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冬花娘
“我不热。”
“傻明明,你怎么会不热呢?你看你穿得这么多,乖,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事咱们不干,别为了面子憋坏了自己,我会心疼的。”
两人走到二楼临街的一间厢房内,胡斯一边说着,一边殷勤地给海明月拉开凳子,活像是海明月身边伺候着的一名小厮一般。
“你干嘛叫我明明?”
“那我不叫你明明,叫你小仙女好不好?”
“可是小仙女会长大会变老,到时候就不能叫小仙女啦。”
“不会的,你在我心里永远是小仙女,不会长大不会变老。”
“那我不成妖怪了吗?”
“妖怪要是长成你这样,不知道会多开心呢。”
“你真会哄小姑娘。”
“我哄的不是小姑娘,是小仙女。”
“算你说得对好了,可是,你还是一个坏蛋坏蛋坏蛋。”
“嗯嗯,我是一个坏蛋,那你要不要叫一声坏蛋哥哥啊?”
胡斯的表情很正经,可是海明月就是听得很暴躁想要揍他。
只是海明月不会武功,被他气得狠了以后,连走路都能左脚绊右脚自己把自己给摔了。
因为说不过胡斯气得完全忘记自己过来的初衷,起身就想走,结果左脚绊右脚,自己把自己给绊倒,虽然胡斯及时抱住她没让她摔了,可是海明月还是很气。
左脚绊右脚一个漂亮的平地摔?
她从来没有摔过,丢脸。
害她丢脸的罪魁祸首就是胡斯。
“胡斯,你这个坏蛋!”
一边骂一边伸手要打胡斯这个罪魁祸首的海明月成功地把自己给气哭了。
感觉她碰上这种痞子型的男主就很气,天克她,她的优雅都表现不出来,随时化身海三岁。
“不哭不哭,虽然小仙女你除了长得好看,一无是处,但是你有脸就够啦,所以不哭哦,坏蛋哥哥爱你。”
“胡斯!”
眼看着怀里的姑娘气得狠了,胡斯深感不妙,连忙将人抱到椅子上坐好,自己则是从窗户里窜了出去。
眼睛一花人就没了。
海明月真的要被气得肝疼。
她收拾好心情,不带走一片云彩地离开了云来客栈,决心在做好就算胡斯再痞再贫嘴再嘴贱,她也绝对绝对不会把自己给气到以后才出去找胡斯。
在那之前,她要闭关!
“唔,姑娘又不会武功,怎么也兴闭关呢?”
“姑娘做什么,有你质疑的份吗?”
“哎哟那人家也是担心姑娘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自己把自己给闷坏了嘛。”
红叶楼的小丫环们窃窃私语,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的海明月则是放任身体躺尸,自己窝在系统空间和系统光球排排坐着刷电视。
“你升级什么不好,你升级电视剧?”
“这可是船新版本,你没有见过的那种。”系统不服,它可是放弃了给自己捏造型也要更新这个功能的,宿主这个泡椒凤爪,嘴上嫌弃,身体还不是很诚实地和自己一起刷着电视么?
“我想看恐怖片。”
“没有。”
“你肯定有,我要看恐怖片。”
“不给看。”
“9527!“
“在呢在呢,这么暴躁干什么?过来过来,让我康康你是不是又出什么问题了?”
海明月一愣,然后凑过头去,眼前的光球幻化出一条抽象的手,在她头上拍了拍,再拍,再再拍,再再再拍,再……
“你拍电视呢?”
“啊,那我看人类电视出花屏的时候都是这么拍的。”
小光球露出自己和手一样抽象的五官,颇为委屈。
“你早晚要把我气死,气死我你再找新的宿主去吧。”
“嘤嘤嘤,人家不要,你生是我9527的人,死是我9527的鬼呢。”
肉麻恶心,一点诚意都没有,差评差评差评,我要给差评!
海明月哼哼着,颇为傲娇地享受着系统君另类的告白话语。
等她刷完一部电视剧,重新出关,已经是好几天之后了。
重新出关的海明月,见到了无数双欣慰的眼睛。
像是欣慰她还活着?
或者她终于走出来了?
搞不懂,出关后的海明月才出门,就被人抗在肩膀上bǎng jià了。
直到被扔进了一辆马车里,耳边传来了一个惊疑的声音,海明月才回过神来。
“怎么是你?”那个惊疑的声音这么问道,语气里带着漫不经心的轻佻感。
海明月望过去,见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一张艳丽魅惑的面孔,最后一次见到这张脸的主人,还是对方绑着据说自缚经脉的情郎去到天魔教总坛的时候。
那时候,这张脸上带着的是认真和深情,深情到,即使放弃一身功力修为放弃自身拥有的一切,放弃自己的生身母亲,也心甘情愿。
那以后,相玉蝉身死,晴横空出世,成了新的天魔教教主,天魔教遭受重创,隐匿了几年,近几年才再次高调复出,在江湖中行走。
而相如曼,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她最绝望受到的打击最重的时候。
听说天魔教的功夫,如果有人动了情,走得出来还好,走不出来,结果只会有一个,为情所困,心法修为就此停滞,再无寸进。
前辈们落入如此境地时,做出的选择往往是选择自己最讨厌的男人破了自己的身,在有了孩子之后,杀夫留子,当然这个子必须得是女儿,如果是儿子,那就直到生出女儿为止,或是实在生不出女儿,那就夫和子都杀了,收一个女徒弟,就当自己亲女儿来培养,可谓是十分变态。
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 第257章 一醉江湖三十春16
相如曼就是这样,她没有选择嫁人,却也同样在武功不得寸进之后,选择了一个自己最讨厌的男人,破身。
不是处子之身这个最大的原因,让相如曼在再一次对男人动心之后,会千方百计地设计素心庵的盛元容盛仙子,自己倒贴都要嫁给胡斯也就算了,还要拉着盛元容一起,让盛元容生生被素心庵除名。
素心庵的女子不能都是师太,年轻弟子外出行走江湖,将来从江湖退隐,若是不想出家,自然可以嫁人生子,素心庵之所以将盛元容除名不是因为她动了凡心,也不是因为她选择嫁给胡斯,而是因为,她和素心庵的宿敌一起嫁给了胡斯。
天魔教和素心庵,如果有一天二者能够和谐共处,那除非二者之间的核心功法改变,否则二者之间绝无和平共处的可能性。
素心庵练的剑,名为素心剑法,创始人名为素心,因此这套武功就简单粗暴地被命名为素心剑典。
而天魔教的天魔舞和素心剑典之间,彼此能够互生感应,远一些,还能做些掩护,百米之内,不动用武功还好,一旦动用,绝无可能瞒过彼此间的死敌兼宿敌。
这二者之间的创始人,其实还都是熟人,也都是惊才绝艳的一代奇女子,可惜那一代有一个力压群雄的奇人,奇女子也被他的光环死死地压着没法冒头。
而这些奇女子和这位奇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什么的,那个故事太长了,真要细说起来,妥妥的超纲,所以在此,我们就一笔带过,把镜头拉回相如曼和海明月时隔,哎时隔几年来着?
时隔……时隔多年后的在此相见。
“我听闻我那个冤家,甩了我好不容易给他创造机会终于刷出不少好感的盛仙子不顾,一门心思地就知道玩,玩也就罢了,身边还多了一名红颜知己,听闻,我那个冤家,晚上带着这位新的红颜知己看月亮看星星,明明才刚刚认识,却像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一般打打闹闹甜甜蜜蜜,看着真是羡煞旁人。”
相如曼说着,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抬起海明月的下巴:“我当是哪个天仙美人这么有魅力,把我那个爱玩爱闹没个正行的冤家给迷得是五迷三素的,却原来是月儿你,早知道你能迷得小冤家无迷三素的,我何苦委曲求全去屈着素心庵那个女人给他们创造机会呢?”
相如曼的手从海明月的下巴缓慢地移到她的脖颈之上:“月儿你不喜欢小公子那样的,也喜欢冤家这般的吗?那可真真是极好的,如此一来,我们二人,师出同门,情同姐妹,再一同嫁给那冤家,也算是美谈一桩,你说对吗?”
“不对,你想嫁,可我不想嫁。”
许是没有料到海明月竟然会拒绝,且还是在她将手放在对方脆弱的脖子上的时候如此决绝地选择了拒绝,相如曼愣了一下,回过味来时,手滑到海明月的眉眼之上。
“那可由不得你呢,这女人啊,一生都被名节二字而累,就算是魔教妖女,明面上不被名节所累,可真碰上了自己喜欢的男人,还不是会被名节两个字死死地定在原地,连动弹一下都难。”
“你抓走我,就只是告诉我这个道理?”
“不是哦,我啊,只是想看看我那个冤家的红颜知己是什么模样,让他完全将我和素心庵的小尼姑给忘得一干二净的,看到你,我却忽然理解了若是你这样的美人,若我是个男人,我也会为你神魂颠倒的。”
马车在飞速行驶,相如曼说了一路,最后海明月干脆不理会她。
相如曼倒是不恼,她一路带着海明月,完全没有遮掩行踪的意思,光明正大地,带着海明月一路去了代国国都。
代国,五国中,最年轻最具有朝气和野心的一个国家。
国主龙游,文才兼备,又兼备仁德之心,是不可多得的明君人选。
和其他四国,一个神经病,一个暴君,一个色中恶魔,一个龙阳之好,和这几位比起来,代国国主,真的浑身都在发光,他不好龙阳,不爱美色,不是一个神经病,也不是一个暴君。
不仅不是暴君,还是一个颇为仁义的仁君。
代国的子民,在五国之中是最幸福也最安居乐业的。
因此,在天下势力皆蠢蠢欲动的时候,江湖势力也在站位,而素心庵选择的便是代国。
天魔教也想选择代国,只是让素心庵先行一步,既然选不了代国,那就随便选一个,能成自然好,不能成,天魔教也没有什么损失,因为,五国国主的后宫里,都有天魔教弟子位居高位。
只是做戏要做足嘛。
既然素心庵选的是仁君,那好,天魔教就选暴君了。
吴国君主残暴不仁,其背后站着的门派正是天魔教。
相如曼带着海明月往代国国都去,是为了恶心盛元容,盛元容不是号称仙子么,相如曼倒是想看看,素心庵的仙子,遇上了不是仙子却比仙子更加的像仙子的魔教圣女,会发生什么?
大家都是用美色为自己谋利,怎么素心庵用起来,就是为国为民,为天下苍生,是仙子。
而天魔教用起来,就是自私自利,唯恐天下不乱,是妖女魔女。
这可真是一点道理都不讲呢。
所以啊,相如曼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和盛元容作对,盛元容想要的想做的,她都要横插一脚,坏不掉盛元容的好事也能恶心她一把。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她也认了。
本来是奔着那个让人气得牙痒痒,却又总是忍不住想起他的冤家而来的,可看到海明月后,相如曼就改变主意了。
等到达代国,见过海明月的人也将海明月这么个人的样貌给传了出去。
和刚到淮江没多久时,三五成群的一群少侠一起不同,从淮江离开的时候,胡斯身边只剩下王穆一人。
二者结伴而行,追寻着蛛丝马迹而去。
王穆表现得最是焦急,虽然在一次彻谈后,两人定下了不影响兄弟情义的公平竞争的决定,可是,王穆知道自己已经落后了一步,而且他一见到海姑娘,就忍不住脸红心跳。
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 第258章 一醉江湖三十春17
就跟屁股后面有炮仗在炸一样,不由自主地就飞快地跑路了。
他其实也不想的,但是,这个但是就很重要也很灵性了。
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啊。
机会渺茫,在得知海姑娘已经消失了不少日子,而且是被胡斯给气跑的以后,王穆恨不得和胡斯来一场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生死决斗。
只是让胡斯的歪理给说服了。
后来,王穆实在憋不住,去红叶买了消息,却得知红叶发出了红叶令,谁能将红叶楼发布的那位姑娘毫发无损地带回红叶楼,就能获得红叶令。
红叶令是什么就不用重复了。
这消息一出,整个江湖都沸腾了起来。
同时,胡斯也通过独属于他自己的情报渠道,得知海明月被人bǎng jià了,顿时也坐不住了,一路尾随着bǎng jià者的痕迹追随而去。
bǎng jià者非常的嚣张,一点没有掩饰行踪的意思。
“按你说的形容词,我觉得只有一位姑娘符合,她是不是白衣胜雪,高洁得好似天上白云般高高在上,只要她眼光停留过的地方,总会引得众多人趋之若鹜地前去,若非我身体不便远行,想必也会和那些人一样,一路追随,哪怕一个目光都得不到,可只要能和她在一个地方,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胡斯的朋友遍布天下,用他的话来说,他喜欢交朋友,因为多个朋友多条路,而别人也喜欢和他交朋友,因为他用事实告诉了所有人,他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所以,不论走到哪里,胡斯都能找到相熟的朋友打听自己想要打听的消息。
这些消息有些是从贩夫走卒口里打听而来的,有些则是从自己的朋友嘴里打听到的。
譬如此时此刻,胡斯便是从自己的朋友,绿柳山庄的庄主秋如意嘴里听到的。
秋如意的不便远行,指的是他的腿,名为如意,可偏偏生活轨迹并不如意,自小便被仇敌暗算,瘸了腿,只能坐在轮椅上度过余生。
听完自己朋友的讲述,确定了自己追寻的方向没错后,胡斯当即告别了这位虽然不便于行,却也没有放弃希望,对生活失去热爱的朋友,继续追寻着自己查到的线索而去。
“哦,我知道我知道,那位姑娘啊,我听人唤她明月仙子。”
“明月仙子?这年头什么人都能冠以仙子名号了不成?整个江湖,侠女多不胜数,可能冠以仙子二字的,唯有素心庵的盛仙子一人,某虽久不出江湖,可也不至于连江湖新出了一位仙子都不知道吧?”
胡斯正和这座城市里最大的蛇头打听着消息,蛇头叫来知情的人,这是一位普通的平民老人家,老人家是卖馒头的,因为手巧,一个个馒头被他捏成了各种小动物的形态,味道也非常不错,是以生意不错,又因为小动物形态的缘故,十分受大姑娘小媳妇的喜爱。
老人家的讲述才开了一个头,就被同样前来打探消息的另一拨人打断。
胡斯望向来人,这一望,还真有点儿巧了,胡斯今天穿着一身蓝色系的长衫,来人也穿的同样款式的长衫。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在心里闪过这样的想法,胡斯顿时没有了对方扰了自己事的不爽,反而刷地一声打开了手中的折扇,眼神挑衅地看向对方。
论装逼耍帅,哥十八岁出道,纵横江湖数年,从未输给过任何人。
毕竟,光凭颜值,哥就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我说的可都是实话,这事也做不得假,当日我刚刚打开店铺做生意,门口就停下了一辆马车,从车上传来天籁般的声音说她饿了,接着马车便停了下来。”
老人家不满,他明明是实话实说,怎么还成了说假话骗人了?
“那马车说来也是奇怪,不过我活到这么大一把岁数,见过的江湖人也不知凡几了,奇怪的江湖人,虽然不多见,可也不少见,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是所谓的江湖中人,因此,我很清楚不该我好奇的,我是万万不能好奇的。”
“马车上有两个人,都是姑娘家,而且,都很好看,当第一个姑娘从马车里下来时,我以为我见到了王妃公主,我想着,便是王妃公主,也不过如此了吧?可随后从车上下来的姑娘,却让我想到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噗嗤~”
别误会这不是来找事的撞衫少侠发出来的,而是胡斯发出来的。
老人家更急了:“怎么连公子你都不相信我?”
胡斯连忙收敛神色,在王穆谴责的目光里连连朝老人家道歉:“抱歉抱歉,老人家,我不是不信你,只是想不到小仙女会被当成观世音菩萨……”
胡斯又想笑,但在老人家和王穆的双重目光里,他还是忍了笑,心下却是决定,等见到小仙女,一定要他一路找过来的趣事完完整整地说给小仙女听。
“我也想不到什么更好的形容词来形容那位姑娘的美貌,在我心里,菩萨是最美最圣洁的,因此,自然的,那位姑娘就成了观世音菩萨了。”
老人家这么说道,那位和胡斯撞衫了的公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天性里喜欢听故事,虽然一开始打断了老人家的讲述,可在之后,却一言未发地安静听着。
“那姑娘问我馒头一个多少钱,我说不要钱,可姑娘是个心善的,不要钱她可不能要,非要给我钱,我便只能收着了,只是那姑娘也没有拿走多少,只是拿了一两个,便在身边的王妃公主的陪同下重新进了马车,那马儿不用人赶就自己走了起来,很快,马车就没了影。”
老人家知道的也就这么多了,再多的,老人家也不知道。
给过老人家足够的报酬后,胡斯和王穆起身离开。
他们前脚刚走,后脚,撞衫的公子哥甩开了身后一众仆役,跟在胡斯二人身后,没跟上几步就被发现并揪了出来。
“好小子,这是想谋财害命啊。”胡斯说道。
结果人家真不是什么想谋财害命的主,会跟着胡斯纯粹是因为认出了这位朋友满江湖满嘴跑火车,人生名言,装逼常伴吾身的风一样的少侠,胡说八道少侠。
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 第259章 一醉江湖三十春18
虽然少侠酷爱胡说八道,可是,跟着胡少侠有乐子有玩处,江湖一点不无聊,愿意跟着他的人可海了去了,只是这人经常神出鬼没的,今天跑南边,明天可能又往北边跑了,一身轻功天下卓绝。
问及对方为什么轻功如此之好时,这位胡少侠给出的答案却是:江湖路漫漫,山高路远,没有一身好轻功,怎么闯荡江湖怎么行千里路?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歪理?
虽然被老一辈斥责为歪理,可年轻一代却奉为至理。
总的来说,胡斯是个名人了,他火了,所以他多了很多小迷弟。
这位初出江湖,姓万名富贵,名字虽土,可名副其实的富贵的公子哥就是胡斯的迷弟。
比迷盛仙子还要迷那么一丢丢的迷弟。
算是铁杆迷弟了。
“走在路上都能收获迷弟一枚,说我不是主角谁信?”
胡斯嘀咕着王穆完全听不懂的话,收下了新鲜出炉的迷弟。
他喜欢交朋友,因为多个朋友多条路。
具体的,譬如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一般,朋友满江湖,虽然陆小凤的朋友大多都不是什么好人,但你要是问江湖上谁的朋友最多,那陆小凤肯定得上榜。
除了朋友多,他还是一个浪子。
胡斯不打算变成一个浪子,但是朋友多这一点可以学。
既然人家都送上门来了,为什么不收下呢?
二人行变成了三人行,多了一个人,衣食住行一路都被人给安排得妥妥的。
加上一路追寻小仙女踪迹过来,胡斯已经确认了小仙女并没有危险,因此放松了不少,甚至还有心情调笑新成员几句。
等到在新成员的钱财攻势下一路好吃好喝地到达代国国都时,代国国都中关于一位天仙似的,只要望上一眼就绝不会忘记,会记住一辈子,若是她朝你笑一笑,那你就完了,泥足深陷,无法自拔的美人的消息,已经在大街小巷中不断流传。
几乎是人人皆知的程度。
“这不对啊,就算是天仙似的美人,美名远扬有可能,可不至于人人皆知吧?美人再美,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关系啊,该吃饭照样得吃饭,不至于没事干见天传这事才对吧?”
万富贵提出了疑问。
就算是素心庵这种名闻天下的门派里出来的仙子盛元容盛仙子,美名也仅仅是在江湖中人口中传播而已。
像这种连贩夫走卒都耳熟能详心生向往的,怎么看都像是有人故意为之的阴谋一般。
所以万富贵直觉地觉得不对劲,就像是有人挖了一个一眼就能看穿的坑,然后等着别人往里面跳一般。
试问行走江湖多年还没有被坑死的,谁能这么傻地明知前方是坑还闭着眼睛往下跳的?
刚闪过这样的想法,万富贵就发现自己的偶像胡斯拉着他们一头往里跳了。
这不是真的,我偶像怎么可能连这么浅显的陷阱都看不穿?
我不相信,这一定是假的。
在万富贵的内心弹幕刷屏中,胡斯带着两人直奔传言里因为那位天仙似的美人入住,而客满,就算客满依然有人千金只求一房的悦来客栈。
站在客栈门口,胡斯又开始吐槽,“现代也就算了,这古代还能排队排到门口去了,这也太夸张了,不过想想如果是小仙女的话,似乎也不是很夸张的亚子。”
“什么?”可怜的万富贵刚刚加入小团体,还没有被胡斯荼毒,因此经常一头雾水,衬得自己宛如一个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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