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地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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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看到柳倓对李逍的介绍他有些惊讶。
“这个李逍何许人也?”
“回长史,李逍是蓝田县地主,前不久还在长安一下子采买了一千头耕牛,据说还与卢国公府和羽林薛将军、蓝田长公主等都有来往。”一句话,却已经大致点出了李逍此人的不简单。
“哦,买一千头牛的地主就是他啊,某还有些印象,听说他买了一千头牛回去,却分给乡民们领养,只要帮他照看牛,就能免费用牛耕地,倒是轰动一时。这次他又是弄出什么来了?”
“长史但请往后看就是。”
“嗯,我看看。”阎立本继续看,“噫!”
越看倒是越惊讶了,还真是没让他失望。
良久,他合上文书,“这还真是个奇人啊,老夫失职啊,治下有如此大才,居然一直忽视了,不行,老夫得向朝廷上奏举荐他,不能埋没大才啊。”
狄仁杰此时倒更关注的是那抗旱方略,“阎长史,你觉得李逍此抗旱方略如何?”
“方略倒是挺清楚的,但是可行性并不太高啊,不过也可以让各县试一试先。”阎立本道。
逍遥小地主 第160章 又是他
雍州长史的奏章可以直接上呈中枢,也可以直达天听。
阎立本说到做到,马上就坐下来提笔写了一篇奏章,做为大唐帝都的长官,为国荐才也是他的职责之一,遇到了良才,当然不能错过。
他一边写,一边对狄仁杰道,“估计朝廷马上就会下达任命你为雍州法曹的公文了,你要做好准备。”
法曹,全称为司法参军事,掌鞫狱丽法,督盗贼,知赃贿没入。大唐各级衙门里,都设为司法参军事,连军中也有此职,这是一个专门负责司法的官职。
狄仁杰处事公正,有干才,阎立本也有意提携他。
“明日旬休,你也好好休息一天,该干事的时候干事,该休息的时候也得休息。”
“阎长史,如今关中大旱,手里的事务更是堆积,承蒙阎长史荐举提携,如果朝廷升为了法曹,那我更得赶在调任交接前把手头的事情处理好,哪有时间休息啊。”
阎立本摇了摇头,“我让你休沐一天,你就休一天,顺便,去趟蓝田,到那个李逍家去,替我亲眼瞧瞧此子。”
狄仁杰心领神会,“那我明日便服前往。”
“嗯。”阎立本很喜欢这个年轻人的聪明劲,自己只要提一句,他马上就能领会到其中深意。
·······
长安,太极宫。
皇帝李治最近心情很好。
上一次他得到了军方李绩等人的支持,又拉过了宇文节、李义府、许敬宗等一众与长孙不和的官员,突起发难之下,长孙无忌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中枢变天。
事后长孙无忌也只能捏着鼻子通过了皇帝的旨令,诏令天下,如此一来,中枢也就不再是长孙无忌说了算,李绩与长孙无忌共同主持朝政。
中枢形成了十一位群相并列的局面,站在他这边的宰相,头一次比长孙无忌那边的元老派还多。
翻身做主般的感觉,确实是非常的好。
李绩进入中枢之后,也非常的让他满意,李义府、许敬宗等人更是完全领会他的意思,如今中枢表面上平静无波,但内里已经暗流涌动。
李治现在还没有马上去动长孙无忌一党的人,但是他已经暗示了御史大夫宇文节,让他盯着他们。而李义府等人,也都开始借着新职,在暗里翻长孙一派前任留下的旧账。
他相信,只要有心,就能找到想要的东西。
到时就如那李三说的一样,一个接一个的先把长孙的党羽清理掉,最后再将长孙一脚踢出去。
“陛下,今天心情似乎不错。”
武氏挺着肚子过来。
“嗯,确实不错。”
李绩到了中枢后,现在中书门下的奏章,也开始都会抄呈一份给他。朝中要事,都会请示他,这比起以前长孙无忌主持国政时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以前长孙哪里会样样请示于他。
虽然说大量的奏章堆积御案前,整日忙碌不已,可是这种权力在握的感觉是真的比喝了蜂蜜还甜。
“陛下,长孙国舅最近就没有什么动静吗?”
“他能有什么动静?如今中枢十一位宰相,听命于朕的有六位。他想折腾也翻不起浪花来,更何况,有程咬金、薛仁贵他们手握禁军,他也不敢动。”
李治之前很怕长孙无忌,迟迟不敢跟长孙翻脸,但是真到了这一刻,他觉得自己以前的担忧太过了。
长孙无忌也不过是只纸老虎,在他的突袭之下,毫无还手之力,根本不敢有动静。他甚至有些后悔,早知如此,他就不用等这么好几年,忍的这么辛苦了。
“陛下,要提防长孙国舅啊,切不可轻敌大意。”
李治摆手,“不怕,朕还就希望他乱来呢,如此一来,那朕就可以一了百了,倒省的日夜提防。”
武氏倒没有李治那么放心,长孙无忌当年也是起于微末,跟太宗是布衣之交,虽说他有如今的地位,也与他妹妹是太宗皇后有关,但长孙无忌能成为贞观第一功臣,也与他的能力是离不开的。
这老狐狸一直没有动静,却越发的让武氏有些不安。
“陛下,臣妾以为,不如陛下哪天挑个日子,臣妾陪着陛下亲自到长孙国舅府中去看望下他,如果长孙国舅能够主动退出朝堂,那么陛下可以保他一世富贵,还可许他子孙富贵。”
长孙无忌一天不走,总是让人一天不安,如果长孙能够主动退出,回到老家安享晚年,那么你好我好大家好,皇帝也可以留一线,这样还能留一个美谈。
“放过长孙?”李治有些不太愿意。
“陛下,如果能如此解决,那是最好的。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上之策啊。”
长孙是元老派的首领,同时也是关陇派的首领,在房遗爱谋反案之后,宗室勋戚中威胁李治的许多人已经被打倒。
如果长孙无忌再退出,那么他身后的关陇派自然也就不再是威胁。
“好吧,听爱妃的,再给长孙无忌一个机会,就看他识不识抬举了。”
李治重又打开一本奏折,这却是雍州长史阎立本呈上的。
“嗯,李逍!”
李治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有些意外。
怎么在这里也能看到李逍的名字,蓝田李逍,仔细读下去,终于确认不是同名同姓。
雍州长史所写的正是那个李逍,他的脑海里马上浮现出那个处处要怼他的李三模样。
从第一次陪高阳在那小山村里吃饭想起,一次次的接触,这小子总是让人惊奇。自己第一次知道此人,是他献上了霜糖提纯脱色秘方,但那名字不过就是过了下耳朵,甚至根本不会去记住。
可后来平辽策却让他真正记住此人,特意前往蓝田,想着要请出这样一位大才,却结果发现那人不识抬举。
再到后来,两人似乎成了冤家,见面就要怼。
然后上次他终于决定要出手对付长孙无忌,其实也多亏了武氏跟李逍的那番对话,李逍的那番话,对他的决定也十分重要。
“爱妃你来看看这封奏章,你看看上面是谁。”
武氏接过奏章,“李逍?”
“是啊,处处都有此子,还真是让人奇怪啊。”
“人才嘛总是如此,就好比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武氏笑道。
逍遥小地主 第161章 玉米
两个鱼塘彻底的干掉了,原本被寄以大希望的鱼苗也被一锅端。晚上的时候,李逍亲自给婉娘做了一大盘油炸小鱼,还炖了锅鲜美的鱼汤。
鱼捉了不少,但因为多是小鱼,又浑水里呆了许久,捉回来后虽用井水放桶里养着,但也多数翻了肚皮,李逍便干脆把剩下的鱼让人分了。
给书院送去了十几斤,算是给老师和学生们加餐。剩下的交给厨房,让给家中的部曲仆役们加餐。
剩下还有一些鱼苗挺了过来,倒还很鲜活,李逍有些不忍,想着空间里的那眼灵泉。这段时间整天忙这忙那的,倒也有些天没进去看看了。
想着,便把两桶鱼苗提了,进了那神秘空间之中。
一进入空间,李逍发现空间居然又扩大了一些,肉眼可见十分明显。原本被白雾笼罩的四周,又出现了新的空地。
想起上次在扩展的空间中发现的辣椒,李逍心情不由的激动起来。这次新扩增了空间,会不会也出现一些大唐还没有的新作物呢?
提着两桶鱼苗几步走到灵泉边,直接往里倒去,也不管那些鱼苗进入灵泉之后是如何的欢畅,便丢下两个木桶赶紧往边上跑去。
此时的这个空间,经过两次扩增之后,已经起码有一亩来地,颇为宽阔。
杂草。
杂树。
还是杂草。
这颗也是杂树。
李逍一路小心谨慎的低头查看,新扩的那圈土地上杂草丛生,还间夹着不少的小灌木丛,可惜看了好一会,都没发现什么新作用。
眼看着一圈就要走完,依然没有发现什么,李逍心情已经有些失落,看来也并不是每次都会有新作物出现的。
正当他直起腰,站在那里叹气抹汗的时候,忽然发现前面似乎几棵熟悉的植物。
高高的杆子,油黑发绿的长叶,随着微风轻轻摆动,发出簌簌的响声,如同悦耳的音乐,让李逍心里直痒痒。
在那长杆绿叶之间,一个个棒槌形的特体挂在其中,蒙着青绿色的纱衣,头上还顶着一丛红色的缨子,犹如是一个个的大将军顶盔贯甲。
“哈哈哈。”
李逍乐了,放声大笑,原本以为没有收获,想不到有意外的惊喜。
这不是玉米嘛。
他快步上前,一把扶着一人多高的玉米杆子,低头仔细的看着那还包裹着的玉米,小心的剥开几片叶子,露出了一排排金色的玉米粒,这玉米粒还带着几分浅黄,未到完全成熟之时。
但一颗颗的玉米粒已经十分的饱满。
颗粒饱满,颜色好看。
整个棒槌似的玉米棒子起码有一尺来长,又似一根牛角。
李逍忍不住掰下一个玉米,脱去它浅色的外衣,顿时茁壮的茎杆上,露出了那一排排饱满的玉米粒。
搓下几颗玉米粒放在手心里细细观看,子粒长大扁平,子粒的两侧为明显的角质淀粉,形状有些类似于马齿。
忍不住直接扔了两颗进嘴里咀嚼,还未完全成熟的玉米粒带着甜味,水份也很足。
好东西啊。
想不到上次发现了辣椒,这次又发现了玉米。这种玉米杆很高大,上面结的玉米棒也多,而玉米棒上的玉米粒非常多,一看就是属于高产的那种。
玉米可是后世种植极广的作物,全世界总种植面积和总产量都仅次于水稻和小麦,既是重要的粮食作物,也是重要的饲料作物,还被称为长寿食物。
尤其难得的是高产以及耐旱,不同于水稻对水要求高,也不同于小麦对土地要求高,玉米这东西极易成活,不管是山坡上还是石头缝里,都能生长。
再干旱的地方,玉米都能艰强的活着。
玉米既能充当主粮,做玉米糊,也可以做玉米粉,甚至还可以当菜吃。而玉米还能酿酒,并且做为牛马猪等的饲料也是极佳。
这简直就是浑身是宝的好东西。
这种原产于拉丁美洲的作物,在明清之时传入中国,据说明末以及清朝的人口大爆发,就跟拉丁美洲的几种作物传入有关。
玉米、红薯、土豆,这几种作物多养活了无数人口。
玉米的亩产也是极高的,在后世,南方的肥沃土地上,如果精耕细作,亩产能够达到一千八到两千斤。
而在北方大面积种植区,玉米也一般能达到一千三四百斤以上。就算是在西北的干旱地区,玉米粗种也有达到近千斤的产量。
亩产千斤啊。
就算如今这个时代,缺少肥料,那么哪怕亩产只要有一半,那就很不得了了。甚至别说一半,就是一半的一半,都已经能让人十分惊喜了。
比如蓝溪那些较差的土地,只能种植粟谷,亩产不过一石左右。如果种玉米,亩产能达到两百多斤,那也起码是两石啊,直接就亩产翻翻了。
如果稍微细耕一点,亩产三四百斤还是不成问题的,这就等于产量翻了三四倍啊。
能让土地翻一倍就已经是不得了的事情了,而翻三四倍,只怕就是连皇帝宰相们都不敢想象的事情吧。
毕竟玉米不论南方北方都能种,而且又不挑地,什么坡地山地,哪怕是极缺雨水的旱地也一样能够种活,玉米的食用价值还不低,比起高粱来是高的多。
既高产,又耐旱,还不挑地,南北皆可种,食用价值也高,这样的好东西那就是神物啊。
玉米可不是辣椒。
李逍从空间里得到辣椒,培育过后,如今已经开始大量栽种并且使用,但大家也都相信这是李逍从江南带回来的一种海外番物,只是认为比起茱萸更辣,是一种比较独特的调味料,虽然比较珍稀,但也毕竟只是一种调味的香料罢了。
就算不吃,也不会有什么影响,甚至对于皇帝李治这样的来说,这不过是一种可以赚钱的作物,于国于朝廷,并不会有什么大影响。因此他虽然吃过,也发现了其商业价值,但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但玉米可不同,这可是粮食,还是高产粮食,这是一个新粮种,能带来巨大的影响力。
简单一句话,如果大量种植玉米,那朝廷就能收获更多粮食,也能养活更多天下人。
哪怕是强大的大唐帝国,到如今,粮食也始终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关系到国家民生。
李逍看着手里的玉米,感觉自己握了一枚核弹。
逍遥小地主 第162章 妄人
从今天起,他李逍将注定是一个名留青史的人。
从今天起,大唐的历史书上必将为他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他李逍在将来的历史书上,肯定会被后人称为玉米之父。
如果李治明白了这玉米的价值,相信他肯定愿意拿个国公爵位来换的。除非李治那么小气,要不然一个国公爵位换来玉米他还是大赚的。要没有李逍的这个神秘空间,他到哪去找来玉米?
玉米此时还在茫茫大平洋的对面呢,没他李逍,起码得千年之后才会有玉米进入到中土世界。
他小心的蹲下,开始伸手拔掉这颗宝贵的玉米苗边上的杂草。
这可是比黄金还值钱的宝贝,可不能让什么虫子给祸害了。
他现在都有点后悔自己刚才不应当摘下那颗玉米棒子了,这玉米棒子还没熟呢,要是熟了再摘,那就是能当作种子,播下就能有一大片的玉米苗了。
可惜啊,可惜。
他恨不得打自己两个耳光。
细心的把玉米苗下的杂草都给拔干净,李逍开始仔细的清点杆上结的棒子。
一二三。
四五。
六。
七。
······
数来数去,李逍数了半天,最后发现这颗比他还高的玉米,居然结了八颗棒子,除掉他刚摘掉的一个,足足还有七个。
天啊。
这简直是太多了。
李逍以前是吃过玉米也见过玉米地的,他知道一般玉米要高产的话,并不是棒子越多越好。
正常情况下,一株玉米留两个棒子产量会最高,如果棒子多了反而会减产,甚至为了保证产量,还得打掉多余的棒子。
这也算是玉米种植的一个特殊之处,棒子多并不就产量高。
一般的玉米,保留两个棒子往往能让玉米粒结的更饱满,棒子更大,自然产量就越高。
但是这颗玉米,也许是因为生长在空间之中,受到了神秘的能量影响,居然结出了八个棒子,而且还个个都那么大个饱满。
这是颗玉米王啊。
就算在外面种植不会有这么多,可只要一棵能结两个这样的玉米棒子,这产量就已经不得了了。
这颗牛逼的玉米,杆子上几乎是一个结就结了一个玉米棒。
幸好结了这么多个棒子,要是就结两穗玉米,还让自己给摘了一个,岂不是得后悔死了。
坐在玉米苗下,李逍盯着手里的那个摘下的还未完全熟透的棒子,可惜,心疼。
他一边心疼一边点。
一颗两颗三颗,一排排的点过去,点了足足小半天,终于点清楚了,这颗玉米棒子上,足足有六百三十七粒玉米,若加上他刚才抠掉的四粒,那就是六百四十一粒。
高产,绝对高产。
正常来说,玉米棒子晒干之后,出玉米粒还是很高的。一斤带心干玉米棒,能出到七成半到八成半的玉米粒。
想到这宝贝的重要性,李逍起身解开裤子给玉米浇了一泡尿,最后又跑到灵泉边,拿水桶打了半桶水,细心的浇到边上。
离开空间前,李逍又仔细的巡查了一遍,确认再未发现其它什么新物种后,才满意的带着那颗玉米棒子离去了。
回到家,扔下两个桶,李逍把那颗玉米棒子拿了根红绳仔细的吊了起来,然后挂在屋檐下,他想试试看,说不定这棒子晒干之后,还能播种发苗呢。
他动作轻柔,十分认真。
“此是何物,某从未见过。”
“玉米。”李逍头也没回。
“玉米?莫非是西域带来的新物种,如同棒槌,又似牛角,这上面一粒粒的倒确实浅黄如玉,不过称为玉米,这难道跟米一样可以吃?”
“当然,玉米玉米,本意就是如玉一样的米,这名字其实就跟糯米啊黑米等一样,自然都是能吃的。”
“想不到此物居然能吃,还真是从未听闻,那这是哪种树上所结?”
“玉米树啊,玉米不是玉米树上结,又是哪结的,你怎么问出这样的傻问题。”
“呵呵,确实啊。”
“嗯,你是何人?”
李逍一回头,发现跟他扯了半天犊子的人,他根本不认识。不过李家庄常有人不请自来,倒也不是头一回。
“在下狄怀英,听闻蓝溪李三郎高义,幕名而来拜访。刚才跟门口管家说明,他带我进来,但不见李三郎,便让我在这等待。想不到原来三郎其实就在屋里,只是可能没听到禀报吧。”狄仁杰笑着拱手。
“哦,原来是狄兄。”李逍对狄怀英这个名字很陌生,也根本没有想到,这位居然就是历史上后来大名鼎鼎的狄仁杰。
毕竟,有时光记着别人的名,不太记得表字。
狄仁杰的年纪比李逍也大不了多少,说话一口河东并州口音,不过长的挺高大,人也挺儒雅,李逍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客人便也印象不错。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倒也聊了起来。
狄仁杰今天带着阎立本的任务而来,前来观察李逍,但他没急着去问李逍关于蓝溪乡约堂的事情,也没去问救灾搞旱之事,他盯着那株玉米,跟李逍谈着玉米。
有人愿意问,李逍倒也没故意隐瞒。
他跟狄仁杰说着玉米的神奇之处,把狄仁杰听的一愣一愣的,虽然表面上还很客气,其实狄仁杰已经在心里觉得李逍就是一个妄人。
何谓妄?
虚妄、狂妄!
总之就是一个喜欢吹牛皮的人。
什么这玉米不怕旱,不怕肥差,什么亩产能有两三石,种的好甚至四五石,什么这玉米既能磨成粉做饼当主食,也能直接做菜,还能酿酒等等,就是把玉米吹成了仙家宝贝一样。
可狄仁杰也自谓是见多识广了,但却从未听说过什么玉米。
如果世上真有这样一种神物,那又岂会世上无人知晓?
想当年,张骞出使西域,带回了许多西域作物。甚至当年汉武帝为了大宛的汗血宝马,都不惜派出李广利数次带大军不远万里去征讨大宛。
如果西域真有这么神奇的玉米,那么西域来长安的商人不可能不会说。
“呵呵,你别不信,再过些天我就会播下这玉米,只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一百天就能收获。到时究竟有几多产量,不就一清二楚了。”李逍看出这人的不信。
狄仁杰见李逍说的认真,不由将信将疑,“若一百天后,果真能有如三郎所说的收获,那这东西真是比黄金还珍贵啊。”
“可不,要不为何叫玉米呢,这可是跟玉一样漂亮并且珍贵的米。”
逍遥小地主 第163章 一盘菜
“这个玉米能够送给我吗?”
狄仁杰看着那个绑着红绳子挂在屋檐下的玉米,虽然他对于李逍所说的玉米介绍并不相信,但他也不是完全不信。
他是一个比较相信事实的人,李逍既然说的这么神,那么直接弄点种子种一下不就能知道是不是真的吗?
李逍看了看这个年轻人,又瞧了瞧他那个玉米。
“不行。”
“我可以给你钱。”狄仁杰道。他是一个做事认真的人,既然听了李逍的故事,就打算验证一下真伪。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个玉米摘的早了点,还没完全成熟,你看,玉米粒还是一包水呢,这样的玉米做不成种子的,晒一下就会瘪掉,种到地里也不会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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