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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类消失开始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何时秋风悲画扇
但李凤栖却得到了商皇的朝歌长剑,又得到了天枢上相的《太虚经》。
如今再得《春秋》。
这《春秋》本算不得什么,可是陈树这位老先生朝闻道而夕入青云,从他手中送出的《春秋》,便不仅仅是《春秋》。
可列神器之位。
这也还行。
毕竟神器真不算少,徐墨规和黄天两人,皆手握神器,乃至于此刻和李凤栖对峙的短发女子吴丽华,她手中射日长弓和腰间短刀,其实也近神器。
但这《春秋》里却有陈树留给李凤栖的读书人气运。
李凤栖本已道、剑双修。
如今又得儒家气运。
怕是要撑死。
女子也想不明白,就他这天赋,为何会如此受青睐。
可若是撑不死,他会变成一个什么怪胎?
她也不知道。
纵观九州历史,从没有人道、剑、儒三修。
不过……
不论李凤栖今后怎样,他也得在这场角逐中活到最后,否则一切都是徒然,而且哪怕就算如此,他走的剑修路,依然是条断头路。
女子一声长叹,得盯着些这李凤栖。
总觉得他不像自己看见的这么简单,要不然陈树为何偏偏选择了他?
李凤栖一直觉得自己很简单。
从人类消失前,他就没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角,哪怕是大学才毕业那几年,锋芒正劲的时候,也认命的觉得自己只会是一个普通人。
若是努力,大概会活得好一些,所以他一直很努力。
藏好《春秋》。
尽管这算是一件读书人的修行宝物,他也没作多想——区区一个大学本科,只能勉强算是个小小的读书人,可不敢和陈树比。
儒家?
想想就好,贪多嚼不烂,练剑才是王道。
呆在榕树上没了意义。
陈树抛书暴露了自己的位置,况且陈树已经离开,没有诱饵让短发女子出手,欲要赢她,还得重新布局,想办法近身切她这个脆皮。
索性大大方方的下树,又大大方方的找了家宾馆入住。
厮杀,才真正开始。
结界已经快要收缩到城区,和短发女子之间的生死,就在这几日便要水落石出。
自己占优!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二十二章 图穷匕见
李凤栖现身,吴丽华没有选择出手。
没有绝对把握。
且发生了一些意外的事,总觉得佩剑青年的现身会是让自己暴露位置的陷阱,一旦出手,就可能被消失的老头儿近身秒杀。
陈树的两次离去让她无法心安。
借着夜色,李凤栖脱离了吴丽华的视野,随意找了家宾馆,暂且住着。
他已经知道短发女子在哪里了。
随着结界的收缩,最后的大战一触即发,作为一个远程输出,她需要绝对的距离和视野,短发女子没得选择。
她必然在城区内最高的那座大厦的天台上。
今夜就潜伏过去。
游戏,该结束了。
半夜三点,李凤栖带上佩剑朝歌,悄然出门,假定以短发女子在那栋“广达”大厦为目标,尽量行走在黑暗中,避免被她发现。
很快,李凤栖来到了广达大厦下。
果然。
大门大开。
李凤栖进了大厦,暗暗叫苦,电梯肯定是不敢走的,易被短发女子发现,成了固定靶子不说,就是一箭射断缆绳,自己也必死无疑。
只能走楼梯。
且有几个楼梯,能降低被发现、埋伏的风险。
不过……四十层啊!
仅是想一下,李凤栖就觉得头皮发麻。
能怎么办?
爬呗。
还得轻手轻脚,若是在楼梯间被短发女子发现,也让人头疼。
仿佛爬了一个世纪。
运气不错,通往楼顶的门都被破坏了,这也笃定了短发女子躲在上面,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需要藏拙掖着。
就算被发现,楼顶这点面积,弓箭反而是累赘。
悄然踏上天台。
一眼就看见有个短发女子蹲在墙角,在城市灯火的夜光照耀下,隐约可见火辣身材——短发女子,没跑了。
李凤栖大喜。
狂奔中干净利落的挥剑,出手就是青云三式第一招:君临天下。
黑色的彩虹自腰间掠起。
电光石火间劈中。
轰然巨响中,短发女子被炸得四分五裂,天台一角被朝歌劈坍塌,巨大的响声几乎传遍了城市的每个角落。
这么简单?
李凤栖怔了下,反而有点不敢相信。
天选之子啊。
一个城市只有一个人啊,智商和策略被自己碾压就算了,作为一个远程输出,连这点应急反应都做不出来?
不合理嘛。
仔细一看地上的断手,顿时暗叫一声不好。
假手!
是服装店用的那种假模特!
上当了。
李凤栖想都不想,转身就要跑,耳畔却传来了轰然巨响,急忙低头一看,顿时懵逼。
大厦下已经被熊熊大火包围。
不仅如此,李凤栖清晰的看见身影只有小狗大小的短发女子不断的射出火焰之箭,没有射天台,而是环绕着大厦,隔一两层射一箭。
层层而上。
在极短的时间里,大厦便被火光包裹。
怎么办?
李凤栖满头大汗,难道要被烧死在这里,这架势,就算烧不死也要呛死啊。
必须下楼。
留在楼上,死无葬身之地。
下楼,尚有一线机会。
李凤栖迅速来到顶层……万幸,是家酒店,找到守夜人的棉被,用水打湿裹在身上,出门一看,浓烟已经到了。
怎么办?
没有选择,只能尝试着从楼梯跑下去。
深呼吸一口气。
闭气。
危急关头,灵犀突来,我是修行者啊,电视里和小说里的修行者运转心法时,可以在水里几日几夜,自己也可以尝试一番。
于是在狂奔的同时,运转《太虚经》。
一层……
两层……
三层……
电力系统已经停止供电,要不是应急照明,李凤栖在浓烟中根本找不到方向,但下了五层,李凤栖却足足用了三分钟。
李凤栖却不惊反喜。
闭气之后,体内太虚经周天气脉疯狂运转,短期内竟然没有窒息感。
有效!
看来小说里说的并非全无道理,修行者是可以做到水火不侵刀枪不入的。
不敢耽误时间,疯狂下楼。
虽然不用呼吸浓烟,有沾水的棉被保护,但炙热的火焰下,李凤栖还是被熏烤得欲仙欲死,感觉自己快要熟透了。
尤其是下了几层后,发现楼梯已经完全着火,只能换其他楼梯。
天无绝人之路。
当李凤栖冲出大厦那一刹那,瞬间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
然而……
迎接他的不仅有世界的光亮,还有一道火焰之箭。
李凤栖想都不想,侧身,按剑,丢开棉被,向着火焰之箭射来的方向,猱身而上——已经图穷匕见,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快!
火焰之箭快如闪电。
李凤栖的身影亦极其的快,尽管短发女子不断的变换方位拉开距离,还是不可避免的被李凤栖接近。
身后,火焰之箭射空落在大厦上,不断炸出缺口。
威力极大。
如果射在人身上,恐怕不用等死,会直接被里面蕴含的强大能量给炸得四分五裂。
一分多钟后,李凤栖按剑站定。
吴丽华手挽长弓。
不躲了。
拉不开距离,再躲也没用。
两人对视,谁也没有开口说第一句话,只有杀意在身上张扬,彼此的眼神里,都没有怜悯——短发女子不会怜悯。
而李凤栖,是没有怜悯。
正如对陆旭。
许久,李凤栖才问道:“你究竟是怎么发现我的。”
吴丽华没料到大火竟然烧不死李凤栖,这是她经验不足的地方,若是有经验的修行者,就不会把希望放在这种程度的大火之上。
她腾出手指了指脑袋,“智商是个好东西,你能猜到我在这座大厦里,我岂会想不到你会猜到,所以傍晚时分我就换了位置,找了一个可以监控全城的地方。”
什么地方可以监控全城?
交警大队。
李凤栖恍然,旋即眉头紧蹙,本以为近身了,要杀她便不费吹灰之力,然而……短发女子不仅只有一张长弓,还有一柄短刀佩在腰间。
不足为惧。
这改变不了她是个脆皮远程输出的事实。
战略上轻视对手。
战术上重视对手。
李凤栖并没有因此松懈,万一短发女子不仅练弓箭,还真的练了武道擅长近身厮杀呢,毕竟身为天选之子,绝对不会是蠢货,她若是没有后手,怎么会如此轻易的被自己近身。
按剑的手青筋暴突。
蓄势待发。
吴丽华没有按短刀,依然手持射日长弓。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二十三章 我被智商碾压了?
都不是心慈手软的人,都不想死,都不弱!
一刹之间,李凤栖暴起。
出剑!
近身厮杀讲究什么?
快、准、狠。
李凤栖没有使用《青云三式》,对付一个脆皮输出,就是用剑砍也能砍翻在地,运转《太虚经》,借助朝歌之锋利,和朝歌本身的杀意,比之使用《青云三式》要快上数百刹那。
一刹那是多久?
佛经有云:一刹那者为一念,二十念为一瞬,二十瞬为一弹指,二十弹指为一罗预,二十罗预为一须臾,一日一昼为三十臾。
一刹那只有0.018秒。
数百刹那,不足一秒。
似乎很短。
李凤栖明白,近身厮杀中,生死往往在一瞬间,哪怕是零点零零一秒,也有可能决定输赢。
他选择了快。
不曾想,吴丽华更快。
她一踮脚,鬼魅一般横移动了六七米,同时拉开了手中的射日长弓,手指捻着弓弦的地方,立即腾起一团火焰。
嗡!
弓弦颤抖,那团火焰激射而出,拉成一道火焰之箭,撕裂空间发出劈啪的烧灼声。
李凤栖一剑落空,借势一点,前跳两米,恰好躲过火焰之箭,没有丝毫停滞,脚下发力,追击吴丽华的同时拧动腰身,反手一剑横扫。
吴丽华射出一箭后,亦没有停滞,脚跟不落地,脚尖再踮,一个角度极大的后仰漂移,恰好躲过李凤栖横扫的长剑,又一箭射出。
李凤栖猫腰,低头,顿足,发力。
唰!
火焰之箭擦着他头皮掠过。
手中朝歌,剑气洋溢,倏然成一线,直刺后仰着漂移的吴丽华。
说时迟那时快。
这一回合的交手,其实只有短短几个呼吸。
李凤栖终究是男人,而且还是练剑,属于近身厮杀,《太虚经》周天运转下,肉身也得到了一些强化,速度比吴丽华快一些。
不过……
眼看这一剑即将刺中,吴丽华却用长弓按压下来,弓身压在剑身上的同时,猛然发力,竟然又借势后漂。
李凤栖一语不发,落地刹那再次追击。
只要近身,她没有赢的可能。
长街之上,火光熊熊映照下的两人,展开了一场无比激烈的近身厮杀,剑气如虹,箭影重重,一时间打了个火热朝天……
嗯,应该是险象环生。
李凤栖占据着绝对优势。
然而吴丽华的脚步实在太诡异,在地上一点,竟然能任意方位漂移,而且速度极快,让李凤栖一度怀疑,这脚步会不会是凌波微步。
吴丽华诡异的脚步加上其敏锐的反应速度,李凤栖的攻击很难一击凑效。
又陷入僵局。
现在就看的体力和秘境内的灵力能支撑得更久。
李凤栖却信心满满。
他胜券在握!
从出手到现在,他只是靠身体爆发的速度追击,没使用过秘境内的一丝一毫灵力,而吴丽华诡异的脚步和射出的火焰之箭,都在耗费灵力。
她的速度迟早会降下来。
不出意料。
几分钟后,吴丽华的速度慢了下来,她只能尽最大的努力保持着距离,而无法再拉弓反击。
输,是迟早的事。
李凤栖明白这一点,更不用急,只是慢慢消耗对方。
很快。
男人的通病发作了。
吴丽华拧腰躲开李凤栖追击的一瞬间,她眼角余光看见李凤栖呆滞了下,盯着自己胸口和胯部的眼神燃烧着她无比熟悉的火焰。
她太明白那是什么了。
欲火!
吴丽华看见李凤栖吞了口口水,邪恶的对她说:“投降吧。”
她冷笑连连,回了三个字:臭男人。
然后疯狂的还击!
她明白李凤栖的意思。
毕竟天选之子都度过了漫长的孤独岁月,作为一个正常男人,都会有那方面的需求,她以为李凤栖是让她投降胯下承欢。
然而……
李凤栖只是让吴丽华这么想,实际上他根本不敢有这种想法,她身材很好,可生死存亡由不得精虫上脑。
况且,女子敢躺。
他敢上吗?
万一欢乐之中吴丽华给他来一下,后悔莫及。
之所以故作邪恶。
目的只有一个:刺激她,让她失去理智不断射出火焰之箭,借此消耗灵气。
不得不说,成功了。
李凤栖不觉得这一细节卑鄙,生死的事情,只算挑衅。
吴丽华的速度越来越慢。
李凤栖却不急于造成杀伤,只是继续保持着当前的优势,不断追击的同时,让吴丽华保有射箭还击的能力。
细节决定成败。
这是李凤栖第二场生死厮杀,以后还有更多,也会更凶险。
他必须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
吴丽华终于露出破绽。
李凤栖抓住机会,趁着她脚步被一辆共享单车挡了刹那的瞬间,猛然用尽全力,彻底靠近吴丽华,然后一剑劈落。
没有留情。
不须留情。
当李凤栖进入这座城市,她射出第一箭开始,就注定了当下的结局。
哗!
黑色的剑气张扬而起,朝歌闪着寒光而化虹。
黑色的虹光劈落!
吴丽华躲无可躲。
她只能无奈的举起长弓,欲挡住这一剑。
锵!
一声脆响,长弓崩飞。
李凤栖想都不想,借着倒弹之势,一个弯腰,转到吴丽华一侧,反手一剑横扫。
快。
极快!
哪怕吴丽华拥有神鬼莫测的脚步,可此时她灵力几乎耗尽,又被李凤栖彻底近身,根本来不及躲避,只能绝望的看着黑色的虹光落向腰间。
她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凭本能按住了腰间的短刀。
尘埃即将落定。
噗!
如击败革。
朝歌落在吴丽华腰身之上,斩裂了衣衫。
露出雪白的腰肢。
然而……
腰肢上的肌肤只是在刹那间变得通红,根本没有鲜血飞溅。
吴丽华闷哼一声。
横飞的刹那,腰间短刀出鞘,划出一道雪亮刀光。
李凤栖眼神凝滞,暗叫不好。
上当了!
吴丽华是故意的,她一直在等待着这个一击毙命的机会!
李凤栖之前不是没怀疑过吴丽华也会近身格斗,但随着优势越来越明显,年轻人的张扬轻狂占据了理智的上风,他渐渐忘记了这件事。
人在成长过程中,犯错总是难以避免。
犯错,就要付出代价。




从人类消失开始 第二十四章 黑夜之中崛起的女人
代价很大。
尽管李凤栖在关键时刻,借着朝歌扫中吴丽华腰身反弹的力量,侧身躲开了兜头罩脸的一刀,左后背却没躲过。
也正因为吴丽华被扫飞,这一刀才威力不足。
这也是她的预估失误。
否则这一刀下去,哪怕是劈中后背,也能将李凤栖当场击杀。
饶是如此,李凤栖后背上的伤口依然可以清晰的看见白骨,鲜血汩汩,将他染成了血人,因为大火而显得呛鼻的空气中,弥漫起浓郁血腥味。
两人再次对峙。
吴丽华将长弓背在后背,握刀冷视李凤栖。
李凤栖按剑。
他现在已经完全落入下风,就算灵力充沛,可有伤势拖累。
吴丽华灵力不多,但没有伤。
李凤栖苦笑,“你很聪明。”
而且很稳。
所有的天选之子都经过了漫长的孤独,岁月磨砺下,每个人的性格都变得异常沉稳,看待事物也更清晰。
吴丽华冷笑,“你们这些娇生惯养的人,哪知道我曾经历过何等黑暗的岁月,想要在丑恶的世界里活下去,活得很好,我付出的努力超过你们百千倍,然而……”
我依然过得像条狗。
我不努力吗?
几乎与世隔绝的山区,父母经年面朝黄土背朝天,换来的不过仅仅是不饿肚子而已,无所事事的黑夜,为她送来了几个弟弟妹妹。
多了几张嘴,贫困的家更难。
村里破旧的学校,终究不是每个老师都能燃烧自己,
吴丽华十三岁辍学,走出那片大山。
她想改变。
让父母不再沉默寡言的等着老死,让弟弟妹妹都能上学,高中,大学,研究生,甚至于出国留学。
她怀着梦想来到了花花世界。
现实如此残酷。
她是童工,没人敢要她。
好不容易在一家苍蝇馆子找了个工作,老板很凶,老板娘人很好,每个月总是偷偷摸摸多给她拿五十块钱的工资。
半年后,老板娘回娘家,那个夜里,老板爬上了她的床。
她反抗过。
无济于事。
她哭了一夜,弱小无助的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天亮时选择去报警,在出门时遇见归家的老板娘,她心软了。
这么好的老板娘,却也是个可怜人。
于是吴丽华撒谎说回老家。
老板娘给她塞了两百块钱。
后来,她到处打零工,拼死拼活的工作,只想努力赚钱,最终在一家制作板鸭的小作坊里工作到十八岁。
她进了一家电子厂。
认识了个男孩,喜欢听他的梦想,他说,以后要带她去看最美的云彩,去看最美的雪,还说以后结婚了,要把她父母和弟弟妹妹都接到城市来。
她信了。
然而她太天真,男孩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在出租屋的床上搂着她说的,男孩说话时的目光,只是馋她的身子而已。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在床上说的话!
男孩走了。
带着他的钱,还有她的钱走了,留下怀孕的她。
吴丽华堕入黑夜。
她学会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上天给了她一张不错的脸蛋,以及一副极好的身材,她没有浪费天赋。
很快,她有了自己的出租屋。
有了自己的漂亮衣服。
她还有多余的钱寄回去,家里修了房子,弟弟妹妹都能读书。
她很累。
游走在黑夜里,卑微如狗。
她丝毫不觉得幸福,她知道自己在违法犯罪,她只想早日挣够钱,让家人和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然后……再为自己的罪恶赎罪。
她恨男人,今生不打算结婚,等以后有钱了,就去领养或者资助和她一样生来贫困的孩子。
她也越发憎恨着那些肉欲男人。
直到六十年前。
清晨,她醒来时已换上假面,希望侍候好身畔男人的同时,用甜言蜜语让他多给一点小费。
然而……
男人不在。
整个世界的人都消失了,她被一层玄光囚禁在一座空城里。
再然后,她得到了一张弓,一把刀。
弓是“射日”。
刀是“遗忘”。
皆是仿品。
真正的射日和遗忘,在九州。
她得到的功法来自巫族。
巫族以肉身见长,吴丽华练了三年,她发现自己的肉身大概已经到了武侠小说里的刀枪不入水火不侵的地步,按照功法所述,一旦大成,足以肉身登仙。
她不懂。
但她明白一个道理,她不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卑微的黑夜女子。
她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了。
她向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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