提葡萄酒还好,一提柳沁都想钻地洞去,只得胡乱的答应一声“好,好”,就将薄被拉上来,蒙住了脑袋。
她虽然醉了,但不是不醒人事,而是处于一种半清醒半迷糊的状态,做了些什么,模模糊糊都知道,可当时就是感觉身不由己,象失了身体的控制权。
又笑又哭又唱,眼泪鼻涕齐流,双手双腿乱挥,唉,醉酒的模样真不敢想,不敢想。
埋进被子里,真想当一世的鹌鹑。
“妹妹,怎么了?”
被子被一把掀开,眼前是江离着急的眼,小五戏谑的眼,方诺关心的眼,门口那儿还有杂七杂八的声音,似乎有人想要进来,被拦在外面。
柳沁一愣,真心想哭了,呜呜,就不能让我再羞惭一会儿,再躲一会儿,这么快就给曝光了。
幸亏柳沁脸皮足够厚,将伤心的泪水化为奋进的微笑,扬着脸,呵呵一笑,“早啊,阿离哥哥,小五哥哥,阿诺。今儿天气真好啊,哇空气真新鲜,看外面的日头……”
“嘎”的一下,顿住了,外面,外面好象黑乎乎的。
桌子上的一盏灯晃了晃,照出床前三人呆怔的脸。
虽然喝醉酒丢了个大脸,但并不防碍柳沁的葡萄酒计划。
南方的葡萄已接近尾声,柳沁搜集了街市上多数的葡萄,让姜师傅全力酿造葡萄酒,毕竟葡萄是个季节性的水果,而且葡萄酒酿制比白酒简单,成本也低,但售出的价格却可以翻倍,这可是个一本万利的好事。
北方的葡萄成熟得要晚些,柳沁又嘱托宁致远去北方收购。
宁致远对那日柳沁他们私下品尝第一坛葡萄酒而不叫他,一直耿耿于怀,在柳沁面前甩了好几脸,害得柳心陪着小心保证再出的第一坛一定先送给他,这才将他哄住了。
没想到宁致远这么大个人,还这么孩子气。
许是没成婚的男人长不大,只有自己当了爹才会有成年人的自觉吧。
十多天后,琼浆酒肆推出了新品种。
红红的酒液,倾倒进玉质的高脚杯里,那种白与红鲜亮的颜色对比,就让人眼前一亮,再闻上一闻,酒香清淡里带着丝甜腻,抿上一口,酸,甜,交措的口感,让全身的毛孔都有种想要张开的舒爽。
这酒,柳沁给它取了个名子,玉浆。
以前的白酒就叫琼浆。
玉浆一经面世,立刻在芜城形成新的时尚。
宁致远很会做生意,提前给淮阳伯送了两大坛,在伯府组织的下一次聚会上,淮阳伯很是神秘的拿出来招待他那群狐朋狗友,立时就在芜城的富贵圈中打了个广告,广告的效应让他都有些意外。
富贵人家对稀奇的东西总有种天然的追捧,何况是他们这些以吃喝玩乐为宗旨的富贵人家子弟。
除了富贵人家是玉浆的购买者,烟雨湖一带的妓馆也是玉浆购卖的大户。
只因柳沁早早就让人传言出去,玉浆有美颜润肤之功效,世上的女子哪有不爱美的,那些姐儿更甚,她们可是吃青春饭的,谁不想把青春留得更久些。
酒肆的生意一日红火一日,向外销售的渠道也已打开,现在不是卖不卖得出的问题,而是酿不酿的赢的问题。
说起这个,宁致远更是佩服柳沁,原来柳沁早考虑过这个问题,在玉浆的销售上搞了个限量供应的噱头。
每日限量售出多少坛,卖完了,再要,任谁来,也没有。
这样一来,每日在酒肆门口排队的都要排至大街,而价格也保持在那让普通民众仰望的标准上。
方府里,方震砸了一套新收的瓷器。
那可是东窑出的最新的缠枝花卉白胎瓷,很是名贵,原是方家大爷最爱的货色。
方一鸣站在下面没抬头,暗暗撇着嘴,这是在老子那受了气,来撒在儿子头上。
“去,给我查,一定要查出它的东家是谁?”(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一章 北方的客人
方一鸣从他老爹屋子中出来,嘴角带起一丝讥诮。
要说这个家里,还是祖父最本事,有谋略有手段,至于父亲,说实话,他心里是不大瞧得上的。
明明没啥谋算,还偏偏想学着祖父的做法,最后总是弄巧成拙。
就如对付琼浆,这么个小小的酒肆,若是自己的话,直接上门砸了,他还敢还手不成,早灰溜溜的逃走。
如何会到如今的局面,现在可好,琼浆的名气大了,听说连柳府、淮阳伯都罩着它,还怎么弄,就算查出东家是谁又怎么样,人家早有戒备,明的、暗的都很难再下手。
幸亏祖父心里清明,将鸿兴越过儿子交给自己打理,若是给了父亲,只怕也会如醉春楼一般给他败掉。
想到祖父对自己的看重,方一鸣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心中又升起一丝得意,大房这边,若不是自己撑着,只怕早被二叔他们挤到旮旯里去。
也不回后院了,直接出府去了鸿兴酒楼。
昌盛饭庄的刘掌柜看着逍逍遥遥从门口走过的方一鸣,恨得一口唾沫吐进了旁边的花盆里,却也无可奈何。
不知从哪日起,昌盛饭庄的门口出现了两尊门神。
有那想进店用餐的客人才刚踏近一只脚,就会有其中一尊门神冲上去与他撞在一起,撞伤撞倒了人不说,还口出恶言,称别人走路不长眼,要客人陪偿医药费。
有想与之讲理的,举起拳头就揍,打伤了几位客人后,这事就传开了。
你说谁还敢进店里去。除非不要命。
刘掌柜及伙计气愤不过,与两人理论,人家却比他们还理直气壮,眼一瞪凶巴巴的骂道:“咋了,铺子里面是你们的地盘,难道铺子外面你也买去了,我们哥俩歇个脚也不行?他大爷的。哥哥我偏就不信邪。还偏留这儿了,你们能怎的?”
再说两句,就挥起了拳头。
刘掌柜怕闹出人命。只得忍了。
他很清楚,这两人肯定是方一鸣派来的,想将他挤垮,赶走。
生意越来越清淡。到现在基本没生意。去信给帝都的东家,也许过上两个月东家的回信到了。也是自己离开的时候。
一个小小的饭庄,关了就关了,东家不会太在乎,可刘掌柜不一样。这里倾注了他太多的心血,也消耗掉他半辈子的人生,有时感觉就跟自个的儿子一样。他真的不想就这么失去它。
一想到半辈子的心血就要这么没了,一口老血涌上喉咙。卡在嗓子处,上也上不来,下也下不去。
脸憋得通红的刘掌柜差点倒在了地上,幸得旁边的小二眼疾手快,将他搀住了,安慰道:“掌柜的,您别急,总会有办法的。”
总会有办法的,刘掌柜的眼里升起点点的希望之光。
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之间,到了十月。
琼浆照旧宾客盈门,这不,还没到中饭晌,厅堂里已坐了大半,吵嚷说笑之声,半条街都能听到。
门口又走进一行人,老老少少加起来上十位。
“掌柜的,可有厢房?”
最前头的中年汉子开口问道。
二掌柜大同忙迎了上去,笑着解释厢房已被订了出去,殷勤的请大家在厅中就坐,汉子看了看其中一位老者,见那老者点点头,这才随着伙计过去找了个靠东边的位子。
一张大号的圆桌,正好围坐下众人。
点了酒和菜,边吃边用家乡的方言聊着天,旁边的食客虽不大懂得他们说什么,却也知道这是群从北边来的客商。
吃喝得正酣,就见从他们旁边的墙角掀帘走出两人,其中一位是个十多岁的小少爷,长得颇为出色,特别一双细长的桃花眼潋滟生光。
就是他身后的小厮,也生得端正俊朗。
这对主仆倒是生了个好模样,圆桌上的客商走南闯北,见识不少,却仍在心里暗暗叫了个好。
那小少爷怔怔的看了看他们,然后直直的走到他们近前,这才弯身一礼,“各位叔伯有礼了,不知各位可是泾县人氏?”
那小少爷的口音竟与他们颇为相同,其中有位二十出头的小子比较冒失,已惊奇的叫了起来,“徐伯,他说的话跟我们一样咧。”
徐伯正是中年汉子看向的那位老者,点点头,放下筷子,面对小少爷抚须笑着回道:“正是,难不成小哥亦是泾县之人?”
小少爷的脸上露出狂喜,很是激动,“我一年前来到此地,这还是第一次碰上老家的人。”
“能遇上小哥亦是缘份,小哥若是不嫌弃,不妨坐下喝上一杯,絮叨絮叨。”
旁边已有人让出个位子,小少爷也不推辞,直接谢过坐了。
敬了一杯酒,这才问道:“不知徐伯知不知道泾县的许家?”
“许家?可是靠染坊起家的那个许家?”
小少爷点点头,“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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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还未说话,就见面前的孩子脸色变了变,双眼一闭,往后就倒,晕倒在地上。
“少爷。“
长盛长安抢了进来,抱起方诺放在床上,拿水的拿水,找郎中的找郎中,一时忙乱不堪。
直到两天后,方诺才悠悠醒转。
一睁眼,长盛眼睛血红的坐在床边,关切的望着他,长安捧着一碗药汤走进来。
“少爷醒了?太好了。”
几滴泪水悄悄的滑过脸庞,被长安带进的冷风吹过,滚落在枕畔,洇进了那手绣的荷叶田田的池塘里。
碧绿的荷叶和粉红的莲花早已被岁月侵蚀,失去了原有的颜色。(未完待续。)
☆、第一百三十三章 遇故人
方诺虽然昏睡了两天,并不是身体的问题。
只是大喜之后大悲,气血攻心,头部供血不足,才致暂时昏厥。原本早应醒来,只是一路劳顿,加上心里不愿面对,这才导致足足睡了两天。
胡婆婆每天都来看他好几回,见他醒了,很是高兴,忙回去将自己煨在灶火里的小米粥盛了一碗来。
喝下一碗粥,方诺才觉得身上有了些力气。
胡婆婆在一边絮絮叨叨说着他走后之事,当时方诺情急之下离家去寻他爹,隔壁左右并不知道。
几天后胡婆婆才发现他家已是人去楼空,想着也许不久方诺和他爹会回来,就帮着擦擦灰,打扫打扫,天气好的时候,开开窗吹吹风,下雨下雪时帮着将门窗关好。
谁想到这一等竟是两年,那天她如往常一般在屋子里抹桌子扫地,因关着屋门,耳朵又有点背,并没听到开院门的声音,直到方诺推开屋子叫爹时,她才惊觉。
她还以为方诺找到他爹一起回来了,没想到……
唉,可怜的孩子。
胡婆婆是个孤老,唯一的闺女远嫁,老头子几年前又逝世,剩下她一人,方诺一家怜她孤苦,时常照顾她,她也将方诺当自己孙儿般疼爱。
所以在方家无人时,她才会主动来照看。
对胡婆婆,方诺很感激,可爹爹没回来,就象一块大石压在他的心上,始终郁郁寡欢。
休养了两天,整天闷闷的,长盛实在看不下去,与长安一起怂恿着去街上逛逛。
汉水以北的气候比南方要干冷得多。才十一月,已是寒风凛冽,屋檐下头天晚上结的冰棱子,象一根根小小的水晶柱,被太阳晒上一上午,才会慢慢化为水滴滴嗒嗒的滴落。
三人穿着厚实的棉袍子,外罩带帽斗蓬。脚蹬厚底高帮靴。相比长盛长安身上黑灰的色泽,方诺要华丽一些,他的斗蓬是镶银鼠毛青缎子滚边的素锦。衬着他唇红齿白的漂亮脸蛋,完全一副贵介公子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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