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冬花娘
不过就算不疼不痒也不能做出不疼不痒无所谓的样子来,因为啊,如果他真的被姑娘打了也一副我皮糙肉厚一点不疼的模样来,那两人之间的关系可就要遭了。
所以胡斯总是咋咋呼呼地在惹怒海明月之后一边跳脚一边躲闪,习武之人比普通人身手灵活,内力这个东西简直一点道理都不讲。
幸好系统比内力还要不讲道理,不然海明月觉得她肯定会很酸。
比如此刻,她累得满头大汗,可胡斯却老神在在,在她累得不想动弹的时候,这个不停上蹿下跳的人还有精神也有余力给她扇风倒茶。
手上在倒茶,可是眼睛和注意力永远不会放在自己手上在干的活上,海明月就不行,她不看着茶杯,茶水就一定会满出来。
“真厉害。”
得到赞叹,胡斯却没有得意,他实在不好得意起来,就算他不是土生土长,算是生而知之的外来户,他也很清楚,这是每个江湖中人都会有的小技能,但凡会武功的都能做到。
所以,这实在不值得骄傲,小仙女因为不会武功,所以会在这种很平常的事情上赞叹,可是他不应该骄傲,也不应该得意自满。
这算是,胡斯来到这个世界后,做出的最大的改变吧,虽然他总是吐槽,江湖人江湖事,实在剪不断理还乱,一团乱麻理都理不清。
甚至还会说江湖人简直是吃撑了没事干,一天天就知道操心国家大事,自己的妻儿都不管不顾。
可真进了这个圈子,就会发现,这恰恰是江湖的魅力所在,江湖事江湖了,仗剑走天涯。
每一个男孩子,都有一个江湖梦。
从尚未穿越之前,郭靖镇守襄阳的故事开始,他心里对于江湖,也是有梦有期待的。
当然这些也是不好和小仙女说的,不是觉得她理解不了,只是胡斯不想小仙女想得太多,她应该开开心心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活着。
而不是像这些熙熙攘攘皆为利来的江湖侠士们一样,风里来雨里去。
小仙女能够开开心心地活着,他就很满足了。
可惜啊,天下将乱。
没有认识小仙女以前,胡斯天资聪颖生而知之,将藏剑山庄收藏的武功绝学都看了一遍,还整理归纳出了被命名为藏剑山庄基础武学详解的书籍。
一个江湖势力,一流甚至顶尖高手的存在当然是很有必要的,一个顶尖高手,就能让一个势力一跃成为江湖顶尖势力,但是中流抵柱和基础也是重中之重,否则一旦高手有什么不测,这个势力瞬间就会不攻自破。
胡斯整理归纳出的藏剑山庄基础武学详解,大大地增加了基础的基数,基数多了,总会有那么一两个基因突变的。
基因突变的一突出,顶尖高手的几率也大大增加,于是已经是一潭死水并且没落到三流势力了的藏剑山庄,一下子就活了过来。
而胡斯自己,他天赋极高,别人勤学苦练一辈子的绝学,他看一眼就会了,还总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但是他的缺点也很明显,他比较喜欢理性看待武学这事。
可武学越到顶尖高手的境界,就越不待见理性,而是讲究玄学,讲究天人合一,天人感应。
这种天人合一天人感应,说是说不清楚的,只能自己体会,知道的人就是知道了,不知道的人,抓破脑袋也想不出天人合一天人感应是个什么状态。
而这恰恰是一个顶尖高手的必备之处。
幸好,能够达到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高手也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偌大的江湖说不定就在哪个山疙瘩里有一个隐世不出的顶尖高手窝在那儿。
然而这种几率并不大,因此学什么都一学就会,轻轻松松就达到了一流高手境界的胡斯对于武学方面就懒散了下来。
就算天下将变,胡斯也没有掺和4一脚的意思,他更有可能做的,是浑水摸鱼,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跑。
不过现在嘛,胡斯改主意了,他有了想要守护的人,守护这个词语在乱世之中需要足够强大的力量才能实现它,所以,胡斯变得勤奋了起来。
海明月无聊地剥着手里的莲子,恰是荷花盛开的季节,淮江的荷花有着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的美称,那里的莲子,也号称是天下一等一的美食。
同样是莲子,可别的地的莲子,就是没有淮江的好吃。
胡斯在练剑,练剑有什么好看的呢?
胡斯嘴里的天外飞仙一剑西来,据说是凡世间最美也是区区凡人之身能够达到的最厉害的剑招,他口里总是有很多故事。
还都是海明月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比如有四条眉毛朋友满天下的陆小凤,双目失明却热爱生命住在鲜花满楼里的花满楼。
白云城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的叶孤城等等,胡斯口里的江湖,有太多太多的趣事能讲。
这些关于江湖的趣事比海明月在科技世界所看的小说还要来得有趣。
不过想想也能够理解,海明月看的小说,大都局限在一府之地居于室内,为一个男人而斗,斗的人都是一群女人,这群女人斗得头破血流,只是为了争宠。
虽然也挺好看的,可看多了却有些乏味。
要海明月说,为什么不联合起来,把这个男人给变成傀儡,而非得大家斗个你死我活呢?
所以,触及到自己从来没有听过的,关于江湖的有趣的故事后,海明月已经很久没有和胡斯吵架斗嘴了。
因为她想听故事,为了听故事,让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比如,胡斯要求的,观看他练武,以及,为他剥莲子。
练武实在不好看,同样的剑招,就算很惊才绝艳,可看久也是会审美疲劳的。
剥莲子的活也会很无聊,这具身体比往常所有身体都要来得娇弱些,和小公子在一起游山玩水的时候,有小公子为她调理身体。
被相如曼掳走,也有相如曼为她灌输内气温养,如果是在淮江,红叶楼有最专业的医师队伍随时待命。
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 第263章 一醉江湖三十春22
察觉到自己的想法,盛元容先是一惊,惊讶过后,苦笑,连她都被吸引,何况宫里那位闲不住的主?
恐怕她的劝诫非但没有起到丝毫作用,反而还起了反效果了吧?
一路思索着解决办法,等停下来时,盛元容听到无忧堡的少堡主,用一种充满了复杂情绪的声音说道:“到了。”
盛元容抬头,一眼就瞧见了岸边的少女,少女没有如同传闻中那样穿着一身白衣胜雪的衣裙,她穿的只是最普通的麻衣布裙。
但凡稍微富足一下的人家的姑娘,都不会去穿那种粗糙的麻衣布裙。
可少女穿了,和她一身的麻衣布裙相对应的,是她没有佩戴任何朱钗的头发,那一头乌海靓丽宛如瀑布般的三千鸦丝,只是简简单单地编成一条辫子,随意地垂在胸前。
全身上下唯一的装饰物,不过是身边长身玉立不说话时宛如谪仙的少侠恶作剧般为她插在耳后的一朵大红花卉。
那花是假花,只是一眼,盛元容就得出了结论。
然而即便是真花,即便是恶俗地用了那么大一朵大红花别在耳边,脸上不施粉黛,依旧美得恍惚间,仿佛天地间都失去了颜色,眼中只余她一人存在色彩般,醒目艳丽,令人不舍得也不愿意移开自己的视线。
这般的少女,确实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美人。
这是盛元容心里闪过的第一个想法,她心里闪过的第二个想法,却有些失落有些苦涩。
少女身边那位侠士,为什么会是不说话的时候宛如谪仙,因为那位侠士一开口,就是满嘴的胡说八道,偏偏,听着听着,还觉得非常有道理。
而那位,也是盛元容出道以来,产生交集最多的一位异性。
他们甚至曾经并肩而游,虽然身边跟了隐瞒身份假装自己不会武功的相如曼,可那段时光,对盛元容而言,依然是足够美好足够令她记住的一段美好时光。
而如今,她却在另一个女人的身边看到了虽然依旧满嘴胡言乱语胡说八道,可无论是话语间还是神情里都带着毫不掩饰的一往情深的,和与自己在一起时完全不同的胡斯。
忽然地,突如其来地,盛元容心里的师门任务,家国天下,一下子就全然被她抛诸脑后,她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迈出哪怕一步,她连走到少女面前的勇气都失去了,不是自惭形秽,而是因为别的……
“盛仙子,你不去和明月姑娘说话吗?”
无心问道,话语虽然是和盛元容说的,眼睛看着的方向却一直都是少女的方向。
“不了,忽然想起一件要紧的事,改日再和明月姑娘见面吧。”
盛元容说完,带着些许落荒而逃的意味急急忙忙地离去。
无心终于从明月姑娘身上移开视线,看向盛元容离去的方向,眼里闪过感同身受的同情。
都是为了一个情字,不知为何,他意外地觉得这位盛仙子其实也是个可怜人,哪怕她一入江湖就名满天下,走到哪儿都被尊称为盛仙子,哪怕她身后有着诸多的追求者,哪怕,曾经的自己也是对盛仙子有意的追求者中的一员。
可现在,他们都是求而不得,只能自己痛苦的可怜人罢了。
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
被拉着以体验民俗的名义换上一身麻衣布裙的海明月把耳后的花摘下来,反手戴到胡斯的脑袋上,“你说的这样很好玩的,哪里好玩哪里好玩哪里好玩啦!”
“如果我回答出哪里好玩了,是不是就不用戴这朵花啦?”
“不行,就算你回答出来了还是要戴,谁让你给我戴上的?”
“那我拒绝回答。”
“你说什么?”
“我说能为小仙女答疑解惑是我胡斯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啊。”
“哼,是你自己要叫小仙女的,我是仙女嘛,仙女怎么可以穿布裙,怎么可以连个木簪都没有,怎么可以!”
“不可以不可以,确实不可以,那小仙女,我们去凌霄阁?”
凌霄阁的衣服很贵,很贵的同时,但凡凌霄阁出品的衣服,无论是款式还是布料样式,都是一等一的好,凌霄阁备受广大女性喜爱推崇的同时,也颇受江湖侠士们的青睐。
论衣服和珠宝首饰,凌霄阁敢认第二,就没有哪家店铺或是势力敢认第一。
就算自己这辈子身价不菲,眼界带来的开阔性让他甚至能够在这个世界展开一个庞氏骗局,空手套白狼,赚得吃不了兜着走。
哎这个形容好像有点儿不对劲。
总之,即便如此,凌霄阁真正称得上精品的衣服的价格,依然让他觉得承担不起。
不过在穿着一身麻衣布裙的少女换上了一身繁复精美的盛装之后,胡斯清晰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在他穿越之前,他就清楚无比地认知到一个事实,无论男女,都是视觉动物,然而即使是自认认知到真理的自己,也从来没有想过,有那么一天,他会因为一个人,清晰地感应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和满腔的真心。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看到她你就好像看到了世界上唯一的光,她就是你唯一的光,也是你唯一的真心。
这些话原来听了也就过了,毫无感触,可此时此刻,他想,他无清楚这些话语所表达出的情感是怎么样的一种情感。
这种状态不太适合他这样的冒险者,只是失神片刻,很快胡斯就回神。
他围着海明月走了一圈,赞叹:“没想到你还挺适合这种暴发户的风格的嘛。”
“我是千金小姐嘛,我什么风格的衣服都有的,除了麻衣布裙。”
“对对对,明明是千金小姐,也是暴发户。”
!
海明月才反应过来胡斯说了个什么词,可她如果是真的古代人,是不会知道暴发户是什么意思的,所以她只能忍住被胡斯轻易挑动起来的怒火,装作不经意的模样问他:“什么是暴发户啊?”
“暴发户?暴发户就是暴发户咯。”
“坏蛋坏蛋坏蛋!”
照例是追着胡斯打的一幕。
海明月不会武功,如果不是胡斯愿意被她打到,她就算累死自己也不可能碰到胡斯的一根头发丝。
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 第265章 一醉江湖三十春24
可是这里不是淮江,身边也没有小公子,相如曼也不在。
知道她身体不好,随时会嗝屁的人都不在,海明月自己,她连痛觉都没开,因此,胡斯练完剑潇洒地收剑回头后,瞧见的,便是少女面色陡然变得苍白,洁白的衣衫染上血色的一幕。
‘哐当’
手中的剑落在地上,剑身与地面相交,发出清脆的声响。
“小仙女?”
他抱着少女,嘴里吐出的话带着颤音。
【啊啊啊啊,续命丹续命丹续命丹。】
系统也很急,着急的系统立刻把续命丹怼给海明月。
海明月睁开眼睛,耳边是猎猎作响的风声和路人的惊呼声。
代国国都最好的大夫,在皇宫。
江湖上最好的大夫,则是在红叶楼。
红叶楼太远,代国皇宫却近在迟尺。
胡斯带着人一路飞檐走壁,强闯皇宫。
路人惊呼不是因为少见多怪,没见过江湖人飞檐走壁的场景,而是因为,高来高往的江湖人没少见到,可是抱着一个血人强闯皇宫的,还真是头一遭瞧见。
“大胆!”
有江湖人存在的世界,作为皇宫怎么可能没有应对措施,不说专门克制江湖人的军阵,就是皇宫本身,也是有着大内高手存在的。
因此胡斯才更飞上皇宫的城墙,就被发现,紧随着一声声如洪钟的怒喝传来。
这么大的声音,把正在看奏折的龙游给吓了一跳,许久不曾游历天下,生活安逸让他武功都退步了不少,反应也变得迟钝了些许。
是时候出门游历一番了。
龙游做出决定,唤来外面守着的福公公:“外面发生什么事了?”
“回国主的话,是江湖人强闯皇宫,大内高手已经前去擒拿对方,羽衣卫也已经出动,弓箭手就位,除非是百年前的魔头重出江湖,否则,任他武功盖世也绝无逃出去的可能。”
龙游问的不是这个,不过看福公公眼观鼻鼻观心的模样,龙游知道问他也没用,他起身:“正好我许久不曾活动活动身子了,去看看。”
“诺。”
福公公没有说扫兴的诸如国主龙体要紧这样惹人厌烦的话,而是应诺退下。
胡斯被团团包围住的时候,龙游也悠悠然地赶了过来,他才一出现,就瞧见了来人怀里的血人,看起来似乎是个女人。
啧,江湖人啊,总把情义二字放在嘴边,为了他们口里的情和义,他们什么都能做出来。
所以强闯皇宫什么的,也不奇怪。
龙游素来很有江湖人的豪爽,这和他幼年经历有关。
他也挺欣赏江湖人的重情义的,因此龙游制止了羽衣卫和大内高手的围剿,在得知了胡斯的来意之后,龙游善解人意地大手一挥,让人持他的玉佩,叫来了太医院的太医。
整个太医院的人都出动了,胡斯依旧很紧张,紧张得坐立不安,根本没法平静下来的程度。
“怎么样?小仙女没事吧?”
“这,生平仅见!”
太医甲摸着胡子开口。
不是宫里的娘娘也不是什么王公贵族,太医顿时不慌了,稳着呐。
他们国主素来仁义,可仁义的只是国主一人,宫里的贵人和朝堂上的大人们,上行下效,仁义是跟着仁义了,但都是表面功夫。
只要不是什么娘娘什么王公贵族,就稳了。
“那到底怎么样?能不能治?”
胡斯着急。
太医乙没有胡子可摸,伸手摸了个空,只能改摸胡子为摸下巴,摸着下巴的太医乙慢悠悠地开口:“这位姑娘,生下来便有早夭之相,可她的家人却不惜耗费名贵药材人力物力,将她好好地养将到了现在,更有人不惜耗费自身内力为其温养五脏六腑,照这么养下去,活着容易,只是会很痛苦。”
“很痛苦?你是说,她就算是能活着也会很痛苦?是怎么个痛苦法?”
“呼吸都是一种痛,呼吸对于常人而言,生来就会,可对她而言,每呼吸一口空气,都会扯动脆弱的五脏六腑跟着疼痛不堪,她能活这么大,想来脾性已经被病痛折磨得古怪不已了吧?”
胡斯苦笑:“恰恰相反,小仙女为人善良性情活泼乐观。”
“那想来是其家人替她找到了一位好大夫,只是老夫观其脉象,似乎有些日子没用药调养,也无人为其不惜耗损自身内力替其温养身体了,这才是她病情加重,变成眼下这副血人模样的最主要原因,好在她及时吃下了一枚保命药丸,这药的药效,神药啊,简直是神药!”
说着说着,太医甲乙丙丁都激动了起来,握着胡斯的手求制作出这种神药的同行的名字,以及现药,不,药渣也行。
“不是,你们有点医德行不?先把人救醒啊。”
“人家姑娘不一直醒着的吗?”
胡斯:……
他还真没注意,心慌得像是下一秒就要跳出胸腔了一般,比自己第一次见到死人还要来得令人印象深刻,见到死人他只是有些不习惯,有点恶心,可见到小仙女身上的血,理智瞬间离家出走。
这时候要是太医能说出一句,没救了等死吧的话,胡斯自己也不敢保证自己能做出什么来。
求药无果后,太医遗憾地退下。
除了留下几位大内高手用警惕和不信任的目光盯着胡斯护着龙游,保护自家国主的安全外,其余人都该干啥干啥去了。
胡斯冷静下来,这才发现海明月一直睁着眼睛的,只是似乎说不了话,胡斯先和龙游道谢,得对方大度的不谢的话语后,才扶起海明月,替她擦拭脸上的血污。
“小仙女你吓死我,醒了也不说话,是不能说话还是不想说话?”
摇头。
“不能说话吗?”
点头。
“因为生病?”
摇头。
“那是因为什么啊?”
胡斯的声音不自觉地变得温柔似水,他自己没有发现自己的改变,龙游倒是看得有趣,这有趣在胡斯怀里的姑娘脸上血污被擦拭掉些许,露出真容后,顿时变成了惊艳。
“神仙姐姐!”
!!!
胡斯确认小仙女没事后,瞬间恢复本性,听到龙游脱口而出的神仙姐姐,胡斯转头望向龙游,他眼里没有对于皇权天生的敬畏。
论白月光的自我修养 第266章 一醉江湖三十春25
你小子也是大理小王子?
普天之下皆我妹,接我我妈告诉我我不是我爹亲生孩子的那个大理小王子?
新鲜出炉的大理小王子龙游国主,在草草地说了几句自己的往事后,对胡斯陡然变得殷勤了起来。
殷勤得胡斯都不自在了起来。
那感觉怎么说呢?就好像这位国主把他当成自己未来大舅子了一样。
胡斯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颇为想不通,想他玉树临风风流倜傥,和小仙女站在一起怎么也应该被当成一对神仙眷侣啊,怎么到这位国主这儿,他胡斯就成了大舅子了?
这滤镜也太严重了。
恢复过来的海明月先听了系统的唠叨,听完系统的唠叨,又听了胡斯的一通唠叨。
大意是她一点不爱惜自己身体云云的。
她也没有反驳,安心听着,心里怎么想则是另说。
胡斯唠叨的时间不长,很快他就反应过来,少女低垂眉目,听着旁人虽然是出于关心,可换位思考自己也会觉得烦也会觉得喘不过气的唠叨,反应如此乖巧,乖巧得让人根本不忍心再多说一个字。
胡斯叹了口气,把一肚子的担惊受怕给吞了回去,“小仙女,我从来没有问过你从哪里来,身后是什么势力,我觉得,我认识的人是小仙女,这就够了,没有追根究底的必要,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和秘密,追根究底是交不到朋友的。”
胡斯说着,将海明月的手放到自己的胸口:“可是我后悔了,如果我早一点追根究底,知道你从哪儿来,身后是什么势力,我就能知道你身体不好,就不会气你,不会明知道你不会武功,还总是惹你生气,你要打我我还跑,要不是我,你就不会病发。”
“和你没有关系,我从小身体就不好啊。”
“所以我更该好好地保护你爱护你啊,我从来都听说过破碎虚空的传说,可是我其实对于破碎虚空没有兴趣,但是我想,太医说你的病,即使是制作出那种闻所未闻的神药的大夫,也没有办法将你治好,既然这个世界治不好,那破碎虚空后的世界呢?”
【主线任务:成为胡斯的白月光朱砂痣,任务已完成,特殊支线任务:回家!进度12.】
“我有没有说过,我知道这个世界之外的其它世界是什么样的?”
脑海中,系统提示响起,而现实,胡斯依然在叙说着。
海明月没有闷在屋子里,而是倚着栏杆,看着走廊下的水波中,颜色绚丽的锦鲤被人声吸引过来,聚在一处。
这是被喂熟了的锦鲤,不但不怕人,还会闻声而来。
听到胡斯的问话,海明月摇头,她只喜欢听故事,不喜欢听其他的。
胡斯也看出来了,无奈的同时,却又不忍心像往常一样故意惹她生气,幸好,他知道的故事很多很多,多到便是讲上一辈子,也不担心有一天会没有故事可讲的程度。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