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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狄仁杰仔细瞧了瞧那颗玉米,似乎确实有点嫩啊。
“你就这一个吗?”
“嗯,就这一个。”
“哪里还有?”狄仁杰问。
“就我所知,现在整个长安,不,是整个关中,整个大唐,也就我手里有一个玉米,大唐如今仅此一个玉米而已,除此之外,别处再也找不到了。”
狄仁杰大奇,“怎么可能。”有一就有二,这玉米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是外来的,那么也不可能只带来一颗。而这玉米明显是刚摘下来的,那就说明这是种在大唐的,甚至就种在李家庄的。
“你骗不了我,这是一个新鲜的玉米,你也说是刚摘下来的,那么有玉米就有玉米苗。他的苗呢,总不可能只结了这一根玉米,也不可能就只有一棵玉米苗吧?”
“你很聪明。”李逍赞扬了狄仁杰一句,但也很不客气的说道,“但是我也没骗你,如今整个大唐确实只有这一颗提前采摘的玉米,至于其它的玉米苗有没有,我也没必要告诉你,但你确实再找不出第二个玉米了。”
说完,李逍把那根玉米拿了下来,看样子这个玉米确实是做不了种子的,既然如此,那也没必要再挂在这里晾着,趁着新鲜煮了吃了算了。
新鲜玉米怎么吃?
弄点玉米粒下来,可以加上松仁或者虾仁一起炒,也可以加上火腿丁、腊肉丁炒。
当然,新鲜的嫩玉米拿来炖汤其实更好,玉米炖排骨,这可谓是绝配,国民菜式。
另外烤玉米也行,煮玉米也挺好吃。
可惜玉米就这么一根,不过几两。
“对了,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李逍扭头问狄仁杰。
狄仁杰拱拱手,“就是在长安听闻三郎之名,觉得很了得,心生仰慕,故而前来一睹真容,也想看一看三郎组建的合作社与公约堂究竟是个什么样子。”
“你这个,挺好奇啊。”李逍对于他所说的倒也没有什么怀疑的。毕竟如今李逍的名声还是挺大的,长安离的也近,长安城里有人知道他的事情也不奇怪。
对此他也无所谓,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合作社与乡约堂,也有柳县令背书,不怕别人说什么。
李逍还是很喜欢交朋友的,这个狄怀英说话挺客气,倒是不嫌弃厌恶。
“中午就在这里吃饭,正好拿这个玉米做几道菜招待下你。”
“真要吃掉这个玉米?”狄仁杰惊讶,按李逍说的,这可是全天下唯一的一根玉米了,而如果真如李逍说的这么神奇,那这玉米可是国宝啊,怎么能吃掉呢。
“不吃掉留着也是没用,反正还没熟,是作不了种子的,总不能让他老掉,老掉就不好吃了,还是吃新鲜的好吃,我跟你说,新鲜玉米做菜可是很不错的,能够做出好多道菜来。”
狄仁杰觉得李逍也太随便了一些,就算不能做种子,这样重要的东西也不能随便就吃掉啊。
用来仔细研究研究也好啊。
“听兄台口音,似乎是河东并州人?现居长安吗?是游学呢,还是为官?”
“做个刀笔小吏尔。”狄仁杰道。
李逍挺怀念玉米的味道,提着玉米就要往厨房走。
这下狄仁杰不淡定了,真要被李逍吃掉了,那刚才李逍所说的岂不是就死无对证了。
哪怕李逍说的事情有万分之一是真的,那也是不得了的事情啊。
“李兄,这玉米送给在下可好?”
李逍瞧了瞧狄仁杰,“送礼也没送这个的道理啊,何况我这玉米还已经抠掉了几粒呢,不好看。”
“买,我买。多少钱,你开个价。”狄仁杰不管不顾了。
“我说了,这东西还没成熟,你买了也种不了种子。”
“三郎就算成人之美,我拿回去好好研究研究,想知道下这种神奇之物。”
“你要真想买呢,倒也不是不行,但这样的你买回去也研究不出啥来。不如等过些天,我再送你一点成熟的种子,到时你就可以拿回去直接种了。一百天后,你就知道我说的是真是假了。”
“你不是说仅此一个吗?”
“现在是仅此一个啊,但以后还会有的。”李逍笑笑,“走吧,来者是客,既然来了,那就是我李逍的朋友,我肯定得好好招待的。今天,咱们就吃这玉米,你也算是有口福了。”
狄仁杰被李逍弄的有点疑神疑鬼,搞不清他究竟是在开玩笑呢,还是在说真话。
但是他仔细想来想去,这玉米的模样和名字,他确实是从未听过的。
李逍的手艺还是非常不错的。
就那么一个玉米,他还真给弄出来了四五个菜。
一个松仁玉米,一个虾仁玉米,又来了个玉米胡萝卜炖排骨,最后还蒸了小半截。
因为就那么一个玉米,所以每个菜里的玉米份量不多。
但做好后端上来,却份外的好看。
乡下人也没有豪门大户那么多规矩,李逍直接在厅里摆了一桌,妻子婉娘和妹妹李贞也一样上桌吃饭,赵先生、杨夫子两个也被叫来一起吃。
他们对于今天的菜式也很意外,这一粒粒金黄的是啥啊?
“这是玉米,一道海外传回的新作物,成熟了可做主粮,鲜嫩时可做菜,今天弄了一个新鲜的,做了几道菜,大家尝尝鲜。”
狄仁杰做在那里,看着这一道道玉米做成的菜,心里有点复杂,最后还是伸出了筷子。
先夹了一筷子松仁玉米,他没夹松仁,特意夹的玉米粒。
轻轻的咀嚼,能够感觉到玉米粒确实非常的新鲜水嫩,还带着一股甜味,很美味。
出人意料的好吃。
而这玉米与松仁的搭配,也似乎并不是随意乱搭,玉米的鲜甜,配下松仁的香脆,出人意料的合搭,组合出一种极佳的味觉。
婉娘她们并不知道这玉米是一种相当宝贵的新作物,还以为只是如黄瓜、茄子一样从西域传来的普通作物而已。
伸筷子夹起来也很轻松,吃起来很愉快。
一个个吃了都大声说好。
“这玉米味道很好啊,鲜甜可口,以后咱们家要多种一点。”
‘嗯,嫂子,我觉得这玉米炖排骨特别好吃,尤其是这加了玉米后的汤,味道更鲜美了呢,不再油腻了。”
赵大夫也惊叹着道,“这玉米直接蒸熟,什么也没添加,可味道一样的清甜呢。吃起来还糯糯的,好吃。”
狄仁杰觉得自己越来越相信李逍关于玉米的话了,但是他又奇怪,为何李逍的家人们,也一样是第一次听说玉米的事情呢。
而且李逍说过段时间会有玉米种子,那他的玉米种子又是哪来的?
极大的可能,李逍手里肯定有玉米树,也许是他之前从胡商那里得到的种子,然后自己栽培,这个玉米只是摘的第一个。
这究竟只是一种菜,还是真的能当粮食呢?
当他也吃了一小块蒸玉米后,狄仁杰心里已经相信玉米确实是能当主食的。蒸的玉米比起炒的或炖的,明显要糯一些,也更粉一些。如果这玉米长的更熟一些,按李逍所说的晒干后,再碾磨后,就能磨成玉米粉,到时就跟糜子粉、面粉或米粉一样,能够做成各种食物,也易保存。
一种主食,需要几个关键的条件,一是得易生长,还得可能大面积种植。再一个就是得有产量,然后能长期保存,当然最重要的是能吃,有营养。
而现在看来,这玉米似乎已经都具备了这些条件。
他心头火热起来。
产量高、还耐旱,南北适宜,易储存,口感好,有营养,这样的新作物,简直就是上天的恩赐啊。
可惜了这个玉米啊,狄仁杰每吃一口,就觉得自己在吃金嚼玉。
一颗玉米粒若是播种下去,那就能长成一棵苗啊,能结出更多的玉米棒,收获更多的玉米粒啊。
“哥,这玉米现在种还来的及不?”李贞问。
现在已经是三月中了,玉米这个时种有点晚。但要种也行,一般情况下,玉米可以春种也可以夏种,所谓春种夏收,夏种秋收。种玉米基本上是种一季,但可以早种或晚种。
“来的及,不过现在种子还没好,还要再过些天。”
“那等有了种子多种点。”李贞道,她念念想着玉米做的菜好吃。
狄仁杰忍不住道,“三郎,如此宝物,当献先朝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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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第164章 献宝
李逍把吃干净剩下的玉米棒子丢到地上,早已经在桌下等候的小黑马上一口咬进嘴里,狼吞虎咽起来。
这只黑狗以前是只无主的小野狗,李逍经常给它丢个骨头扔块饼子,慢慢的这狗也就不再那么凶悍,在李逍的食物下,这只狗最终被收服,整天跟在李逍屁股后面,成了李家的开门狗。
如今这狗每天能吃饱,隔三差五的还能嚼几个骨头补补钙,长的倒是油光水滑,不再如过去那样瘦骨嶙峋。不过几个月大的土狗,居然也有小三十斤,人立而起,能搭到李逍肩膀上来。
这狗倒也不挑剔,玉米棒子入嘴,狠咬猛嚼,一下子就嚼成几大块,然后吞咽下去。
“慢点,傻狗,没人跟你抢。”
小黑似乎对李逍叫它傻狗有些不满,呜呜了几句,然后低头继续啃它的玉米棒子去了。
“狗居然还吃这棒子呢!”李贞新奇道。
李逍解释,“这棒子挺嫩,又跟排骨炖过,里面浸了肉味,狗当然喜欢吃。这棒子其实也还可以喂牲口的,当饲料吃也行。”
“哇,那这玉米岂不全身是宝?”
“那可不是,玉米杆子嫩的时候,可以做牲口饲料,老了可以烧火。这棒子也一样,既可以喂牲口,也能当柴烧。”
狄仁杰忍不住道,“那如此宝物,更应当献给朝廷啊。”
李逍嘿嘿两声。
“狄兄啊,之前我跟你说这玉米是个宝物的时候,只怕你心里其实也未必相信吧,甚至就算是现在,你心里也未必就有几分真信。有些东西啊,别人没有亲眼看到之前,我们说的越多,别人只会越加不信的。倒不急于那一时,等到他们能亲自看到的时候,也不迟啊。”
玉米这样的宝物,李逍当然没想着只藏在自己的神秘空间之中。这个时代,耕地产量极低,而且天灾也多,粮食安全常常得不到保障。有无数的人,还经常吃不饱饭。
若有玉米推广,可以说能够让大唐许多百姓吃饱饭,这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只不过就如他刚才所说的一样,光凭他空口中白牙几句话,谁信呢?
他现在跟朝廷献宝,朝廷说不定还要定他个狂妄欺君之罪,何必呢。
“三郎,话不是如此说的,大家不信,你就让大家信啊。你把种子献给朝廷,然后告诉朝廷怎么种,到时百天一过,玉米收获,到时事实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吗?”
“现在我可没种子,所以我也不急那一时。”
李逍想的还是等空间里的玉米熟了,自己先种。
说一千道一万,都不如等他家地里的玉米熟了后收获摆在那里,只要到时大家能够亲眼看到这玉米的产量,这玉米可食用,到时大家才会真相信这是宝。
狄仁杰现在反而更相信李逍的玉米是真的宝物了。
“如果等到那时,岂不是要错过一季的好时成?尤其是今年大旱,如果种上玉米,既能抗旱又能增产,岂不是极大的好事?玉米若能大量种植,这得减少多大的灾情损失啊!又得让多少百姓填饱肚子啊。”
李逍只是笑笑。
想法是好,但还是那句话,谁会相信呢。
李逍拿几根玉米献给朝廷,然后说这玉米如何如何神奇,一亩能增产两三倍,既抗旱又好种,还好吃有营养?
朝廷信吗?
让朝廷大面积种植,怎么可能?
就算朝廷相信,也肯定得先试种之后,试收成,试食用等等,然后才会决定吧。
要是李逍是骗子,那朝廷大量种植玉米,到时没收成,岂不成了害民?
再说了,李逍空间里就那么一棵玉米苗,虽然神奇的结了八根棒子,但现在只剩下七根棒子。
七根棒子全成熟后,也收获不了玉米种子。
一根棒子顶多能收获六百来粒玉米,而据他所知的,一般干玉米粒百粒也就二三十来克,一个玉米棒也不到二百克的玉米种子。
七个棒子,也就一千四五百克。大唐一斤十六两,一两约四十克左右,总共也就两斤三两左右,这么点种子,还不够种一亩地的。
一般一亩地起码也得种个三斤玉米种下去。
所以说,就算今年大旱,朝廷肯冒险直接大面积种玉米,也是不现实的。
还不如他自己先种一季,等收获了,大家自然也就都能看到了,那时眼见为实,朝廷要种,也有了种子。
一顿饭吃完,狄仁杰匆匆忙忙的跑回了长安。
他也顾不得再管阎立本交待的打探乡约堂之类的任务了,他现在满脑子里都是玉米,玉米。
天赐神物啊,不能这样耽误了。
出了李庄,先到了蓝溪,到驿站先牵回自己的马,他骑上马就快马加鞭往回跑。
一口气进了长安城,连口气都来不及喘息一下,也顾不得身上的尘土,马上就跑去见阎立本。
甚至连通传都来不及了。
“怀远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狄仁杰从怀里取出一个手绢,小心翼翼展开。
“阎长史,我得到了一个天赐神物。”
阎立本听到天赐神物几个字有些愣了下,狄仁杰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年轻人,是个很踏实的人,但天赐神物几个字,还是让他有些惊讶了。
他不知道什么东西,能够让这个年轻手下用这个词来形容。
起身,探头望去。
手绢展开,里面是一粒浅黄色的小粒。
“此是何物?”
“玉米!”
“玉米?莫非是一种玉石?”阎立本疑惑,就算是宝石,也不值得如此啊。更何况,什么宝石,能够当的起天赐之物这样的称呼。
“怀远啊,你今天莫不是哪里不太舒服?”他有点怀疑自己的手下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得了失心疯了。
狄仁杰当然知道自己没疯,他刚才在李家,悄悄的藏了一粒新鲜的玉米粒起来,他等不及李逍再种一季玉米出来,他迫切的想要把这宝物上奏给朝廷,然后希望朝廷能够重视起来,最好是由朝廷马上从李逍那得到种子,马上开始试种。
他一口气把今天在蓝溪李家庄的神奇发现说了出来。
良久,他终于说完。
但是,对面的阎立本却已经坐了回去。
他的脸上,一副完全不相信的样子。
“怀远啊,你肯定是让那个李逍给骗了。老夫从未听说过西域有一种粮食叫做玉米,也没听说哪种西域作物有如此的神奇。既抗旱还高产,按他所说,这作物简直是比北方的小麦、南方的水稻还高产,比起北方普遍种植的粟也好上千百倍。轻松亩产两三石,这也太稀奇了,这样的东西,我不相信这世上真有。”
“阎长史,我相信他,我相信这玉米真的是上天所赐给大唐的宝物。今天我在李家吃了玉米做的几个菜,那是新鲜的玉米,但我感觉的到,如果玉米成熟后,确实是可以当成主食的。”
阎立本轻轻敲击着桌案,“就算你吃过玉米,就算这玉米成熟后能作主食,但你知道这玉米的亩产能有多少呢,那你又知道这玉米是否很好种植?你又怎知,这玉米不否真的抗旱呢?不,你一无所知,你现在所说的这一切,都不过是李逍告诉你的。而李逍所说的,谁也还不能证实,一切都有可能,很可能是假的。”
狄仁杰急道,“阎长史,可这也极可能是真的啊。若是真的,那可是天赐宝物啊。我们必须禀报朝廷,让朝廷重视,得马上派人到李家庄去,去把那株玉米给保护起来,李逍说天下就这一株玉米,若是那株玉米没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
“可若只是一个谎言呢?”阎立本问。
他毕竟是雍州长史,整个京畿地区二十二县的最高行政长官,若是因为一句谎言,就急急上报,惊动圣听,那是失职,甚至会让他被弹劾。
“若是假的,朝廷也不会有什么损失,但若是真的,朝廷所得极大。”狄仁杰劝说道。
阎立本俯下身子,仔细的盯着那粒玉米。
他伸出手,拿在手里,仔细观看,还放到鼻子边轻轻闻着。既然狄仁杰已经吃过玉米做的菜,那说明这东西是真的能吃。而他说,一根玉米棒上,能结六七百粒玉米,那么就算一棵玉米苗只结一个玉米棒,那也不错了。
现在问题是,他不确定这玉米是不是真的能当成主粮,能当菜,不一定能做主粮。毕竟主粮要求易储存,而若只能吃新鲜的那就没什么价值了。
狄仁杰说李逍讲这玉米成熟后晒干可以磨粉,跟麦子磨粉差不多,若真的能做到这一步,那就真的能做主粮。
毕竟能磨成粉的食物,就不怕不能保存。而磨成粉,也能方便的做成各种食物。
“可是仅凭这一粒玉米,我又如何向陛下禀报呢?你在李家庄,可见到了那株天下唯一的玉米苗?”
狄仁杰摇头。
阎立本思索着,“怀远,老夫没见过李逍,也不相信李逍,但老夫相信你,你告诉老夫,你真的相信李逍吗?”
“相信。”狄仁杰只说了两个字。
“好!”阎立本一拍桌案,“就凭你这两个字,老夫说冒一次险,这就上奏陛下。”




逍遥小地主 第165章 欺君
崇仁坊。
太师府。
太师、赵国公长孙无忌的府第占据了崇仁坊半坊之地,自贞观以来,长孙无忌就一直站在大唐朝堂的权力中枢。
今天。
天子李治带着宠妃武昭仪亲自来到长孙无忌家里做客,皇帝降临臣子家中,这是莫大的荣耀。何况,今天李治还特意带来了十大车的珠宝。
皇帝到臣子家做客,还送上十车豪礼。
这让之前因中枢剧变,而变的有些冷清的太师府,又让人惊讶起来。不少人都觉得,皇帝亲临,这是太师荣宠不减啊。
皇帝亲临,长孙无忌也把在京的长孙氏族人子弟都叫了回来。
府中大办酒宴。
气氛搞的挺好,觥筹交错。
席间,李治也是主动示好,上次加封了长孙无忌三个庶子为朝散大夫,这次又特意带来一道旨意,给长孙家十几个还没成年的子弟,全都授予五品以上勋爵。
虽说勋衔不值钱,但这也是荣誉啊,尤其是一下子给十几年还没成年的子弟授勋,皇帝已经很给长孙的面子了。
长孙无忌今天一席白色麻布袍,笑的似乎也挺开心。
皇帝送他十车珠宝,他笑纳了。
然后皇帝赐长孙家族十几个未成年子弟勋官,他也让子弟上前拜谢接受了。
酒喝的不错,菜也挺有味道,李治心情大好,觉得这趟没白来。
所谓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嘛,长孙既然肯拿肯接,那说明长孙是识时务的。李治当然也不是白送这些,他的这些东西也是有条件的。
借着酒意,李治笑着说道,“近来天气回暖,百花争艳,记得以往每年这个时候,先皇后总是会犯风疾。每次风疾一犯,先皇后总是彻底难眠,十分难受。”
风疾,算是长孙家族的一种家族遗传病。
用后世的话来说,长孙皇后当年得的大概是哮喘一类的疾病,这种疾病在大唐,虽贵为皇后,但也是难以医治的。
长孙皇后年纪轻轻去世,也正是因为这种疾病。
长孙皇后有这种病,长孙无忌也一样有,只是他以前年轻时不算重,但如今老了,也时常发病,且越来越严重。
李治此时提起此事,也是有白放矢。
他希望长孙无忌能够激流勇退,当初他年轻,先皇托孤让他做顾命大臣。好几年了,长孙无忌这个国舅也是操劳不已,导致病情更加严重。
现在他这个皇帝外甥也已经长大,如今朝中也有李绩等许多名臣宿将坐镇,那么舅舅可以放心的卸下这个担子了。
“朕念及舅父近年风疾渐重,身体担忧,便想请舅父去洛阳。”
“去洛阳?”长孙无忌挑了挑眉。
李治解释,请长孙去洛阳,一来是因为长孙家族本是洛阳人,让长孙去洛阳,也是让他回到家乡安享晚年。同时呢,洛阳又是关东的重要地方,李治说自己有意要将洛阳定为大唐的东都,因此现在想请长孙这样的元老前往洛阳镇守。
负责筹备洛阳建都事宜。
“请舅父前往洛阳任东都留守,同中书门下三品及知中书、门下二省事职不变,若朝中有军国大事,朕会派人前往洛阳询问舅父主意。”
一句话,明面上说的好听是洛阳留守,还保留宰相之职。但实际上,一脚踢出长安之后,长孙无忌也就远离了政治中枢。空留一个宰相之衔,又有何用呢。
李治望着长孙。
长孙面带微笑,心里却已经在骂娘了。
皇帝真是翅膀硬了,现在嫌舅父碍事了,要一脚把他踢开了。他的心里,五味杂陈。
他想不到,自己一心扶保大唐江山,保了李世民,又保李治,可到老了,李治却要一脚踢开他。
自己做错了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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