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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因此往往大家还是更信任义仓,毕竟义仓是自治形式,不用经过官府。
李逍现在提议建一个乡约堂的义仓,就属于乡民自发建立的义仓,只不过是隶属于乡约堂这个民间自发组织之下。
旱情严重,今年肯定会歉收,甚至弄不好到时绝收,夏天的时候缺粮是肯定的。
现在早做打算,也好过到时混乱。
提前建一个义仓,也是出此考虑。
“现在大家手里也没什么粮食,有粮的基本上都是地主之家,若说让大家免费捐粮,这也不现实。我的想法是,按如今的市价,由义仓向有粮的乡民们手里购买。”
“买粮入仓,储存管理,待到饥荒之时,那么乡民就可以来买粮,以度饥荒。”
下河里的刘里正疑惑,“现在乡约堂里并没有钱啊。”
乡约堂建立至今,时间未久,而且这只是一个乡民抗旱自助的民间团体,既无经费,又没拔款。
根本不涉及到半分钱,不管是理事也好,议员也罢,那都是自带干粮的。
李逍说建义仓,不用捐而用买,那哪来的钱买?
做为一个地主,李逍一直觉得自己是有社会责任的。
地主嘛,不管是怎么成为地主的,本质上他是占有更多的田地,也就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哪怕他的这些占有,实际上都是有条件换回来的。
但从社会这方面来讲,地主毕竟是占有更多社会资源的,那他就应当负有更多的社会责任,这也就是常说的能力越大,责任也就应当越大。
李逍自己是个地主,他更愿意成为一方乡贤。
乡贤不应当仅仅是铺桥修路这些,还应当更有作为,比如说引领乡民们更好发展。
建立学校,教育乡中子弟是其一,带大家抗旱救灾也是其一。
但远不止这些。
遇灾害饥荒,地主们不应当仅仅是施个粥借个钱这么简单,他还应当更积极。
“我们都是在各乡有些名望之人,相信大家也不愿意看到夏天来时,乡里的乡亲们背井离乡去逃荒,甚至是卖儿鬻女的,甚至是饿死他乡。做为各乡的名望,我们应当帮乡亲们一把。”
“三郎你就说怎么做吧。”
几位里正被说的很感慨,同在一个乡,其实大家又哪没感情呢。
就算是一条猫一条狗养久了,也是有感情的,更何况是相处久了的乡亲邻居们。
“我的意思是,救灾也得合理安排,统筹布局。”
建一个义仓,挂在乡约堂名下,由乡约堂负责管理。
也不采用捐这种模式,而用买。毕竟地主家的粮食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捐的话,大家又愿意捐多少。
可卖的话,哪来的钱呢?
李逍提出自己的想法,“我们先以乡约堂的名义印一些义仓债券,然后用这债券向乡民们发行,让大家认领。有钱者可自愿认领,把义仓债券发出去之后,募集到的钱款,再向乡中有粮的地主大户们按市价购买粮食,储存在义仓之中。”
张里正问,“大家为什么要拿钱来买这义仓债券呢?”
“当然是为了自助啊,再一个,这个债券就既名债券,那就相当于一个债权。比如一张债券上写的是一千钱,那么这张债券就相当于是一千钱,另外,这个债券上还会有约定好的利息,比如说我们发一张一千钱的债券,约定好一年后向债券所有人赎回时,要付给他三成的利息,本息本一千三百钱。”
这样一说就比较好理解了,债券嘛,就相当于是一张借条,约定好了利息。
“嗯,认领债券能有利息,倒是可以。”
毕竟不是白认领,钱拿出来认领债券将来是可以回本,并得息的,况且债券的用途也很明确,就是购买粮食以帮大家储粮备荒。
“三郎,可是一年后我们拿什么来赎回债券并给付利息呢?”
“很简单,谁受利,谁负责。比如说我们以乡约堂名义发债券买粮食,那么以后就应当是由乡民们来承担这笔本息钱,毕竟大家到时能得到珍贵的粮食。或者说更公平一些,我们在发行债券募集到钱,然后买来粮食入仓之后,可以再印制粮票。”
“粮票?这又是什么?”
“粮票就是粮食票据,比如说我们买来一千石粮食,那么我们就可以印一千石粮票,比如一张面额一石粮食的粮票,就可以在粮仓里换到一石粮食。”
李逍的想法比较多,粮票其实也是为了完善义仓的粮食使用。
乡民们想要用义仓的粮,得先有粮票,粮票要先拿钱到乡约堂兑换,或者说打借条兑换。并且,粮票不是想买就能买,得有条件限制。
首先得是蓝溪乡民,其次按每户人口的数量,来定好口粮标准,每户每月只能最多购买多少粮票换多少粮,超过标准有钱都不能兑换。
这样一来,债券、粮食、粮票、粮钱,就形成了一个循环了。
乡约堂买粮的钱,是发债券的,而还债券本息的钱,是卖粮的钱。
“大家有钱的可以用钱换粮票,没钱的,可以暂时赊欠,待有钱时还钱,或者等来年粮食收获时,按市价用粮食折抵。”
几位里正感慨着道,“三郎想的是很周全了,绕这么一个大圈子,就是有些绕啊。”
“绕是为了公平!”李逍道。
地主们虽然有钱有粮,但也不能让他们白捐粮借钱,而绕这一大圈,正是为了保证整个过程的一个公平公正性,这样才能让这成为一个机制,以后能够长期运行。
而不是说每次靠打土豪,这样的办法是不能长久的。
就好比李逍刚才强调的,债券发行得约好利息,最好是按市情。而购买粮食也得按市价,不能说让有粮的地主们吃亏。百姓换粮票也是按市价,这样才能保证义仓能够卖出粮食得钱用以赎回债券。
李逍没采取看似更简单的一个办法,即让乡民们凑钱,然后向地主们买粮,他觉得凑钱这个办法虽简单但并不是最好的。
绕上一大圈,虽然复杂一些,但更符合实情。
有钱的人,可以多认领一些债券,而因为有利息,所以多出钱也不会吃亏。地主们出售粮食给义仓,也都是按市价,虽说这个时候卖粮并不会划算,但毕竟是为了本乡的乡亲们,为了避免到时灾荒动乱,经济上让步一些,大局上划算。
这整个流程里,导入的是市场经济行为。
“我们发债券,也不一定就向本乡发,还可以向其它人募集。募集得钱后,也不一定就要向本乡大户买粮,若其它渠道能买到粮也是一样的。”
“说的没错。”大家点头。
“回头再召集一次理事会,大家一起商议一下。若是能够得到多数通过,那么就按三郎的办。”几位里正也都是乡约堂的理事,觉得李逍的提议未雨绸缪,还是很不错的。
“三郎。”
远远的,张葱带着一人跑来。
“三郎,这位狄郎君有事找你。”
李逍看着有些气喘的狄怀英,“为玉米而来?”
狄怀英一笑,“三郎厉害,正是为玉米而来,敢问三郎现在手里有玉米了吗?”
“有。”
李逍一句话,让狄仁杰笑的更灿烂了,一路上始终提着的一颗心也终于放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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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第172章 元芳,你怎么看
“看来你还是没忍住说了出去。”李逍对狄怀英道。
狄仁杰有些不太好意思的拱手,抱歉的道,“事关重大,没有办法。”
“想必你也并非是你所说的雍州府衙的一个小佐史吧?”
“还请三郎恕罪,那天未能跟三郎说实话,其实在下是雍州法曹。那天来蓝溪,是受雍州府阎长史之命前来,想要了解一下蓝溪乡约堂抗旱救灾之事。结果那天看到玉米后,就完全被惊住了。”
雍州法曹,不大不小的一个官职,但若说起职权来,还是挺重的。这么说吧,雍州法曹,类似于后世帝都的政法委-书0记,起码还兼个公-安局长。
上次李逍倒还真没想到那去,毕竟这位狄兄还这么年轻。
“狄仁杰,表字怀英,河东并州人,现任雍州法曹参军事。”狄仁杰向李逍拱手行礼,正式介绍自己。
狄仁杰?
李逍愣了一下。
上次他说自己叫狄怀英,李逍还真没想到其它,本以为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唐年轻官员而已。可是现在他说自己表字怀英,名仁杰?
狄怀英没印象,但狄仁杰的印象也太深了一点。
狄仁杰啊,那可是武则天时的宰相啊,况且受影视剧的影响,狄仁杰可是东方的福尔摩斯,破案了得,跟柯南一样,那是走哪哪死人的灾星。
真想不到,眼前这个长的很英俊的年轻人,居然就是狄仁杰。
“你是不是还有个朋友叫元芳?”
“三郎说的莫非是在下的随从李元芳?三郎难道认识他?”这下轮到狄仁杰惊讶了。
还真有一个李元芳啊,电视里,这个李元芳可是个绝顶高手,祖籍河北,长于凉州,他性情刚烈火,做事认真,原则性很强。
他的武功可谓独步天下,胆识更加过人,善使幽兰剑,链子刀,打败过无数绝顶高手,而且还是个探案高手,智勇双全,简直就是另一个版本的隋唐英雄传里的秦琼秦二哥啊。
“曾听说过狄兄之名,还听人说李元芳武艺高强,义薄云天,一直想见见,想不到兄台居然就是狄仁杰,倒是失敬失敬。”
狄仁杰半信半疑。
“元芳是我表弟,自小随我姑父在凉州长大,武艺确实了得,弓马娴熟,曾在边军呆过,如今来京投奔我,便暂时委屈他做我的随从。想不到他刚到长安不久,三郎竟然就听过他的名字。早知道,就让他今天过来一起拜见三郎了。”
“有空一定要引见令表弟与我认识。”
狄仁杰点头称是,“今日来实有重要之事请三郎相帮,那日我自李家庄回京之后,忍不住将玉米之事告诉了我们阎长史,实因玉米为天赐之物,太过宝贵,我不敢隐瞒。”
“皇帝已经知道玉米了?”
“是的,阎长史也没敢隐瞒此事,第一时间就上奏给了陛下。现在陛下与宰相们正商议此事,派天使来召阎长史带玉米觐见。”
“哦,原来如此。”李逍笑笑,“你们也是真胆大,仅凭我的一面之辞,就敢扰动天听,也不怕我是骗你们的吗?”
“那日我亲眼见过玉米,我也相信三郎不是那等无聊之人,故做虚妄之语。现在时间紧迫,还请三郎随我入京,一会可能陛下也会召见三郎,望你做好准备。”
李逍摇了摇头。
“怎么,三郎不愿意吗?”
“倒不是不愿意,只是就算我手里现在确实是有玉米种子,可仅凭几粒种子,你凭什么认为陛下就会相信我的一面之辞呢?”
‘这个,”狄仁杰愣了一下,他是关心则乱,总想着玉米太过珍贵,怕在外有失,便没想过这些问题。
“我相信这个总有办法证明的,还请三郎动身。”
一旁的几位里正,听说眼前这个对李逍万分客气的年轻人,居然是雍州府法曹,早就大气也不敢出一声。在蓝溪乡里,他们倒也算是大人物了,跺下脚,起码本里要震一震。
但在雍州法曹面前,却是个十足小人物,人家可是管着雍州二十二县司法的大人物了。
不过等听到说连高高在上的雍州长史都已经到了蓝溪,在李家庄等李逍回去时,更是一个个嘴巴都合不拢。
雍州长史啊,比刺史都高多了,整个京畿二十二县,包括长安城都是人家管的。
而当听到狄仁杰说李逍有个天赐的宝物,现在皇帝都要等着见的时候,他们已经吓的两腿发软,差点站不住要跪下去了。
“走吧。”
既然连雍州长史都来了,那还是什么可说的。
李家庄。
柳倓正陪着阎立本参观着李家庄,上次来过一次的柳倓,主动的为阎立本介绍着李家庄的这些不同之处,还为李逍说了不少赞美之辞。
不过阎立本问了好些村民,但都无一人知道玉米。
最后问到李家大院,赵先生倒是吃过玉米,但他也不知道玉米在哪。
“这个李逍藏的倒是真深啊。”
“李三郎确实与一般人不同,此子聪慧,曾受朝廷征召为征东军七品参军事,可他都拒绝未受,本领非同一般。”
“有本事的人都会有点怪脾气,这个老夫倒是早就知道。但愿这次来能看到那神奇的玉米吧。”
等李逍回来时,阎立本已经有些等的不耐烦了。
一见面,就制止了李逍的拜见。
“李逍,你的玉米呢。”
李逍也没多说,转身进屋,取了一个已经晒好的玉米,还特意带了一截子玉米杆子。
“这就是玉米?”
阎立本先是瞧了瞧那一截子玉米杆子,玉米杆子已经干了,黑绿色的叶子也变成了青白色。
“看样子,有点像高粱,但又不太同。”
然后他目光再看向玉米棒子,这个玉米棒子长的很粗壮,一尺多长,上面一排排金黄的玉粒,看着真如玉一般。
“此物就是玉米?”
旁边的狄仁杰接过话,“长史,上次我在李家庄吃的玉米正是此物,不过上次吃的是还没长熟的新鲜玉米,这次的更成熟一些,玉米正是此物。”
“能吃?”阎立本问。
“能吃,而且很好吃。”
阎立本又问,“做菜好吃,那做主粮呢?”
李逍按了按玉米粒,“长史请看,这玉米已经晒干,颗粒坚厚,富含淀粉,把玉米粒搓下来后再磨成粉,既可以直接煮成糊,也可以做成饼子,而且极易储藏,口感也是不错的。”
阎立本仔细的看了一会,最后把那个玉米宝贝一样的握在了手里。
“好了,现在请三郎跟老夫去京城走一趟。”
“玉米已经给长史了,我不去可以吗?”
阎立本两眼一瞪,“当然不行,陛下极有可能会召你问对,你不去可不行,走吧。”
“我先回屋换身衣服行不?”
“用不着。”




逍遥小地主 第173章 巍巍长安
李逍不是第一次进长安城。
每进一次长安城,李逍都内心满是感慨,倒不是感慨长安城的雄雄辉煌,而是对长安城有些失望。
就以这个时代的其它地方而言,长安的确是雄壮万分的,周长几十里的巨大都城,高高的城郭,雄伟的城楼,还有那宽阔笔直的朱雀大街······
任何一个这个时代的人,不论他是大唐的百姓,还是周边的蕃人,甚至是从遥远的西域前来的胡商,在长安城前都会被震憾不已。
全天下,甚至整个世界,也再没有比长安更大更雄伟的城池了。
但这一切对于李逍来说,就没什么可震惊的了。除了那点对伟大唐王朝都城长安的历史情怀感,真正看到长安的时候他是很失望的。
满是灰尘的官道直抵长安的城下,那高高的城廓也并不是包砖的,而是黄土夯制。
城门楼倒是很雄伟,但其实还比不过后世的那些旅游区仿古建筑。
把守城门的士兵穿的也并不如李逍想象那样的明光甲亮,相反,不少士兵看着十分普通,甚至有些瘦弱了,他们并不一个个都十分高大威猛,也并不是全都身披明光甲铠甲,衣着普通,甚至有些衣甲还很陈旧,乃至打着补丁。
多了解一些,他就知道,其实这些守卫长安的士兵们,多数的第一职业是农民,其次才是府兵。这些人亦兵亦农,战时为兵闲时为民,为朝廷服兵役,得军田免租庸调,还得自备武器衣甲行粮。
说来,这些府兵们基本上是这个时代,大唐农民里面条件最好的一批人,家里兄弟多,然后身体又都很健壮,尤其是家里基本上都是自耕农有些钱财的,否则不符合这些条件是当不上府兵的。
不过条件好也只是相对于其它的农民而言,再条件好但受限于这个中古农耕时代的条件,府兵们也是很辛苦的。
不管是天下哪个地方的府兵,都有到府训练以及轮流上京番上的任务。路途遥远,自带着干粮衣服赶来长安,轮流守卫着这个煌煌帝都。
人在异乡,十分不易。说白点,这和后世那些带着行李天南地北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很像。
府兵们甚至没多少人识字,不少人甚至还操着各地的方言,连句大唐官话都说不清楚。
一来次长安番上,回去够他们向同乡和儿孙们吹上一世了。
来长安次数越多,李逍对长安的那点情怀也渐消失。
进入长安,则更加失望。
长安城的城郭围的很大,但长安城内,哪怕是到了如今,经过隋唐两代五位皇帝的经营,六七十年了,但这座在隋文帝时下令营建的都城,其实都还未完全建好。
不说城里一百多坊还有许多坊大片的空着,就是长安的城廓都还有不少地段是空缺的,有的城廓也只建起了矮矮的一截。
长安的城南,更是人烟稀少,一到晚上,大片大片的坊区连盏灯都没,比城郊还城郊。
李逍对于长安的里坊规划,其实十分不喜欢。
长安有宫城、皇城、外城,宫城是皇帝和他的嫔妃们住的地方,皇城是宰相和各大衙门的办公场所。
唯有外城是百姓居所以及市场所在。
但长安一百多坊,完全就是封闭式的。
每一个坊,就如同现代的一个封闭小区。有坊墙,坊门,一到天黑就要关闭坊门,寻常不得出入,到了早上鼓楼响起鼓声才打开坊门。
而在这一个个方块的坊间,是一条条的街道。
可是长安城里的街道,毫无繁华热闹可言。
长安城里的街道真的只是用来行人的,街两边,便是坊墙。一堵堵坊墙高高竖立,让人丝毫窥探不到坊内。
街道两边别说有商铺,连个摆摊的都不允许有。
长安所有的商铺,甚至是摆摊的,都被集中在大唐长安城的东西两市的市场之中。这两个市场,也一样是有坊墙包围的封闭式市场。
朱雀大街长宽很长,足有十里之长,也很宽,可惜这么宽的路平时中间却是不允许走的。
而长安除了六条东西干道之外,其它的坊街,却基本上都是黄土路。这黄土路天晴的时候灰尘多,一到下雨的时候则特别的泥泞。
尤其是长安的人口还算多的,人多车多,路就更泥泞了。
天晴的时候进城吃灰,下雨天的时候进城则弄一身泥水,多来几次之后,李逍对于长安就没有什么特别的想念了。
李逍曾问过大彪和张葱他们,对长安城印象如何,结果这几个家伙每次一提长安就两眼放光。
什么城池高大,什么守门的府兵威伟雄壮,什么天街雄阔,什么长安城人流如织,什么东西两市繁华热闹······
对此李逍只能说一句他们都是乡下人没见过世面,长安城不过是个大集而已嘛。
大彪甚至感叹着,进了一趟长安城之后,这辈子最大的愿意就是成为长安城里人,将来能在长安的南城买套宅子,然后在西市里租个铺子卖猪肉,嗯,如今改成在西市开个酒楼了。
李逍觉得长安其实还没有后世一个五线城市热闹繁华呢。
皇帝和宰相们还在中书门下等着他们,阎立本也没敢耽误,见过玉米之后,便把李逍的那个玉米还有那截玉米杆子如宝贝似的装进了一个箱子中,然后外面挂上一把大锁,派了一队士兵保护那辆马车。
他也生怕李逍会跑一样,和狄仁杰一左一右的把他那一骑夹在两人之中。
本来还以为能坐下阎长史的官车,想着阎立本好歹也是帝都的市长了,这配车肯定很高级,坐的会很舒服,不用八十里路的颠簸,谁成想着,阎立本一把年纪了,可人家却依然是腰佩横刀,跨坐良马。
他们甚至没给李逍准备一匹好马,李逍还得坐自己的马。幸好他的坐骑是程咬金家的,程伯献送的一匹踏月乌骓,倒也不差。
可是骑马赶八十里路去长安,李逍还是不太高兴的。这土路,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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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第174章 为虎添翼
骑在马上,李逍十分怀念后来。
后来的我们,有平坦的柏油马路,甚至就是最偏远的乡下农村,也早就村村通了水泥路了。
这蓝溪也算是天子脚下京畿之地,尤其是蓝溪还处于关中通往山南的要道蓝武道上,这若放后来,这肯定是有高速的啊,甚至说不定都能算是五环之内,地铁、公交、轻轨啥的都有。
可现在,土路。
干旱许久,路面倒是不泥泞了,可全是灰。
尤其是阎立本虽然没大张旗鼓,可也几十号人呢,这车啊马的一走,顿时飞沙走石。
看着阎立本一把年纪的老头,人家还是副国级的高官,可却依然身子笔挺的坐在马上,那气势,真让李逍有些佩服。
都说大唐尚武,还真是没错。哪怕是个文官,也一样如此。阎立本可是大唐有名的技术型官员,不但绘画技艺了得,尤其人家还是建筑行业的顶尖大师,这样的文官,还一把年纪了,可照样佩剑骑马,八十里路半天就要往返,可知道多硬气。
相比一下,南北朝时的南朝贵族士阀们,却最喜欢的是坐牛车。汉以来,牛车最受贵族们欢迎,皆因高级牛车比起马车来可是更为舒适,牛车速度慢,不比马拉车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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