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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消失开始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何时秋风悲画扇
还有远方的苟且。
一觉醒来,身体好了不少的李凤栖不敢松懈,昨日惨胜陆旭,这并不是终结,接下来还有更多的厮杀。
杀人,或是被杀。
无从选择。
世界,已不是原来的世界。
但无论这样,李凤栖不也会选择主动杀其他的天选之子。
人生就是如此,很多时候我们都在随波逐流,却渐渐忘记了初心,然而追求初心,意味着我们要放弃很多。
有时候放弃的是生命。
李凤栖虽然还没有这种为了心中的正义而放弃生命的觉悟,但他具有一个人该有的人性——生命是平等的,在没有绝对的理由下,剥夺他人生命……
有违初心。
休养了数日,很快发现若是运转《太虚经》,内伤痊愈的速度会快上许多,
没过几日,他便伤势痊愈。
因为陆旭的出现,严格制定的生活计划被打乱。
结界一直在收缩。
李凤栖没得选择——至少他现在的实力下,没得选择。
只能离开。
临近家乡这座小城的其他县市,一座县城的结界已经完全收缩,那里不会有人,还有一个县城的结界尚在,辖领家乡小城的那个市的结界也还在。
里面的天选之子实力都比他高。
这是之前。
如今他已经开辟秘境,也许实力并不比他们弱。
衣衫数套,洗漱用品,带上大包小包的便捷食品——没办法,虽然已经是修行者了,不过还没达到辟谷的高端境界。
饭还是要吃的。
手机等电子产品可以有,导航、查资料用,在关门离开之前,恋恋不舍的看了最后一眼。
再见了。
我的世界。
今日我将踏上旅途,行走在一个崭新的世界里。
是生是死,嗯……
李凤栖想起了看过的一部动漫。
没来由的豪气顿生。
我命由我不由天,我的生死,只能我说了算,去你的鸟命!
走出去。
走下去!
仅此而已。
下楼,长剑朝歌比较好办,放在车里即可,但长枪龙胆有点麻烦,得有二米四五长,车里放不下,只能找绳子绑在车顶。
也是无奈。
开辟了秘境,按照《太虚经》所说,本可以将龙胆和朝歌放入秘境里。
问题是……
李凤栖不懂怎么操作。
拆了维修水电气的广告喇叭,现在的局势下,天选之子互相厮杀,躲还来不及,傻子才会蠢得故意暴露自己的行踪。
先去附近的加油站加了油,然后奔上县道。
出发!
意气风华。
我可能不是最有天赋、最厉害的天选之子,我能做的,就是在不违背我做人的原则下,尽我最大的努力活下去。
我能承受十多年的孤独,也能承受残酷猎杀。
这世界……
我来了!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十六章 练拳的少年
开车行驶在公路无际无边,李凤栖竟有些愉悦。
对旅途有点小期许。
胸腔有壮气欲抒,于是打开车载音响,音量调到最大,播放他最喜欢的一首老歌,跟着一起声嘶力竭的狂吼。
任性一次又何妨,大不了被偷袭。
县道上响起了鬼哭狼嚎:
傲气面对万重浪,热血像那红日光,胆似铁打骨如精钢,胸襟百千丈,眼光万里长……让海天为我聚能量,去开天辟地,为我理想去闯,啊!看那碧波高壮又看碧空广阔浩气扬……做个好汉子,热血热肠热,比太阳更光!
老夫聊发少年狂。
李凤栖此刻,倒真有点仗剑出城猎荒狼的狂浪。
歌声曳然而止。
大概是因为陆旭死后结界内只剩一人,所以收缩极快,此刻距离县城已经不远,在到结界边缘不足千米之处,有人迎面而来!
李凤栖已不奢望是人类归来。
出现的人只有一种可能:前来猎杀自己的天选之子,能够进入结界,和陆旭一样,实力在自己之上。
是个十五六岁的少年。
骑着一辆山地自行车,满身的风尘仆仆,怎么看都不像是踏入修行领域的天选之子,更像是个骑着车自由行的驴友。
少年赤手空拳,五官犀利。
一脚颠地,一脚踩在车蹬上,默默看着车内的李凤栖。
空气凝滞。
彼此心里明白,天选之子遭遇,往往要分生死。
打不打?
李凤栖欲掉头,不想打没把握的架。
不料少年见李凤栖不想战后,竟对他微微点头,继续骑车,慢慢悠悠的从李凤栖车旁经过,一点也不担心被偷袭,擦肩而过时,他轻声说了句。
最好能离开,我不想杀人。
李凤栖从车内探出头,看着少年骑车远去的背影,觉得刺目。
少年不高不大。
但在李凤栖眼里,少年却像一座百米高山。
硬不可撼!
不想杀人的天选之子,是个异类。
可这样的人能活到最后?
难。
猛然醒悟,陆旭曾经提到一个练拳的少年,进入陆旭的结界后却不杀陆旭,难道就是他?
身上起了一层冷汗。
连陆旭都落荒而逃,自己对上他,大概没有半分胜算。
如果无法离开,就要和他一战。
立即调转车头。
练拳的少年从对面而来,说明对面结界里的人要么走了,要么死了,要么……
比练拳的少年更强!
只能去市区了。
发动机轰鸣,李凤栖很快追上了骑车的少年,降速之后落下车窗,对少年道:“从结界收缩后,你杀了多少天选之子?”
少年摇头,“没杀。”
李凤栖讶然不解,“就如现在,你进入我这座城市,若是不杀我,怎么离开?”
不杀人,迟早都要死在结界收缩下。
少年不是话多的人,骑着车缓慢前行,半分钟后才说道:“大部分时候,想离开便离开。”
很简单的一句话。
李凤栖却震惊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想离开就离开。
说起来简单,但里面蕴含的信息却耸人惊闻。
他可以自由出入任何一座结界。
能这样做的前提,只有一种:这个练拳的少年,无论走进哪座结界,他都是最强。
这是规则漏洞。
当下规则是促成结界内的两个天选之子不死不休,但当某个极强的人不愿意杀人,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穿行所有结界而不出手。
当结界剩下不多,出现实力不输给他的天选之子时,才会让他陷入你死我活的厮杀。
羡慕……
可惜自己还要继续踏上征途,不断厮杀,做不到他这般来去自如的洒脱,“我要去尝试另外一边的结界,你叫什么?”
少年侧首,看了一眼李凤栖,继续前行,没有回答。
萍水相逢。
谁知道是否还有下次相见的可能,但愿不见,若相见,便是敌人。
李凤栖也不在意。
高手总是孤高的。
不再和少年勾兑,修行的世界里,实力为尊,每个人都可以是主角,也可以是配角,一念之差而已,我李凤栖虽然不如你,但也不会阿谀奉承。
何况没用。
这场猎杀游戏里,绝对不可能存在盟友,每个人都是潜在对手。
一脚油门,将少年远远甩在身后。
一个小时后,李凤栖看着不远处竖立在路边的巨大路牌,陷入沉思。
家乡小县辖领于德扬市。
不远处路牌上写的却是“禹迹仙乡师方欢迎您”。
师方市?!
师方曾因大禹的足迹而享有“禹迹仙乡”之美誉,秦代著名水利学家李冰曾在此治水并仙逝于此,还是佛教南禅八祖马道一的故里,汉代名将雍齿的受封之地,故又名雍城。
穿过结界后的下一秒,自己没有出现在辖领的德扬市,而是在县级市师方——师方也是德扬市辖境,和家乡小城恰好在德扬市的两端。
什么状况?
为何德扬市消失不见了。
思索许久得出结论:德扬市的结界收缩至消失,自己穿过家乡小城结界的刹那,直接越过没有结界笼罩的德扬市,出现在师方市。
幕后黑手如此设置,就是为了让天选之子更快的接触、厮杀。
也防止天选之子在没有结界的地方驻留不前。
进入后期,当剩下的结界和天选之子不多后,也许某个天选之子穿过一座结界,就出现在了千里之外的另外一座城市,甚至……出国?
鬼知道这场猎杀游戏范围是否只在国内。
也许全世界呢。
小心翼翼驱车前行。
自己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里,说明实力比这个天选之子更强,不过事关生死,大意不得,唯恐被这个天选之子用陷阱给收拾掉。
杀人很难。
但在这场猎杀游戏里杀人不难。
只要准备充分,热武器、化学物质、物理陷阱……都能带走每一个天选之子的性命。
一路畅通无阻。
很快进入师方市市区。
市区不大,李凤栖曾经来这边避过暑——师方在蜀中平原的边缘处,背后是十万大山,越过漭漭大山,便是世界屋脊。
在环城路上找了家豪华宾馆暂时入住。
接下来是找到这座城市的天选之子并将之杀掉,还是根据结界收缩速度制定下一步计划,李凤栖倾向于后者。
只要两个天选之子还活着,结界的收缩速度就不会很快。
而被动杀人和主动杀人,区别很大。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十七章 长弓射日
下楼,准备找个饭店撬开门弄顿炒菜。
踏出宾馆的刹那,眉心发疼。
哪怕不需要神识内观,也能感受到气海穴附近的秘境内,黑白双剑形成的阴阳鱼爆发出阵阵杀意,腰间的朝歌轻颤而生剑吟。
反常即为妖。
电光石火间,李凤栖一个鱼跃扑向街面。
身在半空,眼角余光看见远空一道火光,快如闪电激射而来。
是箭!
箭并不弱,若是天选之子中有射箭运动员,找到一张制作精良的高端弩弓,偷袭其他的天选之子,威胁巨大。
何况,这是一道火焰形成的箭!
不是弩弓的箭。
应该是天选之子从氤氲白光中得到的修行宝物,威势惊人。
轰!
一声爆响,宾馆接待前厅几乎被炸塌。
火焰熊熊而起。
李凤栖半蹲在地,按剑四顾……
心茫然。
他找不到对手在何处。
射出火焰之箭的天选之子出其不意的偷袭,一击不中后,并没有再出手。
李凤栖头疼万分。
又松了口气。
很好。
既然你欲置我于死地,那我也没了心理负担,在这座城市里,看谁能活下去。
话虽如此,李凤栖压力山大。
他练的剑,属于近战。
对手用弓,属于远程输出。
一般来说,远程输出都比近战的伤害值高,只要能拉开距离风筝近战,基本上没有输的可能,但也有缺陷。
远程输出大多是脆皮。
一旦被近战切近,被秒的几率大增。
这是游戏。
李凤栖虽然也这么想,但没有将希望全部寄托在近战秒杀上,自己能道、剑双修,别人就不能既练弓又练剑?
身后楼房火光熊熊。
救不了了。
衣服和洗漱用品倒是无所谓,那柄长枪龙胆得取回来,只能等大火烧尽之后。
好在这是一栋独立的五层商业楼。
烧不了这座城。
吃中餐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炒菜的时候,用弓的天选之子给自己来一箭,射不死也要被煤气炸死,只能去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
大超市附近一般都有。
李凤栖没敢开车,目标太大,而且不利于躲避火焰之箭,只能小心翼翼的按剑步行,深恐一个不注意便被射个透心凉。
进入市中心,在大超市旁找到一家肯德基。
两条街外。
一位短发女子站在一栋四层的老建筑屋顶上,打扮得英姿飒爽,身材极好,提着一张遍布着火焰纹路的古朴长弓,腰间佩了把短刀。
女子姓吴名丽华。
也是一位天选之子。
此刻目光落在肯德基的大门上,一动不动,
她明白自己的优势所在。
距离!
但仅有距离还不够,还得锁定目标,在保持距离的优势下锁定对手,寻找一切可能的机会射杀,才是最为稳妥的策略。
吴丽华不喜欢冒险,迄今为止,杀过的两个天选之子,实力都在她之上,其中一个被她拉开距离,用箭活生生耗死。
对于这场猎杀,吴丽华毫无心理负担。
尤其是杀男人。
人类消失前,她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为了生活出卖肉体,尽管靠着男人的钱她拥有了优渥的生活,但这不能减少她对男人的恨。
无数次,那些臭男人不把她当人看,鞭挞着她的尊严。
如今世界变了。
吴丽华得到了修行功法,还有一张古朴长弓和一把短刀,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对此异常珍惜,一直以来,她心中有句话要告诉那些臭男人。
没了出身,你们屁都不是。
同一下,我吴丽华会比你们做的更好,活的更久。
仅此而已。
以前她说不出,因为她只是一个低微的靠身体的女子,如今她可以的,因为她有了修行功法,还有手中的长弓。
射日。
弓名就叫射日。
吴丽华很喜欢这个名字。
因为日字作为动词,她听过无数次,每一次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所以厌倦这个字。
长弓射日,多么美妙的名字。
射穿天下男人的心脏!
半个小时过去,肯德基大门依然紧紧关闭。
吴丽华蹙眉。
隐然觉得不对劲,但还是耐心等待……远程拖杀,耗的不仅仅是对手的心力,作为主动的一方,也会心力憔悴。
继续等。
一个小时过去,那个佩剑的青年依然没有出门。
吃个肯德基要这么久?
吴丽华尽管怀疑,但她不愿意冒险去查看。
也许他藏在里面引自己上钩。
又等。
直到天色已暮,吴丽华才从四层高的楼房一跃而下。
啪!
落地刹那,她只是稍微晃了晃。
坚硬的地面却出现了一张方圆数米的蛛网。
吴丽华借着夜色,循着街上的阴影,悄无声息的靠近肯德基大门,发现里面空无一人,犹豫许久,还是悄然进去。
顿时苦笑。
肯德基是和超市连接着的,而超市有几个出口,要离开根本不用走大门。
没想到对手如此狡猾!
吴丽华沉吟半晌,没有去追——毫无意义。
当下应该继续隐匿在暗中,等待着佩剑青年的出现,只要不暴露,就能继续保持远程射杀的优势,从而再赢一次。
天选之子没有弱者。
吴丽华先前杀的两个天选之子,皆有极高的智商,可惜,无法和她从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求生经验媲美。
所以他们死了。
这一次,吴丽华依然不觉得自己会输。
没有立即出门。
那个佩剑青年知道自己在监视他,万一借机从其他门溜出去,然后在大门外设伏,自己一出门就会落入圈套被他近身。
弓被剑近身,谁输谁赢一目了然。
吴丽华进入超市。
应有尽有的超市,足以让她在里面生活很长一段时间,就不信那个佩剑青年能有这等耐心,会一直在超市外面埋伏自己。
吴丽华赌对了。
李凤栖确实在超市外面埋伏她,迟迟不见她出来,便知道计划落空。
天选之子没有蠢货啊。
得了,先撤。
在回去的路上,李凤栖仔细想了想,觉得有个地方不合理:如果那个手提长弓的短发女子是师方市的人,她应该了解超市和肯德基的布局。
早该猜到自己不会从大门出来。
这家超市和肯德基在市区最繁华的商业地段,按说每个市民都了解才对。
为何她没想到?
只有一种可能:她不知道。
可以推断出,短发女子不是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而是其他城市来的。
她实力应该比自己低。
所以自己才能进入师方市的结界。
但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即师方市的天选之子还没有死,而这个人的实力比自己低,所以自己和短发女子才能进来。
那么他躲在何处?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十八章 猫鼠游戏
环城路那边依然有淡淡青烟,大概快要烧完了。
李凤栖决意休憩。
长枪龙胆不用急着去取,反正也没人去废墟,何况他练剑,现在用不上长枪,解决短发女子这根芒刺才是当务之急。
在没有知己知彼之前,李凤栖不敢贸然出手。
等。
看谁先露出破绽。
已经入夜,意随心至,没有刻意去找宾馆,顺便走进一家普通宾馆,找了间不临街的房间,先将就一夜,明天再随意换。
这是聪明之处。
我自己都不知道明天要去哪里,对手又怎么可能猜到。
一夜无事。
李凤栖却辗转难眠。
思来想去许久,都没有制定出针对短发女子的策略。
远程输出着实恶心。
索性起身,盘膝坐在黑暗里运转《太虚经》,这才宁静下来,半夜时分沉沉睡去。
游戏拉开序幕。
李凤栖和吴丽华都没有意料到,对手竟然如此沉得住气。
接下来几日,两人虽然在同一座城市,却谁也发现不了谁,谁也不敢轻易上街,只能在暗处默默的等候。
吴丽华还好,很快改变策略。
她去了市区最高的大厦,占据着地利,藏身在天台的暗处俯视全城,更容易发现李凤栖的踪迹,而且易守难攻。
李凤栖则蛋疼。
他不是没想过去最高的大厦。
但是不敢。
鬼知道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最强的威力能达到什么地步,如果比火箭炮还厉害,那自己去最高的大厦岂非成了箭靶子。
反正结界在不断收缩。
收缩得越小,对自己越有利,大不了捱到最后一天。
僵局很快打破。
几天后的一个清晨,空旷而安静的城市被汽车发动机的轰鸣声打破。
李凤栖大喜。
难道是短发女子熬不住了,打算离开?
立即抓了长剑出门。
当然,没敢明目张胆,深恐是短发女子的陷阱。
悄无声息的来到汽车发动机声音消失的位置,发现在市区中心的超市旁,停着一辆极其老旧的小车,一个年过花甲的老头儿从车上跳下来,走入超市。
天选之子?
李凤栖有些拿不准。
如果是天选之子,是不是太老了点,迄今为止遇到的天选之子,可没一个老人。
没有声张。
继续躲在暗处观察。
一个小时后,那老头儿拿着一些生活用品从超市出来,将东西放入汽车尾箱,钻入驾驶室,发动机轰鸣声中,老头儿开着车在城内溜达。
李凤栖在等。
不管这老头儿年纪多大,他极有可能是个天选之子。
短发女子很可能会对他出手。
毕竟杀一个天选之子,就能提升一点自身实力,这个诱惑一般人真抵挡不了。
如果短发女子出手,就会暴露目标。
自己可以趁机接近。
然而还是天真了。
短发女子也明白这个道理,没有贸然出手,直到老头儿找了家宾馆入住,李凤栖也没等来短发女子的火焰之箭。
李凤栖很忧郁啊。
如此好的一个诱饵,短发女子竟然没有咬钩,可惜了。
心念一动。
短发女子不出手,是忌惮被自己黄雀在后,那么……自己何不给她制造一个出手的机会,也能趁此衡量她和那个老头儿的实力。
李凤栖是个很有行动力的人。
立即退远。
找了一辆停在路中央,车钥匙还在启动档上的车,打开手机导航,一脚油门下去,以疯狂的速度向城外驶去。
发动机的轰鸣声,响彻了数条街。
速度必须快,而且不能笔直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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