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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女相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十二声轻语

    “若有一天,如我杀了小音,你我如何”

    “若你杀了小音,我便杀你,我们同归于尽。一死以百了。”

    明月眼神又回到了怔怔的状态里,仿佛睁眼陷入了梦魇。

    “你待小音,可真好……我一直不明,为何你会娶了那个郡主,而不要小音。”

    司幻莲长叹一声。他不明白,他是永远都不会明白的人,因为他不是司小爷,不是一个出生时就生活在死亡威胁下的人。

    和别人拼命的抢夺珍贵的东西不同,对于司小爷来说,越是珍贵的东西,越晚到手,才是最安全的。

    在他真正自立起来之前,任何他身边的人都有可能遭受他的连累。

    所以,不是不要,而是不敢要,是要不起。

    终有一天,他会回来,会亲手接她回家,就像小的时候,他可以给她羽翼,给她庇护,终有一天,他依然可以。

    “百里明月,我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放心,我不会令你失望。我也只有一个要求。”

    “我明白。我不会杀了沐凡音,我也不是她的对手。同样,我无法答应你,去守护她,这辈子是不可能的。”

    “……”罢了,罢了。

    这一回司小爷离城,只有百里明月一人相送。连六皇子毕渊都没有出现。

    “告辞。”

    “珍重。”

    ……

    ……

    百里明月策马回城的时候,却看见凡音站在城墙边的阴暗里,若隐若现。

    她终究,还是来了。

    “走了。”

    “我知道。看见了。”

    “为何不与他见一面。”

    “见过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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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可以尽情的投资一波嘛)
    那两处,显然也都是暗门了。而且彼此有密道相连。

    凡音挑了两把不错的琴,准备收回去,正要付钱的时候明月却先将银钱拍在了掌柜的铺子上。

    百里太师府的长孙明月公子,声名在皇城之中是有些显赫的,他主动付钱,没有一家老板敢不收,于是就弱弱的把凡音的钱退了回去。

    “这是做什么,我买的琴”

    “我出钱。”

    “行。”

    凡音把两把琴放回掌柜的面前,“给包好,琴弦上紧,直接给送太师府上去。”

    掌柜的为难了起来,左看看,右看看,左看看,右看看……

    一边一个是琴楼的老主顾了,经常来光顾。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主儿。

    另一边是明月小公子,宫廷里头的红人,太师府上的长孙。

    左看看右看看以后果然看出些门道来了。

    明月小公子风流倜傥潇洒不羁,这位老主顾音姑娘更是精通音律,貌若仙子。

    这两人一站,不就是一对璧人么!

    哈哈哈……一家人,就不在乎谁买的琴谁出钱了。

    “音姑娘,既然明月公子付完钱了,改明儿小的亲自给您送到府上”

    “他买的琴,为什么送到我府上”

    “这……明月公子送姑娘的礼物么。”

    礼物……哪门子的礼物!

    凡音一摊手,把东西往桌面上一搁。

    不要了!不要了!我走,走总行了吧。

    “唉,姑娘,你的琴——”

    明月抱着两把琴追了上来,苦笑道,“这又何必呢。”

    凡音驻足,目光漠然,冷冷注视着他,“要不,你还是杀我吧”

    “唉”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乃兵家常事。明月公子这番追逐不休,我大抵只能理解为,明月公子静待时机,准备一击毙命了。”

    “……”

    这凌厉的丫头,还精通兵法。可以可以!

    难怪阿莲,心心念念,临走还不忘再三嘱托交待。

    “我没要杀你,我答应了阿莲……”

    “明月公子。”凡音肃容道,“你不杀我,但我不一定不杀你。”

    !

    明月愣住。

    她是,纵琴阁人。

    若央帝要杀了他,动手的,岂不就是她了嘛!

    真,为虎作伥。

    ……

    ……

    莲生鬼破被留在了苍筑关,与司小爷遥遥相望。

    据说走了不少的人,新上任的领军是个狂莽汉子,训练方法与小爷截然不同。

    受不得气的人,都走了。剩下的一些,大抵是苍城原住民,是为了守家卫国的。

    这些人自然也不好跟着小爷走,小爷去的是西荒,是番邦,是外域。

    虽然小爷是为了北央缔结盟友而联姻的,依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好好一个筑南王府的独子,老子一没了,就投靠番邦,还做了入赘驸马。

    晦气!

    西荒的人喜欢打猎,喜欢游牧,喜欢纵马。

    西荒的马确实好,要比北央的结实很多。

    而且西荒草原肥沃,马匹更精瘦,不需要囤积过多的脂肪以抵御寒冷。

    因此鬼部的百鬼夜骑军如此凌冽不可阻挡,是有一定道理的。

    司小爷说要训养一支重骑军,要比鬼部的百鬼夜骑更骁勇善战,更驰骋沙场。

    羽翎部的人各个面面相觑。

    羽翎部并非以善战闻名,而且在西荒的领地上,想要屯兵已经是很难的事情了。

    西荒由十三大部落主宰,张牙舞爪虎视眈眈。羽翎能够有今日的规模,还多亏了不知天师运筹帷幄,交际通达,否则——早就成为别人的口中之食了。

    “可知道我们羽翎部是怎么存活下来的我们休养生息,巧妙经营。像你这样的外人,央朝的世家子弟,是不会懂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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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投资机会满了的大天使们)
    英破狼的表情更阴沉了,狠狠的剐了他一眼,恨不得从他脸上咬下一块肉来。

    司幻莲回到休息的大帐,一个高大的婢女已经坐在门口了。

    她的坐姿十分的豪迈,若不是小爷先前就认得她,恐怕得当做换了女装的某武将呢。

    “踏咛”

    “小爷!”

    踏咛先是雀跃的跳了一下,继而可能觉得这个举止过于轻浮,与自己的人设不符。

    于是又弱弱的低委了下去。

    “郡主请小爷去一趟。”

    这新婚小夫妻俩说到底,感情也是有点冷淡的。

    郡主一个大帐,小爷一个大帐,关键还隔着老远。入夜时分,也从不见小爷过去郡主的大帐。

    这难道……两人是不圆房的!

    踏咛每次生出这样的疑窦,总是拍一拍自己的脑袋,又想太多!

    郡主说过了,自己的脑子本来就不够用,再光顾着想这些有的没的,马上就要一团浆糊了。

    “好。我稍后就……”踏咛殷殷切切的看着他,“呃,怎么”

    “郡主说此刻就过去。”

    这倒是没有过的,虽然自己待新妻态度冷淡了一些,可两人之间还算相敬如宾,羽翎长郡主也不是个娇蛮的主儿,十分通情理。

    也可能是什么大事吧。

    这么想着,司小爷还是迅速的走向了自己妻子的大帐。

    英花蝉不出所然的在看书,手边的书籍已经摞得高高的了,不知是她已看完的,还是准备看完的。

    “郡主”

    看书久了眼眸难免感觉疲劳,她眯起眼睛看向他。

    小爷刚从外面走进来,背着光,西荒肆虐的阳光洒在他的背脊上,整个人看起来金灿灿的,好像在发光。

    他是个谨小慎微的人,一看就是在皇宫中受过磨炼的。

    一到了羽翎的领地上,立刻找人换上了一套羽翎本族的服饰。

    不得不说他身形很好,虽然没有西荒男子的彪悍,但是他看起来更加匀称,自带贵气。

    穿着本族的男子服饰,依然掩饰不去央朝世家子弟的光魅。

    可是他带来的几个人,也就沧海他们几个,却没有一个换上本族服装的。

    并不是他们不愿意换,而是小爷说了,他们不必换。

    他们是北央的人,至死都是北央的人。

    而他不同,他的妻子是西荒人,他可以解释为,尊重妻子的民族。

    “踏咛说……”

    “你进来。”

    英花蝉放下了手中的书,朝着他转动轮椅。

    一旁的踏咛原本是准备上前帮忙的。可是看了一眼郡主,又看了一眼小爷以后,果然是被训练的有素了一些。

    乖顺的退下了。不仅自己退下了,还把郡主大帐里的其他侍女都叫走了。

    只留下了英花蝉和司幻莲两个人。

    走出大帐的时候其中一个侍女还问了一声,“咛姐,我们都走了,谁伺候郡主呀”

    “小爷在。”

    “小爷会伺候人么”

    他看着,本身高贵就像被人伺候惯了的,怎么懂得伺候郡主呢

    “小爷在,咱们郡主不需要人伺候。”

    “啊”

    “小屁孩,不懂事别乱问,听我的就行。”

    “哦,知道了,咛姐。”

    踏咛姐是郡主身边最得力的婢女了,所有人都知道,郡主尤其宠她。

    司幻莲迟疑着慢慢的走向英花蝉的轮椅,走到她背后,推动了一下轮椅,“出去走走”

    不知为何,就不太想与她单独共处一室。

    “不用。我有话问你。”

    英花蝉以主人自居的口吻莫名有些刺痛小爷,然而他丝毫没有表现出来,还是耐心的等待她开口。

    “请说。”

    “你跟父亲提了,训养重骑兵的事”

    “是。你们营帐大会上,我顺口说了,因为不知天师的首肯,酋长也答应了。”

    英花蝉的表情却有些纠结。

    “二哥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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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先收藏起来嘛)
    几乎一夜之间,人马过万。

    英花蝉让踏咛偷偷的去打听,二哥是否曾从中作梗。

    踏咛有些畏缩,担心郡主因为驸马的是与二世子闹翻了。

    二世子脾气冲,长郡主性子更刚,兄妹俩半斤八两,差不离多少。

    打听回来的结果倒是十足出人意料,英破狼从中作梗了,结局却是朝着他的努力方向背道而驰。

    他越是不让本族部落的年轻人去,他们越是兴冲冲的都去了。

    而且外部的人听说是司小爷在招兵买马,有人居然带着家养的烈马,投奔而来。

    一时间,司小爷是人有了,马也有了。在羽翎部中风头无二。

    唯独有个问题是西荒人的天性与北央人是不同的。

    或许由于地理、气候、历史的因素,北央人严谨而深沉,西荒人却自由散漫,他们在自家的草原上奔驰惯了。

    司幻莲想要把马匹都圈起来,集体喂养,立刻遭到了马原主人的反对。

    他头头是道的对小爷说,“我的马,从小都是放养惯了的,它们跑的快,它们有冲劲,是因为奔放自由,你把它们禁锢起来,还要在身上套上厚重的枷锁,它们怎么还能撒欢子跑”

    沧海看了一眼小爷的脸色,硬是把一句咒骂憋了回去。

    他们要训养的是重骑营,什么叫重骑营马匹肯定是要套上铠甲的,人也要套上铠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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