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级黄金手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天牛行空
中规中矩的入门虽然麻烦了点,也慢了点,但基本功打的扎实,入门之后进步也快。
另辟蹊径的入门快是快,但对未来你的发展却没什么好处。
只是于明秀要的也不是什么未来,就是想有一手勉强能拿得出手的书法装点一下门面,那么自然是怎么快怎么来,越简单越好。
但就算如此,玩全没有书法基础的于明秀还是根本把握不住关键。
徐景行看这宣纸上那一堆不堪入目的“永”字,忍不住道:“明秀姐,要不这样,我手把手的教你几遍,你仔细感受一下我是怎么运笔的,好吧?”
于明秀毫不犹豫的点头。
“咳咳,”徐景行咳嗽一声,来到于明秀身后,右臂绕过于明秀的腰肢抓住于明秀的手掌,脑袋则从于明秀脑袋左侧探出来,嗅着于明秀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清香,他压下心里的不自在,调整了一下位置,开始缓慢运笔,“注意,起笔啦,赵体起笔不是很追求藏锋效果,有那个意思就行,可以把逆锋起笔的那个势头写在半空中,但是笔锋也不要全露出来,要做的稍微圆润一点。”
“来,慢慢加力,顿笔,转,慢慢的转过来,往上挑的同时收笔,收笔的时候要注意回锋,什么叫回锋呢?就是要把笔锋回转,把落在纸上的尖锐笔锋给收回来,让笔势看起来更饱满更内敛,但也不要收的太狠,赵体字讲究个意藏形不藏,说的再简单点就是半藏半露,要的是那种‘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用个成语来形容就是‘欲拒还迎’,把笔锋想象成一个含情脉脉的害羞女子就能理解那种状态了。”
“第二笔起笔还是这样,但要注意跟第一笔相呼应,就像写草书一样要连笔,但这里连笔不能真的落在纸上,虚连就行,就是把这个连笔放在半空中,只要在第一笔的末尾和第二笔的开始加上一点点有连笔的趋势就够了,你看,这样,收笔,抬手连笔到这儿后在放手落笔……”
徐景行讲的格外仔细,比教安心的时候要仔细的多了。
安心当初也是零基本功,那小姑娘很认真,也很专心,悟性还挺高,基本上讲一遍就能摸索出窍门,最多两遍,然后剩下的就是大量的练习,所以安心入门很快,基本功打的很扎实。
但于明秀就不同了,这女人或许是个女强人,经商有悟性,但练书法,说真的有点一窍不通的感觉。
不过徐景行还是不厌其烦的一遍又一遍的教她,手把手的教。
也不知道是教了多少遍,于明秀总算找到点感觉,最起码脑子理解了,眼睛也看明白了,只是手还跟不上节奏罢了。
反正是看到了效果。
只是这个时候的两个人已经快合二为一了。
神级黄金手 第1463章 紫凤放娇衔楚佩
第1463章 紫凤放娇衔楚佩
手把手教写字,这个姿势本来就很亲密。
再加上于明秀的身高有差不多一米七,站到徐景行的面前之后,竟意外的贴合,感觉都不用磨合就能配合的非常好。
什么配合?
当然是手把手教写字的配合啊。
手把手的教写字,需要双方配合才能找到感觉,才能让被教的人清晰准确的感受到手与笔的运转力道和方向等等细节。
教小孩的时候还无所谓,小孩子手小,人也小,怎么教都没问题,但教成年人的时候,姿势就很重要了。
于是,徐景行和于明秀两个人之间的姿势就有些过于亲密。
但是吧,两个人还真是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书法基础的教学上,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仔细,刚开始确实有一点点不习惯,但很快就忘记了其他种种,将全部心思都投入到了教学工作中。
然后等两个人结束这场手把手的教学之后,才稍微有点尴尬。
徐景行咳嗽一声,讪讪的松开于明秀的手掌,后退一步道:“你勉强找到了感觉,闲着没事儿的时候多练练,有个三五个月就能学着临帖,以后能学到什么程就看你自己的造化和努力程度啦。”
于明秀嫣然笑道:“谢谢师父。”
“咳咳咳,师父什么的是玩笑话,千万别当真,咱们是朋友。”
“好,师父说什么就是什么。”
徐景行一时间更不知道该怎么接这个话茬儿。
这女人,咋这么皮呢?
乱撩是要出事儿的。
我虽然不介意跟你约几场球,但这么快是不是也太随意了点。
你这女人看起来也不像是个随意的人啊。
难不成也是随意起来不是人的那种?
可怕可怕。
优秀的男人果然很危险,得时刻学会保护自己,不然的话迟早会被这些可怕的女人吃干抹净。
算了,惹不起躲得起,我认怂还不行吗?
想到这里,徐景行硬生生的转移话题:“那咱们明天见?”
于明秀眨眨眼:“这是要回去睡觉的意思?要我说,您老人家就别跑老跑去了,晚上就在我这儿对付一宿得了,明早咱们一块吃个早餐然后优哉游哉的去找我那朋友多好,非得跑来跑去的跟满首都的大忙人争抢那么点可怜的交通资源?还浪费时间。”
你这女人说的真有道理,我竟然无法反驳。
徐景行一时间竟然还真看不出来于明秀说这话是别有所图还是真的为他考虑。
要说,确实是这么个道理,从这里回四合院,这大晚上的肯定没问题,开车最多半个小时就到;但明天上午从四合院到这里,能不能在一个小时内走完,那都得看运气。
但留宿这里,怕是真的要出事儿。
因此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于明秀见状“噗嗤”一下笑出声来:“胡思乱想些什么呢?我这里客房那么多,有你睡的地方,要是觉得寂寞了,甚至可以喊个外卖小妹过来吃个快餐,我不会介意的,好歹也是在首都商圈打拼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事情没见过没听过?不会笑话你的。”
这是笑话不笑话的问题吗?
还有,什么叫外卖小妹?
现在有送外卖的小妹子么?我怎么那么不信呢,这些年吃了那么多外卖,送外卖的全是小哥大哥甚至大叔大爷,连个大妈都没碰到过,哪里有什么外卖小妹。
这女人的话,果然不能相信。
而且不就是喊个外卖吃个快餐吗,还说的那么高深莫测。
欺负我来首都时间短吗?
可恶啊。
徐景行只能继续用胡思乱想来抵抗脑海中浮现出来的种种画面,以及夜宿这里之后可能发生的事情。
要不就留下?
大不了吃点小亏。
就当是支付了一个晚上的住宿费。
想到这里,他点点头:“你不怕发生什么意外,那我就住下。”
“能发生什么意外?我的大艺术家?”
“你说呢?”
“我觉得什么都不会发生。”
“嘿嘿,那就好。”
“不过现在就睡觉也太早了点,要不,再练一会儿?”
“可以啊。”
“不要手把手的教了,你给我写点字帖吧,以后我就临你的字。”
“你认真的吗?”
“嗯。”
“行吧,你想要临什么内容?”
“古诗词可以不?”
“当然可以,而且还挺好,尤其是那些耳熟能详的古诗词最好,因为写起来知道自己写的是什么东西,有的新手在临摹的时候一味的临摹名帖名碑,结果临了那么多遍到头来都不知道自己临是个什么字,因为古贴中很多字的笔画和结构跟咱们用的简体字不一样,这儿多一笔,那儿多两点的,对新手非常不友好,所以千万记住,以后临帖,一定要先读帖,认出贴中的每个字,记住每个字的笔画顺序、结构,再理解上下文和全文的内容,最好能像阅读文章一样在脑海中给帖子加上标点符号、分开段落。”
“那么麻烦啊?”
“当然,要不然说你选择古诗词做摹本挺好?就是古诗词相对而言好阅读好理解而且朗朗上口,哪怕是陌生诗词,读几遍脑子也会有整体印象,临摹的时候自然更容易做到胸有成竹。”
“是这个道理哎。”
“说说你想临摹谁的诗词?”
“李商隐。”
“好,哪一首?你说名字我写内容,”徐景行一边说一边拿起毛笔,饱蘸浓墨准备开写。
不就是给人写个帖子么,多简单的事儿。
于明秀却满脸通红的掏出手机:“等等,我先查查……”
好吧,这确实是个文科盲,连李商隐的诗词都得上网查。
不过也正常,现在读诗词都是兴趣爱好,也就还在上学的学生会记得一些耳熟能详的名诗词,毕业之后谁还记这些东西?
于明秀一个混商圈的,记不住这些也正常。
这时,于明秀对着手机惊讶道:“李商隐好多无题诗啊。”
“嗯,这是个重度起名困难症患者,把第一句当名字就行。”
“好的,相见时难别亦难……”
“嫦娥。”
“锦瑟,这个我也会背,只是忘记了名字而已,哦,下边是夜雨寄北,这首我也记得后两句,又是无题,昨夜星辰昨夜风,这可是绝对的名句啊,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写得真好……”
于明秀在那儿絮絮叨叨的念名字或者头句,徐景行在挥毫泼墨用标准的赵体将剩下的内容补齐。
毕竟是写帖子,所以没有随便发挥,用的就是标准的赵楷,一笔一划交代的清清楚楚,还把字体适当放大,每一笔更是墨色浓郁饱满,方便于明秀临摹。
一连写了二十多张之后,于明秀还不罢休,“这儿有一长诗,碧城三首,这到底是三首诗还是一首诗啊?”
“是三首诗,只不过是有所关联而被李商隐放到了一块而已,”徐景行说到这里忽然面色古怪的问:“真要写这个?”
“有什么问题吗?”于明秀见状也奇怪的问,还把三首诗通读一遍:“很正常吧,有什么忌讳的?”
“不是忌讳不忌讳的问题,咳咳,是怕你读懂以后会不好意思。”
“哪儿哪儿?”于明秀却兴奋的追问:“李商隐也写小污诗了?我怎么没发现?”
“咳咳,第二首第三行。”
于明秀眨眨眼,低声读道:“紫凤放娇衔楚佩,赤鳞狂舞拨湘弦?这句有什么问题?”
卧槽,你这女人要不要这样,一听说有小污诗就跟发现什么宝贝一样。
矜持一点啊。
正常反应不应该是满脸羞红的说一声“讨厌”,或者当做什么事儿都没发生过一样悄悄的略过?
怎么表现的比我还兴奋?
但他还是装出一副见多识广的模样:“你仔细品味一下,单独品味这两句。”
于明秀又仔仔细细的读了几遍,不解道:“就是稍微有点暧昧的暗示,也值得你这位红颜知己多如牛毛的大艺术家大惊小怪?”
稍微有点暗示?
姐姐,李商隐这车都飚到飞起来了,你还说这只是稍微有点暗示?
徐景行哭笑不得,片刻后才醒悟过来,这个女人不知道“楚佩”“湘弦”的典故和寓意,难怪只是觉得稍微有点暧昧,要是知道这两个词的寓意,怕不是要炸?
那么,要不要告诉她呢?
是让她炸一炸?
还是保护一下李商隐先生在她这个文科盲眼里的良好风评?
算了,炸就炸吧,学习书法才是最要紧的。
临摹字帖,从阅读理解字帖开始,没毛病的。
我绝对没有不安好心,苍天为证。
想到这里,他轻笑道:“明秀姐啊,这个楚佩和湘弦,在古代可是文人雅士嘴里某种器官的代名词,嘿嘿嘿,你现在还觉得李先生这两句诗只是隐晦的暗示?”
于明秀呆了一呆,俊俏的脸蛋瞬间涨的通红,在书房柔和灯光的映照下宛若一片朝霞。
然后,这女人强做镇定道:“这些文人雅士都不干正事儿,整天写这些小污诗,太不务正业了,连李商隐这种写悲情诗的都被带偏,过分。”
“过分?嘿嘿嘿,这才那到哪儿?凉生露气湘弦润,暗滴花梢,知道这是谁的词么?”
神级黄金手 第1464章 庄园
第1464章 庄园
“……卧槽?”于明秀爆了句粗口:“以后还怎么直视这些诗词?”然后才问:“谁写的?我要去批判他。”
“纳兰性德的《采桑子》,”徐景行笑眯眯的说道:“那你可有的忙了,古代那些文人雅士们很擅长这个,流传下来的类似的句子没有八千也有一万,你慢慢批判去。”
“不,不会吧?”于明秀吃惊的瞪大眼睛:“纳兰性德也写这种内容给?”
“不可以吗?”徐景行嘿嘿一笑,然后才解释道:“其实人家写的时候可能也没想那么多,但咱们后看人这些东西就难免想多,纳兰性德这一句,很大概率写的就是琴弦,描绘的是一种冷清的夜晚琴弦上沾染了露水的景象,借此表达一种冷清孤寂的氛围,上下文结合起来看就是这么回事儿,但单独拿出来就又是另外一种感觉了。”
“那李商隐那句……”
“李商隐那句没有歧义,想要表达的就是那么个意思,因为那首诗描写的就是男女之情,那两句描写的也就是男女欢爱时的场面,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借以表达感情的炽烈和奔放,”徐景行笑道:“所以说啊,这文化人骚起来,真没一般人什么事儿。”
“大艺术家,你也是个文化人呢,”于明秀却“咯咯”笑着调侃道。
“我?”徐景行指了指自己的鼻子,急忙摇头:“我可不算什么文化人,尤其是跟李商隐纳兰性德这种真文化人比起来顶多算个有点手艺的文抄公,我用到的诗句几乎全是古人的,自己创作的那些,连我自己都看不上。”
“咦?你还自己写过诗?”
“谁年轻的时候还没点文青病是咋地?上学那会儿可写了不少酸不拉几的诗词和文章呢,不过长大后统统被我烧了,妥妥的黑历史。”
于明秀被逗得哈哈直乐,一时间竟然忘了批判那些写小污诗的大诗人们了。
不过两个人之间的气氛也更融洽,交流的时候也更随心。
虽然于明秀是个文科盲,但人聪明,脑子好使,也会说话,总能从她自己的角度说出些有趣的话来,一时间竟然能跟得上徐景行的节奏。
徐景行内心叹服。
果然能混到这个地步的女人,真的不简单。
也不知道招惹上这么个女强人是好还是不好。
最终,他还是把李商隐的《碧城三首》写成了字帖,只是在写“紫凤放娇衔楚佩,赤鳞狂舞拨湘弦”这句的时候,又被于明秀这个女人调侃了几句。
好吧,这个年龄段的女人确实不太好惹,说害羞也害羞,但要是放开,那也是真放得开。
两个人聊到十一点多才结束交流,于明秀亲自收拾好客房,拿出新的被褥床单枕头以及睡衣浴袍还有牙刷牙杯这些生活用品,这才互道晚安。
徐景行难得睡个安稳觉,睡也就睡了,一觉睡到大天明。
果然什么事儿都没发生。
只是,为什么感觉有点遗憾呢?
明明搞事情的各项条件都已经具备。
太可惜了。
下次一定要把握住机会,绝对不能心慈手软。
不然的话,那女人指不定在心里怎么编排我呢。
早餐很简单,牛奶面包煎蛋小凉菜,以及煎牛排,很显然这煎牛排是专门为徐景行这个大胃王准备的,正常女人谁在大早上的吃牛排?
吃饱喝足之后,徐景行抹了抹嘴,“你那朋友住哪儿?”
“燕郊。”
“那么远?”
“这还远?前几年我在燕郊刚买房子的时候,每天早上开车来晚上坐车回去,也没觉得远,跟我一样住在燕郊工在首都的人不知道有多少。”
“……你在燕郊还有房子?”
“是啊,当时刚刚赚够首付,觉得能在那边买套房子,这辈子就满足了,住进去的时候别提多开心,直到全款买下这套小别墅……”
“你这经历可真够励志的。”
“跟了个好老板而已,要不是老板大方,我现在肯定还在租房子。”
“要是老板不大方,你怕是早就跳槽了,”徐景行笑道:“你这样的女强人,迟早会冒头的。”
“别,赶早不赶晚,等五六十岁再冒头那还有什么意思,我呢,顶多再做几年,三十五之后不管攒多少钱都退休去享受生活,钱多有钱多的活法,钱少有钱少的过法,大艺术家,你说呢?”
“是这个道理,”徐景行点点头。
心里想的却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句话。
习惯了有钱人的生活,再让你天天去啃白菜萝卜,能受得了才怪呢。
不过也不一定,于明秀这女人不一般,别的不说,心志很坚定,真要下定决心,恐怕还真能做到。
……
简单收拾一下后,两个人开一辆车出城直奔燕郊而去。
路上,徐景行才了解到于明秀那个朋友的具体情况。
按照于明秀的说法,她那位朋友是个标准的富二代,老爹是做房地产的,巅峰时期家里有十位数的存款,但最近几年生意开始走滑坡路,越滑越深,直到公司彻底倒闭。
虽说那么大一个公司真正倒闭并不容易,可做房地产的都知道,贷款多,玩的是空手套白狼的把戏,玩的顺的时候银行抢着给你送贷款,你不收都得罪人;但玩的不顺的时候,银行会毫不犹豫的停贷,追债,一旦现金流稍微出一点点问题,那么大公司都有可能因为一笔区区几百万几千万的资金而陷入恶性循环中,直至再也无法拯救。
天天喊“下周回国”的那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那么大一集团被玩到易主的最开始原因竟然是因为一个多亿的到期利息没还上。
于明秀那位朋友的老爹遇到的也是这种情况。
至于于明秀那位朋友本身则是一个典型的文青女,四十多岁了还没结婚,也没孩子,每天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喝茶喝咖伺弄花草逗猫遛狗亲自打理庄园里的点点滴滴,闲下来才会去周游世界。
反正按照于明秀的说法,那是个真正的妙人。
是不是妙人,徐景行不知道,但能玩得起庄园的,那确实不简单。
国内这情况,能玩得起庄园的其实不少,但玩得好的,或者说有那么能力也有那个心情去玩庄园的,却不多。
于明秀是建筑圈里的行家,应该不会用错“庄园“这个词。
敢用“庄园”一词,别的不说,占地面积应该挺大吧,弄个一两千平的小院子你好意思叫庄园?没点上了年龄的大树你好意思叫庄园?没个马厩牛圈的你好意思叫庄园?
而国内这情况,想买到大块土地建造独属于自己的庄园,难度可不小,除非以商业用地的名义去弄,但那样一来,麻烦多多,隐患多多,浪费钱浪费时间不说,还有可能坏了心情。
搞庄园玩,图的就是个开心自在,要是整天被麻烦缠身,再大的庄园有什么意义?对吧。
所以徐景行觉得国内确实不太适合玩什么庄园。
于是,他对这趟燕郊之行更敢兴趣了。
要是真能搞个不错的庄园玩玩,花点钱也是值得的。
反正现在手里有闲钱了,就当是投资。
但等他在于明秀的指点下抵达目的地之后,瞬间失望。
倒不是说人家的庄园不好,而是不太适合他搞,更不适合做投资。
他好歹也是在农村生活了那么多年人的,看到于明秀说的庄园之后,立刻明白了这种庄园的模式。
什么模式呢?
其实就是个大号的农家院。
院子带院墙的占地面积也就一千多平而已,比他的四合院稍微大了一点点,建筑也不奢华,很低调,但院子周围明显是修整过的,门口种了两排上百颗的大橡树,看树龄都快有二十年了,如同两排威武的士兵,拱卫着低矮的院门。
除了橡树,院子周围还有错落有致的田块,有的田里光秃秃的只有耙机的痕迹,有的田里却种满了果树,只是此时正值初冬,大部分果树的叶子都掉光了。
以徐景行在农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眼力,也只能分辨出桃树、苹果树这两种,还有好几种不认识的。
也有一块田里有隐约的绿苗,那是冬麦。
还有一块田里则是塑料大棚,棚子不大,里面的菜显然不是拿出去卖的,但一家人吃也吃不完,不知道剩下的会怎么处理,要知道,蔬菜这东挂果的时候产量是很高的,别的不说,只说黄瓜,种上一排5棵黄瓜,旺季的时候一家四口人顿顿吃黄瓜都不见得能吃完。
不过自己种菜也确实挺有成就感的,越是有闲心的人,这种成就感就越明显,反倒是菜的滋味儿是次要的。
徐景行开着车子绕着这个大庄园转了一圈,这才回到庄园门口,把车子停在两颗橡树中间,跟着于明秀直接推门进去。
一进门,他一下子就找到了熟悉的感觉。
什么感觉?
在乡下生活的感觉。
别的不说,这满院子乱窜的鸡鸭实在是……
尤其是它们抛洒的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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