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小地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木子蓝色
因此,许多贵族,尤其是那些贵族女人最喜欢乘牛车。
但到了唐朝,牛车却慢慢式微,皆因唐人尚武,官员们几乎都习惯骑马,不论文武,而就算是一般的贵族子弟和家眷,也多乘马车。慢腾腾的牛车,反不受待见了。
这就类似于在南朝时早有的人抬辇,在如今却很少看到。
以前人觉得重要场合,坐车为礼,骑马为失礼。而自唐朝始,上到皇帝下到平民,却都以乘马聊服为礼。男子们在隆重的场合,全都骑马。
甚至流风所及,许多妇女也骑马。
唐人爱骑马,马具也比较发达。比如这时代的鞍,已经是在汉魏时高桥鞍的形状下加以调整,后鞍桥向下倾斜,更便于乘者上下,对人体也更适合,可以称为后桥倾斜鞍。
这种鞍说白了就是u形鞍,比起汉代的v形鞍来,要舒适些。
但对于李逍这样的人来说,这种鞍具还是舒适性不高。鞍具嘛,最重要的作用当然是骑乘时坐着用的,坐,就得舒适。
简单点说,就是后世的普通摩托车、电动车的坐垫也比现在这种木头制的桥鞍舒适啊。
虽说这时的马鞍以木头为骨架,外面会蒙上牛皮,甚至有用金银珠宝做点缀装饰的,可说到底还是木制鞍。
木鞍可是硬的,那几层皮革也不会有太大的减震缓冲作用,一口气跑个百八十里的,人真的会震散架。
唐的马鞍,鞍下还有鞯,在后世则称为鞍褥,一般用毡子做成,也有用皮毛做的,比如皇帝的鞍鞯,就有用虎皮做的。
而在鞯之下,还有障泥,障泥悬挂在鞯下。
为了固定鞍、鞯,还要向马胸、尻、腹部引出带子加以系结固定,自马鞍底下绕住马腹的带子称为腹带,自马鞍向前绕过马胸的带子则叫攀胸,而自鞍后绕过马屁股的带子则叫鞦。
有些人还会在鞍后每侧散缀一些装饰性的带子,甚至不少唐人还会在自己腰带上也散缀一些短带子,名鞢韄。
一套上等的鞍鞯就包括所有的马具,价格是极高昂的。
但今天李逍看阎立本和狄仁杰两个大唐官员的鞍鞯却都差不多,基本上都是木头鞍骨,外蒙皮革,高桥式马鞍。这种鞍跟他那几个朋友送他的鞍具大致差不多,短途乘骑还没什么,稍骑远些就屁股疼。
还没骑老式自行车舒适。
他一边拿了块布把自己的嘴鼻给包裹起来,做了个简单的口罩防灰尘,一面想着,要是再有个墨镜就好了。
嗯,马鞍若是能再改进一下就更好了。
若是能把这两头高高翘起,中间凹陷的马鞍改进成摩托车坐垫那样的,估计就会舒适许多吧。
那样的明显更平稳一些,而且如果由木制改成皮革的,中间用兽骨或木头做点支撑,那么肯定就不那么硬了。多层式皮垫肯定能舒适许多。
“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想着一会见到陛下后不知道说什么了?”阎立本笑着扭头对他道。
李逍对阎老头感觉不错,堂堂京畿地区一把手,紫袍大佬,却还能对他这样一个小老百姓和和气气的,这可十分不易。
特别是佩服人家亲自骑马赶来见他,毕竟往返一百六十里路呢。
“没想那么远。”李逍对阎立本笑笑,“逍只是觉得骑马挺累,佩服阎长史一把年纪还能够坚持骑马,真是难能可贵。”
阎立本笑笑,“这有什么,我虽说是个文臣,可老夫以前也是数次随军前线的。”
狄仁杰便在一边小声解释,说阎立本以前曾先后跟随过隋炀帝和唐太宗东征高句丽等,虽不曾持刀厮杀,但骑马真算不得什么。
“怎么?骑不惯马?你这样的年轻人,不会骑马可不行。尤其是我们关陇子弟,哪个不得学会骑马。这次你发现玉米有功,肯定会赏的,到时你说不定就能得爵授官,可不能到时成为了大唐贵族,却还连马都不会骑,那时可就要被长安耻笑了。要知道,在长安,连贵族家的女眷们,可都是会骑马,甚至还能骑着小马打马球呢。”阎立本笑着说道。
“呵呵,可能小子的想法跟长史不一样吧。小子骑马觉得累,想的倒不是如何改进骑术,而是想着如何改进一下这马具。比如说这马鞍,未免有点太过高过深了,如果说适应战场倒是不错,可是寻常骑乘的话,这种鞍具未免有些不太适用。如果加以改进,比如说把木头鞍骨改成仅以木头或兽骨等做部份支撑,而以皮革为主,用多层皮革做鞍,特别是改变这种两头高中间深的形状,改成更平伏一些的形状,把鞍、鞯连为一体,让马鞍更适合乘坐,岂不更好?”
阎立本虽然如今是雍州长史,但他们阎家可是工程世家,搞工程技术闻名,而且以绘画擅长,对于李逍提出的这个想法十分喜欢。
“改良马具,你说的这个方向倒是不错。不过光有想法还不够,若是你真的能够研究出好的改良办法,那可又是功劳一件。特别是你若是能够改良出更适合骑兵作战用的马具,那么绝对会有重赏。”
骑兵不论什么时候都是重要的兵种,战场上往往是决定性的力量。马镫的出现,让骑兵拥有强大的作战能力,而马鞍也一样能够为虎添翼。
阎立本越看越有些喜欢李逍了,这个年轻人,想法不一般啊。
逍遥小地主 第175章 白衣面圣
“多谢阎长史指点。”李逍心里有几分感动,阎立本的这番话是长辈对晚辈的指点,这是一番好意。
接下来一路上,为了赶时间,阎立本也顾不得路上颠簸和灰尘,一路快马加鞭,饶是如此,可路上依然连续遇到三波从长安前来的大内使者。
皇帝和宰相们已经有些等的不耐烦了,都想马上见到玉米。
快马加鞭再加鞭。
八十里路,硬是只跑了一个时辰就到了,进了长安城,李逍只觉得浑身酸麻,感觉身子骨都要散架了。
可看浑身都是灰尘的阎立本老头,却还能矫健的从马上跳下来,他真是万分钦佩。
“以后可得多练练。”阎立本把坐骑交给手下,笑着伸手把李逍从马上提了下来。
这手劲,真大,比他这个年轻人还大的多。
狄仁杰也跳下马,还伸手帮李逍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三郎若是想精进一下骑术,我可以让我表弟来教教你。”
“李元芳?”李逍意外。“好啊好啊,只怕李兄不肯。”
“这有什么,我表弟最近也正好无事。”狄仁杰跟李逍相处时间不长,但却觉得他是个可交之人,何况他也深知,这玉米一献上去,李逍肯定就不再是个寻常乡民了,再加上李逍可是还与军方的几位大佬关系密切,有那几位在背后帮着,李逍早晚会出头的。
他那表弟来京,也一直没有找到什么合适的事情,如今跟着他身边帮差也不算是个什么正经事。若是去指点下李逍骑术,说不定就能借此机会交上李逍这个朋友,多一条路子。
有宫里人来引阎立本等人进去,狄仁杰亲自抱起那个箱子,珍重小心的跟在后面。
李逍一介布衣,没资格直接进去。
他被一位宫人带到一侧。
那个大约也就二十岁左右的宦官,面白无须一脸和善,似早知道些消息,知道这位看起来风尘仆仆的年轻人也不是简单的。
“咱家已经为三郎备下了衣服,还请三郎到那边沐浴更衣。”
布衣见天子,这可是极难得的事情,见天子之前,自然是得沐浴的,见天子前还要换上皇帝赐下的白布衣。
“多谢公公。”
李逍来的及,也没带什么钱财之类的,只好拱手谢过。
那宦官倒也没有索贿之意,还跟他小心交待了一些宫里的规矩。
宫里规矩多,是不能有半点差错的。
被带进一间小屋里,宦官就退了出去,还为他带上了门。里面早有准备好的一桶热水,还有一套崭新的白色布衣。
脱去身上满是尘土的衣物,跳进水桶里痛快的洗了个澡。
没有什么沐浴露这些,哪怕是眼下身处皇城之中,在中书门下这些宰相办公的地方,但配备的也只是一些澡豆而已。
所谓澡豆,已经是普通人家用不起的高级洗浴用品了。
澡豆,以豆粉添加药品制成,用以洗手洗面,甚至是洗澡。在古代,澡豆可以说是全能的洗护用品了,洗手洗脸洗头洗澡甚至洗衣服都用,一切污渍油渍都能搞定。
一代神医孙思藐就在他的医书里写道,衣香澡豆,仕人贵胜,皆是所要。意思就是说,下至贩夫走卒,上至皇亲国戚,澡豆那是居家必备用品。
比起后世的洗护用品都是化工品不同,这时的澡豆,所有的配料那都是可食用的,吃到肚里也能溶解脂肪。
不过要具体点说,其实唐人的澡豆也是有分类分级的。
大致也有肥皂类的,用来洗衣服洗手,还有洗面奶类,用来洗面洗澡等。
在制作上,都是以豆粉为主,然后就是配合各种中药材加工。越贵的澡豆,用到的药材就更多且更贵。
比如眼下李逍用来洗澡的这个澡豆,明显就比平时李家买的更高级,闻起来就不一般,沁人心脾,他估计这是大唐制澡豆最有名的州进贡的贡品澡豆,这种进贡的澡豆,甚至包含了几十种药材,什么丁香、沉香、麝香、珍珠粉等等。
关于澡豆历史上还有一个笑话。
一个叫王敦的人娶了公主,刚结婚时,上完厕所,公主的奴婢拿着个金盘装着水,一个琉璃盏装着澡豆捧到他面前。
他还以为这是吃的呢,就把澡豆倒到水里喝掉了,还说这个干饭挺好吃的,这让那群公主的奴婢们无不掩口而笑,闹了个大笑话。
李逍倒不至于闹这样的笑话。
贡品版的澡豆用过之后,去污去油能力确实是强,而且身上还留有一股沁人余香。
但他觉得,这香味远比不上他家新研制出来的香水,何况这种澡豆一看就制作成本极高,动不动就几十种香料、药材加工,哪比的上他家的香水只用花露和酒精制成,成本低效果还好。
看样子,到时可以走走宫廷路线,也弄个贡品御用的牌子,倒时以此推广,他家的香水岂不大火?
换上宦官为他备好的衣服,倒也大小合身,虽说是一件白色的麻布袍子,可裁减得体,缝制的也好,针脚均匀。
配上牛皮的腰带,黑色的靴子,黑色的软脚幞头,倒也很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转身走出屋外,那位小宦官早就在那里等着了。
还端来了一个托盘,里面几样点心。
闻着有桂花和香味的桂花糕点,染成绿色的绿团子等。
他确实肚子饿了,倒也没跟人客气,拿起筷子夹起来就吃,一会功夫,那几小碟糕点倒让他吃了个精光。
小宦官站在一边,眼睛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李逍。李逍不是第一个布衣面圣的人,但哪个来面圣的布衣,在这里等候面圣的时候不是紧张激动不已,甚至紧张的手脚发抖的,有哪个能如李逍这般自然。
甚至就是好多低级官员,在接到皇帝特旨召见等候时,一样激动的手足无措。
“李三郎不紧张吗?”小宦官忍不住问。
“不紧张啊。”
“见天子也不紧张?”
“有啥可紧张的,我又没犯什么事,天子召我来,那是因为我发现了玉米,是好事呢,一会说不定就要授我官职,赐我爵位,赏我钱财田地,我高兴还来不及呢,何来紧张。”李逍笑嘻嘻的说道。
刚说完,一个宦官进来。
“蓝田乡民李逍何在?”
“我就是李逍。”
“圣人召见,赶紧随我来。”那宦官面无表情的扫了李逍一眼,然后冷冰冰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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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小地主 第176章 中书门下
皇城。
中书门下。
匆匆沐浴过后的阎立本顾不得疲劳,带着玉米赶到。
当那个匣子打开,一个金灿灿的玉米捧到皇帝李治面前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带着惊喜,又带着疑惑。
“这就是玉米?”
“回陛下,此物就是玉米。”阎立本答道。
厅中十一位宰相,此时全都不约而同的伸长了脖颈,一起瞧向那个金灿灿的东西。
李义府笑着道,“此物金灿灿一看就非凡品,金棒之上结玉籽,粒粒金黄,却又明亮如玉,不愧为玉米之名,形像。”说完,他还有些得意的瞧向长孙无忌。
长孙无忌也在看着这个玉米,虽然他对于阎立本拖了半天还真弄来一个玉米有些意外,但他对于这个东西,其实是并不相信的。
随便亩产能够两三石,还极为耐旱,南北皆可种,既可春种也可夏种,储藏又方便,世上哪有这样好的东西,为何还会偏偏到此时才被发现?
李治把玉米拿在手里把玩着,这颗玉米已经被李逍晒干了。拿在手里,有一种坚硬紧实的感觉,很有充实感,极为真实。
“此物真能吃?”韩瑗发问。
韩瑗是长孙一党,而且他们还是亲戚。韩瑗的妻子是长孙无忌叔父的女儿,因此韩瑗跟长孙无忌是亲戚,喊长孙无忌为妻兄。这个关系,还是相当亲密的。
阎立本自己是没吃过玉米的,但他相信自己的属下狄仁杰,那个年轻人是他在河南任职时发现的一个人才,自己一路提携他,他也从来没有让自己失望过。
“某没吃过这玉米,但某的属下,雍州法曹狄仁杰吃过。据他所说,玉米鲜嫩的时候鲜嫩多汁,美味可口,可以做成多种菜肴。而当玉米老了的时候,晒干后可以磨成粉,跟小麦相似。磨成粉的面米面,既可做糊,也可以做饼。蒸饼、汤饼、炊饼都行。”
李治听的眼里冒光。
这前虽得到雍州禀报,但他心里并不完全相信的。这件事情拿到中书门下与宰相们商议,也只是例行其事。
可当长孙无忌的态度表露出来后,他对此事就已经不仅仅是发现一样新作物这么简单了,这里面有更多的期望。
而现在真的有一颗玉米摆在了他的面前,这让他十分兴奋。
长孙无忌啊长孙无忌,只怕你根本想不到会真的有玉米吧,现在看你如何收场了。
“仅仅是一颗玉米而已,何足为凭?就凭这样一棵玉米,如何让人相信此物能够亩产二三石?如何让人相信此物可以大面积耕种?如何相信,此物是否真的能够食用呢?”长孙无忌站了出来,一下子抛出了一大堆的问题。
许敬宗也站了出来。
他当年也是太宗秦王府的十八学士之一,可惜一直以来都没怎么得到重视,还几次因为犯错被贬官,但跟长孙无忌一直不对付,这几年更被长孙压的不得出头。
这次好不容易得皇帝提拔,拜为宰相,他岂会不知皇帝用意。
不管如何,长孙无忌赞成的他就反对,这就没错了。
“长孙相国,之前你说世上不可能有玉米这样的东西,可现在玉米就摆在了你的面前。如今玉米摆在这里,你却又还不信,这就未免有些太过了吧?难道长孙相国不愿意天赐我大唐神瑞吗?”
长孙无忌鄙夷的瞪了许敬宗一眼,摇摆不定的小人,这种人物过去自己正眼都不愿意瞧一眼,如今居然也跟狂犬一样跳到他面前乱吠了。
“口说无凭,让某相信,那就得拿出点真凭实据来!”
一直没说话的李绩这个时候开口了。
“某刚才听阎长史说,此物是蓝溪乡民李逍所发现。敢问,这个李逍可是蓝溪李家庄的李逍李三郎,是否那个办起蓝溪书院,免费招纳乡中子弟读书。又还建立合作社,自己花大钱买下一千头牛,然后分给乡民领养,让他们可以免费使用牛耕地的那个李逍?”
“是不是就是之前雍州上报的那个在今年大旱之时,与乡民订立乡民公约,建立乡约堂,共同抗旱救灾,致使往年因旱灾而抢手互殴导致死伤众多,今年却因为其建立的乡约堂,而至今未有一例抢水斗殴发生,更无一人伤亡,并且,蓝溪乡今年干旱到现在,却还保证了三万亩庄稼的李逍李三郎?”
一连几个询问。
但却把一个小小的乡民说的如此了得。
堂堂知尚书省事、主持朝政、太尉,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宰相,却能够当着天子和众宰相的面,为一个小小乡民称功,这可不简单。
阎立本点头。
“正是此人,蓝溪乡贤李逍。此人之前还曾向陛下献过霜糖脱色提纯改进工艺秘方,后又向朝廷献过平辽东之策,虽然年轻,但却天生大才,只是一直隐居蓝田乡下秦岭山中。不过此人虽隐居山中,却也造福乡里,为乡民们敬重之乡中大贤。”
李治自然也是早知道这玉米是李逍所发现的了,可是此时却还是假装刚想起来此人似的道。
“原来是他啊,这个李逍可是一个人才啊,之前献平辽之策,太尉就高赞不已,各卫府将帅们更是一致称赞其大才。朕甚至还特意下旨授封他为征东军七品参军,可惜此人却不愿出山做官。”
“想不到,他在乡里还做了这么多善事好事啊,更想不到的是,他如今居然又发现了如此天赐之物玉米,此人,真如这玉米一样,简直就是上天恩赐于我大唐的啊!”
皇帝这么一番话,可就等于为李逍盖棺定论了。
这是一个良民,大大的良民。
“陛下,李逍此时就在外面候见,陛下何不召李逍亲自前来问对,玉米是李逍所发现,而且陛下面前这玉米,也是李逍自己亲自栽培出来的。但凡有关玉米之事,陛下只要问他,肯定更加详细。”阎立本见皇帝如此喜欢李逍,便也再添一把火。
“李逍就在外面吗?”
不料李治听到李逍在外面时,却并没有马上召他前来问话,反而是在迟疑了一下道,“先不急着召他,我们还是先来讨论一下这个玉米吧。”
逍遥小地主 第177章 玉米太监
“陛下何不召这李逍前来一问呢?”长孙无忌敏锐的发现了皇帝的反常,他自以为发现了猫腻,立马进逼。
“问与不问又有何关系,反正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就算召李逍来了,他说的再多,只要长孙相国不愿意相信,那你依然是不会相信的。”李治淡淡的冷笑一声,既然玉米是李逍拿出来的,其实李治心里已经信了七八分了。
他现在更愿意借此事,好好的跟长孙来斗斗法。
“怎么个眼见为实法?”长孙不肯退让。与皇帝已经相信李逍的玉米不同,长孙到现在是万万不肯相信这什么玉米的。而皇帝越是躲躲闪闪的,越让他这里面有鬼。
中书门下,殿中一众君臣,此时各有所思。
对于玉米,信者有,不信者有,甚至不信者更多。但如许敬宗、李义府这样的人来说,玉米真不真假不假已经不重要了,他们看到的是,借着这个玉米,如今中枢的两派人马已经算是正式开战了。
现在如何打倒对方才是重要的,至于什么救国救民的玉米,倒是其次了。
李治捏了捏自己的下巴,那里留着稀疏的胡须,比起他父亲的那美丽的胡子,他的胡须还不成型。但他的心,却已经跟他父亲年轻时一样的强了。
“朕以为,不如就授这个李逍一个司农寺的官职,在北苑给他划一片地,让他负责种植玉米,再由羽林军派兵保护玉米。待到夏天之后,玉米收获,到时能有多少收获,也就一清二楚。玉米收获后,碾磨成粉,再储藏食用,一切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长孙无忌沉默。
皇帝说的这个倒确实是一个验证的办法,但他根本不相信这个玉米是真的,难道皇帝就真的相信?
还是说,皇帝想搞什么猫腻,但就算现在种下玉米,按他们说的最快一百天收获,那也得三个多月后啊。
这三个多月的时间,拖来拖去又有什么用。
要是玉米种不出来,或者说达不到那么多收成,那一切就是虚的。
到时,没脸面的还是皇帝。
“若是一百天后,玉米种不出来,或者说根本达不到他所说的那般耐旱以及高产呢?”
李绩又站了出来。
“某相信李逍,更相信玉米是上天恩赐我大唐之祥瑞。某愿意跟长孙相国赌一把,若是到时种不出玉米,或者说达不到亩产至少二三石的产量,那么某到时自愿辞去一切官职,乞老还乡。”
“好!”
长孙无忌想不到李绩连这种话都敢说出来,他还有什么理由不答应呢。
“且慢,既然是赌,那就各有赌注。请问,若到时李逍种出这玉米,产量也能达到要求,那请问到时长孙相国打算怎么办呢?”
李绩反将了长孙无忌一军。
长孙狐疑的看了李绩一眼,不知道他为何如此有底气跟自己赌,而且还是拿出自己的前程来赌。
很明显,李绩拿出自己的官职来赌,那么他长孙无忌也只能拿出官职来对赌,否则就是不公了。
难道他在赌自己不敢赌?
长孙无忌冷笑几声,他料定这个玉米有鬼,那又如何不敢赌。
可这时,褚遂良咳嗽了几声,站了出来。
“太师、太尉,两位都是主持朝政的元老,当着陛下的面,怎么能够拿朝廷公器做赌注呢。某以为,陛下所言甚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就划一块地给李逍,让他试种玉米。”
“不过呢,种在北苑不太方便,毕竟北苑是羽林军屯驻之地,而且还有皇家花苑,倒不如就在渭水河边的沙苑划一块地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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